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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任博文和叶倾城的二人世界 ...

  •   叶倾城一边练舞一边在心里感叹时光的流逝。这并不是说他表现得力不从心,恰恰相反,此时他的舞技早已炉火纯青臻于化境,年轻时经常会犯的各种错误:抢拍、用力过猛、拉伤肌肉筋骨之类早已杜绝,常年坚持锻炼使他的体力始终保持在良好的状态,加上控制和运用体力的技术趋于完美,劲歌热舞之后,他气不长出,身不流汗,和年轻时动不动就大汗淋漓上气不接下气真是不可同日而语。然而,正是那种激动不安心里没底的感觉才让人兴奋莫名,当年一听见音乐就紧张得双膝发软手心冒汗浑身打哆嗦的那种感觉,才真正是心醉神迷!那些令人沉醉的瞬间终于被时光的洪流卷走,永不可得……

      叶倾城强行把思路拉回来,从年轻时起,早在叶青城时代,他就学会了不钻牛角尖,只专注于脚下,既不遥望那云遮雾绕的巅峰,也不回顾那让人头晕胆寒的深渊,走好走稳每一步,把纠结和自我折磨留给那些聪明人,这才是又傻又笨的叶倾城制胜的法宝!这样想着,他对着镜子调整出一个完美无缺的笑容,意气风发地跳出更为绚丽迷人的舞步。

      任博文昼夜兼程赶回来请“全体人员”吃晚餐,全体人员热烈欢迎大吃一顿之后作鸟兽散去,临别前一道道饱含着笑意和蠢蠢欲动的八卦欲的目光向着两位男主角集中扫射,火力密集,温度白热。任博文不无得意,叶倾城是装傻充愣选择性失明失忆的绝世高手,完全不为所动,何况他此刻正专心研究着手机上一个奇怪的短信:“你为什么不爱李一涵?”

      发来这条短信的电话号码被屏蔽了,令人惊讶的是时至今日能够得到叶倾城本人电话号码的人屈指可数,这位粉丝的手段实在高超,而且是个年代久远的鸡血粉,叶倾城在心里叹口气,久违的李一涵,这个名字带来太多的痛苦和回忆,叶倾城立刻删除了短息,同时把李一涵的名字从自己的脑海里完全抹掉。

      任博文洗完澡又接了几个电话,回到卧室只见叶倾城歪在枕头上翻杂志,一床薄被踩在脚下,床头灯柔和的光线照在他柔软的头发上,垂下来的发丝和大塑料框的近视眼镜把一张巴掌脸遮去一半,宽大的深蓝色细纹睡衣掩盖了那些令人赞叹同时又不能不生出点沮丧的肌肉线条,只留下精巧纤细的骨架勾勒出来的优美轮廓,这样素面朝天又从头到脚盖得严实,凭空减去了多少年岁,增添了多少清纯的诱惑。

      任博文定住心猿意马,上床把被子拉起来搭在叶倾城腰上,摘下他的眼镜,拿掉他手里的杂志,在他颊上轻轻一吻,越过他身子去关床头灯:“晚安,Bert。”叶倾城迷人的气息扑面袭来,任博文勉强控制住内心强烈的愿望,助理说叶倾城一晚上都在练舞,那些累死人的舞步,任博文不由自主地在心中战栗同时庆幸自己早就不用干这种事了。

      任博文伸向开关的手被抓住了,叶倾城细长的手指在他手背上摩挲,然后慢慢伸进他袖筒里,指尖在他手臂上轻轻刮擦,任博文痒得受不了,他笑出声来,一翻身抓住叶倾城的两只手腕压在枕头上,他对上那双满含笑意的狭长的眼睛,孩子般的清澈,那种撒娇的意味也许现在只有自己才有机会见到吧,任博文心里涌起浓浓的怜惜。他低头轻吻那两条手腕上陈年的伤疤,常年戴着手镯腕带之类遮盖的地方,苍白的晒痕如此触目,那伤口因为当年制造它们的工具非常锋利,下手又异常狠绝,加上后来处置得当,所以看上去并不狰狞,只是很细的一条线,白的伤痕在白的肌肤上并不显眼,只是看上去脆弱而苦涩。

