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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少地府沦为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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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他被小哥一巴掌拍下河,本以为不识水性的他这下铁定沉尸河底,可神奇的是,他却浮了起来,更有一艘小船经过,船上的人七手八脚将他捞起送上岸,吐了几口恶水还没缓过劲说话,就见方才推他下水的小哥一脸不耐烦的说:“若是在阳间你已经成落水鬼了,可这里是地府,已经死的人是不会再死的,除非魂飞魄散,所以你死了!”
对方斩钉截铁。
“地府?死了?”
抹一把脸上冰冷的水,孟良抬头看着周身繁华,一时之间脑子转不过来。
一只手拍拍他肩膀唤他回神,他回神,那只手继而伸到他面前,他茫然,抬头看,见是方才捞他上岸的人,连忙反应过来连声道谢,可对方挥挥手,继续将手摊开在他面前道:“打捞费,十两!”
“什——什么?”
“打捞费,十两银子!”
对方很有耐心,也很友好,一直保持着善良的笑容,可孟良看着却不禁打了个冷颤,结结巴巴道:“你——你不是渡河的嘛?怎么——怎么还收什么打捞费?”
对方微笑点头:“渡河便宜些,五两,打捞就要十两!”
他糊涂了,掏口袋顿时松口气,还好还好,早晨出门时还带了一百块钱,将钱递给对方他大方的道:“不用找了!”
反正他已经死了,钱也没用了!不对!钱没用了?!没用了为什么对方还问他要钱?不等他追问,那一百元又回到他手中,他松口气却听那人说:“这是阳间的钱,地府有地府的规矩,你要付我银子,十两!”
孟良震惊,一脸茫然,抬头看向一旁的小哥求救,小哥叹气:“唉!没有对不对?”
他点头,当然,都什么年代了,他死的那个朝代花的是人民币吃的是中西餐看3D立体电视喝可口混搭百事!而这里——用银子?!
“那个——小哥,敢问,这里过的是什么时间?现在是哪个年代?”
小哥看他一眼,笑笑答:“地府无年无月无时无刻,日复一日,人都死了,还算什么时间,我说,你上边有人吗?”
“上边?”
“是啊!”小哥指指上边:“就是阳间!”
孟良恍然,随即点头:“尚有一母。”
小哥拍手:“这就好办了,你可以托梦叫你娘烧点银子给你当路费。托梦的十文钱可以赊账,等你娘给你烧了银钱再付。”
“托梦?路费?”
小哥叹气:“是!托梦要路费!但凡初来乍到又没带盘缠的人都得如此,地府提供多种去路,最近穿越很热门,清穿最火爆,收费五百两银子,冷门点的远古时代就便宜的多,不过你这样的菜鸟估计要买本野外求生手册,不然过去没几分钟又被送回来,白搭嘿嘿!黄泉路要收过路费,奈何桥要收过桥费,孟婆汤要五两银子,望乡台看一次三十文,入六道花费各不相同,天道天价人道人价,况且人还分三六九等,天子万金小姐千金……”
小哥滔滔不绝,孟良张口结舌,一旁有人拍他,他呆呆回头,一口金灿灿的牙咧在眼前:“哥们,借尸还阳不?”
“啊!”孟良被金光刺到眼睛,倒退一步。
金牙男正是方才和人吵架哪一位,只见他上前一步一把攀上孟良肩膀露出八颗金灿灿的牙齿笑道:“一看你就是新来的,怎么?没钱?没关系,我给你一千两!”
“一——一千两?!”孟良诧异!
金牙笑,露出一丝诡异:“不过,你借尸体给我,让小爷我到你们那世界玩玩去!”
“尸——尸体?”孟良毛骨悚然。
之前的小哥在旁边看热闹忍不住插话:“金大少,你那貂皮大氅又押在赌坊了,哪还有一千两银子借尸还魂啊!”
“借——借尸还魂?!”孟良这才听清楚了,顿时大惊失色!
被叫金大少的人笑着拍拍他肩膀道:“稍安勿躁稍安勿躁!只是去玩两天就回来,又不是一辈子!你刚来不知道!只需要花一千两银子,人人都能回去,但是你没钱,你需要钱对不对?”
后脑勺被他压下,孟良只能点头。
“这不就对了!你缺钱,小爷我缺乐子,刚刚好!就这么说定了,走!”
说罢拉了孟良就走,孟良大惊,不知他要拉自己去哪,随即抱住路旁的柱子喊:“你要带我去哪!那位小哥说你连什么大厂都押了已经没钱了,再说我也不想借——借尸体给你,我已经死了,你再回去活几日又死,我妈该伤心死了!不要!”
