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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误(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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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院里叶琅为凌翔擦拭着深达半寸的伤口,凌翔闭着眼,冷汗从前额涔涔冒出。
“忍着点,药很快就上完了。”叶琅柔声的安慰,手却紧张的颤抖。
伤在腰上和肩膀,伤口又长又深,凌翔裸露着上半身,光滑的皮肤包裹着匀称的肌理,惨白的纱布被鲜血染红,给这副男子身体增加了更多雄壮之美。
叶琅缓缓擦掉凌翔额上的细汗,手帕才覆上,手腕就被狠狠抓住。
“小叶子!”
男人焦急的喊出,叶琅惊坐在床前。
“小叶子、小叶子……”
凌翔依然在呓语着少年的昵称,脸上泛起不自然的红晕,高烧折磨的他不断产生幻觉,仿佛身边为自己擦汗的人就是那个心心念念的男孩儿。
叶琅扔掉手帕,转身离开。
而院落的另一边,叶瑛的院子里正在传出激亢的弦声。
终于想明白,自己对凌翔的那些感情,并不仅仅是兄弟桃园或者英雄相惜,竟然,是爱情。那些担忧、愤怒、妒忌,竟然都是出于喜欢。因为喜欢,所以会在意他的身体;因为喜欢,所以对他的连日消失心怀戚戚;因为喜欢,所以对二姐和凌翔的婚事充满了排斥。
是喜欢,竟然是喜欢。
一曲弹罢,弦已崩断第二根。
拿来第三册的《孤烟调》。
曲声渐起,男孩儿终于又可以平静的思考。
脑中散乱的遍布着两年来的欢喜忧愁,一起唱诗、一起射箭、一起练武、一起办学,两个人的影子晃动在京城的每个大街小巷。
难道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么?
那那些话呢?犹记得当初笑着闹着,也说过永世不离的情话,现在想起来,只是当时已惘然。
原来,凌翔对权势是如此的渴望,怕被叶墨知道他和自己关系好,所以就会失去入朝为官的资格么?
那么也好,就让他,大展宏图。
崩断古琴的最后一根琴弦,叶瑛力竭,倒在案上昏昏睡去。
三更敲过,叶瑛朦胧间似梦似醒的感觉到有人坐在了身边,可是困意极深,怎么都不愿醒来。
身边的人没有说话,手缓缓摸上了自己的头,随手在案边放下了什么东西。那人似乎压抑着情感,在自己的鬓间上落下一吻便离开。随后是一场盛世豪华的大梦,叶瑛梦见自己穿着女子的出嫁盛装,坐在九重重华殿前,接受百官朝拜,而身边的人,却并不是叶墨,而是凌翔温和的笑脸。
梦里的场景如此真实,盘龙柱上的神龙伸出厉爪,像是温韵死前尖锐的眼神,让梦里的叶瑛感到真实的疼痛。
大梦初醒,窗外布谷声起,叶瑛一边揉着眼睛一边回忆夜里两个诡异的梦,冷笑着骂自己甘于沦落,一扭头却看见一把精致宝剑,剑柄的末端还刻着一枚惟妙惟肖的叶子。
拿起宝剑仔细的端详了一会儿,看不出更多的玄机,只好拍打着酸痛的身体站起。
眼前的琴案边,有一片刺目的鲜红!
