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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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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光三年,荆南郡。
一到七月江陵的气候就变得让人不可忍受。且不说汗水滴滴答答地往下落,连空气都潮得能滴下水来。盛午的江陵城活似人间炼狱,人制馒头被发酵地浑身瘫软。街上几乎无人,知了叫得人抓狂。
阿莫窝在城门的影子下,怀里揣着两个已经发出馊味的窝窝,假寐。偶尔身边有人走过,也是假寐着自我催眠天气很好太阳很高。
阿莫吸吸鼻子,试图用扇动的鼻翼赶走鼻头上的苍蝇。
如果要阿莫进行自我介绍,他必定会这么说——
我是疯子,名叫阿莫。江陵土著,无父无母。曾经有个彪悍堪比犀牛自恋到水仙花都望尘莫及的光头大哥收养我十年,要我喊他师傅,然后因为我拔了他花盆里的一株草将我赶出家门。
我死皮赖脸地不肯走,师傅勃然大怒,一脚凌空抽射把我踢出大门说,你给我好生看看江湖!
你问我姓什么?
不如去问那流浪的猫猫狗狗姓什么。大家都是江湖中猫江湖中狗,何必在乎区区一个姓氏呢?
你还问我江湖是什么?
那请你随便找家热闹的店,进去大吼一声“特价出售苏慕城/黎晔龙阳十八式春宫图!”一准一群青衫侠士对你挑出冷锋,大有螃蟹横走千里的正义之感,而你客串的就是那胆敢在公共场合推行万恶滴BL的江湖败类。
聚众群殴乃是江湖的本质,师傅最喜欢悠悠然地一边为民除害一边在我耳边上叨咕叨咕。他快乐地为他的苗圃施肥,顺便用掉了那些收集来的“民害”。
虽然我很讨厌我师傅但这句话我极其认同。这将作为我一生追求的理念而伴随着我,这也注定了我的前途——聚众喝酒在前,打架斗殴退后,无事不登少林寺即可夫妻双双把家还。
人生足矣。
阿莫是个平常人,长得不出挑,一张脸全给乱七八糟的刘海挡住了。个子也不高,无业,偷鸡摸狗的事情瞧不上,杀人越货的勾当做不来,整天只知道调戏小媳妇大姑娘,和群乞丐混在一起敲敲打打,全然没出息的模样。
江陵城也算有丐帮,一个小小的堂会设在城郊一破庙里。乱世之中大约乞丐也算是好职业了,只是江陵还算太平,群众的小日子过得也还滋润。所谓饱暖思淫欲,阿莫每天也算可以填饱肚子,于是就开始了更高层的需求。
那个时候是没有马斯洛需求理论的,但阿莫用行动证明了它。
阿莫瞄准了一个老是坐在桥下弹曲项琵琶的高人。高人的琵琶弹得极好,面前摆着一只碗,却怎么也掩不了一身的傲气。阿莫心里计划着想拜师,还没张口就被高人回绝了。
“我谭灏一身技艺决不传外人。”
碰一鼻子灰,阿莫不甘心,瞬间变身牛皮糖。死缠烂打是乞丐的看家本领,显然阿莫已得隔壁牛大叔的衣钵。高人视阿莫为变种苍蝇,依然每日闭眼弹琴,毫不理睬。
阿莫磨来磨去,一口一声谭叔叔把高人气得青筋直爆。他隐忍地看着阿莫,藐视地说,说教你琵琶不如教猪马头琴。
阿莫一声不吭,抢了高人的琵琶就一曲胡笳十八拍。
这可真是未成曲调先有情。阿莫根本弹不出一段完整的曲调,却依然昂着脑袋割脖子一样用手指乱捣,甚至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幻想的美好世界里了。高人终于崩溃了神经,他抓着阿莫的肩膀疯狂地摇他,白眼翻得跟煮熟的白鸡蛋一样几乎昏死过去。
“你该夸奖我用四根弦就弹出了九弦魔音的效果,孺子可教也!”阿莫得意得很。
