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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沙港口 ...

  •   高阳历二十一年,二月中旬的金沙港口

      慕家的船队正在准备起航,六十艘战船泊在港口,其他的商人早就在一个月前出发了,更有那性急的,都已经走了两个多月了,因为慕家的船队,丝毫不显得空荡,繁荣好比月前,那可不是只有高阳和南三北四的八个人类的国家,还有羽民、九黎,甚至是青丘之山的狐狸都出来了。而如今,只有一个慕家,然,有过之无不及。

      一般的商人典当尽身价,也不过一块舢板一根船桅,疯了一样只看得到黄金,将生死寄托于龙神的仁慈。殊不知,龙神只守护自己的子民,陆上自有自己的神明。

      神心最慈,同样,神心最冷;对一切在乎,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对一切漠视。

      回头来看看慕家的船队,六十艘大船长四十四丈四尺,宽十八丈。船有四层,船上九桅可挂十二张帆,锚重有几千斤,要动用二百人才能启航,一艘船可容纳有千人。光是这一趟出海就足足有将近六万人。

      码头上的搬运工们搬得热闹,一车车的粮食香料茶叶在这里运上船,再分门别类的搬入货仓,船的吃水线一点点上升。

      港口外倒也丝毫不逊色,排起了长队,慕家正在招收随航人员,整整一万人,条件很简单,有一技之长即可,招满就走。

      近似玩笑一样的条件,但是每年慕家都会派出现任当家人来主持招募以示重视,今年是慕家的少主慕琉璃,同样这也意味着家主慕青云属意这个年仅弱冠的少年继承慕家家业了。

      清人清境

      ——看到慕琉璃,方知道世间竟有如此人物。他的相貌仅仅是端正,好听些也不过是清秀。可是,那通身的气派,仿佛一挨到,便是一股沁心的凉气儿从头顶透至心尖尖上,是一种清净的恍若夏日步入山涧的错觉。他一袭白色深衣,头上墨发用玉环圈住,白玉流苏自然垂下在颊边,没有多余的动作,只是懒散的歪在塌上,即使是身后轻轻摇动羽扇的那两名绝丽的侍女也不能夺其风华,生生的给衬成了灰色的背景。天上地下,自成气场,独成方圆,慕家琉璃,仅此一人。

      虽说每年主持招募的是慕家家主,不过,哪个人真敢让家主来挨个问问这一万多人的情况,然后填填表发发证明什么的,真敢这么做的人,怕是活不到开船的时间,慕家人兴许不会太较真,不过,想讨好慕家的人大有人在,到时候,这么容易就捡到的人情简直就是天上掉的馅饼一样。说是主持招募,不过是站在后面,远远看着罢了。

      就算是这样,排队的人也是一个个努力表现得自认为的最好,还有些人,一直努力向慕琉璃的方向努出一个尊敬又巴结的微笑,万一少主看过来,印象一好可以免了测试呢,想的是很完美,唯一的缺点就是时间太长,那笑也越来越假、越来越僵硬。

      慕琉璃的眼神时不时飘忽着,望着远远的金沙城方向,偶尔看看正在招募的人,但是心思明显不在这上面,脑海里不停的闪过昨天父亲慕青云对自己说的话。

      “你是慕家的人,是我的独子,所以,你逃不掉的。你想要的自由,这个世间永远不可能找到。你走不了的,我也不会放你走。明日,金沙的招募,你去。”

      亦如记忆里一般清晰冷静得没有半分感情色彩的声音,命令着自己……放不开,挣不脱,逃不掉,无奈何。别人趋之若鹜的,正是他一直想要摆脱的,很讽刺,也很……悲哀。

      想到这里,他平展的长眉微皱,连慕琉璃这样一贯平淡无波的人也带出几分烦躁来,恨不得此时推到了这软榻,推开这些人。当然,也只是皱皱眉。

      还真别说,这一万人里倒真有些极有趣的人,一万多粒沙子仔细挑选,说不定还能找到金子呢,更何况这些人呢。你听听这一问一答的,如果不看地点,倒有几分像市场的阿姨买菜,还带挑三拣四,讲讲价钱的。

      “下一个”

      “我会做饭啊,大哥,你就收了我吧,我范统家祖上可是给过高阳帝的爷爷的表妹的干儿子的孙女婿做过饭的。”

      “不要……已经有一百个会做饭的了,很可惜,你是第一百零一个,我们总不能带一万个厨子出海吧。。”

      “大哥,我还会酿酒啊,这总行了吧”

      “啊,这个倒是没有说会的,好吧,你通过了”

      这位“饭桶”大叔顺利登船。

      哎,这位大哥,你倒是好好想想啊,一共出海一个多月不到,会酿酒?那海上有让人酿酒的时间?且不说哪有时间给他酿酒,就算是酿酒的粮食,到了海上就会有严格的配给,用多了,这人会被丢到海里的。咳咳咳,其实也没有办法,老爷当初定下的规矩可是,有一技之长即可,哪怕你是刷马桶比别人快点都成,意思就是别人不会的你会,那么,上船。

