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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 2 ...

  •   在你们的身边,生活着几对双胞胎呢?
      出现并形成在同一个胚胎,抢夺者原本属于一个生命的养料,在出生的时候让母亲痛不欲生,然后长出一样的眉眼,慢慢长大,这时他们的父亲或母亲喜欢给他们穿上同样的衣裳梳同样的发型。之后麻烦不断。
      在子宫里我就该用脐带勒死另一个兄弟。免得他抢我的养分。
      可惜我背上长了什么东西,严重阻碍我的行为。
      我们挤在温暖的羊水里,我不得不忍受这个丑陋的生物——其实我该意识到自己也是一个德行。
      有时我能听到肚皮外面的声响。如同有人贴在肚脐附近呢喃。
      我的生命开端始于我讨人嫌的兄弟蹬我的一脚。于是我回蹬了一下。所有的内脏向我挤压下来。喘不过气。所有温暖黏湿的软体组织。
      我先被拖出来,混着羊水和鲜血。周围一片嘈杂吵闹,欢喜喊叫。
      紧接着轮到我那兄弟,他的处境就差了千百倍。
      因为他没出来前,母体就即将断气。
      取出他的时候,他嘴里含着一片血肉。
      那是母亲的肝脏。
      我的兄弟,诺阿斯,在肚子里吃了自己的母亲内脏。

      传言日复一日的传,在女仆和马夫之间,在奴隶和孩童之间。
      听得我耳朵起茧。
      庄园主的两个孩子,一个是天生的驼背,一个是黑发黑眼的恶魔。
      丑与恶,其实也是很搭配的双生子啊。
      诺阿斯一天天长大,变成面容粉嫩可爱的孩童。漆黑油亮的头发微卷,被称做灾难之眼的眼睛,却美得出奇。浓密卷翘的睫毛忽闪忽闪,像只猫。
      没有人愿意亲近他,他就自己和自己玩。扑自己的影子玩,弄一身的泥,跑到高高的山坡顶上,滚下来,沾一头草屑。抓了毛毛虫,给我看。
      “诺阿斯,这个虫子秋天会变成蝴蝶。”
      我诚恳的说,“所以把它放了吧,别给我。”
      漂亮的黑眼睛眨眨,毛毛虫就掉到了我胳膊上。我惊悚地蹦起来,一瘸一拐跑远。耳朵里全是他开心的笑。
      我的背上肿起一个大块,让我行走很不方便。比起让人避而远之的弟弟诺阿斯,我则是众人欺凌的对象。他们骂:“死驼子!你的背装了什么毒液,臭死了!”
      躲到没人来的废弃花园,我气喘吁吁地靠着墙,拎起手中的毛毛虫看。
      长这么难看,真丑。
      扔地上,用脚踩上去,青色汁液溅到旁边的草丛。

      天空很蓝,如果是下过雨,就是浓郁深沉的蓝色。没有云,连太阳也被忽略。
      我想我可能喜欢这种颜色。
      下雨的时候我躺在雨地里,背上的肿块硌得神经抽痛。大睁着眼看天空,飞速砸下来的雨点织成银色的网,晕眩慌乱。我看着天空从灰白变成漫天堆簇的云朵,狂风卷过,剩下碧蓝寂寞的颜色。
      其实我该成为一个诗人。我想。
      诗人可以干什么呢。
      诗人躺在泥洼里,眼睛被溅起的污泥和掉落的雨滴染得视线疼痛模糊。天晴了,仆人走过来踢一下,示意你挡住了道路;出来玩耍的一群孩子尖叫这个驼子睡在这里是喜欢吃泥么,用泥巴砸他的身体——盖亚费力地爬起来,对捣蛋鬼里的一个胖子皱起眉头,因为那个胖子只有头顶有一撮红毛发,实在太过滑稽。
      我的日子丰富多彩。
      诺阿斯却是一个黑色的影子。厌倦了自我游戏之后,他的注意力更多放在原本他想逃避的事上。女仆端给他的菜盘子永远是新的,因为每次他吃完,那盘子都会被砸碎处理。没有人愿意看他的眼睛,拒绝和他交流,排斥他的触碰。事实上,诺阿斯是理解不了那个他生食母亲的传言的,他没有见证过任何一场屠宰。
      他很快发现,我是个不错的玩伴。我不讨厌和他对话,也没做过什么让他不爽的事情。
      盖亚是个驼子,害怕毛毛虫的小驼子。
      诺阿斯找到了新的玩具,开始不停歇的在草地和树上寻找毛毛虫。然后倒在我身上欣赏我惊恐的表现。毛毛虫浑身的细刺扎进我的胸和背。我做梦也会见到成千上万的虫子爬满身体。
      他笑起来眉毛和眼睛都弯弯的,璀璨的星光碎散在眼瞳里,秀美的脸洋溢着快乐。洁白秀气的额头上渗了细密的汗。
      “诺阿斯。”
      我用胳膊盖住眼睛,说道。
      “你不可以这么好看。”

