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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凶宅与长颈鹿 生命逝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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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要说丁久,在盲流里属气质特异之辈。也不是“范儿”,只是缺少一种与其劳动强度对等的疲惫感。这也许是天赋异禀的缘故。但也绝不会让人误以为是城里人。不言不语,扭头就走,毫不留恋。只有习惯被一次次拒绝,重又一次次踏上漂泊寻找之路的人,才会有这样无奈的洒脱。
在泡烂了的房子里缩了两晚,搞定各种赔偿补修,今天特地换了班,出来找下一个容身之所。从第一家中介所无功而返,第二家的老板娘原本还在修指甲,听了丁久微薄的预算,皱了眉拿出本册子翻了翻,用笔往上戳了两下:“一个是车库,一个在二楼。”
“二楼那间多大?”
“八十坪。”
“这么大的还这么便宜?”丁久颇有些吃惊。他的预算很少,这都是按条件找的房。
“大还不好?”老板娘眯起眼,眼角起了三层褶子,“说要还是不要,要的话先交钱,给你钥匙,你可以去看看。”
于是丁久和她就先交钱还是先看房的逻辑关系作了艰难的探讨。这个沉默寡言的青年发现自己离开家乡之后说了越来越多的话,“少言寡语”这种特质在城市中并不被接受。再然后,老板娘锁了店门,万分无奈地带着他穿越两条街,进了一个规模颇大,看着很不错的小区。
再再之后,丁久被带入了二楼那间八十坪。老板娘开门的时候一直扭着头,钥匙插了两次才插进锁眼。她顿了顿,一把拉开门,在打开的防盗门后对丁久说:“进去吧。”
房间里的家具出乎意料得齐全。这在丁久的意识里留下了一瞬间的概念,接着完全被抛诸脑后。正对门口,大厅原本洁白的地砖上,那刷都没能刷干净的大片溅射状血迹,触目惊心。丝丝缕缕渗入地砖,妖艳夺目,泛着阴气。
丁久之前隐隐产生过类似的联想,毕竟在这样的小区里以如此低廉的价格出租房间,实在令人生疑。如今,这种怀疑终于震撼性得得到了验证。
经老板娘之口,丁久得知了曾在这间屋子里发生的惨剧。血迹仍历历在目,丁久站在大厅正中,突然觉得一阵恍惚,仿佛时空交错。
那是曾震惊一时的恶性入室抢劫案,过程一点不复杂。小学放学后,孩子脖子上挂着钥匙,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往家里走。父母还在上班,忙得根本没时间去接他。谁也不知道,小孩子身后什么时候多了一个身影,就像每天在小区进进出出的近千人一样,低头匆匆走过,也许是急着回家做晚饭,没有引起门卫丝毫警觉。
那个身影尾随孩子上楼,甚至和他对话过。就在孩子掏出钥匙开门的时候,还气定神闲地站在他的身后。刚打开门,电话铃就想起,小孩连门都没关就扑过去接电话。是妈妈,抽不开身,却度量着孩子的脚程,每天这个时候都打个电话,确认孩子是否到家。宝贝儿子喘着气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妈妈慈爱地叮嘱:“一定记得关门哟,别让坏人进来。”
孩子终于想起什么似的猛转过头,大门对着阴暗的楼道敞开,门口已没有人。一双铁钳般的大手从身后扣住了他小小的身体……
丁久闭了闭眼。再睁开的时候,他还在落满了灰的房子里。切断了电的冰箱,门上还贴着动漫贴纸;走廊的墙上粘着儿童身高计量表,除了刻度,背景是一只长颈鹿,傻乎乎地瞪大了眼。
这个屋子里到处都有孩子存在过的痕迹,他天真地在各个房间横冲直撞,也许无数次撞上过床脚,也在桌上往下跳过……
丁久心中也泛起凄凉,他突然明白孩子的父母为什么以如此低廉的价格将房子放弃般地租了出去,没有搬走任何家具。每天对着浸入地砖的血迹,想着孩子的音容笑貌,想起那稚气的童声再也不能甜甜地叫爸爸妈妈,那是何等的痛彻心扉。
他凝视着地上的血迹,心中掠起的不仅是愤怒,更像堵着块黑黑的东西,压抑不堪。
丁久一直相信每个人都有潜在的危险性。就像他自己。从小没什么玩具,就喜欢玩小刀。削木头,雕萝卜。后来大了,干脆操起了屠夫似的勾当,也算杀生无数。开始时听着食材们哀嚎,摸着他们的皮肉,感觉他们的挣扎,也曾有过不忍。于是极尽目力,穷尽经验,渐渐仿佛能看见它们经络的分布,透视骨肉的间隙,以最快的速度,最温柔的角度,一刀毙命,流畅地分解机体。丁久只是打工仔,又或者作为人类本身,他不可以替这些动物选择命运,那么只能做最仁慈的侩子手。
他似乎也可以理解,人自己的命运无法选择之时,也会像动物一样悲鸣着死去。但他不懂,这时的侩子手并未站在种族的制高点,又有什么权力可以替自己的同族选择命运?尤其还是对这样稚嫩无辜的孩子下手……
难道他们真可以超越人类本身的限制,操纵其他人的命运?凭什么?就凭他们残酷无情的眼能够无视生命,看向所谓更高更远的地方?
