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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春风 ...
王怜花低呜一声,痛哭。
那么多次命悬一线到如今狼狈不堪满身疮痍,都无法榨出他一滴眼泪,而现在他在痛哭。
他一直以为,在七岁那天决定做那个爱自己的人开始,他就再也不会流泪,再也没有什么能让他伤心了。
他哭得那么肆意那么放纵那么失态,以至于金无望居高临下放他一马的话也没听到。这个世界那么大,终于只剩下了他一个人。他周围的这些人,本就不是与他一起的,说了什么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他只有一个人而已。万幸他还有自己可以爱自己。
率先被金无望救出的沈浪认真仔细地看着那张糊满了眼泪鼻涕的脸,向来从容淡泊的笑忽而泄漏出几许温柔的味道。他心底轻叹,轻缓而坚定地拨开朱七七一解放就圈在他腰上的手,走过去卸了外套展臂一挥,罩在了王怜花头上。
朱七七咬唇忍了忍,没有说话。
沈浪隔着衣物,一下一下地抚着他的头,他的脊背,无言无语。
放出熊猫儿的金无望看着眼前的画面挑眉,侧耳听见熊猫儿的叹息:“沈浪呀沈浪,你到底还对谁不好?”
忽然地再没有了王怜花抽噎的声音,盖住他的衣物也不再颤动。他嚎啕得那么突然,云收雨住也那么突然,连他说话的声调语气都那么冷静,“沈浪,放我出来。”
明明受制于人,可沈浪还是可以从他话语里听出那种惯于命令的口吻。他不喊金无望,倒喊沈浪。即使来救援的是金无望,可金无望却是听沈浪的。最重要的是,他知道沈浪不会杀他,自然也不会允许别人杀他。
沈浪为他的活络的小心思轻笑,他们一行因为药物和疲惫已没剩下多少力气,所以他只好抬头看了眼金无望。金无望沉默地走过来,略嫌粗鲁地把半截身子陷进沙地的王怜花提溜了出来。
王公子最是识时务的俊杰,即使手臂被金无望掐疼得呼吸一顿,仍没有流露出丝毫不满,反而语气诚恳地道了句多谢。四周已没有了他的衣物,只好像个出嫁的大姑娘一样头顶着那外套,走到了朱七七面前。虽然他造型诡异,可说话的口吻依旧怡然风流,“美人儿,可否借在下手帕一用?”
朱七七一愣,心中总惦记着这人的可恶,可眼前却被他哭泣的画面占据,不知不觉已从袖中掏出了手帕递了过去,想收回来的时候已来不及了。
“哼,不用还了。”
“多谢。”即使看不见,朱七七也可以想象他脸上那种总带点勾引挑逗的笑容,于是又不禁冷哼了一声。
王怜花浑不在意,独自跑到一边仔细将自己的脸打理干净了,过分自觉地把沈浪的外套穿在了自己身上,又快速捋了捋蓬乱的头发,这才回头朝众人微微一笑,似乎又是那洛阳飞花里玉树临风潇洒自若的富贵少年。这一笑,当真如熏风过境烟景乍生,桃李满山、荷香十里,铁树也要被他生生笑开花来,而众人心中仅剩的些许杀意,竟也随之消散殆尽。
沈浪暗自好笑。金无望面无表情。朱七七不服气地撇过脸去。熊猫儿呆了呆,却没头没脑地说了句,“跟兔子似的。”