      我们十岁的时候,庄园举办了酿酒节。
      麦子和谷子的香味漂浮在空中。众人的欢乐也感染了我那终日忧愁的老父亲。听说自从爱妻亡故,他从未出过房门,一切事宜都让人进房报备。他大概忘记了还有两个儿子,或者是不愿想起,不管怎样,他是不认得自己孩子长相的。他真该看看,诺阿斯是多么美丽的少年啊。
      孩子们比以前更壮实了,也就不会仅限于扔石子和泥巴。成熟的人是不该做如此幼稚的玩戏的,于是他们发明了新的游戏。他们把游戏叫做帕果帕果。围成一个圈,回答互相的问题,谁答不上来就负责给圈里的我喂各种奇怪的东西。
      太阳很大很刺眼,晃得我晕晕乎乎。很多清脆尖利的声音交织起来。
      驼背导致的行动不便,总是被迫我参加帕果帕果。
      “一二三四五六七,打败红魔的是谁?”
      “是赛尔勇者!多米,拜托你不要每次只这一个问题,白痴一样!”
      “一二三四五六七,恶魔住在什么地方?”
      “西方沼泽之地!”
      “不对,是诺阿斯的小房子!”
      ……
      声音什么时候小时的我没有察觉。抬头懒洋洋眯起眼,黑发黑眸的诺阿斯正冷冷站在我面前。
      我舔舔干裂的嘴唇,笑了。
      迷人的黑曜石眸子里映着我死尸般得脸色,张着黑洞洞的嘴巴。
      我喜欢在人的眼睛里看自己。我想这样的视力普通人无法企及。
      诺阿斯抓起我的头发,迫使我仰起头。他高傲的神情充满了美感。
      “你是我的,不准和别人玩。”
      我当然很愿意。我的脸色也一定显露出了这种欢欣,因为他淡淡的笑从唇边流泻开来。

      我们不知道庄园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我们记不起来庄园和父亲的名字。
      不,应该是只有我不知道。
      诺阿斯头脑聪慧,清醒冷静。而且他必须记住一切信息。
      因为我们的老父亲在酿酒节的夜晚,死去了。
      诺阿斯给我喝酿好的果子酒,喂得我一片迷糊。外面叫喊声和火把越来越多,诺阿斯听清楚了叫喊的内容就一脸煞白的跑出去了。
      我摇摇困倦的脑袋,走到镜子前,伸出双手。
      它们染满了猩红,和我的眼睛一样。
      我把衣服扯开,抓到背后的肿块。
      残疾并不是多么让人愉快的事,我想我理解了。
      手指用力,背上绽开巨大的血花。从那肿块里摸到了形状扭曲光滑的物体。取出来,是装饰华美的砂漏,水晶镜框里装满了闪亮的晶莹精灵宝石。
      我的头发开始滴血,我的眼睛流下血红的液体。
      地上的血聚成了一滩,又四溢开来。

      我的弟弟诺阿斯,很久都没再见到。
      那晚上西方沼泽之地的妖魔来袭,庄园遍地横尸。他看到他的老父亲开膛破肚,路出全部的内脏。他可能知道,那个他吃食母亲内脏的传言具有什么样的力量了。

      我讲故事果然没任何头绪。
      很少有人爱听我的故事。他们更喜欢游吟诗人唱歌一样的悦耳嗓音,条理清晰地描述出当年的传说。
      他们唱,双生子的罪孽背负错误;
      弱者与强者相互混淆,
      恶魔无法拥有亲情,
      他将自己的父亲杀害凌虐。

      我所做的一切都让我感到快乐。
      很多年后,见到诺阿斯,他那及地的黑发和深沉的眼眸,永远激不起半点浪潮,它们是深深的刻入骨髓的黑暗,是地狱死亡的颜色。
      这让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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