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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宿命的邂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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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喏,大哥哥,给你饼。”一只脏脏的小手里攥着半张饼,饼倒是热的,闻上去还挺香。
“小喜,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洗完手再拿吃的。”我拽过那只小手,别的地儿都挺脏,饼没地放,没办法,往嘴里一咬,用盆里的清水洗着那双小脏手。
“上次不是你说的,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我就想有个棒棒的身体,不要像爹和娘,早早就病死了。”淡褐色琉璃般的大眼睛一眨一眨,浓密修长的睫毛忽闪忽闪,像坠落的蝴蝶。
我为之气结,仔细回想,确有那么回事,真是说嘴打嘴。
“那你以后要是还这么脏,当心娶不到老婆。”拿出杀手锏,只不过嘴里叼着饼,说话呜噜不清。
“老婆,我才不要,像阿花那样的女人,哼,好烦。”小脑袋一梗,对我的话充满了不屑。
我有一种撞墙的冲动,不是用我的脑袋,而是眼前这个不知所谓的小脑袋瓜。
当初从寿春出来后,我知道孙策定会派人寻找,一个十岁的小孩子骑了匹高头大马,怎么看都很诡异,而且充满了危险。
变卖了马,得到一笔钱,买了身旧衣服,刻意撕破,脸上涂了些灰,看着水中的倒影,差点儿连我都认不出。
初平元年夏,曹操打着父亲被陶廉所害的名目,出兵徐州,凡是经过之城,无不尽性屠戮,原本富庶的大地,经过了几日的蹂躏践踏,已经变成了死城,逃亡的难民四处流散,给各地的治安带来不小的压力。
据在孙策那得到的消息,大哥和二哥在衮州,曹操的大本营。
经过一段日子的颠沛流离,又在路上救了这个小不点,脚程是越发慢了。
“真不知当初我为何救了你?”我恼怒掺半的瞪着眼前这个顶撞我的小子。
如果不是看他快饿死的样子,小脏手紧紧抓住我的裤腿,小脸脏兮兮的,特可怜,怜悯之心大盛,把自己身上仅有的食物都给了他,就这么着,吃饱后的他决定跟着我了。
“不要说是你善心大发。”从那张漂亮的小嘴里蹦出来的话每句都是那么尖酸克薄。
不过,在以后的日子里,如果没有他一路跟随,我真不知该如何度过漫漫行程。
“也许吧,是我可怜的良心发现,才救了你大少爷,行了吧!”和他斗嘴的结果就是我认输。
“哎哟,郭兄弟,你俩的感情可真好!”旁边摇撸的船夫彭大哥笑道。
“先别说笑了,来,我刚做的饼,快趁热吃!”响亮的声音从彭大哥身后传来,一个健壮的身子裹在粗布衣裙里,头上包着粗布,红润的脸膛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耀眼。
“彭大嫂,你又来打趣我了。”我无奈望着彭氏夫妻道。
在救了小喜不久后,就找到了一艘可以载我去衮州的船,船夫彭大哥为人极好,热情好客,见我们是小孩子,又说要去寻亲,不顾兵荒马乱,坚持要送我们,而且分文不收,在我的坚持下,才象征性的收了点钱,彭大嫂是个心地极其善良的船家妇女,见到小喜,高兴得跟什么似的,也许是亲生的孩子早早的病死,所以对小喜格外亲近。
“小喜,不如你给彭大嫂当儿子吧。”我凑近他的小脸道。
噗,一口饼差点儿喷出来,小脸胀得通红,“你说什么呢,不是说好了吗,你要带我一起走的!”
