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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初见 ...

  •   民国十年,立夏。
      “冷双,你去巷子口的沈记旗袍店里,把我前几日定做的旗袍取来。”小姐面上像是绽放开娇滴滴的花骨朵,手上门口轻轻一指,我就恭恭敬敬的点头应了下来。今日是小姐第一次见薛公子,只是传闻说开私塾薛老爷的儿子是个温润儒雅的公子,小姐与他多次作诗,由当家小厮亲自来回寄送,每次小姐得到薛公子作来的诗,都会高兴的赞不绝口,拉着我的手又蹦又跳,嘴上还不忘说着:“冷双,你看到没?薛公子的文采斐然,他的诗词为何就如此之好呢?”今日终于两人见面,小姐也是前几日到了最好的旗袍店订做了一件粉嫩色的旗袍。我一边赶着路,一边躲闪着街道上的洋车。只要是小姐高兴,我也会高兴。
      如若不是八年前的那晚,小姐看到我冻的奄奄一息还要收留了我,恐怕现在我早已离开了人世。小姐说,见到我时浑身都冻得僵硬,就叫我冷双。从那一刻起我就注定自己这条命都是小姐的。
      我家的小姐是北京城里孙记忠大户的千金,早在袁世凯在天津小站培养了大批为他日后称帝的北洋军阀起,老爷就整日早出晚归的。我是女儿家的不懂这些大事,也不懂老爷整日里忙些什么。但还是清楚现日里的状况,自从大清帝国被孙中山推翻后,我们的日子还是不得要好。本想着推翻了清政府,农民可以翻身当主人了,但是建立的中华民国却让这个袁大头抢了去,整日里到处人心惶惶,战乱纷飞。
      又往前赶了几段路,沈记的黑底黄字招牌就浮现在眼前,我上前挪着步子,热心的店主赶紧朝我走来,做了个揖笑道:“姑娘要定做沈记的旗袍吗?对襟绣花布料都可自选。”我笑了笑,也恭敬的回着:“前几日我家小姐在这订做了旗袍,我是来取的。”这个店主甚是年轻,也就二十岁出头,剑眉如飞,谈吐举止彬彬有礼。他忙问着:“是哪家的?”
      “小姐留了名的,我家小姐叫孙涅。”我回着他,他也立刻转身去搜着账单,再点了库存,找到了那件粉色旗袍,等我在账上留了名,也有礼的冲他道谢。
      “这位姑娘不自己做一件吗?”他看着我,眼睛里说不出来的意味,只觉得深邃空旷,我连忙笑了笑,摇着头回道:“不了。”
      他也不便说什么,只是恭送我出门。等我回府时,老爷也回来了。
      我赶紧进屋藏起手里的旗袍,因为我家小姐要见薛公子的事是瞒了老爷的,虽说小姐接受了西洋教育,讲究什么男女平等,自由恋爱。但我家老爷是不听这一套,他总是苦口婆心的说着小姐:“都把平日里的花花肠子打消了,你和何府的二少爷可是指腹为婚的。”这时候小姐都会不满的嘟着嘴顶上老爷几句,老爷都会呵斥回去:“婚姻之事,自古以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要以为自己学了点西洋玩意儿就冒充洋人,你可是个中国人。”
      等着我进屋藏好了旗袍,也赶紧去给老爷请安。老爷虽说思想上不如小姐进步,但对我们下人还是和蔼可亲,像自家人一样。当我进屋时,看着老爷的脸上露出以前从没有过的气焰,这次是真的严厉了,而小姐则在一旁站着,委屈的眼角泛着泪花,哭的一塌糊涂。
      “老爷好。”我小心翼翼的给老爷请安,害怕自己一不留神就点燃了老爷这根火药绳。他的脸上很不好看,眼睛里面是无奈与犀利。小姐呜咽着声,气冲冲的跑了出去。
      我一下子慌了神,我是伺候小姐的,理应陪着小姐。但是眼前还有这么一个霸王,他虎视眈眈的盯着我,我从来没见过他对我们下人是这样的表情,两双眼睛都冒着火焰,最后缓缓的,像是没了力气一样说着:“你,还不出去看看。”
      “是。”我像是得到了圣旨一样飞奔出门,老爷毕竟是个宽慈的父亲,还是很疼爱小姐的。看这次老爷这么生气,也不知道我家小姐对老爷说了什么难以接受的话语。好不容易追上小姐,她也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脸上的泪花也都风干了。
      “冷双,旗袍拿回来了吗?”小姐一开口,我就愣住了。根本就没有怎么难过,反而有种如鱼得水的感觉。我愣愣的点点头,小姐的脸上又绽放开了花朵,说着:“太好了,赶紧回屋给我打扮打扮。”
      说完,小姐就拉起我的手把我拽进屋里,眼下的变化我还是没弄明白是什么意思,小姐的笑靥又好看的挂在脸上,看来刚才那一幕是小姐用的苦肉计,故意从老爷那挣脱出来的。想着想着,自个儿就怔在原地笑了起来。
      “哎呀,你还不快点啊,笑什么。”小姐一嘟嘴,之前的难过劲都烟消云散了。我立刻点着头,应道:“是,是。”
      等服侍小姐洗完脸,梳好头换好衣服后。整个像一个仙女一样站在我的面前,小姐的一瞥一笑,举手投足之间都透着大家闺秀的风范,还又不失知识女青年的进步与开朗。柳叶眉头俏,细长眼睛又弯又美,瘦瘦尖尖的下巴活脱脱的是个憔悴美人,但谁知道小姐的个性和外貌竟然相差这么多呢?粉嫩色更是衬得肌肤白嫩无暇,对襟领子都绣着淡雅的芙蓉花,一回眸,美艳无比。我好生羡慕小姐生的好模样。等我还没有回过神来,小姐的一句话就把她的大家闺秀气质横扫的一干二净。
      “你会爬墙吗?”
