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3、番外:如有来生,愿鲁且愚 ...

  •   在曾经的青葱年岁,他曾以为自己没有办不到的事。但很多很多年过去之后,他发现有些事情这么无奈。

      当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叫苏子菡的女孩时,他方成年,她亦刚进高中。后来的四年留学里,他时常想起自己见她第一面的情景。他记得这女孩一头黑发如芝麻一般,乌黑清亮,梳成了马尾扎在脑后,皮肤白皙,目光清澈,有如出水芙蓉。

      那时,正值冬日,大雪漫天。她还不是他的妹妹,只是被父亲带回家来玩的一个小女孩,父亲还告诉她要好好辅导她功课,他本还怕这个正值青春期的女孩不听话,但她却是黏他黏得狠,一个小时的辅导,她巴不得延长到三四小时。他当时不是不懂,只是十六七岁,什么又能当得了真。

      琳琅那阵子时常出入言家,自然也就认识了她。她当时已经很懂事,讨人喜欢,一口一个琳琅姐叫着,一直不爱别的女子接近他的琳琅,居然也常常主动和他说:“言二,今天等子菡放学,我们接她去吧,她们学校旁边不是有小吃街嘛,带她一块儿去吧。”现在想想,言父和苏母要结婚的事,怕琳琅是早知道的,所以才一味地讨好她,而不是远远地防着。

      后来的一切便是戏剧了。琳琅在大学的教室里传纸条给他表白,当时那是极浪漫的,两人便趴在桌上对望,他朝琳琅点了头。那一刻,他没有想起她。那时,她在他心里还只是个青春年少的小姑娘,要谈爱情,实在太早。

      同一天,苏母出现在了家里,与父亲握着手,宣布了消息。他回想,他当时是祝福了的,言悦虽心有不愿,但也是默认了的。也许许多富家子弟都不喜父亲娶妻,但他母亲去得太早,从出生起他换了四任母亲,早就是麻木的了。

      那之后,再见到她,是在搬家公司的车上,她当时个子小小的,坐在一个大箱子上,居高临下地望着他,那眸中的感情,他说不清道不明,只觉得不舒服。

      言悦对她倒是十分友善,许是觉得她对于母亲改嫁,也是不舒服的,所以帮她搬着箱子,支开佣人亲自帮她铺床单,和她谈了一晚上的天,那时,他还奉父亲之命给她们送了水果,就见姐妹两个坐在床上,裹着被子聊着什么,他知道女孩子间是有自己的秘密的,便也没久留⋯⋯第二天起,她便改了称呼,从“言觉”改叫了“哥哥”。

      后来雪花纷飞,春暖花开,炎炎酷暑,落叶缤纷,再到雪花纷飞的每一天里,她都是这么称呼他的,许是演着演着便真了,他当时竟是半天破绽都没有看出。

      那些日子里,他们吃完晚饭在花园里散步,她挽着他的手臂,和他讲着学校里的趣事,抱怨谁谁谁又欺负她了,下次哥哥一定要帮忙报仇;他放学后去学校接她,总是有不同的女同学跟出来,脸蛋红红地看着他,然后她就瞬间神气了;她每天晚上缠着他补习,一人占了一半的桌子,相对坐着,她常常写完作业也不走,就趴在桌子上定定看他,看到他看她为止;他不高兴了,她想尽办法逗他开心,从讲笑话到扮丑,而她不高兴了,他也会给她递纸巾,信誓旦旦地说“怎么了,谁欺负你了,哥去揍她!”⋯⋯

      他曾带她骑自行车走过大街小巷,她的碎花长裙飘在阳光下寸寸成殇⋯⋯

      现在想想,那些时光,比现在好上了千倍万倍。

      起码他们手挽手一起走的时候,感情那么单纯,两个人都笑着,没人说破那句怦然心动。

      直到那一个夏夜。

      其实只是一场大吵架,琳琅亦是年轻气盛,并不喜欢生活在别人的控制下,所以那年,玉琳琅瞒着他和画室里一个男同学有了暧昧关系,他发现的时候,琳琅正和那男同学亲吻,他隔着窗玻璃,险些捏碎了手机。其实这些缘由很少有人知道,后来双方都没有再提起。