于是在阿莫十三岁那一年,他的第二个师傅诞生了。丐帮像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库,有一批乞丐转业成了侠客就会有另一批什么落魄的野魂转业成乞丐,总之一句话——什么牛掰的人物都有。
谭灏也在其中,他握着琴马的深思模样常常引得姑娘小姐们侧目,然后莺莺燕燕们就捂着红红的笑脸跑开了——阿莫从来不觉得谭灏哪帅了,倒是自己比较唇红齿白。
丐帮中有个乞丐和阿莫特别臭味相投,两人达到了味觉刺激上的高度一致,可谓闻香识男人。那人笑嘻嘻说,我叫狗儿。
其实阿莫知道,乞丐的名字里中有八成叫狗儿,而叫狗儿的就十成就是乞丐。当狗儿告诉他自己叫狗儿的时候阿莫心里一笑,只说希望别冲着大街叫你名儿的时候千军万马都踏了过来。我这不是宠物收留所。
狗儿比阿莫大了两岁的样子,却永远都没个正形。阿莫调戏良家妇女的恶习就源自狗儿的熏陶,虽然笨拙却很得妇女心。她们对着十四岁的阿莫笑,有时会塞些饼子啥的给他——对此狗儿很是不屑,咒骂一句你这小白脸,便涎着脸找阿莫讨饼吃。
很多年以后阿莫会想,如果那一日他乖乖地在堂会里等堂主议事,或者贪玩去了城郊的桃树林,他会不会连很多人的命运一起改变。
然而,时间是不可逆的。如同溯流,你永远都回不去纵向的时刻。
那天街上热闹非凡,张三李四王二麻子都出来摆摊。忽然一匹惊马凌空而跃,一路闯闯撞撞磕坏了几处铺子。人人狂呼乱奔,一时间大道上鸡飞狗跳。那马嘶吼着,抬高前蹄狠狠向人踏去,只听得惨叫一片。
“糟糕!”一人大呼起来。
众人扭头看去,莫不惊骇。转角处悠悠然出现一顶轿子。华流苏的幔遮,官家气派十足。可这惊马是不懂人情世故的,估计也不会给官家面子。眼看马近了,抬轿的人瞪大眼睛傻愣在那儿,就等着一场惨剧降临一般。
这边,阿莫扔了窝窝拔腿奔去,一跃跃上轿顶,轿中传来女人一声惊呼。他镇静地等待时机,待马靠近了毫不犹豫地扑了上去。
“吼!”阿莫对着马耳大喝一声,小小的身体竟然爆发了巨大了力量把马压制地不得动弹。他抽出短刀横空一划,前左马蹄飞似的被削开,露出森森白骨。那马痛嘶一声,极力挣扎,却再也翻不起来。
阿莫舒了口气,才发现周围人惊异的眼神,忙解释说,这马刚刚踏到了笑藜子,蹄子不得不砍。
轿帘拉开,探出一张小小的脸来,惨白惨白的。接着一个穿着绿裳的姑娘下车,怯生生地递了块手帕给阿莫,喃喃的不知道在说什么。
阿莫粲然一笑,接过帕子擦净了短刀,说,谢谢姑娘。
“谢……公子相救。”她咂舌,眼前这人明明像个乞丐却一副风清云淡的气派,真不好称呼。“我家小姐不便下车,特让奴婢来向公子道谢。”
“不必言谢,舍在下馒头两只豆花脑一碗即是了。”
那姑娘蹙眉,正欲张口,忽然车内一人温温软软道:“这怎成。公子觉得奴家只与两只馒头一碗豆花脑同等价值?”
声音酥软直入心脾,连阿莫这等迟钝的人都忽觉两只馒头一碗豆花脑确实折杀了这小姐。阿莫叹气,说,在下驽钝了。心里想,要不要再加一根油条?
那小姐似是笑出了声,微微掀起帘子,一股幽香飘出。“公子请收下这块玉璞,如有遇上难事,拿着它去城西顾府即是。若有奴家帮得上的,必鼎力而助。”
另一个丫鬟下了车,毕恭毕敬地将玉璞交在阿莫手上,然后冲他甜甜一笑便折身回去了。这会儿街上已经聚了许多人,赶车的吆喝开去,渐渐的只剩下狗儿和依然呆若木鸡的阿莫。
“那丫鬟笑得真那个啥……花枝乱颤的……”狗儿絮絮叨叨,见阿莫还一副智障样,不禁大吼一声:“回魂啦!”
阿莫抖了一抖,才意识到自己走神了。那味道,有些奇怪。他捏了捏手里的玉璞,没搭理狗儿转身就走。
狗儿不乐意了,他对着阿莫挤眉弄眼的。最后忍不住,压低了声音问,你跟谁学的功夫?
这是个问题。
阿莫一想到他那变态的师傅就一身冷汗,只是摆手,大义凛然道,英雄莫问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