      任博文一直坚信,命运之神亲自安排了五年前自己和叶倾城的邂逅。那时候叶倾城心力交瘁,孑然一身地回到举目无亲的故国,在闹市里隐居。自己呢,爱情事业,情场商场,屡战屡败,早已精疲力竭,只是苦撑着维持半退休的状态,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他真正体会到了而今识尽愁滋味,却道天凉好个秋的无语境地。也许是同为天涯沦落人的惺惺相惜,也许对于叶倾城当年的种种不幸也有自责之处,再加上十年前的任博文叶倾城一直是相处融洽的好兄弟,更何况此时此刻在这广大辽阔人潮汹涌的国度里,除了任博文,还有谁是叶倾城能够信任的亲近之人呢?任博文责无旁贷地肩负起了照顾叶倾城的责任,尽心竭力,无微不至。

      任博文后来发现叶倾城有一个很好的管家和若干助理,帮他处理种种事务和生活琐事,但他仍然坚信只有自己才是叶倾城最好的保姆和谈话对象。他差不多把所有的闲暇时光耗在叶倾城的公寓里,滔滔不绝,同时发现叶倾城变得如此沉默寡言。

      任博文年轻的时候就是个话痨,叶倾城则是话痨和闷葫芦的综合体,经常从这个极端跑到另一个极端,只有非常熟悉亲近的人才能掌握其中的规律。现在话痨的叶倾城完全消失了,他似乎把全部的情绪掩藏起来,只通过音乐和绘画的途径发泄出来。

      绘画,世人皆知叶倾城的绘画天赋是他所有天分里最高的,任博文早就知道叶倾城的画作在艺术品市场上叫价惊人,早年他也曾不止一次亲眼目睹叶倾城作画,但是亲自见证那些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会价值连城的艺术品被创作出来,那种激动人心的感觉确实难以言表。任博文激动的时候,话痨程度会呈几何级数增长。言多语失,任博文不清楚自己不过大脑地说了多少不假思索不合时宜不恰当甚至不礼貌的傻话。叶倾城浑然不觉,而且,偶尔会在任博文停下来的时候看他一眼,任博文得了鼓励,更加口若悬河。

      有时候他们也会对话,比如有一次任博文问叶倾城:“Bert,你的梦想是什么?”叶倾城看了他一眼,
      “我知道,可是我想听你说,你最初的梦想?”
      “当画家。”
      “然后呢?”
      “当明星。”
      “然后,”
      “电影明星。”
      “再然后。”
      “超级巨星。”
      “你看!你所有的梦想都实现了,无一例外!可是我呢?”任博文心中黯然。
      “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叶倾城平静地说。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算什么千里马,我和陈志轩一样,没有半点艺术天分。何况,在娱乐圈里,千里马根本不重要,伯乐和能够制造出赝品千里马的赝品伯乐才重要!可能大多数情况下赝品更有展现的机会和舞台,就和艺术品市场一样!”
      “等等,我把话题扯远了,我想说什么来着?”任博文整理了一下思路,
      “我的梦想,我最初的梦想,我真正的梦想,是当一个商界精英,成功的企业家,我要建立自己的商业王国,就算不能富可敌国,也要,”他想了一下,“就像陈志轩他们家那样吧。”
      叶倾城没有停下画笔,但放慢了速度。
      “然后,就像你知道的那样,我稀里糊涂地进了娱乐圈,我想这也不坏,在娱乐圈只能靠自己,凭的是真本事,如果我能自己挣来原始资本第一桶金,不是更让人刮目相看!”
      叶倾城恢复了作画速度,甚至加快了一点。
      “结果我发现当明星的滋味不错,很有挑战性,也很有成就感,好吧,也许只是满足了虚荣心,但是你知道,每人都有一个明星梦。于是我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自以为正在追求光荣与梦想,然后我发现自己天分不足,祖师爷没赏饭,我越努力,越刻苦,就越是看清楚这一点,可谁又甘心失败?谁不想当赢家?于是不得不进行技术处理,施展种种手段,在这个圈子里你不得不学陈志轩,除非你甘心当李一涵!”任博文猛然发现自己说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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