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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五月二号。任泽值广播台清早七点的班。
      “任泽,”台长敲门进来,“你的挂号信。出来签收。”
      任泽诧异着走出来。接过信,寄信人是尉迟。
      “学长?”他喃喃道,签了名。走进广播室里。
      广播员打开麦克风,朗朗开播。
      任泽在角落点亮台灯。撕开信封。尉迟薛刚硬公正的字迹跃然眼帘:

      任泽:展信佳。
      我一直想,是否该写一封信给你。盖上最后一个箱子,我终于坐下来,在空无一物的屋子里,在落满尘土的桌子上,给你写信。
      我第一次见到小筝,她在街头哭,找不到回家的路。我不忍心,只好把她带回家。没想到一上楼,就撞见焦急的小筝妈妈。她几乎是对我千恩万谢,那时候她对我说,以后小筝就拜托你照顾,好不好?
      当时的我还太小,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照顾,逞英雄的答应下来。没想过要承担什么责任。小时候打架还带小筝,她被男生扯散了辫子,哭着回家,却一个字也没对她妈妈说。
      小筝家没有钱,小学时学校让大家订学生奶,课间喝。她没钱,又绝不肯告诉她妈妈。我每天不吃午饭,省四元钱。坚持了一个月,我积了九十块钱,给她交了牛奶钱。那一个月,我和小筝合吃一份最便宜的蛋炒饭。一碟子饭,两把勺子。她吃两口就说饱了。我只有大口大口的吃,因为我知道,如果不这样,她绝对不会让我帮她交钱。
      小筝越长大越漂亮。初一时候,很多男生喜欢逗她,给她使坏。那时候,她不哭。我冲上去跟那些男生对打,有时候赢,输的时候更多。我受伤了,她却哭的稀里哗啦。
      有的男生有钱,会买礼物送她。还有的会买吃的给她。有吃的小筝一定收起来,等到放了学和我一起吃。那些花里胡哨的小礼物,她却喜欢的要命,怎么也不肯给我。
      从那时候,她就喜欢漂亮东西。小筝妈妈不会买给她,那对于她家,是一种浪费。可是小筝还是个小女孩,她喜欢,没有办法。
      高一的时候,那个男人出现了。一开始我和小筝都希望他和小筝妈妈可以有些什么,甚至幻想小筝有了一个美好的家庭,像是杂志上写的一样。他也确实对小筝很好,小筝要什么,他都会给她。衣服,鞋子,花俏而昂贵的笔和本子。小筝的欲望被他越惯越大。我攒钱买给她的东西,她甚至连看都不看。
      我们大吵了一架,宣布绝交。然而就在我离开她的时候,小筝出事了。
      她妈妈摔在水泥地上,血染了一地。
      我死死抱住小筝,把她的眼睛遮住。我永远记得,她流泪的时候,不哭,不动,眼睛一眨不眨,泪水像雨水一样流淌下来。我从没见过那么可怕的眼泪。
      从那之后,小筝就变了。她一个月不去上学,到学校后,几乎受不了周围人的眼光。她再也不相信别人,不相信别人是真心对她。我拼命对她好,可是,再也没用了。
      她看向我的眼睛都带着畏惧。曾经为我哭泣的女孩消失了,她淡漠至极,一年时间里,她根本不让我靠近,怕我碰触到她,甚至,怕我的眼睛。她害怕男人。任何对她好的男人,她都害怕有朝一日会变为吃人的狼。
      小筝能够重新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高三了。课程落下大半,也不肯上心去补。最终高考的时候,我和小筝一起,填了本校。我想,如果我也走了,她会变成什么样呢?她那样的软弱,如果没有人在她身边照顾她,她一定不行的。
      直到大一开学,我才知道小筝跟那个男人没有断过关系。她拿他的钱,花的心安理得。别怪小筝,她是彻底怕了。她害怕她身边一个人也没有,怕她能拥有的只有钱。花钱的时候,她感到安全。为此,我跟她吵了多少次架。但我无法,无法因此责怪小筝。一切不是她的错,只是她太过软弱,拒绝不了金钱。她知道穷的滋味,就像饿过的人永远将自己吃撑一样。她拒绝不了钱。
      但除去金钱,她还是小筝。她纯洁的像个初中生,人情世故一无所知,社会上的心机也也一概不懂;没谈过恋爱,甚至不懂得什么是爱,要是有男生盯着她看久了,还会脸红。我有时候常想,金钱是保护了她,还是毁了她?