丁久绝不相信这种特权的存在。握着凶器的人永远只能是打工者,如他自己。可以决定方式,却不能决断命运。
中介所的老板娘一直站在门外,带着不耐,却不敢出声催促,估计也是被这凄厉的场景骇到了。丁久在一间间房地转,许久,才走回门口,负着手,对老板娘说:“再便宜五百,我租了。”
老板娘最后阴沉着脸和丁久签了合同。她讲完了一辈子能讲的所有刻薄话,丁久充耳不闻。她最终只能感叹,就算这间房真的闹鬼,也敌不过这个抠门的外地穷鬼。不过总算是把这间不吉利的公寓租了出去,光冲这一点,错过这次,就很难遇到下一次机会了。少赚总强过不赚吧。
丁久第二天就提着他少得可怜的行李入住。如同他踏上去陆平的火车时一样,就那么个包,无非多了些铺盖。饭店有专门制服,他就连衣服都没添过,反正天气还热呢。
擦擦洗洗半天,蒙尘的家具基本都恢复了原貌,角角落落也没落下,打扫得干干净净。唯独大厅地砖上怵目惊心的血迹,顽固地提醒着新房客这里曾经发生的惨案,提醒他这里还徘徊着一个不得安心的孤独灵魂。
丁久想了半天,决定还是花点钱,去附近的市场买块大地毯把血迹遮了。尽管他不大迷信,看了总是心里闹腾。
姜巽不爱坐电梯,他觉得站在电梯里总给人种错觉,就是要升天了。夹着笔记本走到二楼,望见门口堆着的被清扫出来的垃圾,他晃了晃神,似乎又看见有个孩子拿着扫把对他笑,得意而天真地告诉他,做了家务可以拿到零花钱。虽然他一直想告诉那个小家伙,家里不是教室,垃圾不能扫到门口。不,教室也不成。
可是,记得分明。那个早晨,他难得兴起,早起去买门口的牛肉煎饺,遇上孩子坐在妈妈车后座上,甜甜地喊“哥哥再见”。晨风吹过,刹那间,他的眼前浮起一个人影,低着头,在匆忙行走着。偶然间抬起头,露出一双带着残忍和死气的眸。
那是他搬来的第六个月,自闭视听,与自己定下严酷的契约。所以那时没能让他看得真切。只是心中突然惶恐不安,像很久以前一样,仿佛有只手就在他脖子后头,未触到,却怎样也摆脱不掉,寒毛直竖。
那天起,他再未见到那个活生生的男孩子。记忆里最后留下的,只有盖在尸体上的白布边缘露出的发,乌黑竦立。还有他父母痛断肝肠的恸哭声。
姜巽一直不愿回想起这件事。没有人知道,他其实也是个未露面的证人,是个不为人知的帮凶。仅仅因为他的无为。
这会儿二楼居然搬进了新房客,姜巽倒也有些吃惊。正发着愣,就见瘦高的男人扛着捆毯子走了上来,步履沉稳。
丁久近来一见橘红色就发悚,总觉得会诸事不顺,更别提有人顶着这样的头发就站在他新家门口。虽然这人穿着白T恤,看着还清爽,却一下让他想起几天前动物园里遇到的变态。这年头虽然民风开化,这么抢眼的发色却还是少有。
他的目光投进对方有些呆滞的清澈的眼里,对那人点头示意。
姜巽回过神来,微微一笑:“新邻居吗?我住顶楼。”
他不认识他。丁久松口气。造型奇怪点,这人尚算温文知礼。他也扯了扯嘴角。姜巽侧开身,看丁久把扛着的地毯放下,摸出钥匙开门。
一个大男人买这样的地毯有些可爱而可笑。地毯上绿底是森林,上面有一只傻瓜一样的瞪眼长颈鹿。看着就是小商品市场上卖的儿童图样地毯。
丁久开门前疑惑地看了眼这个还杵在这儿的邻居,姜巽抱歉一笑,举步上楼。丁久关门前,他在楼梯上窥见大厅地面刺目的血迹。他看见丁久把花花绿绿的地毯拿了进去。
也许小弟弟会喜欢吧,姜巽想。他呼出了一口长长的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