他死命抱住柱子,转头想向方才的小哥求救,可小哥早已不知去向。
“哈哈!你都死了怎么还这么想不开,既然你死了,你老娘伤不伤心与你何干,你要是不想永远在这里做鬼,就该赶紧想办法赚银子替自己打算,所以你需要银子,我这就带你去赚,等我们赚够了一千两,你投你的胎我还我的魂,这之后的事就都与你没关了!来吧!”
不等他答应金大少一把将他拉进一扇大门。
大门内人声鼎沸盅骰齐鸣,孟良立刻想起以前看古装电视剧里赌坊的场景,难道这就是——
“来来来!买大买小买定即开……”
金大少拉了他就凑过去,果然,一群人围着的正是买大小掷骰子的台子,周围所有人——不,所有鬼都兴奋异常,纷纷将白花花的银子抛向左右两边,孟良正想告诉金大少说还是走吧他根本不会也不想堵,却听金大少一声吼:“我押人!”
顿时满桌安静,掷骰子的赌场小哥一看是金大少顿时火冒三丈大骂:“你还来!一件破大氅进进出出几百次了,刚骂出去你又来,我刚才说了,除非你押金牙,否则直接打出去!来人!”
“慢着!”
金大少喊停,一脸得意的道:“我金大少若是没了金牙还能叫金大少吗?小爷这次来是有本的。”
“什么本?”
对方一脸不耐烦,孟良估计刚才和金大少当街对骂的鬼就是他。
“他!”
满场人都看向自己,孟良皱眉,莫名看向金大少,只见后者冲他眨眼睛,他挑眉,看向赌坊小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是刚来的!”
“起!”
周围的人丝毫不给面子,金大少颜面扫地,赌坊小哥开始赶人:“你连新来的都骗,你还有点良心没有?”
金大少瞪眼反驳:“小爷良心给狗吃了!怎么着?小爷就是拿他做本了,今天谁敢说个不字?你不过一个狗奴才,你这鬼门赌坊吃了小爷我多少银子,想当年小爷光陪葬品就够买你十个八个了,小爷跟阎罗王喝酒的时候你丫还在你娘肚子里吐泡泡了!”
“你——”
“你什么你?有本事叫老板出来?小爷我今天跟他算算总账得了!看看是你们出鬼手多还是爷赖账赖的多?”
“出千?”
周围的鬼开始窃窃私语,赌坊小哥眼看肥羊到手要飞,气的咬牙切齿,瞪着金大少不甘心的吼:“好!就一局!你压他,他可愿意?”
金大少断言:“愿意!”
孟良想张口解释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可骰盅上天落地,也就一瞬间,众鬼再度沸腾,涌上来争相下注将他挤到一边,他试着叫了几声,可只听金大少声嘶力竭的喊着:“大!大!大!大!开!开!开!开……”
骰盅落定乾坤即开:“八点!小!”
几家欢喜几家愁,金大少如斗败公鸡垂头丧气耷拉着脸走出来,孟良不忍上前宽慰:“输了就输了,才一局而已。”
好歹他也是他来地府认识的第一个人——不,第一个鬼,可悲的是他完全忘记了金大少输的是自己。
金大少没想到他竟然如此豁达,抬头,一双眼泪光闪闪,一把握住他的手感叹:“你真好!希望你一如既往的好下去!可千万不要恨我啊!我本来也是好心,想捞一笔银子让你有本钱投胎转世,却没想到结果还是把你输进了地府客栈,他日受苦受累的时候可千万不要诅咒我,要诅咒也可以,但千万保住我这仅有的几颗金牙!”
孟良被他说的云里雾里,正想问个清楚,只见方才的赌坊小哥带着两个人朝他们这边奔过去,等到了跟前二话不说架了他就往门外走,孟良惊恐,拖住赌坊小哥忙问:“又要干什么?”
赌坊小哥耸肩:“你被他卖了!笨蛋!”
地府客栈,阴曹最大的也是唯一的客栈,坐拥幽冥湖,背靠万灵山,有客房四百四十九间,房客上有天官神灵下有鬼使阴差,住的最多的还是寻常过路鬼魂,地府每天来来往往的鬼魂上千万,有的鬼魂会停留于此,等着想买个好身世转世投胎,或者想在地府暂玩几日,也有生前与人有约一起走的,还有一直赖个千年万年不走的,就如金牙大少这类,总之地府客栈也如人间旅馆一样,过路往来住满了各式各样的人。
只是被鬼门赌坊卖过来的,是奴不是客,纵使客房有四百五十间,也轮不到这些人住,孟良住哪?地下室。
门打开,一股湿冷阴风扑面而来,看进去一眼望不到头,一片黑暗。
领他来的人见他不敢进,笑着道:“这会子大家都出去干活了。”
说罢领着他往进走,孟良连忙跟着,进了房间适应了昏暗看的清楚些了,可却发现房间里什么都没有,左右两边是大通铺,上边胡乱扔着各式各样的被子枕头衣物等,领路的小哥边走边道:“新来的睡最里边,里边潮湿,晚上多加件被子!被子是不要钱的,但衣服要买,杂役服装一套三两银子,要想换着穿,两套五两。”
孟良吃惊:“怎么又要银子?”