叶瑛尖叫着退了两步,按住胸口剧烈的呼吸起来。
那天之后,叶瑛便开始足不出户。每日舞剑弹琴,对外物不闻不问。
可即便再不去追问,朝堂上的事总会传来。自那日凌翔受伤后,叶墨就不断的差人来送医送药,同时送来的还有给叶瑛的各种小玩意。不出一个月,武状元还没开始选拔,叶墨就把伤愈的凌翔叫到宫中,封了正四品的武将官职。
五月份正式的武状元考试,三哥叶琦拔得头筹,不出十日,封从二品大将军,走马上任。
就这样,两门亲事同时提上了日程。
先是叶琦和叶舞的婚事。皇家女儿出嫁,算是国之大喜,可是战事吃紧,一切从简,所以婚事也就办的并不隆重。
待到凌翔和叶琅,刚刚有苗头便被凌翔驳回。朝堂之上,凌翔列举边疆重镇的防守攻势、要塞分点设防、探究地方策略,一番言辞,指出国事为先、家事次之的论调,得到了叶墨的首肯。
紧接着,叶墨派遣十万将士,由叶琦做大将军、凌翔佐之,大军浩浩汤汤直奔边疆而去。
叶瑛是在凌翔的军队已经开拔之后才知道这个消息的。
两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是两个月之前,三哥和凌翔都还是平民百姓,肯陪着自己弹琴习武,品评诗词;两个月之后,那两个人已经成为统御三军的将军,就要到战场厮杀。
百无聊赖的下午,叶瑛披上薄薄的纱衣,洗掉上午练剑出的一身细汗,斜倚在暖榻上。
“应宝儿,把琴拿出来。”
“要断一根弦儿的还是断两根儿的还是没弦儿的?”应宝儿从旁屋露了个头问到。
“废什么话,要完整的。”
“对不起,少爷,没了。”
叶瑛被气的笑了出来,转念又恼怒的瞪了应宝儿一眼。
自那日之后已弹坏多少架琴?可能连自己都数不清。
弦断了又换,换了又断,户部送来的良驹15匹,除了性子烈的,尾巴上的毛已经都被应宝儿揪了个光。最近就连那性子最烈的白総马也被应宝儿盯上了。
“那,这是我冒着生命危险从小白屁股上揪下来的,下次你要是再弹坏,不好意思,只能去揪小红新长出来的那些个了。不过小少爷,我可提醒你,马尾巴的毛还是不粗不细的好,那些新长出来的可不好弹!”
“用你说,是你爱弹还是我爱弹。”
“是,您爱弹,您还爱弹坏了呢。”
应宝儿堵了叶瑛一句,自己坐在案几边磕起了瓜子。
“爷,你要是真觉得翔少爷好,也别藏着掖着。我看他也觉得你好,这不还送了剑,临出征之前还让我给你捎了口信,虽然那些话我都听不懂,但是我觉得你肯定明白。所谓‘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什么什么什么,终不可谖兮。’最后那个字什么意思来着?是忘记还是思念来着?”
叶瑛嗤了一声,扭头别过脸,太阳的光晕下,显得少年的侧脸微微泛红。
“爷你就别脸红了,你知道就这两句诗费了我多大劲么,我问了这个问那个,连那群孩子王的老师都问了,那个老古董,还跟我说错了。说是终不可爱兮,我还以为是最后也不能爱呢,可把我吓死了,我这想来想去,还不敢跟你说呢,怕你一伤心又弹崩几架琴。要不是后来舞公主告诉我那个字念宣,我肯定就不告诉你了。”
“你敢!”
“是,我不是不敢么。爷,我看小皇帝也不逼你了,你要不就跟了翔少爷?”
“乱说,男人怎么可以跟男人,再胡说就把你扔到孩子堆里去学《诗经》,看你下次还背不背的错,这么简单的诗还要问那么多人,笨死算了。”
“别别,爷,你让我去给你跑断腿儿都成,《诗经》我可是再也不想背第二首了。”
叶瑛终于恢复了一张白皙的脸庞,扭过头瞪了应宝儿一眼,道:“不背?少背不了。给你一首诗,等翔哥哥回来了背给他听,要是背错了,小心我揍你。”
说着,叶瑛就扔给了应宝儿一副手卷,是这些天少年都在临摹的《采葛》。
“那你揍我吧。”应宝儿无赖的凑过来,抱着叶瑛的琴放在案几上,摆出一副“你弹琴给我听”的架势。
叶瑛无奈的坐到案边,摆正了琴调好了弦,伴着窗外蝉鸣,弹起了轻快的《采莲曲》。
一日不见,如三秋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