“可是现在太乱,你跟着彭氏夫妇,日子也好过些,胜于跟着我受苦。”
“可是,我再也不想当任何人的孩子了,不想看到爹娘死。”睫毛垂了垂,小嘴向下撇,显是想起了父母的死。
我长叹一口气,银箭和鲜血组成的画面已经成了我心中永远的痛,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想,不触动那份回忆,就永远不会揭开伤口,那种撕心裂肺的疼就永远都是模糊的。
“跟着我会吃很多苦的,你怕不怕?”摸摸头发有些黄的小脑袋,不经意的问出久想问的话。
“不怕,只要和你在一起,我就什么都不怕。”孩子气的脸上现出只有大人才有的坚决。
“好吧,过一会儿,船就靠岸了,我们就上岸。”
“那就要离开他们了?”轻轻询问着我,语气里透露着一丝不舍。
“是,现在已近衮州,因为我们走的是水路,所以遇到的兵勇不多,不过再往前走,危险就会增加,你不想他们遇到危险吧。”
“好,我进去收拾收拾。”
小小的身子进了船舱,我抬眼看了看彭大哥,他会意的点点头。
不是不想带着他,只是以后的路毕竟不是一个年仅七岁的孩子可以走过来的,让他跟着彭氏夫妇过些正常人的生活,对他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看着渐行渐远的小船,眼睛有些模糊,自己不由得好笑,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脆弱,连相处不过几日的人都感到难舍。
转过身,整整背后的包袱,默默踏上前往衮州的路。
半日后,我走得有些累了,坐在道旁,路上的饥民不多,散兵游勇却不少,这些掉队的士兵最是可怕,比土匪还不如,为了食物和女人,什么事都会做出。
午后的日头晒在头上,头发都烫手,脸上火辣辣的,摸上去有些疼,要是再晒下去,肯定变黑炭,为了脸面着想,还是找个阴凉地儿歇会儿是正经。
正闭目养神时,身后不远处的树丛中突然传出窸窣声,心里顿时清明,这段日子,警报从未离开我的神智,探手摸出藏在靴子里的匕首,横在肘侧,一个箭步,飞掠到发声处,寒光一闪,一丛灌木已被削去半截,一个小小的影子狼狈万状的滚出来,雪亮的匕首尖端硬生生的卡在半空。
“小喜!”
“你怎么跟来了?”
“彭大哥呢,连你都看不住吗?”
“回去,马上回去!”
不论我如何说,如何发怒,他都一言不发,小嘴儿紧抿,蹙着眉峰。
我不由分说,拉起他的小胳膊,谁知那小小的身体虽然瘦弱,却有着一股牛劲,强硬的和我对抗着,抵死也不动。
大大的眼睛忽闪两下,清亮的水雾霎时笼罩了双眸,“我……我就是不走,打死我也不走!”声音不大,却是如山般的牢固,撼不动的决心。
心里一软,但是想到兵荒马乱的现状,以及自己以后要去的地方,小小的他是无论如何也不可以去的,“听话,小喜,哥哥只是离开一阵,很快就会去看你,其实彭大哥很是喜爱你,你跟了去,必不会受苦的。”柔声细语的安慰着幼小的心灵,只盼着他可以顺从。
“我也知他们是好人,可是,哥,你知道吗,那天我本已要死了,是你,把我救了回来,从那时起,我就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跟着你,现下我还小,可是我终有一天会长大,长大后,我就可以保护你了。”
“傻孩子,我又不是女子,何来要人保护。”
“难道要哥你来保护我吗,不,我一定要学功夫,这样就可以帮你,而且我肯定能够保护你。”
我看着眼前的小人,这就是那个口舌尖利,说话刻薄的孩子吗,一切都是掩盖的假像,面具后的他,才是真正的他,热情、忠诚,也许我的身边确实也该有这么一个人。
“好吧,不过,你要在我身边,一步都不可以离开,知道吗?”
“嗯。”
骄阳似火,知了没命的叫,吵得人连半点脾气也没有了。
坐在荫凉的树荫下,喝了口皮袋里的水,清凉甘甜的水滑入干燥紧涩的咽喉,仿佛干渴已久的大地被细雨滋润,身心瞬间得到了放松。
多日的疲劳渐渐占据上风,双眼慢慢合上。
也不知过了多久,身下的大地隐隐约约传来轻微的震动,我的眼睛倏的睁开,极微弱的嘈杂声,似乎有很多人在向这里涌来,“快,小喜,快躲到林子里!”不顾他惊讶的眼神,紧拉着他的小胳膊迅速跑进树林里。
马嘶声,马蹄声,兵刃相击的声音,咽喉被迅速切断的声音,嘶哑的惨叫声,身体扑倒在地上的声音,小喜小小的身体在我的怀里簌簌抖动,小手冷得像冰,嘴唇青白,过了一会儿,外面的声音才渐渐止歇,最终无声。
“我出去看看,呆在这儿,哪里都不要去。”
身子刚一动,衣衫被一只小手攥住,头一低,小脸毫无血色,“哥,要回来,我等你!”
