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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喜欢的理由 喜欢看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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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理由
斜倚在宽大的沙发上,或者是那种软软的,能把人陷下去的坐垫。手里捧着本书,轻轻摩擦着封面,感觉略嫌粗糙的质感,意外地觉得这好象很细致,像小时候玩过的沙。眼光落下的时候,很简单的封面,却足够吸引住视线。几笔勾勒就把心情浮现,很自然舒缓的感觉,模糊的感觉如同长篇小说里追不回的从前,清晰的白描却把心路历程诠释得跃然纸上,撞击心房。
翻开书,扉页之间飘溢着墨香味。记得某杂志编辑说过:“喜欢闻书上的油墨味儿,是编辑的职业病。”这话是不是真的我倒不在意,反正是喜欢闻。从眼光瞄上封面到翻开书,凑近去闻那股油墨味,其实是很自然的。而理由也都是所谓“喜欢”。
当然啦,也许这种味道别人闻着并不觉得香,不过我很喜欢。喜欢可不一定要讲出理由来,也可以说喜欢的理由就是“喜欢”两字本身。听上去是不是觉得很绕口?但我就是这么认为的。看书是很享受的事情,如果说成阅读,感觉就不一样了。阅读会让人觉得更像一种学习,也可是说是自我强迫。所以说,看书是因为我们自己想去看,喜欢去看。然后自己一个人去看,没有多余的考虑和干扰。
随着我们日渐成长,需要考虑的东西会更多。甚至,我们做一件本来很轻松的事情,也会变得复杂。比方说,看书的时候会想到作者遣词的手法、剧情的布局。有的人会去做笔记,勾画之类的。为什么不回头想想,自己这么做,看书的乐趣还存在吗?还记得看到勇者战胜了魔王,白雪公主得到了幸福时,那种简单的快乐和雀跃吗?很冲动的看书,然后去关心好人,厌恶坏人。长大以后可能觉得好人也不是那么好,坏人也不是那么坏。但是以前很简单地去喜欢和讨厌,感觉很好吧。
现在才发现,把原本是用来消遣,换取感动的书籍,当作课本一样去分析,其实是抹杀了最纯真的快乐。捧着自己喜欢的书,一页一页狂热的翻,只是追随着作者的引领,不去想太多。看到结尾,合上书页,发现开始时吸引自己的封面,又有了新的含义。朦胧的色彩,清晰的笔调,仿佛把自己带得很远,而简单的“全书完”和苍白的“END”字样却结束了一切。
这个时候,忍不住想去重温经历过的感动。但是,聪明的人却会在这个时候放手不再看。因为,那份完美的感动,无论悲欢。都曾经狠狠地撞击灵魂,回荡在脑海。这么纯净的东西,不需要去重新再来。生命里不可能事事如意,即使简单的看一本书,也会碰上自己根本改变不了的剧情。可是给予我们最多感动的,会不会就是那个伤自己最深的情节呢?
也许会控制不住的去憧憬,去希望改变。其实最真的感动已经留在了心里。会喜欢这个角色、这本书、这个作者。都是很自然的,即使留下了许多的“不可挽回”,也留下了最多的感动。
这种感动很原始,原始到如同选择看书时的那份喜欢一样。因喜欢而看,因感动而得到更多的喜欢,希望再次喜欢、再次感动。
这种条件下,去推荐给别人看也好、写读后感也好、续写一个自己喜欢的结局、默默独自回味。无论是做什么,都比在看书时去琢磨作者的笔法要真实得多。而人生当中的许多事情,都是可以凭借最初的冲动、傻傻的拼劲、原始的感动一路走到尽头。
得到了感动,最初的喜欢也就有了理由。这些情节、那些感动,足够我们说出喜欢的理由。
而这个理由,是跟随着最初那原始的吸引、没有理由的喜欢才得来的。
再次摩擦着有点粗糙的封面,手指沿着书名一路滑下来,记载着所有的喜欢。明明有许多感伤,仍然在回味着,仿佛再经历一次也同样不后悔。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喜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