      当时的他,觉得自己是爱琳琅的。所以拉着袁野喝了酒,结果被袁野灌醉。

      彼时,她已出落成了朗目疏眉的女子,平凡但又以自己独有的方式绽放着。

      于是,一切就是这么简单。没有任何的转折拐弯和事先纠缠。他闯进她房间的时候她正在床上看着小说,他虽记不清细节,但他却记得,她那双在灯光下晶莹的眸——她那年才十九岁。他那时就如同一只饿狼,欲望代替了思考,在他想清楚之前,事情已经万全脱了轨,他第一次吻她,那是个带了西瓜味道清凉的吻,但之后,便只剩□□焚身⋯⋯他在酒醉中仍想着她会推开,只要她推开,只要她推开⋯⋯他⋯⋯

      但她没有,相反的,她技巧青涩地回应了他,然后将床头灯拉了灭⋯⋯

      ⋯⋯

      没人愿意再想起次日清晨的事,他比她先醒,头痛欲裂,视线模糊中他看见了她,睡得很熟很熟,阳光斜斜地打在她脸上,照得睫毛闪耀着金光,她裸露的手臂还放在被子外,他瞬间被记忆袭击⋯⋯昨夜的一切犹如一场电影,在他脑海中放映。

      他没有叫醒她,叫醒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所以他选择了逃离。他小心翼翼地取了自己的衣物离开,却不知,在他迈出房门的瞬间,她睁开了眼,迷茫地望向窗外——那是一片清明的蓝天。

      在那之后,他再没有和她说过话。他不回家吃饭,住在外面的酒店买醉,除了那日清晨他驱车离开,远远地看见她将床单揉成了一团扔进垃圾箱外,他再没见过她。他由着她给自己打了上千上万个电话,就是无动于衷,最后她也不再打了。几日后,她便听闻他远离家门,出国留学。

      坐在飞机上,他想到自己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事发的那日清晨,他送她去大学,她远远地和他挥手喊道:“哥哥再见!”

      然后他们真的一别四年。

      四年,数以万计的事情在改变,所以飞机降落的时候,他看着故乡那片变了样的土地,居然慌了。他谎报了到达日期,就怕她来接机,但计划赶不上变化,他还是比自己预先预料到的早见到了她。

      四年,她变漂亮了。化着淡妆,唇红齿白的,坐在他对面的第一排,两只长腿交叠,指甲上画的漂亮的花,双手合十放在唇前惊叹时,那模样,美到了无法言说。他听着自己的心跳空嗒空嗒的,这才发觉,他对她早已心动。

      爱与不爱,原来就在一念之间。

      后来她也看见了他,在目光相撞前的零点零一秒,他移开了眼眸,装作关注地和身边的人认真聊天,他知道她愣了,视线久久地挪不开。他突然觉得开心,真好,即便时光荏苒,我也没忘记你,你也没忘记我。

      但四年,欲望起了尘埃,时间归落定。

      他扶着她的手,听她叫自己“哥哥”,居然是那么刺耳,明明她叫了那么多年,但此时此刻,他却是这么难受。

      为什么?他问自己,你有什么可难受的?

      没有回答。

      他与她坐在末班车,她一直专心地望着窗外。她没有提起四年前的事情,也没有指责他的不联络,一切就像从未发生过那般,似乎只存在在他的记忆里,而非她的。他望着另一侧的车窗,望着自己的和她的倒影,心里放空了一般,只是那样望着望着⋯⋯

      其实她看他的眼神不一样了。是早该不一样了的,毕竟他们所经历的,再也无法称为兄妹。

      他忍受着她的疏离和故作姿态,他觉得自己知道,她是喜欢他的,但又怕自己猜错。四年,他没和她说过一句话,也许她有了男友,也许她有了很多男友,也许⋯⋯他强迫自己停止想象,咬着牙只觉得难受,他不喜欢她身边有别人,但为什么?他凭什么?