于是王怜花笑得越发艳了。他翩翩一拱手,道,“这一路归途,还有劳各位了。”
龙卷风营地外牵着自己的骆驼的王怜花看着沈浪递过来的简朴的白瓷盅,隐约猜到了是什么。
“拿着,他们毕竟是你父母。”沈浪的语底蕴藏着淡淡的疼惜,王怜花沉默着不接,他也仍维持着捧罐相递的姿势。
一旁的熊猫儿抓了抓头发,忍不住插嘴劝说,“好歹拿着吧,昨儿不知是谁哭成那样呢——”尾声在王怜花斜睨一笑中被吞吃入腹。
“乖,莫要闹别扭了。”沈浪居然像哄小孩一样。
王怜花瞪了他一眼,又干瞪了会儿那瓷盅,最终还是接了过去。
熊猫儿没有这个细致,朱七七更没有这个心思,金无望恨快活王入骨,不是王怜花,那么自然是沈浪请金无望的手下兄弟们帮忙敛的尸骨。沈浪不说,王怜花也心知肚明。他接了,便是承了这份情,当然他既不打算还,沈浪也没打算要他还就是了。
王怜花托着那偏大的瓷盅不说话,众人也难得地体贴地安静地等着他缓过神来。
沙漠气候变幻莫测,狂风骤起,啸声大作。
几个男人如塔耸立,屹然不动,可女孩子毕竟爱美,朱七七不禁抬起手臂想遮住她娇俏的脸。在她衣袖掩上眼角的最后一刹,余光却瞥见王怜花五指一使力,那白瓷罐瞬间化作白粉细屑散在烈风之中,与漫天遍地的黄沙融作一处,再也分不开来。
本用同情目光望着他的朱七七惊呼,连金无望都不由动容。
“你这是做什么?!”熊猫儿从胸腔中吼出来的话语被风割碎,送到王怜花耳边也只剩那可怜兮兮的一点,别说唬人了,也就是勉强听到而已。
王怜花依然笑着,可他眼中却毫无笑意,“王夫人这辈子最想要男人,快活王这辈子最想要天下——这么一来,他们不是都各自得到了?”他没有吼,也没有用内力传音,只是如平常般说话。狂风贯耳黄沙蔽目,这群武林高手竟无一人分辨得清他说了什么。
巨风来也突然去也匆匆,气流的尾巴也已消失不见,飞舞的细沙开始慢慢沉淀,只剩下嗡嗡的错觉仍回荡在耳边。
“走吧。”
沈浪按住王怜花的手,阻止了他即将出口的话。
“好了。”语气全是无奈,倒半点责备的意思也无。
其实也多亏有小闹怡情的王怜花,否则这枯燥单调的沙漠之途又怎会如此妙语连珠妙趣横生。
王怜花果真乖乖闭了嘴,只似是而非地又瞧了熊猫儿一眼,差点没把他气成炸毛猫。
与龙卷风一起修整了半天,沈浪一行便由暂时离队的金无望领着踏上了归途。走了几日下来,熊猫儿没少被王怜花口头戏弄。王怜花的如簧巧舌足以颠倒黑白扭转乾坤,爽朗率直的熊猫儿又如何能说得过他,每每憋气得拳头发痒,偏又被一句“怜花只是开玩笑,难道竟无意说中事实?还请猫儿千万莫要恼羞成怒”给硬生生压了回来。
沈浪收了手,瞥了眼乖乖翻转着剑上烤肉、心中却坚持不懈地打着小九九的王怜花,微笑道,“他根本不知哪儿开罪了你,何必?”
王怜花长哦一声,也斜眼觑他,眼神邪肆如故,“沈大侠的意思是,只要澄清缘由,便可随心所欲?”他喊沈浪“沈大侠”的时候,总是微妙地拉长,带出讽刺的韵味。
“是让你收敛的意思。”
王怜花摊了摊手。
熊猫儿正想称赞沈浪驯魔有道,听到他们这般说法,不由好奇问道,“这厮得罪我们倒多了,我又如何得罪了他?”
