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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女儿心态,只求欢喜 第一次写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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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岚觉得我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就催促我说:“要不你给他写封情书吧,直接又简单。”
我想也是,不甘寂寞的我同发传单的人都能搭话,怎么会连给情书的勇气都没有呢。不过要是在那时认识李泽然就好了,好让他在我后边壮胆。
李泽然是追求尔岚人群中流氓的一款,直到我见到他才改变对流氓的固有印象,就算你亲眼见到他也会觉得那绝对是对传统古惑仔的颠覆。
回到家里,我就把课本丢在一边,坐在轮椅上开始谋划递交情书的各种细节。
画面或许是这样的:我托他班级的一个同学把他叫出来,站在班级门口等着他,也等着他同学的围观,然后含情脉脉的把情书递给他,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并且向他明送秋波。他大概就会微笑着对我说:“一直以来我都认为你是个很好的女孩,我也对你有好感,很感谢你能来告诉我。”也有可能说:“虽然不确定我对你到底怀有怎样的看法,但直到你是个好女孩,我愿意同你交往看看。”然后全场的人开始欢呼,怀着暧昧的笑容推攘着他,其中一个人不小心踩到了我的脚,我惨叫了一声:啊……
不对不对,想想就下道。
可能他也会拒绝我,场景会不会变成这样……
我满心欢喜地去找他,结果看到他和一位小美女有说有笑。毫无疑问他和那个小美女关系不一般。即使会尴尬,但还是义无反顾地把情书递送到他手里,轻声告诉他,我喜欢你。接下来就看到他搂着身边的小美女,告诉我他的心早已经被占满了,希望我能早日找到我的Mr. right。我就会持续站在那里干笑,愣愣地说,祝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不会不会,他心眼不会就那么大点,像他那么绅士应该不会直接当面拒绝别人吧。要不告诉他我甘愿做小或者告诉他我比那小美女性格好?越想脑子越乱,心里就越没底,如果到时候没有办到肯定会让尔岚看笑话。不管了,干脆先把情书写出来再说吧。
直接叫名字吧,好像我们关系还没那么好,亲爱的这种开头太直接了,让人怪不好意思的,叫沈同学又太正式了,这不是写入党申请书。光这个名称就有够让人烦恼,就更别提后边的落款。光留名字还是在名字前面加上“爱你的”呢?那问候语是用正式的“你好”还是别的?
烦恼了5个小时后,到凌晨两点,最后的成稿是这样写成了:
亲爱的沈亚民同学:
你,还好吧?!(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开头了。)
我是高一十五班的冯安筑,嗯……想必跟你打了近两个月的招呼,你也能记住我的名字了吧。
我写这封信的目的首先是感谢你在开学之初的慷慨解囊,让我感受到了学校的温暖和同学间的友爱精神,是我对国家的精神文明建设抱着坚信不疑的态度。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你那富有磁性的嗓音,如果未来没有确定的梦想,当主持人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当然,如果走上主持人这条道路,千万别忘了当初是我怂恿,哦不,是建议的。
咳、咳,跑题了。这不是一封的感谢信,还包含了另一种情感,可以说这封信不单纯。我想你学习那么好,智商应该也很高,估计早就能猜出来了吧。
很抱歉没能当面将这一种情感表达出来,只能用这张轻薄的纸片来传递。但请相信,就算是现在正在执笔的我,心里也仿佛有一幢鼓被擂得咚咚响。如果将它递给你的时候,不知道又是怎样的一种窘态了。
是的,我喜欢你。没有为什么,如果你强烈要求的话那就是因为你的声音吧。
可能之前每天早上在你家小区门口等你的行为很无赖,可我就是无法抑制地去做。
我没认真想过你接到这封信的后果是什么,我也没有说一定要成为你的女朋友,或者你根本对我都没有一丝好感也说不定。我只是想把这样的心意告诉你,不是满心功利的期许。但是请你不要直接拒绝我,我也很害怕这种结局,就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行么?
字写得很乱,我已经尽力去写好了,但我现在没有办法控制我正在颤抖的双手。
希望这封信不会给你带去任何的不快或是烦心,也希望能收到你积极的回复。
一个关注你很久的人
冯安筑
第二天间操在尔岚的劝说下,鼓起勇气,挂着两个熊猫眼,带着我的一双“护卫”风尘仆仆地赶去他们班门口。
班级只有两个人在值日,我不敢直接托付给他们,问过他们后得知这堂课是赶巧体育课。看来事前的想象在未经实践之前都显得苍白无力,因为任何未发生的事物都有变数,怪不得邓爷爷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哎,白瞎那一汪浅显的勇气了。
或多或少地大家都可能遇到过这种情况,就是当期盼已久的事真正到来的时候,却被琐事耽搁了,那种充满期待的心情就会大打折扣,甚至转变为郁闷、闹心。我现在就是这样的情况。
原本还是轻快的心情,在一股强烈的失落感往心中鱼贯而入后,使得本来空落落的心陡然变得膨胀起来。那种感觉是比看灰姑娘被她后母欺凌得浑身是伤还要让人堵得慌。膨胀得快要爆裂开来的烦心,使我不自觉得就将手中信撕碎了,扔进了垃圾桶。再也提不起兴致讨论情书的事或者再去送一次。
背运总是结伴而来,此话不假。刚一转过墙角准备回班,就撞上了教导主任,顺便就被他请去喝茶加聊天了。这次的谈话他在说,不准各个年级来回窜,有伤学校风化,打扰各个同学的学习情况什么的,可从人家嘴里说出来就觉得我干得事比毁了贞洁牌坊还要败坏风俗一样,他不去当劳教老师真是白瞎人才了。
从那天以后,温度开始直线下降。每天早上,除了在小区门口等他,我还会买上一罐热咖啡送给他。起初他也推脱不要,但架不住我的各种劝说,时间一长也接受了。
“冬天喝热饮对身体有益。”、“早上喝咖啡有助于提神。”或者再买一罐自己喝下去,然后告诉他:“这种咖啡很甜的。”
“我大不喜欢吃甜食。”本来以为他拒绝我了,但他话锋一转,说,“但是咖啡还好。”
心里仍旧很高兴,因为自从他接过我的咖啡后那天起,对我的态度就更加温和了。有时候会在上学短短的路途中跟我讲讲他们班的趣事,也会很有耐心地听我说班级上的事,很配合地笑。这是不是吃人嘴短,拿人手短的现实例证?
晚上和菜子回家又有了我的谈资。我像个小麻雀似的,坐在座位上叽叽喳喳,还不时比划两下,也不在乎菜子到底有没有听进去,反正我就是要讲出来。
“他怎么不咖啡过敏,起一脸小疹子,然后再也不理你了呢,省着你没事就像个老太太似的叨叨。”本来满脸郁闷的菜子,忽然变得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惊奇的表情,“难不成是他脸皮太厚了,看不出来小疹子?”
“你才脸皮厚,你不光脸皮厚,你脸上还有肌肉。”
菜子不自觉摸摸自己的脸,又凑近了瞅瞅我的脸笑嘻嘻地说:“比炭强。”
看来回家得让蝗虫好好磨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