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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oda ...

  •   上个月二十一日,晴空万里。七度是如何从二十三层的大厦顶楼坠落,如何冁然而笑地消失,只有阳光才会记得那每一个细节。
      如果他还活着,或许他也会。
      他说七度是笑着在我怀中死去的。这我信。她用整个生命验证了他做的那个该死的梦的真实性,她没道理死不瞑目。毕竟她说过,我的怀抱比任何人都要温暖零点三度不是么。
      怪只怪,七度注定是个感情道路上的亡命之徒。
      我算是五十步笑一百步么?也许吧。和七度在一起呆得久了,总会沾染上些什么。我们三个人,两个疯子,一个瞎子,没见哪个好过。
      这一切都因我而起,也因我结束。可笑的是,我却从来都不是操纵者。我自始至终的无知。反而是最平直清澈的那个男子,才是最后这盛大悲剧的编导。
      所以,我有些埋怨七度的骄傲,像她埋怨我的不告而别一样。他很聪明地利用了这一点,创造了最后这场绝伦的演出。如果我曾回去找她,如果她曾拨过我的号码。
      我说了太多如果。我在追悔。
      离开她后,我换了新手机。原来的那只我却一直没有去办理停机。然后上个月二十一日凌晨三点四十分,我安静了四年的手机响了。
      二十一日是夏至。所以他说我还有不到一个小时左右用来接受她的死亡,收拾心情,赶到现场。
      她说你曾经和她说过,你会在一个被太阳神宠爱的日子,站在这个世界的绝顶之处,亲吻她的裙角。
      如果我没有瞎,如果二十一日是我们婚姻的开始而不是她生命的结束的话。
      这是一场精心编排的预谋,被三个人的绝望催发。一切被摧毁又重组,丢了原本的位置。然后残废的我们,任由自己鲜血直流。
      那颜色就好像七度曾涂在指甲上的大红蔻丹。

      他看着她被火化。然后,他拜托了我一件事情。
      请你背负着我们三个人的绝望活下去。这算是,我为她所做的报复。他说。
      他把一本笔记连同一纸书信交给我后,吞安眠药死在了梦境中。
      似乎他比我更爱她。

      那纸书信上这样写道:
      终于一切都要结束了。
      我两个多月来每天只浅眠四个小时,为了思考怎样让我最爱的女子死得绝后光前。
      七度是显性疯子,我是隐性的。
      她一直尝试着叙述些什么。可惜每每落笔,只能写出些苍白无力,支离破碎的文字。和人说话也是一样,面对着你却像面对着空气。仿佛她只是需要把这些话说出来,至于有没有人在听,听得对象是谁,她一概不管。
      所以,她说话无需任何答复。或许,她只是为过去而活着。不在这个世界失踪,是因为不想丢开那些。
      她说我平直清澈。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其实我是难过的。她只能看到我的平直清澈,也根本不在乎我是不是自始至终从内到外一成不变地平直清澈着。
      她不曾发现我剪短了头发,扔掉了所有的黑色T恤转而用浅色衬衣线衫填埋整个衣柜。
      她不曾发现我甚至已经可以把他对她说过的话倒背如流。
      她不曾发现我对刀子之类的利器格外抵触,却为她学了削苹果。
      她不曾发现我根本不叫“喂”。
      她不曾发现太多太多事情。也永远不会了。
      也不会再无缘无故地颤抖,模糊不清地言语,想要拿电视遥控器转台都需要叫我帮忙。
      再也不会被他纠缠不清了。
      死亡,如此这般美好。

      至于她写的那个故事,我要替她完善一下。她混淆了时间和自我,真实和梦幻。就像一零和七度。一零是现实中的她,七度是故事中的她。我刚刚就解释过了,她喜欢玩自说自话。
      我就从远到近地说。故事的最开初,应该是她住院的那段时期。
      那时她决定写这个故事,于是就出现了那面镜子,出现了一零-另一个她自己。她喜欢认为她们互相知道彼此的存在,也互相认为自己是真实的而对方是虚幻的。所以,故事中的七度通过镜子看到了现实中的七度也就是一零,并以为这是她的影子。
      再接下来,她出院回家。变得安静,平和,孩子气。也变得张口闭口全是他。
      然后有一次,她破天荒的想要弹琴。她只用了C和B两个音。七度。
      我越来越喜欢自己的名字了。她笑得无邪灿烂。
      那个时候,距离六月二十一日夏至天亮还有三十天左右。也就是二百九十五万三千七百四十八这个数字的含义。
      她在慢慢爬向自己的坟墓。
      她给我看她的原稿。她问我要如何让这个故事结尾。
      我看过后,只说了一句:她要去死了。
      无论是故事中的还是现实中的。这句话我没有说出口。不过我想即使我说了,她也不甚在意。我觉得她其实冥冥之中洞悉一切。所以,这个故事的走向才和她的命运惊人地相似。
      之后就是我预见她在见过他之后就会死去。那天我很烦乱,一个曲子弹了不到十秒就换下一个。我对她的死亡已经构想出了大致轮廓。那时已经是六月十三日。
      二十日晚上,她突发奇想,翻箱倒柜找出一件白底水蓝色印花的棉布旗袍。勉强穿上后一直嚷嚷说自己胖了。
      二十一日凌晨两点,我记住她每一寸肌肤的味道,抱她去洗澡,给她冲了咖啡。然后我说,我们去看日出。
      三点四十分,我拨了他的电话。
      四点零七分,我蒙住她的双眼,领她到二十三层的国宾大厦天台。
      四点三十四分,日出。
      阳光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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