朱七七抱腿挨在沈浪身边等现成的热食,哼了一声,“邪门歪道,小肚鸡肠。”
王怜花笑了,“看来我们心胸宽广的朱七七朱姑娘对在下的邪门歪道感受很深,牵肠挂肚啊。”
朱七七听出他强调“感受”的意思,愈发咬牙切齿,只是这事对豆蔻少女毕竟敏感,在沈浪身边不好破口大骂,只得恨恨道了声“淫贼”。
王怜花对朱七七做过什么,沈浪也多少猜得到,更何况还捉过不止一次的现场,他不禁横了也坐在他身边的王怜花一眼。王怜花居然还挂着笑容挑眉回望,跳跃的火光在他黑晶石一般的眸中漾成影影绰绰的一片。
夜风凛然,几乎将诸人的对白吞食干净,风声闹极而静。一时之间沈浪似乎什么都忘了,忘了朱七七和白飞飞,忘了熊猫儿和金无望,忘了责任大义,也忘了自己,只记得这双带笑的眼睛,洋溢着几近调皮的邪气挑衅,深处却空空的,不知是不是叫做寂寞。他从来都欣赏他,但他却从来没有这么心平气和不带刺探目的地看过他。
可沈浪毕竟是沈浪,纵似一眼千年,也不过就是一瞬而已,短短的,正常的,一瞬停顿。
王怜花默契地同时收回视线,嘴角的微笑泛出了冰冷的味道。
沙漠的夜晚极冷,好在除了朱七七之外,男人们都有一身好功夫,可以稍与冰寒对抗。大漠物资本就奇缺,因而沈浪他们只从龙卷风那儿带走了一个帐篷,晚上几人便凑在一处睡觉,比较暖和也方便监视王怜花,以防他歹心忽起成为第二个白飞飞。所以当王怜花一动,沈浪就拽住了他的手腕。
王怜花望着沈浪那双毫无睡意的眼,揶揄一笑,比起口型来。
“沈大侠可要与在下一块儿起夜?”
帐外的彻夜燃烧的篝火隐隐透了进来,微弱的橙黄光芒打在他脸上反射出温润如玉的光泽,即使光线如此晦暗,沈浪依然能看清他血色饱满形状优雅的薄唇开开合合,偶尔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和莓红色的舌苔。
沈浪不答话,只是蹑手蹑脚地将挽着自己手臂、脸颊靠在自己肩上沉睡的朱七七小心铺平了,抽身起来,拉着王怜花闪出了帐篷外。他们本是身法极妙之人,这一步之间,竟让一旁的熊猫儿和金无望都无所察觉。
沈浪不声不响地牵着王怜花一路走到数十丈开外才停了下来,回头望向这黑夜中唯一散发出温暖光芒的所在,燃烧的火焰因气流影响扭曲出流淌的波纹,无风之时沙漠上能见度极好,站在此处仍能清晰看见那帐篷的一棱一角。
王怜花的手腕被他握得微微发烫,沈浪指腹恰好按在他腕间凸起的精巧的骨骼上,薄而净的皮肤敏锐地感觉到他指上厚实的硬茧,低头就能看见他因用力而凸现的青色血管和平整修短的指甲,虽也修长干净,却与自己的手截然不同。
沈浪松开了他,兀自一屁股坐下躺倒,就这么微笑着看着王怜花,拍了拍他身边的位置,然后双手交叠枕在脑后看起了高挂苍穹、皎洁清冷的明月和铺天璀璨的星辰,很有几分少年心性的模样。
王怜花抿了抿嘴,最终还是坐了下来,“沈大侠这是做什么?”
“王公子既然睡不着,何妨与在下聊聊?”