      这,虽说我也算是个泼皮性子,但爬墙还是没有尝试过,我正犹豫踟躇着,小姐拉起我的手从后门溜进了后院。
      爬墙?真的要爬墙出去?我心底想想就害怕,要是半路上摔下来怎么办,不会粉身碎骨也会断胳膊断腿。而看着小姐这股蛮劲,我注定逃不过此劫了。
      “可是,小姐,您穿着旗袍,要怎么爬?”我木讷的问出了一个比较实际的问题,本想会让小姐打消掉爬墙的念头,谁知她却拍着自己的胸脯说道:“有梯子呀,我先翻过去,你再跟过来。”
      看着小姐熟练的登上云梯,再娴熟的越过墙头,我的心里自然吓出了一身冷汗。想必小姐不知为今日排练了多少次了。我胆战心惊的望着小姐站在高高的砖墙上,手也朝我欢喜的摆着:“快点。”我紧紧攥住了手心,汗液渗满早已浑然不知,听着小姐不敢大声却又着急的叫喊,我也颤抖着登上了一只脚。
      “快点,冷双,不会有事的,我在另一边垫上草甸子了呢。”她也伸出了手想要拉我一把,我尽力的克服内心的恐惧,想想小姐都站在了墙头上,我这个丫鬟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呢?
      蹬脚,攀手,闭眼,站立,跳跃,动作流畅而至。我不免吓的大叫着,这是怎么了吗?我的手还能动,脖子也能扭,腰身也没折,双腿也好好的。闭着眼睛感受完以后,我也缓缓睁开了眼睛,小姐玩味的脸出现在我面前,盯着我的损样,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没想到你还这么害怕,还真是怪对不住你的。”我还惊魂未定,看来是安全的越过了墙头,一脸后怕的盯着小姐,说道:“小姐,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该怎么办啊。”一边说着,一边整理着小姐肩上粘落的稻草,她猛然站起了身子,一只手朝我伸来,我仰着脑袋看着小姐,她可能见我呆呆愣愣的,连忙说着:“起来啊。”
      “哦。”我也伸出手来,等小姐把我拉起身来,我也是苦口婆心的说着:“小姐啊,老爷他……以后不许这样了,多危险。”她立刻转过身来朝我说着:“断胳膊断腿的更好,省得那个何家二少爷娶我,他总不能娶我这个残废回家吧。”说完,小姐快步走着,我也赶紧跟着她的步子。原来从后院爬出来就是喧嚣的闹市,走了数十步,那家沈记旗袍店也出现在眼前。我在心里咂摸着,这要是从正门走,沈记的路还有好一段呢,原来从后院出来走几步就到了。
      我望店里看了看,那个年轻的老板正在为一个贵家小姐量身上的尺寸。等着他的头抬起来,我的眸子也对上了他。他可能一见是我,就礼貌的冲我挥挥手,我也回应着抿嘴笑了笑,结果那个贵家小姐不满的冲他嚷着,看来是催着他赶紧拾掇。我不禁偷笑出声响,前面的小姐也听见了。
      “你笑什么?”我赶紧摇着头回着:“嗯,刚才想起小姐爬墙的一幕,还真是好笑,不等小姐有个三长两短,就连何家二少爷见了你都会后怕的不敢娶了。”话语一落,小姐也便哈哈大笑起来,心想也是这么个理儿。我偷偷松了口气,跟着小姐欢快矫健的步子,一会儿,就到了赏月茶庄。
      “薛公子说是在这相见的。”小姐的声音已经激动不已了,又赶着步子进了茶庄,就在我们来回打量的时候,门口站着一位气质非凡身量高挑的少爷,身穿白似雪的衬衣,外套灰色马甲西装,下身和马甲相近色的长裤。头发梳的丝毫不乱,直立在门口,粗农的剑眉,两双眸子散发着深邃幽蓝的波光,皮肤完美的毫无瑕疵,脸庞棱角分明,一副贵气逼人的模样。他突然笑了起来,嘴角的笑纹更是好看。他款款朝小姐走去,声音也像唱机里发出的歌声一样,温柔的说着:“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
      我已经听的如痴如醉,小姐也是呆立在我身旁毫无反应,他深情的望着小姐,两双眼睛像是会说话一般,嘴唇粉润的弯起了绵延的弧线:“在下薛子乔,想必这位就是孙涅小姐了。”