“我一定回来。”
小心翼翼的走到林边,还未看清外面的情况,一个尚且滴着血的刀尖无声的抵在我的颈项上。
“出来!”低沉的声音,无情阴冷。
阳光依然灿烂,只是太耀眼了,晃得我头晕眼花,手脚冰凉,一时间几乎无法相信眼前的景像。
鲜红的血流成小河,一条条蜿蜒流淌,断肢残躯横七竖八的散落满地,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沉重得令人窒息。
“原来还有个漏网之鱼。”清亮通透的声音原本让人想起清晨的露珠,但是却隐藏着令人颤抖的黑色气息。
周围传来脚步声,雪亮的刀刃反射出七彩的光线,死的气息在逼近。
“年纪不大嘛,先别杀他了,喂,抬起头来。”声音更加柔和,像滴在湖面的水珠,也许是血珠也说不定,我自嘲的想。
脖颈上的刀尖轻轻扎了一下,尖利的痛。
抬头。
圆圆的脸庞,大大的眼睛,纯真无邪的容貌,天真可爱的笑容,红红的衣衫更是衬得面如满月。
一个粉妆玉琢的小男孩。
红衣、白肤、黑发,单纯的颜色,一如他唇边单纯的笑容。
“原来不过是个小孩子嘛。”柔脆的声音再度响起。
“你骑在高头大马上,是不是为了表示自己不是小孩子了呢!”我反唇相讥。
周围响起抽气声,架在我脖子的刀锋也不由得颤了颤。
一抹嫣红呈现在他的脸上,“我为刀殂,你为鱼肉,还有什么话可说?”
我轻笑,“那也要看是什么样的刀,若是钝柴刀,有等于无。”
“哦,那架你脖子上的刀可是烂柴刀吗?还不是做了我的俘虏。”
“这也叫刀吗!”我晒笑。
周围的兵丁似乎看见淡光闪过,嚓,咣啷,脖子上的刀尖被齐齐切断,断刃落在地上。
那张漂亮的小脸颜色一变,转瞬又是笑容满面。
“有趣,有趣,我已经很长时间都没有看到如此有趣的人了。”仿佛看到一件新奇的玩具,他的眼中闪着诡异的光。
“放开我!放开我!”小喜稚嫩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的心一紧。
“哼,原来还有一条更小的鱼躲起来,啧啧啧,长得还可以,青焰,上次那个小孩儿过了几天死的?”
“回二公子,三天。”一个恭敬的声音在他的身旁响起。
精致的马鞭轻轻托起小喜满是泪水的小脸,大眼睛却瞟着我,“当我的玩具还是当他们的玩具,你选吧!”
还未等我做出回答,他那细致白晰的手背上已多了三条细细的血痕。
“做梦,我宁死也不会做你的玩物的!”
是小喜,那个一直发抖的孩子,此时却做出了连大人都为之叹服的勇气之举。
□□眉目突然转冷,还未等我做出任何反应,一道逼人的寒光闪过,绚丽的血花划过长空,在阳光的反射下呈现妖冶的美丽。
小喜,那个可怜、可爱的孩子,像个破败的布娃娃般躺在地上,大面积的血迅速流到地上,浓浓的血腥之气深深刺激了灵魂深处。身子完全不听从大脑的安排,自动的追循着那腥甜的快感。
惊呼声此起彼伏。
“快抓住这小子,他疯了!”
“他是妖魔,快杀了他!”