“是我睡不着,又不是你睡不着。沈大侠未免也忒多情。”
从他用故事便压住了熊猫儿的酒瘾便可以看出来,沈浪是个很擅长说话的人,这包括遣词得当和内涵丰满两个方面。王怜花学富五车花样百出,不可谓不见多识广,可要说到行万里山河的种种妙趣见闻,却还是自小流浪四处闯荡的沈浪了解得更多。
沈浪的声音和他的笑容一样有种温和却又坚定的力量,曲折新鲜的故事被这样的声音娓娓道来,更平添了几分动听。而王怜花不时应对两句,虽然不比熊猫儿的投入动情偶尔义愤填膺,却总能切中要害一语中的。好的说书人总能勾起听众兴致,而好的听众也同样会让说书人说兴浓厚。虽然两人曾为敌手又三观相悖,然而却都不得不承认,他们此生中从未遇到比对方更聪明的人了。
“王怜花。”沈浪突然认真喊道。
王怜花微微一愣,不由也认真地应了一声。他知道这才是要进入正题了。
“王怜花,”沈浪的声音忽而又软了,仿佛夹杂着一声轻叹,“不要再做坏事了,我不想你死。”
王怜花沉默半晌,道,“我既是坏人,自然是要做坏事,你这大侠不想着斩妖除魔,也太不称职了。”
“我并不曾想做‘大侠’,你也未必就一定是什么‘坏人’。不是有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我王怜花从不稀罕做什么佛。”他忽然微微一笑,一手支地,俯身望进沈浪眼中,眼神凛冽而妖冶,就像是酿老了的烈酒,焦灼出满喉火辣的刺痛却又醇香迷人,让饮者只愿长醉不复醒。他一字一顿,“我是,恶魔之子。”
沈浪的手指一颤,忍住了抚上他眉眼的欲望。
“出身并不能决定一切,你还年轻,可以决定自己怎么活。怜花,我不想杀你,也不想你死。”
“……为什么?”王怜花还是问了。
“沈某并不骄傲得意,但仍诚心认为,如今普天之下能与在下比肩者,唯君而已——所以,我舍不得。”
王怜花瞅了他片刻,扑哧一笑,一边笑一边连叹三声,“哎哎哎,说笑了,在下早已是你的手下败将。举世闻名才智绝伦的沈大侠赠了这么一顶高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当真让在下诚惶诚恐。”
“愚人才以成败论英雄。”
“还有呢?”王怜花仍微笑着定定地俯看着他。
沈浪沉默了会,他觉得最近自己想叹息的次数有点多。他最终还是说了。
“我舍不得。”
王怜花呵呵笑了起来,肩膀一颤一颤,染上夜寒的乌黑长发便簌簌地从雪白的衣衫上滑落,蹭在沈浪脸上一丝一丝柔滑的清凉。
“你说的没错,我已经自由了。我不是白飞飞,只为仇而活。王怜花只为自己而活。所以,”他笑得越发狡黠,“看在沈大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要不要做坏事,我会考虑考虑的。”
不待沈浪反应,忽然又靠了过来,他靠得极近极近,近得几乎趴在了他身上,近得他与他的鼻尖之间,只有一丝之隔,纤毫毕现呼吸可闻。
“不妨再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会把朱七七让给你,是因为最难消受美人恩呐,沈大侠!”他禁不住大笑,笑得几乎要在地上打两个滚才痛快,十足像个恶作剧成功的小屁孩。
那真是再好看没有的笑容了,那笑声就像世上最美的手,或者就是王怜花的手,撩拨着沈浪的心弦,却颤出寂寞的余音。他是打算通过朱七七战胜沈浪,他不愿服输,却坦然认输,所以放手。可他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真心喜欢过朱七七?他是不是也期待过有人用如此赤诚的心待他?到底是怎样的环境培养出来他这样的性子?他是不是也渴望过父亲宽厚的手掌和母亲温暖的怀抱?可最后却是这样子。
他想温暖他。他的心这么说着,比皇者宝座、金山银海、美女如云更诱人百千万倍。
沈浪缓缓地伸手。
王怜花在他碰上自己腰间的一瞬僵硬,笑声被噎在喉间再也逃不出身体的引力。沈浪觉得他就像一只炸毛的猫一样,绷紧着身躯等待着反咬一口,眼神却不禁流露出惊惶。
沈浪一手揽着他的腰,一手抱住他的脊背,坚定地把他拉向自己。王怜花条件反射地动了动,最终还是没挣扎。
好暖。活人好暖。
王怜花的耳朵贴在他肩膀上,感受到他心脏处传来的稳健鼓动。
不是女人□□时那种剧烈灼烧至摇晃的温度,而是,不咸不淡恰到好处却坚实的温暖。
只有相拥才能真实地感受到对方不过是个少年而已。身体修长,肩却尚未完全长开,手臂那么有力,怀抱却只有这么大。不过沈浪想,自己和王怜花大概以后也很难长成那种宽胸厚背熊一样壮实的男人吧。
可少年的他们,却已历了平常人一生也经历不到的滔天风浪。
“你知道么从前有个农夫。”王怜花窝在他胸膛上突然说道,大抵是姿势问题,那声音听起来闷闷的。
“嗯?”