      我不知道你如何看待小筝,你是她第一个男朋友。我希望,不论如何,你可以好好爱她,保护她。这些,是我愿意给,而小筝不要的。
      我参与她太多的过去。既然她想要忘记,我必然会退场。
      此致敬礼
      尉迟薛上。

      任泽花了十五分钟,读完整封信。
      他熄掉灯。坐在灰暗的角落里。身边是落满尘土的播音设备。他闭上眼睛。
      篮球场边,祈筝坐在栏杆上,轮换着用单手托着下巴,表情淡薄的看着比赛。视线永远跟随者尉迟薛。
      那么多次比赛,她一场一场的看下来。输赢她都不在意,只是当尉迟薛走到场边,她会笑着迎接他。
      她笑起来的时候总是淡淡的,面对尉迟薛,眼眸才会亮起来。
      任泽睁开双眼站起来。他跑出门去。
      台长追出来大声喊些什么,他不知道。
      他一路跑,奋力的跑。直跑到女生宿舍。
      他掏出手机,打电话叫祈筝出来。
      祈筝走出来,穿着淡黄色睡衣,脸上带着一股冷漠。“什么事这么急?”
      “学长要走了。”任泽喘着气。
      “我知道。”
      任泽深呼吸,挺起脊梁,“你去追他吧。”——祈筝扬起了眉毛——“你去追他吧!如果是你,学长会留下来的!”
      “现在是早上七点,你想说胡话也要……”
      “学长他一直喜欢你!”任泽吼道,两颊充斥血色,“他一直,一直都喜欢你。”
      ——信的最后:
      附言:当我爱着小筝的时候,我们还都是傻乎乎的小孩。不知道如何珍惜,任凭时间流去。等我知道自己爱她的时候,却无法爱她。她受了伤,像蜗牛一样蜷缩起来。我不能说爱。她还是个小孩,一定要有人陪伴。我陪了她十五年,明明那么长,却好像突然就到了终点。现在,换你了。请你连我那一份一起,好好爱她。
      祈筝笑起来,如同平日一般淡然,“我知道。”她看到任泽的脸色骤然僵硬,“我一直都知道。但我不能喜欢他。任泽,你不知道我身上发生过什么……是我配不上他。所以我利用了你,成功赶走他。他一直都很优秀,如果不是为了我,根本不会来这所学校。如果没有我,他的人生会更精彩。我拖累他这么久,也该让他解脱了。他能够飞得很高,只要没有我在旁边,让他劳心费神。”祈筝淡淡的笑着,“这一切都是我希望的,并且达成了。我怎能去追他,让他留下?”
      任泽呐呐的瞪着眼。许久,他才开口,奔跑而来的激昂激情已然消逝,声音低沉,还带着变声期的喑哑,“或许我真的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但我知道,学长喜欢你;我也知道,他的幸福不会是离开你而得来。他的幸福,是陪伴在你身边的时刻。”
      祈筝沉默的望着任泽,她的眼睛很黑很深,瞳孔都不明显。良久,她再度笑了,像风吹过后落下叶子,枝桠上又新长出的绿芽一般轻巧。“谢谢,任泽。”
      “不管你怎么说,我坚持我的选择。我已经长大,不会再像个孩子,需要人陪。”

      二十八岁,任泽的头发比十八岁长了少许,用发胶固定的刚好。显得利落精神,是个完全胜任职责的高级主管。淡蓝色衬衫,袖口的袖扣精致而低调。西装笔挺,他的肩膀线条完美,十分撑得起宽大的欧式西装。
      拎起公文包,拖上行李箱。他退了房间,搭上出租车前往机场。
      他回大学参加百年校庆。这一次的校友会很盛大。听说许多出国的人也特意回国出席。
      毕竟,百年对于一个人来说,太过漫长。
      下飞机,走向出口。旅人行路匆匆。他慢慢的拖着行李箱走,西服脱下,搭在左肘。
      大片的落地玻璃绵延了整条出口走到,透过落地窗,一辆辆飞机起降滑翔。
      前方透明玻璃围成的吸烟区里,一个女人吸引了他的注意。
      深棕色的头发被阳光镀上一层浅浅的金膜,右手支在小巧的行李箱扶手上,穿着精致的套装,嘴里却叼着一根细长的女士香烟。
      在任泽二十八岁时,祈筝还是他认为最美丽的女人。
      任泽推门而入。
      阳光下,祈筝右手拿下烟,对任泽笑笑。
      不再像少年时那般漠然,带上一股成熟的风韵,眼角有一道不深的笑纹。