      是的,凭什么。

      他没有立场,就如她没有立场一样。

      他气她的划清界限,但明明做了错事的人就是他。每每他对她说了什么狠话,他总是后悔,他明明不是想说这个的,他明明是想说,是想说⋯⋯

      子菡,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就这么三个字,他就是说不出口,滑到嘴边居然又变成了别的字眼。

      但即便知道是他对不住她,他仍是气她,所以逼她和自己同居,强忍着疼去伤害她,带玉琳琅和其他女子回家,但他唯一看到的是她的淡漠,似乎都无所谓,似乎真的已经放下全部,似乎四年前那改变他的一夜,对她而言根本什么也算不上。不过他还是心软,在很多小事上对她能帮则帮。

      点点滴滴,关系好不容易要改善的那天,他却因为工作发了火。他承认,他的事业野心重,这取决于从小父亲的教育和交的朋友,他们都换女人如换衣服,然后娶上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然后继续毫不在乎地风流,但他们都在事业上极其专心,因为那是他们逍遥的资本。

      他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比起说重事业多过爱情,不如说他根本没有想过别的可能性。

      他一直觉得,拥有真正的爱情,那是童话故事。

      但当他生病住院,她来医院看他,给他煮汤⋯⋯那时,他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他甚至没有知觉自己脑海里划过了这个念头,这个有如童话故事的念头。

      但也就是那一天,订婚的消息几乎传遍大江南北,她拉了陆渲弋这么个陌生男子去喝酒,然后陆渲弋居然为这个只见了一面的女子来和他宣战。他觉得可笑的同时,又患得患失。他知道了她在乎他,但又知道,一个实力强大的男子要和他抢了。

      陆渲弋问他能为她放弃多少,他不知道,每每想到这个,他便心乱成了一团麻,他怕,他怕踏入这个他身边没有人踏入过的领域,他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他不敢,他懦弱了。

      日子渐渐入了冬,又要到那个他们相遇的季节。她说她要搬出去,他求言悦来吃饭拖了几天,然后他吻了她。他知道自己会与玉琳琅订婚,但板上钉钉之前,他想为她扭转乾坤。

      他带她去伦敦,承认她是自己女朋友。每天他工作一结束便回去找她,看到她小小的身躯窝在沙发上时,他暖了心,愉悦起来。他这才发现,当你爱着一个人,即便是看见她,你也是高兴的,要问为什么,答案是没有为什么。

      那几天,似乎回到了从前,他幸福,她也幸福。有好多好多瞬间,他都要错觉他们要这样白头偕老了⋯⋯

      只是他一直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原来是这样的人。他之前一直没觉得有问题也是因为这个,他知道他们没有血缘关系,所以只有有时间证明相爱,父亲总是会理解同意的。但他等来的,是一句“子菡和威森,你选一个”⋯⋯

      这是一个手心手背都是肉的选择,他两个都想要,很想要很想要。所以他无法决定,被拿走了手机之后他天天待在房间里,处理公文,开视讯会议⋯⋯晚上,他在暗房里将伦敦的照片洗出来,她的笑容在圣诞的彩灯下甜美温柔,他在昏暗灯光下看着,突然有了泪意⋯⋯

      他知道自己作出了选择。

      爱情还是面包,他选了面包。

      因为他不确定那是一场他想持续一生的爱情。

      但换上结婚礼服那天,他不由自主打碎了镜子。他看着那刺眼的白从木框中碎裂,他突然要窒息一般跪在了地下,吓得周围一圈佣人大气都不敢出。

      玉琳琅是个很美的新娘,说不定是全世界最美的新娘。但不够,他不知道为什么不够,但当他看着琳琅踏着红毯朝他走来时,面前出现了她的笑脸,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一年春天,他们在花园里散步,他们追打着,她转着圈在阳光下笑靥如花⋯⋯

      他知道她坐在第一排,他与她对望,有如千山万水相隔,让他不敢再看。因为这不是一个能让他后悔的决定,所以他只能一遍一遍告诉自己,只有回不去的,没有过不去的。

      他吻他的新娘,阳光扎进了眼里,待他再睁开,他看见她笑着鼓掌,眼角带泪。

      那瞬间,那一霎,他后悔了,他咬着牙忍耐着不冲过去抱住她,咬得牙龈都疼了。

      海上日光明媚,照得花房里成片的白玫瑰闪着金光,她站在那里,犹如一朵白玫瑰,纯净如雪,却带着无法触碰的疏离⋯⋯

      他在掌声中有了泪⋯⋯

      子菡。

      如果我笨一点,不知道这些利害关系,不知道什么叫事业野心,我们也没有这些感情,该多好,一切都会简单很多。

      你可以轻松地和我说“哥哥,新婚愉快”,我可以自然地说出一句“谢谢”。

      而不是现在这样,我们的爱情还在,我却作出如此选择⋯⋯

      子菡,子菡。

      如有来生,愿鲁且愚。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3章 番外:如有来生,愿鲁且愚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