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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ast 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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晌午,这是日晷最长的时分。趁着最明耀的光,我不过想看看我的十七岁,怎么也捉不住它。
其实我平日并不将十八岁看作什么特别的年龄,可我不得不承认,时常我放肆地笑着笑着,忽的想到这是最后的幼稚时光,总是会意兴阑珊,心脏不自觉地一沉。
成年与未成年。流俗所划的界限,或许也是适合我这俗人的。
这几年我渐谙世事了,对女子的娴静矜持莫名地抗拒,却一直想活得随性无拘一些。即便有时玩得太过,成了旁人所以为的疯癫,我多半也是不以为意的。
我向来喜欢彪悍的人。能同我一起摇撼,狂笑着高歌。
深知诚恳无欺是极其艰难的境界,除了单纯无邪的小孩子,谁都会或多或少存着隐秘的心事不欲人知。毕竟,在其他人眼前无所遁形是多么让人惶遽的场景。
(我自己都不知道在写什么,完全不合逻辑和章法,= =我还是继续说。)
我想去看一场演唱会。Eason的。
我太爱他了,可我可能永远不能再懂爱情了。
小时候,我看了《小王子》,他说他不渝地深爱那朵玫瑰花。我相信,我太愿意相信。
我最爱的花不是曼珠沙华,不是红莲,而是玫瑰。红玫瑰。
它于我而言,象征了太多太多。如同我的狂我的野我的任性我爱无理取闹,谁能承受。
红是血,红是妖异,红是暴戾。还有锐利金属的质感。美得像梦。
而从那一年起,想念、悸动、极乐,我什么都没有了。
我记得我曾那么喜欢夏天。尤其暮夏,浓墨重彩的季节。
只是夏日里单薄的故事,甜蜜过了,也痛过了,走过去了,了无痕迹。
我想我是真的情动了,我以为那是爱,让我那么冲动那么不能自抑。
为他写过奔放跳脱的诗篇,写过那些细腻温柔到不可思议的独白,穷我一生我都无法逾越了。
彼时我还在深信着,我会如书里说的,一生一世只爱一人。
然而年少天真,可以倔强地誊抄金庸的书页。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如今看来,是谁不重要,我谁都不喜欢。
所有回不去的良辰美景,都是举世无双的好时光。这文字残忍又伤感。我也是足够迟钝的人。
“我们忠诚的是新闻,不是任何领导。”我动容于白岩松。
迷惘,错愕,拍案而起。彼时我曾以为会被麻痹和憧憬奴役一生一世,看见这句话,竟也开始仰望一个人,或者是……一类人。
我是歆羡他的特立独行的,维系着灵魂深处最真的性情,照样风生水起。
他说《渴望年老》,我也渴望,渴望那种“泛若不系之舟”的悠然。
而我恍然又恐惧,恐惧自己会消沉颓唐地等待死亡。无力承受死后无梦魇并无限期的空寂,哪怕只是去想一想。我不信往生,因为我自私冷情。
在阒静的子夜听蝉鸣,看窗外的细枝影影幢幢,我会清晰地窥见自己懦弱而残酷的人格,想: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等待死亡。夕暮过于短促,它盛美,可我宁愿它不来。
初中时我便对父亲说,我想要自由,完完全全的自由。
可我明白,谁也给不了我,包括我自己。自由不是放逐。
生命里那么多的原本在离席,那两年我曾荒诞不经地妄图强留住谁或者将感情再度缔造。然而最后的结局,不是在孤独的病态里变质,就是陌生得迥然不同。尽是徒劳。
好,我可以学会木然放手。
我犹如一个拾荒者,无所附丽。一路混沌,捡起什么,又被谁牵引,浑然不知。失序的昨日不分冷暖,回首一片晦暗。
这十七岁的最后第六月,我漠然观望,这是我的信仰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