      小姐还傻傻的没楞过神来,我赶紧摇晃着她的身子,试图把小姐叫醒。她连忙打了个激灵,双眼已经被他迷得胡乱扑簌。
      “你怎么知道是我?”小姐立刻显露出她的大家闺秀气质,眼前的薛公子又是迷人的笑了笑,好听的说着:“木芙蓉。”接着,他又缓缓底下了头,转身瞥了我一眼,就这一眼,我不知道上辈子哪里来的这种福气,可以让他如此温柔,深情。让我留恋,呆滞。使我难以忘怀。他看着我的双眼,一直看着,我的脸被烫得火热火热。不知道薛公子为何一直这样盯着我的眼睛,我只知道自己在这一刻,仿佛飘飘欲仙的样子,身着的是霓裳细纱长袍,唯美旖旎的扭动玲珑的身段,渐渐的,他的颜色暗淡下去,不再看着我,听着身旁小姐的话语:“你怎知今日会穿木芙蓉的绣花样子?”他也谦逊的回道:“小姐的诗词句句透出对木芙蓉的喜爱,我也就是随便一猜,没想到真让我给猜到了。”
      看的出来,小姐心里是喜欢这个薛公子的。他给她以温柔,儒雅,高贵,沉稳的风采。小姐正是秀中透露出不凡,身段婀娜,体态有致,粉妆施黛,从不妖媚蛊惑,但是干净多姿。我偷偷低下了头,这样的一个美男子,是很难不让人心动的,就连我……
      瞧我都想到哪里去了,等着我们三人去了楼上的雅间,看着小姐脸上露出了少女般的笑容,我也知道薛公子的气质深深吸引了小姐。我伺候了小姐八年,自然是明白小姐心里想的什么,小姐只要一抬手,我便知道她想做什么,一撇眉,就知道小姐心里讨厌什么。我恭恭敬敬的站在小姐一旁,生怕留下个坏印象玷污了小姐。
      “不知孙小姐平日里还喜欢什么?”他一开口,我也是不敢抬眼看着他,怕自己一不留神就出卖了内心的思绪。我深深的低着头,只听见小姐开口道:“读书。”
      “喜欢看什么书?”薛公子问着,小姐先默了会声响,又开口道:“《石头记》,但我只喜欢黛玉。”薛公子爽朗的笑出声,就像好听的银铃一般,回道:“孙小姐是个军府之人,也会有难得的见解,喜爱黛玉,是因她敢于顽抗封建社会吗?”
      “我觉得黛玉是一朵美丽的花儿,只不过这朵花儿生错了年代。她虽柔弱,但骨子却是硬的。”这时店家送上茶来,薛公子端起茶碗一抿嘴,就连喝水的样子都透露着气质,说着:“我自爱明朝的方孝孺,明成祖朱棣称帝后希望他写一篇给天下读书人的公开信.可是他宁死不写,成祖一来气要灭他九族,方孝儒毫不畏惧说灭我十族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硬骨头,这个年代里,需要的就是这种硬骨头。”
      三两句话下去,小姐已经无话可说了。没想到面前彬彬有礼的薛公子不但是个写诗的好手,同样也是个顽抗进步的青年。小姐听了这一席话,连忙拍手称赞着:“薛公子是个充满时代见解的才人,现在社会正需要您这样的年轻人,我们都一样,崇尚不同时代的硬骨头。”说完,小姐像是以茶代酒的硬干起来,这下可把小姐的本来面目暴露的干干净净。我在她身后推搡着小姐,面前的薛公子开始有些惊讶,但惊讶过后就消散了,也同样举起手中的茶杯,呵呵笑道:“孙小姐的个性真是豪爽开朗,就以茶代酒吧。”
      良久,小姐把我支出了门外,单独与薛公子交心。我也只能点头应是,辗转着步子,独自一人倚在门口,刚才薛公子的魅力还没有完全抚弄下我的心跳。这是我活了16年来第一次见到如此具有吸引力的公子,出身私塾世家,身上自然沾有文采墨香的底蕴,同时又是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又少不了刚硬的魅力。正在我还沉浸在幻想中时,楼下传来纷纷噪杂的声响。
      我立刻快步站立在楼梯口,只听见破旧的楼梯被他们踩的吱呀尖叫,像是一阵阵咆哮声。又是稽查在巡视,这个混乱的社会总少不了这样的角色。我故作镇定的回到原处,任凭他们混乱的声响在我耳边传来,不一会儿,薛公子也推开了门。