      所以每回慕家出海都会带上一批各行各业的稀奇古怪的人才,跟着出去一趟,收获颇丰。外人不解,也有人笑言,慕家怕钱挣太多了会遭天谴,就借这个由头分给下面的人一些,自己吃肉,还余下些汤给一般人尝尝,慕家也是个慷慨大气的主儿。

      慕琉璃看了良久,嘴角微扬,这一趟里还真有几个妙人啊,很奇怪的,这几个人是排在一起的。
      就在那位会酿酒的大叔的后面,是一身青布衣裙的女子,头上围着一条同色纱巾,轮到她了。

      “我是青丘族人,”她随手解下了头上的纱巾,长长的乌发就好似活泼泼的从里面跳出来,发梢的银铃抖动间洒落泠泠碎响,抬首低眉,巧笑倩兮,美目流盼,“我是一个舞姬,我会的当然就是跳舞啰。”说罢,凝睇着负责的人。站在那里就是一幅诱人的画。

      “名字是?”招募的人已经五十多岁了,面对这个女子,仍觉得有几分不自然,青丘族人啊,那里可不是一般人住得了的地方,换句话,那里住的可不是人类,是九尾狐。

      九尾狐这个种族天生就拥有极强的幻术天赋,所以一般人叫这个种族为“魅狐”,不过他们自称是“天狐”血脉绵延,在外一律介绍是青丘族人。

      “陌遥。我可以通过么?”

      “可……以了”看着那么一双眼睛,谁又能忍心拒绝呢。

      慕琉璃看到的可不仅是这些,只是眼睛一望的时间,那个在慕家已经二十多年的以严谨挑剔闻名的管家就已经被魅惑了,不知不觉间,这个女子不简单啊。

      排在女子身后的是一个面色青白的男子,表情僵硬的就像木刻的一样,穿的赭色长袍,长袍下摆带着长长的浅黄色流苏。再仔细一看,已经来不及想这个男子的面貌了,只是……那是怎么样的一双眼睛啊,红的像血,那么鲜亮亮的色彩。

      “我是不死民,来自流沙之北。至于我的职业……”他抬起苍白的手指,那上面可以看见青色的血管,很清晰,指尖蓦然绽放了一朵金色莲花,刹那芳华,转瞬即逝,但是,这样短暂的美好甚至比刚刚天狐的一笑更让人觉得魅惑,那是一种从生至死的极致的美丽。

      男子勾起嘴角,笑的优雅。“如你所见,我是一名术师。”

      理所当然的,他通过了。“幻莲”是刚刚他说出的名字,我想,很多人都记住了。

      慕琉璃这么想着。也笑了,果然,这一程比自己想象的有意思多了,偶尔听听老头子的话,其实也不错。

      术师,是一个很神秘的群体。不清楚师承,不清楚来去,一身强大的力量,仿佛生来就是应该受人膜拜的。但是和不死族比起来,术师也不过是人类中较特殊的一个群体而已,不死族更加的鲜为人知。

      传说西北有山名昆仑,有墟以山为名,大神西王母居昆仑墟,从昆仑越过流沙之地,即不死之山,不死族居之,山中有木黑理结子赤红,谓之不死果,不死族因之不死。

      不过没有人去过那里,光是昆仑墟对于人们都也只是一个传说,而不死族更是一个神话。一般人甚至因此而不相信这一族的存在,普通人只有在家中妇人笑骂丈夫时才说一句“那个老不死的”才用上这个不死这个词。

      现在呢,一个活生生的不死族人站在这里,说着让所有人震惊不已的话,就好像面对着一个已死的人当着悼念的人们直接坐了起来一样,人们脸上悲悯未去,就添了些惊慌恐惧。因为这是一个超脱于普通生物生老病死范畴的存在,不一样啊,三个字是现实判断,一个感叹词作结,这样的四个字就可以判定一个人应该接受人们的恐惧厌恶排斥等等情绪了。

      很多时候,人类这个种族比其他更加排外,因为,天生来的弱质,没有强大的力量,唯一会的就是学习,只有学习别人的才不至于被淘汰,一种微妙的自卑从最初就深刻到骨子里的,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就这样,也许,很久很久以后,还是会这样。

      这个幻莲,在人类之中,还能活到现在,还能一身从容,真的,很不容易。这也可以证明,他的术一定很厉害。食物长久处于群鼠之间不至于被吃掉,那就不是运气还有老鼠的慈悲了,那个时候,彼此的角色一定早已经对调了。

      “不死族的术师么,真有意思啊,他所拥有的,又是怎么样的术呢。幻莲是么,呵。”慕琉璃说着,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说着。

      下一个人呢,也同样让人惊奇,竟然长着一双洁白的羽翼。相貌隐在满脸的胡子的下面,看不清楚,手指勾着一根丝带,丝带上系着两个酒葫芦,时不时抬手仰头间,喝上一大口酒,似乎也没有因为慕琉璃这个慕家少主的存在而特意改变些什么,自在得很。溅出来的酒液顺着下巴流入衣襟,从略敞开的衣领里,竟然看到很明显的陈年伤疤。

      “我会飞……”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金沙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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