“他救了一条蛇,蛇好了之后咬了他。他不是被毒死的,而是蠢死的。”
沈浪眨了眨眼睛,稍仰起身来抽出一手勾起了王怜花的下巴,似是完全没发现自己颈边多出来的三根毒针,故作认真道,“快让我看看你的獠牙,沈某好奇得很。”
连王怜花这般优雅的公子,都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手指微动那针已消失不见。他翻拳为掌将仰起的沈浪再次推了下去,“躺好。”然后过分自觉地找了个舒服的位子阖了眼,不一会儿就传出了均匀的呼吸。要操心后果维护形象避免误会的都是大侠,魔头用行动清晰有力地阐明他只负责享受和睡觉。
他能如何呢?他还能拿他如何呢?索性睡去。
沈浪充分发挥随遇而安的优良品质,伸手将他抱好,也轻轻地闭上了双眼,唇角有温柔微笑。
四人骑着骆驼不紧不慢地行了三日,终于到了沙漠边缘游人最后、也是归客最早见到的一个小镇。镇上依然不输都市的热闹,市井里充斥着来来往往、服饰各异的商人乃至逃难的恶人、追凶的侠客、无根的浪子、扶门而笑的娼妇不一而足。
沈浪等人由王怜花领着上了最好的酒楼。
“你衣服行李不是被白飞飞偷了?怎还有钱吃得起这个?莫不是准备留我们下来陪你洗碗吧?”熊猫儿虽是这样说着,眼睛却已盯上了路旁桌上飘出阵阵诱人的酒香的陶罐。
王怜花扫了他一眼,“猫儿兄忒小气。王怜花还用不着你这个穷酸子来请。”
熊猫儿摸了摸自己扁扁的口袋,不做声。沈浪更是随手撒千金,千万赌金都买了珍珠泡酒的主儿,此刻也识趣地笑而不语。金无望做了龙卷风的军师自是掠得不少,只是他一贯寡言少语,瘫着脸连眼神都吝于一给。
可是朱大小姐就不一样了。说武功说谋略说胆魄,朱小姐都要哪儿凉快哪儿蹲着去的,唯有说到钱,这世上除了富有四海的皇帝外,还真找不到比朱财神还有钱的人。
她下巴一抬,“你那几个臭钱,也好意思来咋呼。”
“哎,这种玩命儿的地方可没有赊账的说法,若姑娘不稀罕,也可以不要我这几个臭钱、不吃顿香喷喷的饭、不洗个热乎乎的舒服澡,不换一套干净的新衣裳——我想来姑娘肯定是不稀罕了——”
朱七七咬唇跺脚,哼了一声急急打断了他的话。不吃美食倒还没什么,一个金闺玉阁里养大的小姐在沙漠里厮混了那么久,再不让她洗澡,才真是要了她的命——偏偏这里滴水滴金,也只有这家酒楼才有泡澡的水供应,普通人都是一块半湿的布,就着井水擦一下就了事了。
沈浪眼神一动,“莫非这处是王公子名下的产业?”
“沈兄纵然聪明绝顶,也还是不要乱猜的好,以免一世英名毁于一旦。”王怜花看也不看他,径直找到掌柜走了过去,然后指着金无望,以不大不小恰好能让该听到的人都听到的音量说道,“此乃龙卷风的军师大驾,可懂?”
掌柜眼睛一亮,却毕竟是见过世面的,只稳稳应对道,“龙卷风各位豪侠的名声当真如雷贯耳,只是请恕小人眼拙,若让别的什么人冒名顶替了去,小的岂不罪过?”
