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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终究让我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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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时间也有生命,当它走到尽头化为灰烬时,人们为了存活,便会想尽办法在空间逆行,回到曾经已经走过的岁月。
或许,我来到这,正是因为属于我的时间已经油尽灯枯了,余愿未了,便辗转魂归前世。
第一章
已是正午,日头正毒,碧天云丝下,我挥锄而下,汗渗额头。
半年的耕耘初见成效,昔日偌大的空地已然满满载载的瓜果蔬菜,每日见着便欣喜,因这一年来都未见过一人,闲来时也只能观花听鸟,与这些蔬果们对对话,起初以为日子难熬,却不想久了倒是惯了这份无人叨扰的闲静,心中自诩是悟会了五柳先生的心境,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常臆想自己是个厌世的隐士,不满世俗而回归田里,过着远古淳朴自足的生活。
掏出方娟拭去额头的汗珠,余光落到帕上绣的那三个小字上,心淡淡一沉。牧念娇,初醒异世时,枕边的方巾上便绣着这三个字。覆手攀上鹅脸,淡淡笑起,这副身躯倒也受得起这个名字,只是听去过于柔弱,与我这抹莫名附体魂儿的脾性倒有些不匹。
“叮铃,叮铃……”院口竹门上的铃儿忽然响起。
我将锄头放下,悠着步子过去。待到门口时,铃儿已经不再作响,眼前只有一个食盒搁放于地,张望了下四周,除了被风带着摇摆的大树,便无其他,还是像往常一样,看不到来人。
提着食盒蹲坐在院门内竹屋前的石阶上,揭盖后,香味四溢,里头的饭菜还是这般丰盛,只是这鸡鸭鱼肉吃多了,口就腻,物极必反以至于现在常把这些佳肴分送给与我同居于这山中的小动物们,而自己却摘些自种的蔬果,做点清淡小菜。
一直在疑惑,这副身子到底是何人,怎会独居于大山深处,说是性子薄淡的孤女,可屋内摆设和陈列却不像,锦华粉幔,床榻镶满玳瑁彩贝,古檀木椅,精致勾金的文房四宝搁于金丝楠木书桌之上,红木柜里的衣裳均为羽纱蜀锦,就连拭汗的娟帕都是缎帛绫巾,说是富贵千金,也未闻过如此养法,置于深山之中无人问津,只是日日派人送饭,连句冷暖话语都不曾听过,像是故意将她与世隔绝。
也曾几次出这院子,想寻条下山的路,可兜兜转转终是回到了原处,几回下来也便弃了这个念头。如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看看闲书,耕作农务,偶尔与那些误闯入的小动物们玩耍一番,渐渐性子也被磨得安逸了,只是入夜之后最是难熬,空荡漆黑的大山但凡有一点动静,都被扩大几倍,听着让人心悸,若是没个动响,就会念家,想着现代的亲人,想着为何自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想着想着便噙起泪花。
许是食盒里的香味飘开了,门口聚齐了一群小动物,我亲切的招手问好,它们便悠哉的趟了过来,在我脚边蹭来蹭去,像是撒娇。我朝院外头探了探,却不见球球的身影,想着定是上哪处玩去了,便留了几块肉,其余均分了出去。球球是头小老虎,刚生下没多久母虎便死了,是我出去瞎逛时捡回来的,当初它的模样特别萌,揉在怀里都不舍得撒手,现在已经半岁,个头大了很多,经常上外头叼些野鸡回来,然后拽着我的罗裙要求给它加餐。
无人陪伴的日子里,养只宠物内心也充盈些,况且这个宠物还是只百兽之王,哪天牵出去上街溜达溜达,别提有多霸气!但也就是想想,从不知在这山中居住的日子何时能够结束,漫漫无期中,我研究出各种打发时间的法子,比如现在,我就得完成一件特别有诗意的事。笔墨备好,湖笔握手,摇头徘徊于白墙前,提什么诗在上头好呢?
有了!灵光一现,舔笔沾墨,踮脚趴贴着墙挥写起来:秋菊有佳色,裛露掇其英。泛此忘忧物,远我遗世情。一觞虽独尽,杯尽壶自倾。日入群动息,归鸟趋林鸣。啸傲东轩下,聊复得此生。“好诗句!没想你竟是个无拘无束的性子。”刚写完,身后忽然响起一句。我接近一年多没听过除自己以外的人声,竟是有些不习惯,手中的笔被惊掉了,忙转身看去。
一男子拄剑半跪于地,青袍被血染成黑墨色,臂袖被割破几道小口,鲜血溢出,凌乱的青丝遮掩住了半边溅血玉面,朱唇一弯,眸色厉中带笑,“终究是让我找着了你。”话落,他想起身,却似体力不支而强撑了几下,殷红的鲜血从袖管顺流而下,沿着他泛白的玉指滴落地面。我急忙上前想搀扶一把,没想刚行几步,他便侧倒一旁,不省人事。
费了大劲将他拖进屋内,扒掉一身血衣,用清水给他擦拭了几遍,因无白布绷带,但见血流不止,索性剪去头顶的幔帐,胡乱地给他包扎了番。待一切弄好已是黄昏,人也乏了,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悠荡到屋外的石阶上歇坐着,脑子此时才得了空闲,可以好好想想方才发生的事和屋里躺着的人。
天边的那抹温红挥别了云彩,以群山为被,缓缓躺下沉沉入眠。月色渐渐把墨空晕成了玉色,群星则不知被谁抹去,寻不着半点踪迹。
“终究让我找着了你。”我轻声复念着那人说的话,细想着定是和这副身子有着莫大关系的人,看来之前的疑惑不久就能寻到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