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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女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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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会后,夕见腆着脸找到了吉姆老爹,向他表达了想做一点杂工赚些钱的愿望。吉姆老爹本来就对她很有好感,如今她这么提议,老爹又在可爱的女孩前面加了“落魄的”三个字,又可爱又落魄的女孩,谁不愿意伸手拉一把呢?也许她是某位流落在外的贵族千金,又或者是不愿意屈从于某位大人物的倔强少女,无论如何,他帮了她,也许日后的传奇话本中会有他的名字也说不定。
所以吉姆老爹愉快地应承下来,说自己的酒吧正好缺一位女招待,之前是他的孙女做着这项工作,可是孙女去了特兰斯坦城念书,所以,他有时的确会忙不过来。
夕见开心地和吉姆老爹签下了一个临时合同,落款处写着她的名字:多洛蕾丝.怀特。
老爹望着她一手漂亮的花体字,心想,多洛蕾丝,多么富有贵族气息的名字啊,这个女孩背后一定有一段曲折又赚人眼泪的故事啊。
其实多洛蕾丝是夕见过去贴身女仆的闺名,在那个白色的死寂的世界里,她也曾经将多洛蕾丝当做自己的好朋友,然而她只是个被外界安插在翡翠塔的间谍,最后悲惨地被达因割断了喉咙。
她一路走来,几乎将过去认识的人的名字用了个遍,有时候她是露西,有时候她是莉莉,现在她是多洛蕾丝。如今,她可以是任何人,只要不是端木夕见。
想到过去,她不由发了一小会呆,将她从回忆中揪出来的是一只手。
那是只男人的手,关节粗大,手指上有厚厚的茧,饱经风霜却坚实可靠,只不过那手未经她的许可,就搭在了她的肩上。
夕见后退一步,躲开了那只手。
手的主人没想到会被拒绝,尴尬地笑笑,摆出一个要握手的姿势:“我叫拉基尔,初次见面。”
夕见并不习惯陌生人的碰触,她和他离开一段距离,翡翠绿的眸子闪闪发亮,透着拒绝的味道。
这点反而更吊起了拉基尔的胃口。他满不在乎地伸手拿过夕见正在签的合同:“多洛蕾丝.怀特,很特别的名字。”
吉姆老爹咳了一声:“拉基尔,跟女孩搭讪要分对象,分场合。”
拉基尔不理他:“多洛蕾丝,如果你打算在伯兰特城安居下来,相信我们会成为不错的朋友。”
夕见低下头继续去看那合同,淡淡回了一句:“也许吧。”
拉基尔只能看到夕见的后脑勺,他想,这个女孩子在拒绝他,真有意思。
他不知道的是,与其说夕见是在拒绝他,不如说她压根不知道该如何与陌生人相处。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待太久了,真正好好相处过的人算起来一共只有两个。她的内心,始终是自卑并且胆怯着的。
吉姆老爹和夕见签了三个月的合同。所以第二天,夕见一大早便收拾得整整齐齐,准备去店里。下楼时遇到兰卡嬷嬷,嬷嬷看到她的打扮,抱怨道:“你是去当女招待,又不是当体力工人,怎么能穿成这样呢?”
夕见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衬衣和裤子,有些糊涂,北地寒冷,女招待往往都穿着臃肿的棉衣,她以为自己如今的打扮已经很合适了。
兰卡嬷嬷一边嘟嘟囔囔,一边从自己的房里拿出一套衣服来。她这些年闲来无事就做裁缝,自顾自地做了许多漂亮衣服出来,只是没人穿,做好了只能压箱底,有些可惜。现在凭空掉下一个绝好的模特来,怎么能不试验一下呢。
当然,以上只是嬷嬷心中狡猾的小心思。当她将一套女仆装递给夕见时,脸上表情还是很严肃的。
夕见望着手上那套蓝白相间,缀满了蕾丝和花边的裙装,头上冷汗直冒。过去她还是端木夕见时,吃穿用度一概都很讲究,但这讲究往往是在品质上,比如衣服总是用上好的丝绸缝制,穿起来非常舒适,但样式却很保守,保守得近乎古板,长长的袍子,扣子一直扣到下巴下面。之后跟着达因四处跑,见到的女人们也基本都穿着制服,这种女性化的服饰她看到都会脸红,更别说穿上了。
软磨硬泡半天,兰卡嬷嬷终于同意她只在工作时间穿这套衣服,平时还是随便衬衣长裤吧。为了验证成果,兰卡嬷嬷坚持和她一起出了门,去往吉姆老爹的酒馆。
吉姆老爹的酒馆名字非常简单直白,叫做“梅子酒与我们的幸福时光”,顾名思义,他很擅长酿梅子酒。夕见到达时,他正在做一些整理工作,酒馆里并没有人。这里的热闹时光在傍晚以后,伯兰特城的渔民们一般会很早出海,然后迎着午后的日头回来。大半天的辛勤劳动之后,自然是吃吃喝喝,吹牛聊天的时段。所以,城里的酒馆一般也都在午后才正式开张。
两位老人家习惯性地拌了几句嘴之后,夕见换好了衣服,非常不好意思地从吧台后的储藏间走了出来。她觉得穿上那身裙子,戴上蕾丝边的发箍之后,整个人似乎都不会走路了。可是在老人家看来,黑发的女孩穿着女仆装,套上雪白的长筒袜,蹬着黑色的小皮鞋之后,乖得简直让人想嗷嗷叫出声来。尤其当她微有些慌张地左右张望时,那双翡翠绿的大眼睛就像小狗,不,是小猫一样惹人怜爱。
吉姆老爹的双眼在镜片后面闪闪发光:“看着吧兰卡,这几个月我的酒馆会是伯兰特城里最热闹的。”
兰卡难得没有反驳他的意见,她的脑子里迅速盘旋过几个类似裙装的制作方法,心想今晚就要开始再缝几身才行,还有箱子下面压着的那些,都要挨个让多洛蕾丝试个遍。
夕见被两位老人家看得有些发毛,鸡皮疙瘩都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