      “回来啦?”她问道。仿佛两人不曾分开多久。
      “是啊。你也回来了。”任泽笑答。他在心里算了算,从大学毕业后,他们有八年不曾见面。他们用电子邮件保持联系。彼此知道各自的情况。祈筝在上海,事业风生水起。她言语间不避讳自己是依靠外力爬升迅速,也毫不在意他人的看法。
      毕竟,成功的理由各有各的不同,而成功总是相同。结果一致,何苦执着于过程。
      两人交谈几句。祈筝在等同行的男伴拿行李。任泽报上预定的酒店,相约拜访。便告辞了。
      离开吸烟室数米开外,任泽回过头,祈筝正望着他远去。两人相视而笑。
      任泽想起尉迟薛已在昨日回国。不知道祈筝是否知道。他轻轻笑起来,不知道数年后,他们会不会像电影里一样,再续前缘。

      任泽定的酒店就在学校附近。到达酒店时已是下午五点,冲了个澡,他换上牛仔裤白体恤,照照镜子,似乎又有了几分学生气。他走出旅馆,信步走进校门。
      林荫道两旁的马蹄甲完全没有变化,离开这里的时间那么久,学生变成了大人,树木的时间却不曾变化。它们默默的萌发,默默的落叶,新长出了枝桠,在冬季又被剪去。
      路人不多,还是上课时间,偶尔几个抱着书,长发长裙的女生结伴走过,又或是骑着单车的男生飞驰而过。
      前方有一个人走来,任泽瞪大了眼,喊道,“尉迟学长!”
      尉迟薛的笑容利落干净,“你小子回来的比我还迟!今晚广播台聚会,你绝对被罚!”
      或许有的人在少年时依仗豆蔻青春的掩护,显得飞扬英俊,在步入中年,生活磨平了性格上的锐角,就日渐平庸,埋没进人群中。
      尉迟薛绝不是这样的人。三十岁,还没有失去青春。他的笑声还带着清脆的爽朗,眼角有几缕刀刻般的皱纹,显出几分成熟的稳重。
      任泽忽然就脱口而出,“我今天在机场遇见祈筝了。”
      谈话戛然而止。
      尉迟薛愣了楞,轻轻的笑了,“我知道。”他清了清嗓子,又顿了顿,说道,“半年前,我在上海见过她。”
      任泽惊讶的睁大眼。
      “她过得很好。如同她说过的,她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即便不要人陪在身边,她也会过得很好。”
      淡淡的笑挂在尉迟薛脸上,沉稳的气质平白流泻出来。他带着眼镜,显得斯文而温和。“我想,或许是我当初太自以为是了。好像没有自己,小筝就脆弱的一事无成一样。其实,哪有人一定要另一个人陪着过一生呢,对吧。”
      尉迟薛深吸口气,换回那副开朗的表情,“好了好了,我还得去找老同学。晚上七点,荣誉大酒店,学校西门那家。到了给我电话,我来接你!”
      任泽望着远去的尉迟薛。他穿着白色的长袖衬衫,西裤极为修身。头发还是用发胶固定的一丝不乱,快步行走时,流海整齐的晃动。
      阳光从树叶间落下细碎的光柱,像电影里的光束一样恰到好处。尉迟薛笼罩在橙红色的夕阳光里,白色衬衫也染上了淡淡的光晕。
      一瞬间,任泽似乎有了错觉,仿佛这个男人,还是当年光芒四射的男孩,奔波在校园的林荫道上前往一个个需要他的地方——教室,篮球场,广播台。
      他无法告诉尉迟薛,在他离去之后,祈筝是如何的伤心。她寝食不安,恹恹的总是带着病容。在广播室值班的时候,祈筝很容易在暗淡的光线里昏昏睡去。她侧着脸趴在桌子上,手臂环成圈状,仿佛想保护自己。他无法告诉尉迟薛,祈筝是如何在睡梦中一遍一遍的呢喃着尉迟薛的名字。
      小雪,小雪。
      她时时刻刻记挂,又绝不在清醒时提起。
      小雪,小筝。他们之间容不得别人插足,却互相硬生生斩断。
      任泽摇摇望着尉迟薛的背影。阳光下,高大伟岸。
      夕阳垂垂欲坠,在西方天际像个咸蛋黄一样,亲切的暖洋洋。
      每一天都有日落,每一次日落即相同又不同。而身边走过的每一个人,一旦离开就再无法回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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