身体里蜇伏了十年的血腥灵魂,此时张开了尖利的爪,无情的抓向惊醒它的沉眠的人。
就算是这个时代父母的死,都没有让我杀过一个人,可是,小喜的血却将我的嗜血唤醒,曾几何时,我也曾经深深沉迷在血腥的快感中,体验着杀人的乐趣,可是,在这里生活了十年,我的世界一直是单纯的,单纯的学习,单纯的生活,根本已经远离了那种生活,就算是在梦中,也不曾梦见那阴暗的前世。
活人的咽喉被生生切断,断肢在眼前飞舞,惨叫像美声般响起,可惜的很,一道寒光闪过,我的肩背上重重挨了一剑,刺骨的伤痛使得我不由自主的跌下去。
冰冷的长剑,冰冷的声音。
“你们这几个废物,连个小孩子都斗不过,饭桶!”
声音不大,但是几个人的脸色已经转为青白。
依然光洁的剑身,一滴鲜丽的血珠从剑尖上滴落,□□雪白的小脸上没有了笑容,原本红润的嘴唇也失去了血色。
“不错么,小小年纪居然敢杀我的人!”他的声音此刻如同来自地狱。
“你信不信,我有一百种杀死你的方法,每一种都会让你后悔为何会活在这个世上。”
“你以为我怕死吗?”
“我的方法会让你觉得死了是一种解脱。”
我像看怪物般看着他,忍了忍,可终究还是未能忍住。
“你杀了这么多的人,我只杀了几个!”
“在我的眼里,他们的命低贱如野草。”
“是么,所以我们的命在你这种公子哥儿的眼里就那么不值钱,现下我虽然命在你手,可是,不要给我机会,否则只要我活着,就会要你的命。”
“是吗?”他笑得异常邪恶。
倒转长剑,剑柄重重击在我的伤口上,突如其来的袭击让我几乎痛呼出声。
“怎么样,是不是很舒服?”圆圆的大眼睛弯成月牙。
疼痛席卷全身,但我就是咬紧牙关不出声。
“还挺倔强。”
“二公子,那小子还未死。”一个青衣人恭恭敬敬的禀报。
“是吗,想不到挨了本公子一剑,居然还有命在。”□□不以为然的笑道。
小喜还未死,这让我心中一喜。
小喜的眼睛勉强睁开一条缝,看到我的狼狈模样,泪水止不住的流下。
我就是讨厌男孩子流泪。
“不要哭了,小喜,哥没事。”我尽量用平静的语气,伸袖子擦他的眼泪。
“可是,哥,你还在流血。”
真是傻孩子,只看到我流血,却未注意到他也受伤了,不过,这着实也让我的心一暖。
“好一幕兄弟情深,”掌声响起,“不过,我只能放过你们其中一个,另一个只能死。”
“杀了我吧,”我笑了,他的眼中突然现出迷惘之色,似是不解。
“你的人是我杀的,以命偿命,你并不亏。”
“不错,你看起来年纪不大,却在十招之内连杀我三名手下,的确很厉害,不过,我一向对厉害的人感兴趣,越厉害,我越觉得有趣。”
走到我面前,蹲下身,马鞭托起我的下巴,“现在,我就对你很感兴趣。”
“刚才是我疏忽,再来一次,你未必是我的对手。”我淡淡道。
“你以为我会给你第二次机会吗?”
乌黑的瞳孔渐渐收缩,我的嘴角轻扯了扯,手中的匕首无声无息、毫不迟疑的向他扎下去。
出乎意料,他的动作极其敏捷,匕首扎在地面,用力过度下,竟然一时间拔不出来,就在这时,他抽出了腰间的长剑,寒光闪耀中,奔我的面门而来,大骇之下,我就地一滚,才避过了这致命的一击,但是几茎头发却被剑气削断,看来是我低估他了。
突然,他的目光略微低垂,面上的神色极其古怪,顺着他的目光,我才注意到脚下的一面铜牌,明亮的黄铜,由于长期的抚摸,以致于表面上光滑无比。
“这块铜牌,是谁给你的?”
“和你没有关系。”我喘了口气,弯身捡起,掸去浮土,放入衣襟内。
“好你个小贼,胆敢偷窃我家的令牌!哼,看来你这次是无论如何都逃不掉了。”
“什么,你家的令牌?”我的大脑有些反应不过来。
“你姓曲?”
那双漂亮的大眼睛微眯了眯,嘴唇弯了弯,露出一排细白如珍珠的牙齿,“曲?你还真是天真!”