王怜花笑容不变,只见他手腕一晃,手中已多了一块用红绳拴着、紫晶琢成的牌子,刚好巴掌大小,躺在王怜花玉色的手中竟不知是紫因白而显得鲜艳动人,还是白因紫而显得美丽纯粹。许多望向这边的客人都不禁停了筷。
掌柜虽戴着眼镜却不是真的昏花,一眼就看清了那牌上的龙字以及四周的风云图腾,立刻从柜台后迎了过来,毕恭毕敬地朝众人揖了揖,做了个请的手势,“军师驾到真令小店蓬荜生辉,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之处多请见谅。几位,楼上请。”
王怜花大摇大摆地把弄着那牌子,微笑着转身,也做了个请的姿势,“金兄,切勿客气,请吧。”
四人在店里最好的雅间坐下,已有充满异域风情的漂亮少女上来替他们斟起了热茶。
朱七七端起那做工精致的琉璃杯,啜了一口,“这是西域上好的花茶!”
王怜花拈杯放于鼻端轻嗅,馥郁的花香随着袅袅热气熏入鼻腔蒸在脸上,别有一番闲适滋味,“朱小姐果然见多识广。”
“茶有什么好喝的,男儿自当大口喝酒!”
熊猫儿话语未毕,那之前端茶来的少女已一手提了一坛老酒进来,笑容妍丽而热情,“酒这不是来了?”
这酒对练武之人自算不上什么重物,可对普通女子来说,并不是能够像提两个茶杯一样轻松提起的重量。但那少女却走得轻轻松松,稳稳当当,脚步生风,很有异域女子不拘小节的大方风采。
可熊猫儿的肚里的宝贝酒虫正嗷嗷待哺,哪里有心思去看女人,急忙伸手接过一坛,拍开泥封便就着坛口仰头痛饮,连衣襟也被过快溢出的酒水濡湿了。
“哈哈哈!痛快!痛快!”
王怜花看得连连摇头,“三十年女儿红——对牛弹琴,焚琴煮鹤,当属熊猫儿。”
熊猫儿指着他大声道,“你这黄毛小子,只懂酒,不懂喝。女儿家才一小杯一小杯地饮。再说,喝的也不是你的酒,是金兄的酒——你倒说说看,有沈浪在此,你是如何把那牌子偷到手的?”他可没有忘记初见时他偷金无望东西,又毫无察觉地被沈浪偷了回去的事。
王怜花一笑,“你也说,有沈浪在此——”
他拖长了话音,金无望已自动帮他接了上去,想来方才见到令牌时已三省吾身,“——早上我们几人去解手,是沈浪守的骆驼包裹。”
那时他熊猫儿也在场,他仔细回想了一遍,王怜花似乎一直也没贴近过金无望,还真不知他是什么时候将东西顺了去,不由喃喃,“好身手,当真好身手!”
王怜花微笑拱手,那紫牌子挂在他指上晃眼得很,眸光盈盈自负,“猫儿客气。”
朱七七却看不惯,“若是沈浪在,怎会让你这种小人得志。”
“又不是‘朱七七在’,姑娘得意什么?”
朱七七咬牙,最终还是忿忿又娇嗔地捶了身边的沈浪一拳,“你当真不应留他,就会来欺负一个女孩子!”
王怜花笑得东歪西倒,搓着自己的胳膊怪叫,“好疼好疼!你这样,也叫‘一个女孩子’?”
“你说什么——”
“好了。”夹在暴风眼端坐的沈浪,一直挂着那千篇一律的可恶笑容的沈浪,终于开了口,他看向王怜花,“王公子若是玩够了,就请把牌子还给金兄吧。”
就算他不给,凭他的身手也未必能防止沈浪拿回去,王怜花不说二话,就一副老实模样笑嘻嘻地把东西递给了金无望,“金兄见谅,完璧归赵。这餐全仰赖金兄招待了。”
金无望既不言,也不语,毫无多余动作的接下收好,只是那张本来就阴气重的脸,越发阴沉起来。
吃饱喝足,各自回了房。熊猫儿与金无望一间,朱七七与沈浪一间,王怜花独自一间。
王怜花舒舒服服地把自己清洗干净,换了一身新衣裳,就斟着叫上来的清酒坐在桌边慢慢小酌。
不一会儿,果然有人敲了敲门。
“请进。”
来人推门而入,见到桌面上的两个杯子,自觉地坐到了其中一个前面。
王怜花替他倒上酒,举杯。
那人也不说话,只端起酒杯与他轻磕了一下,一饮而尽。
“沈大侠倒不怕我下毒。”王怜花说着也干了手中杯。
沈浪依然是那种满不在乎的笑,“王公子不知道沈浪是一个大赌徒吗?”