      “怎么了吗?”我的眼睛不敢看着他,回道:“警察在楼下。”他听后稍探出头,接着又伸回头去“哦”了一声。我死死的盯着脚下,看着他那双锃亮的黑色皮鞋,他轻笑道:“进来吧,你是她的贴身丫鬟,一起谈论也无妨。”我只能摇着头,心想怕自己一迈进步子,就真的迈进了他的世界。
      他只看了我几秒钟,就再次回到屋里,我轻呼口气,闷热的天气袭击了我的脸颊,加上刚才心跳的加快,恐怕我的脸是比过年贴的春联还要喜庆。
      楼下的嘈杂声越来越近,充斥着我的双耳,一会儿估计就能来到楼上,我战战兢兢的想如何面对那些警察,他们虽然说是维护秩序,但较早的时候祁县的民警长乔景荣竟有越境搜土匪枪毙人命的事情,任意殃民,这样才置办的民警所。他们名义上是为民的警察,实质上有先例在前,老百姓还是觉得这样巡视的方式吓人。我越想越不敢继续想下去,楼梯的呻吟声感觉像是摇摇欲坠了,我故作坦容的面对着那些警察,一个个穿着黑制服,黑帽子的人们纷纷出现在我的眼前。其中有一个是他们的队长,长有一嘴的络腮胡,眉毛像极了戏子们扮演的张飞角儿,最显眼的还是他挺着的将军肚,手上一挥鞭,四五个身后的小罗罗朝我走来。
      我惊吓的顿时不知所措,一度后悔自己为何不听薛公子的话,面前的一个瘦长身形的警察先冲到我的面前,一脸吊儿郎当的样子问着:“你在这可听到过其他声响?”
      我小心翼翼的往后退着步子,头也摇晃着回应他,他的眼神又变的犀利,忙朝薛公子和小姐的厢房里看去,突然间说着:“我家小姐在里面,是孙府上的。”
      他的眼睛突然间转向我,讥笑的看着我,一嘴恶心口水的讲着:“孙府?哪个孙府?”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小姐是大户人家的人,没道理这些警察们不熟识,我记得几年前,老爷还跟这里的警察长吃过饭。
      就在我不知道再怎么应对的时候,楼下突然传来一阵像是人仰马翻的声响,噼里啪啦,是茶碗瓷器碎地的声音。看来楼下有个闹事者不知道警察在这里,那个警察头领又再一挥鞭,我面前的这个小罗罗乖乖的跟随到了头领身边。
      我长呼口气,万事大吉,真是要感谢楼下闹事的人,不过也是他够倒霉的,竟然撞在了老虎口上。小姐也从屋里焦急的闯出来,一把把我的双肩狠狠拽住,声音也是颤抖的:“冷双,你吓死我了,那些警察没难为你什么吧?”我还没等开口,楼下的嘈杂声越来越大,薛公子连忙走到楼梯口看去,同楼层的人们都纷纷出来了,在楼梯栏上挤得是人仰马翻。
      我也拼命挤出个头去,隐隐约约看着刚才的几个警察抓住了一位扮相极好的公子,薛公子也连忙说着:“这是金大户的三少爷。”金府上的?这个金府上的老爷子是这出了名的大财主,大老爷金德庸是干着经商的买卖,卖些染色布匹,家室虽好但人丁不旺,姨房太太的是不少,但就是不旺香火。这个三少爷叫金孟真,是金德庸老来才得的这个男丁,所以极其宠爱。他上面有两个姐姐,姐姐们对这个弟弟也是特别的好。所以才养成了嚣张跋扈的性子,在北京城是出了名的公子哥,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和市井的小混混经常勾结在一起。有时候还会有说闲话的老人议论他,说他会把金家的财产败个精光。
      “这个警察还真是胆大,连金家三少爷都敢抓。”小姐也说着,我才稍稍把头伸了回来。薛公子若有所思的开了口:“看来这几个警察还真是不能小瞧了,指不定又是哪个大人物的亲戚。”周遭的百姓也是议论纷纷,显然是对这几个警察的行为颇有赞赏,连这样的大户都敢抓,这天底下除了洋人,还真是想不起谁还能有这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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