第一次被比自己小的小孩子说天真,大脑一时间有点充血。
这小鬼,真是欠揍。
背上的伤口扯得生疼,地上滴的点点鲜血,如鲜花般绽放,太阳照在身上,热辣辣的,我的大脑一阵阵眩晕,身子晃了晃,后脑突然被狠狠撞击了一下,眼前一黑,小喜的哭叫声仿佛离得很远,最终,黑暗占据了一切。
也不知昏迷了多久,我的意识慢慢聚拢,身边仿佛有个人正温柔的托着我的头,将冰凉的液体灌入嘴里,清凉的快感瞬间压倒了身体的疲累,酸胀疼痛的身体,动动手指,身体都扯得生疼,那个人轻柔的将我放在床上,似乎怕伤口压痛了我,特意让我面向下,又怕口鼻被捂住妨碍呼吸,将我的脸周围清了清,他的动作不大,很轻,很柔,像拂过水面的羽毛,他的手指很干燥,却很柔软,拂在脸上轻轻的,暖暖的,让人的心不自禁的柔和。
费力的张开眼睛,一张俊美的面孔出现在眼前,乌黑的眼睛清澈明亮,如汪着的一泓清水。
“你醒了。”隔了那么久后,我重新听到了那久违的温柔清脆的声音。
闭了闭眼,“为什么我每次见到你都那么倒霉!”我有气无力道。
“是吗,为什么我每次见到你,每次的你都不一样。”掖了掖被角,他起身去端放在桌上的药碗,淡青的衣角掠过我的面,一股青草的气息传来。
看看周围,我躺在一张雕花大床上,贴在皮肤上的被褥柔滑香软,地铺厚红毡,屋中陈设古典雅致,红木案上摆一个白玉香炉,炉中升起袅袅白烟,淡雅宜人的香气沁人心脾,靠墙是一整架的书,要不是墙上的刀剑,我真要以为这是书生的书房了。
“你是谁?”我瞪着那抹青色的身影,咬着牙吐出几个字。
身影顿了顿,轻轻旋身,走到我面前,略呈小麦色的修长手指端着瓷碗,“你在说什么?”
笑容如春风般撩人,对于我的张牙舞爪并不在意,只是好脾气的笑着。
我的火蹭的点燃。
“你并不姓曲。”
“说,你到底是谁!”
“我姓曹。”依然好脾气的笑着。
我的手指颤抖着指着他,“你姓曹?那曹操……”我猛的住嘴,要知道,直呼曹操的名字也许就会为我带来杀身之祸。
他的面色略微一沉,随即展颜一笑。
“我是衮州太守的长子,单名一个昂字。”
曹昂,字子修,曹操的长子,二十岁即死于宛城大战。
历史上对曹昂的记载并不多,虽然他是曹操的长子,但是生母刘夫人只是个妾侍,地位并不高,生母死后,曹操将他过继给正室丁夫人,他在曹家的地位开始稳固,我曾经以为曹操的儿子定会是个精明异常,怀疑一切,目光犀利的人,哪知道,他会是个温柔似水的男人。
“你那是什么表情,有那么吃惊吗?”他好笑的问道。
“不,不,只是有些震惊,”嘴里说着,脑子里却在不停的转着,身体疼得厉害,连带得脑子也不好使,我在被里动了动,咧咧嘴,好疼,忽然,我的身体一僵。
一把抓住正欲起身离开的曹昂,红着脸道:“那,那个,敢问你一句,我……我的衣服呢,你请大夫了吗,谁给我换的衣服?”一连串的问题冲口而出,说完才大大喘了一口气。
穿在身上的丝质上衣非常舒服,非丝即绸,但是我却觉得无比难受。
“你当时处在半昏迷,却死也不看大夫,没办法,只好我给你包扎了伤口。”
“那,那我……”那岂不是被看光了,他应该知道我是女子了,可是,他的态度却很是奇怪,似乎并不在意。
那双漂亮的黑眼睛玩味的注视着我暴红的脸,“放心,我没有那方面的嗜好。”
嗜好?我疑惑的看着他,忽然间省悟过来,羞恼交迸。
“呵呵,你还真是好笑,放心,我只是换了你的上衣,裤子可没脱哦,我对男人没兴趣。”轻软的话语如垂落的露珠。
上衣,我已近石化,颓丧的倒回床上,背上的伤口扯得一阵阵生疼,好在别的地方并没有大碍,别的地方,我终于想通了,我的生理年龄只有十岁,还未进入青春期,女性特征尚未显现,现在的我在外人眼里只是一个外表瘦弱的男孩而已。