小哥回头,嘿嘿一笑,昏暗中露出一口白花花的龅牙:“阴曹地府没银子寸步难行!”
“可是我分文没有!”
小哥笑:“放心,打从你进地府客栈的门起,你就已经欠了一百两银子了,还有你的打捞费十两,这一百一十两的债,置衣服三两不过是个零头!慢慢还吧小老弟!”
孟良惊讶万分:“一——一百两银子?为什么?我什么都没干啊?”
“呵呵,客栈可是花了一百两把你从鬼门赌坊买来的,你若是还不了这钱,就只能永世待在这做奴隶!”
“那——那我的工资是多少?这钱要还多少年?”
“你会什么?地府客栈可干的活多了,你若在世为人的时候有门手艺,比如算账掌勺或者以前行走过江湖刀工好也行!还能捞到个好职位,工钱稍微多点,你有吗?”
孟良摇头,在世为人的时候他打小生病,多半时候病的连床都下不了,更别说厨房了,连进都没进去过。
“呵呵!那就只有和我一样,只能做最累的杂工了!”
孟良茫然:“杂工?都干些什么?多少钱一个月?”
小哥看着他笑,那眼神好像在说他愚钝:“一个月?你们那都按月算工钱啊!”
孟良皱眉:“不是吗?”
小哥笑:“也难怪,地府日复一日,所以大家都过的忘了日子了,这里是按年头算来的,杂役一年十两!”
“十两!”孟良尖叫!
“十一年零三个月,你就能赎身了,不过——”
小哥讪笑,有些同情的看着他继续道:“前提是你不再花钱!”
十一年!他在人间也不过活了二十年而已,虽然生就病骨却也不缺吃穿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过的不差,却没想到死了还要受这份罪?
看着他的目光孟良顿时心生绝望的问:“有其他法子吗?”
小哥笑:“赚钱的路子多的很,只看你肯不肯!”
孟良挑眉:“肯不肯什么?”
“借尸还阳?”
“不不不不!”孟良头摇的如拨浪鼓。
“会赌?”
还是摇头。
“出卖灵魂?”
“万万不可!”
“娶鬼妻?”
“啊?!”
“替人喝孟婆汤?”
“这个好,会怎样?”
“变白痴!”
“不要!”
“那当替死鬼呢?”
“不不不不!”孟良越听越毛骨悚然连连摆手。
小马无奈,两手一摊:“那你还是老老实实打工赎身吧!”
“会什么?”
安排差事的大哥一脸藐视的看着他一身瘦骨。
“有什么差事?”
孟良探头看向墙上密密麻麻的工牌。
“会烧菜不?”
“不会。”
以前在家菜都是保姆在做。
“做饭?”
孟良摇头,一脸茫然,烧菜做饭不是一样吗?
大哥不耐烦:“刀工呢?”
“抱歉。”
面对对方一脸鄙视,孟良多少感觉汗颜,要早知道今日用的到,当日他就虚心向家里的保姆讨教几招了。
“腿脚如何?”
孟良叹气:“自小生病,甚少出门。”
“能说会道?”
“这——恐怕也难!”
“看你长的到白白净净,愿不愿陪酒?”
孟良火了:“堂堂男儿怎能如此不堪?!”
对方一愣,随即大笑:“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脾气到不小!行行行!我也不问了,你说吧,你能干什么?”
孟良沉默,将墙上工牌一字看过去,也只有账房轻松些,他清清嗓子道:“我会算账!”
“噗!”
对方笑了,孟良恼:“你笑什么?”
“怎么从你们那过来的人都只会这个?”
“我们哪?”孟良莫名。
“现代!恩,之前那些个人是说这个词,什么现代化社会,什么高科技,还有什么计算机可乐电脑游戏乱七八糟的!”
孟良得意:“不是乱七八糟,是应有尽有,我也奇怪,都什么年代了,为什么阴曹地府没有与时俱进?”
那人瞧他一眼,却尽是不屑:“应有尽有有个屁用,死了能带走吗?”
孟良怔忪,心中顿时觉得空,是了,就好像他这样,活着的时候好歹也是传说中的富二代,但有朝一日死亡突如其来,还不是两手空空来到地府。
“所以说在地府最混不开的就是你们这些现代人,说会算账的不会使算盘,说会烧饭的不会生火,说自己会写字,却连毛笔都抓不好,还开口闭口高科技低科技,得得得,我看你就杂役一名!工牌拿好,丢失要补一两银子!”
啪!一块黑木头塞到孟良手中,上边端端写着几个字,杂役-孟良。
就这样,孟良开始了他在地府客栈的打工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