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本来这章是第四章的下,可是写着写着竟然比第四章长了一倍……还是拎出来单独做一章的好。偷偷说,其实感觉这章的题目很好笑,当真是一直疲于奔命的跑啊跑啊跑啊跑,一直跑到大天亮!
【关于小白留信的解读】
如果代入九宫图一一排序,再看最后一个字,就知道其意思了。也就是将 741 852 963 的顺序读成 492 357 816 读出来是“弟安,柳甸东子时三刻”
九宫图的排列方法有好几种,所以颜GG在心里默默的算了好几次才判定小白留下的信号,这是完全有可能的。
【关于小白那句话】
语出宋代庄季裕《鸡肋编》:“建炎后俚语,有见当时之事者:如……欲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欲得富,赶著行在卖酒醋。”看得出来当时人也看的很明白。
【关于开封治县】
本是想写“入京畿路治下”,查过之后发现其实并没有统辖开封附近的这种路。可以理解就好像北京不属于任何省一样。虽然在皇佑五年到至和二年间曾经短暂设立过京畿路,但很明显与吾辈文中的时间不相符合。只能作罢,用开封治县来代替了。根据《宋史?地理志》里说在设置京畿路之前开封治下有16个治县,所以他们能够在进入开封府之前先找个地方汇合。顺说,根据《宋史?地理志》里的说法,这个是根据元丰改制之后记载来的,但估计之前应该也大差不差吧【喂喂,太不负责任了吧】。
【关于“山中小村”】
做这个设定的时候变了几次,一开始想说是近千户人家,后来一想那就很多了,近千户人家绝对是够成为一个大镇子了。像这样的地方是不可能全部从事农耕的,但如果能发展成那种不是专门从事农耕的村庄的话,其多半是在交通要冲的地方,不然缺乏货物流通的情况下是很难发展到那么多人家的。
若说是专门从事农耕的村庄,一二百户人家还是可能的。但是这样规模的村庄若说有山庙是有可能的,酒肆就未必可能了。当然,这种酒肆不是城市里的真正酒肆,而是农耕之家利用业余时间和多余粮食酿造的私酿。在三五和水浒中都有类似的乡村酒肆出现。所以最后将小村的人数设定在二三百户。总不能家家户户都酿酒,所以有一两家集耕种与贩酒于一体的小酒肆存在也是很有可能的了。
但这样也有一个问题,宋朝时是不是酒麯专卖呢?记得宋史食货志和宋会要食货里都有专门记载的。唐朝时为了限制私自酿酒,酿酒用的酒麯是官方控制的。虽然有武松“三碗不过岗”的前例在先,但那本书也是后人写的啊【囧脸】。不过鉴于五代时,酒麯的控制已经渐渐放开了,那么宋朝时私酿酒肆随处可见也是有可能的吧。毕竟宋朝时地方酒酿是非常盛行的!从最差的角度来考虑,就算就这样的专卖控制,酒麯也不是盐铁一类的物事,归根到底只是粮食制品,并不能控制产地,那么就算真的有这样不甚合法的存在也是可能的吧……
说了这么多真正的意思就是,对不起,我太懒了!!实在不想去查资料了,对不起~~~~【掩面遁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