在曹昂可恶的笑声中,我将头埋进了被里,这回真想一头撞在豆腐上算了。
不知过了多久,一种奇异的压迫感逼近,心中的警报大响,想都未想,藏于指间的薄刃瞬息间压上的来人的颈项,如雪的皮肤近似透明,好得如同掐得出水来。
“怎么是你?”我收起了利器,重新倒在了床上。
“有点失望吧!”可爱的笑脸离得很近,近得可以看见黑眼睛上的根根睫毛。
“离我远点儿。”我皱眉向后靠了靠。
“喂,你可真无情,就这么对你的救命恩人吗?”大眼睛里的表情特无辜。
“救命恩人?”我差点背过气,大脑一阵晕眩。
“不要告诉我,你和手下在外面救了被暴民所伤的我,为了救人还死了几名手下,”我大喘了几口气,说完了心中所想。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不费力。”他赞叹道。
“卑鄙!”我从齿缝里挤出两个字。
“谢谢。”
“无耻!”
“这是我的荣幸。”
瞪着这张天真可爱的面孔,我想一拳将之打扁。
“莫要打我的脸,这么漂亮的脸若是毁在你的手里,看你怎么跟我大哥交待。”他夸张的捂着脸,却从指缝里偷偷看着我。
这小子会读心术?
“我可不会什么邪术,你的样子根本藏不住心事。”
“你不怕我告诉别人吗?”
“第一,你说了没人相信,第二,你的那个小兄弟还在我的手上。”那张漂亮的小脸笑得特邪恶,“不想他出事的话,就该乖乖闭上你的嘴。”
“二弟,你来了。”
轻柔的话语在门口处响起,“大哥,我想看看人醒了没有。”
邪恶的气质瞬间隐去,只有天真留在面上。
修长的手指轻轻抚摸着男孩的头,曹昂的脸上有着淡淡的疼爱。
“这是我的二弟,曹丕,是他将你救回来的。”
“多谢曹二公子救命之恩,”我几乎是咬牙切齿。
“不用谢,路见不平,本就应该拔刀相助,费不了什么事。”曹丕潇洒的甩甩衣袖,表情很是严肃。
“大哥,他的伤还未好,精神也不继,我们就不打扰他了。”扯着曹昂的袖子,天真的眨眨眼,此时他的表情才真真正正是一个七岁的小孩子该有的。
“好吧。”曹昂扭过头对我道,“你好生歇着吧,晚些时候我会再来。”
“嘻嘻,我也会和大哥一起来看你的。”依在曹昂的腿侧,脑袋探出半边,曹丕眨了眨眼,坏笑浮在脸上。
屋内终于安静下来,胸中的悸动平息,调整了一个稍微舒服的姿势,望着窗外风儿吹动的树枝,我无声的笑了,来到这个世间十年后,我的手终于再度染上了血腥,让我重新变得肮脏的那个小人儿就是曹丕,这是不是一种宿命的安排呢,我无从得知,总之,我还是见到了他,不过,我知道,这次,我不会蹈上历史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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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我终于回来了,,每天一睁眼就有无尽的工作在等待着,报表,数字,票据,我的头脑被数字填满,每天都是机械得不能再机械的工作,整天在焦虑中度过,生怕出错,我已经快神经了,几次坐在电脑前,居然半个词都想不出,连做梦都在对账,我的老天,啥时才是个头儿啊.
那天在六点回家,我对妈妈说了一个词:幸福
能早点儿回家对于我来说已经是一种幸福了
勉强扔上去一篇,多多提意见啊.
至于那位晓官同学,我倒是谢谢他每天都在关注我的文,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