“能赢快活王一成,自然是大赌手,但沈兄对赌的爱不够深沉,还算不得赌徒。”
沈浪摇头失笑,“你就不会好好道别?”
“沈兄怎知道我要走?”
你都摆好酒席与我,还问我为什么知道?沈浪好笑地看着他笑眯眯的样子,却还是缓缓道来,“那掌柜看你的眼神比看金无望还恭敬,而且在王兄走到柜台之前正在算账的老先生已闻声抬头瞧了你一眼。试想店中那么多人说话,他若每人都看一眼,这帐岂不没法算了?此外,王兄对本店最好的女儿红是多少年份都了若指掌信口道来,或许来找在下之前便下榻在了此处吧。”他顿了顿,又道,“王兄既是酒楼主人,做这么一出,不过是‘卖金兄一个人情’,借龙卷风之威名替本家撑腰而已。而到了王兄的地盘,谁还能管住你?王兄失踪良久,待理事务恐怕堆积如山,自然是急着回洛阳的。”
王怜花拊掌大笑,“好!好沈浪!我道你必看出由头,却猜不出你捉的是哪处破绽。原来如此!当浮一白!”他说着,又替两人满上了酒。
沈浪微笑,“但若有人想找龙卷风生事,恐怕王兄的小店就要遭殃了。”他一边说,一边往桌上的花瓶中倒掉了自己杯中的酒,拿过王怜花那杯饮尽。
王怜花看着他识破自己下药的举动却丝毫不曾变色,再次替他满上了酒。
“这沈兄就不用替在下担心了。自然有舍不得洗澡水的家伙挺身而出、仗义相助。”
沈浪的酒再次喂了花瓶,他叹道,“如此好酒,王兄再这么玩下去,岂不也成了对牛弹琴焚琴煮鹤之人?”
若是别人,又哪想到对方会有这么厚的脸皮,在被发现之后连续作案?一不小心,便要上当受骗。可也若是别人,哪里会有沈浪这般的火眼金睛,瞧见怜花公子的神来妙手?哪里有沈浪这般的涵养,不急着跳脚?
王怜花吃惊似的瞪大双眼,“沈兄自己浪费的酒,倒怎么怪起在下来?”
“被你毒了,让你出出气便罢了,若是你拿在下这条贱命去请金兄、猫儿相助,就不太好了罢。”
“就是就是,若有怜花意,岂惧茎刺扎人?焚琴煮鹤者,实乃沈兄,非是在下也。”
沈浪又摇了摇头,常年懒散的笑容里多了丝无奈,“我们别绕了好不好?”
王怜花一顿,已全然换了副模样,“那沈兄既已心满意足地拆穿了在下的二三四伎俩,还有什么要赐教的?”
沈浪看着他百无聊赖支颚把弄酒杯的模样,真真像一个没讨到糖吃的小孩子。
“赐教不敢。但请公子手下留情,莫要为恶,莫要——叫在下为难。”
“在下恨不得让沈兄为难而死,就怕大侠不肯死。”王怜花似笑非笑地睨着他。
“公子记得便好。”沈浪起身拱手,“那么,就此作别。保重。”
王怜花也不客气,歪着脑袋朝他点点头,“好走不送。”末了还要取笑一句,“春宵一刻值千金,莫让大小姐久等啊。”
沈浪居然也回眸一笑,虽然没有百媚生,却如春暖破冰,刹那间花叶舒展莺啼燕飞天高云淡。连王怜花在那一瞬都觉得,真不怪得那么多女孩子喜欢他。
“你不是说,沈某是大侠?王怜花,江湖再见。”
我真是……最讨厌起题了|||||||||||每次都要我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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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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