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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 29 章 ...

  •   我整夜流泪,哭声也不小,可是天阙一直都没有醒。渐渐地,天边泛起了鱼肚白,我留下一张纸条,走了。
      我回到妖界的时候,是与离开时一样的装束,大家看我的眼光却完全不一样了,我知道我的眼神透着死寂。要走了,可该嘱咐的事情显得那么多,我只得争分夺秒。魔界也派人来商议婚期了,我不好拖太久,就订了下个月七号。
      “我走以后,妖界的大事小情,就多劳你们几位费心。我虽然说跟大家保证不会放手不管,但是毕竟远在魔界,消息传达再快也不及变化快,你们自己要学会应对,也要继续完善体制。我自参加竞选,一路走来,觉得所有办法都有局限,就好比武侠小说讲的,一旦成了死招,就缺乏了威力。最实用的,其实只有一招:见招拆招。不管遇上什么,都别慌,别人攻击你时,自己必然会不经意间流露出破绽,只需攻其破绽,逼其反攻为守,自可解自身之围。应对要得法,也要及时,既要小心,又不能拖沓,延误了时机,就再也找不回来了。要圆融,要变通,但是不该妥协的地方死都不能妥协,实在拿不准主意了也可以来问我,咱们每周三都开一次视频会议,商议妖界的情况。”
      “好,都听妖王的。”青红和大姐哽咽着说。
      “魔界那头,估计一时半会儿不会起事,哪怕心不和也会面和。别处我不担心,倒是仙界,只怕不会断了找麻烦,你们多提防,不到万不得已,别跟他们硬碰。咱们找的靠山,不会帮咱们什么忙,万不可指望魔界替咱们解围,但是魔界的仇家,怕是又会寻咱们的开心来解恨,所以幽冥王,不可不防。跟冥界的关系一定搞好,别指望阎王爷发善心,但是记住,无利不起早,只要有好处,冥界没问题,有钱能使鬼推磨,看这句话就知道冥界的贪心了。大家一直忽视人界,其实人界可利用的地方非常多,人很特殊,因为人没有魔力,但是为了防止人获得魔力,各界一直都在隐瞒自身存在的真相,所以人界,是最好的藏身之所,仙界邪灵界,都不敢在人界造次。我们要利用好这一点,在人界建立据点,以备不时之需。再有别的,我一时就想不起来了,有什么好主意一定提出来,集思广益才能有进步。我这一走,不知什么时候能回来,以后的日子,大家相互扶持,一定要团结一心——”
      “一定。”大家向我保证。
      “我不在的日子,你们一定要好好的,好好的——”说到这里,我终于哽咽,再说不出话来。
      婚礼的事宜也很多,小事自有人去办,但是像婚戒这种大事我不参与就不像话了。魔尊的戒指需要我们设计,我的戒指则是魔界的活计。这个戒指当真要命,到底用什么材料?
      “用钻石吧。”大姐建议。
      “不行,钻石恒久远,一颗就破产,不吉利。”青红没事似的说。
      “确实不能用,太普通了。”我一槌定音。
      “翡翠?红宝石?紫水晶?好像都不行。比钻石还不稀罕。”
      “要不用环戒吧,不镶宝石了。”
      “环?铂金?黄金?俗啊。”
      “要不用什么竹石之类,走走‘礼轻情意重’的路线。”
      “用倒是能用,不过哪里来的情意?”
      “那怎么办?”
      一天的商量未果。都别说样式了,连材料都商量不出来。不管怎么样,必须显示出诚意——象征着我。什么呢?
      突然间,灵光一现,我猛地意识到,最能代表我的是什么?冰啊。我扯过一张纸,刷刷几笔画出了样式,一公分宽的戒身,正中间镶着一朵直径一点五公分的雪花。就用冰做。
      冰其实本是最便宜不过的材料,可是人间的货币和价值对于魔尊是没有意义的,对他有意义的是冰的附加值,我施在冰上的魔法。让冰永远不化,哪怕遇见烈焰,哪怕它经历的高温足以让水分解,变成氧和氢,哪怕通电,遭遇化学药剂,它都都不会变化,作为永恒的冰。这个魔法,很宝贵。它象征着我,象征着我不变的忠心。
      我抓紧时间把东西做了出来,放在手里掂。冰跟水晶不一样,跟钻石也不一样,冰并没有那些绚丽的闪光,但是冰里面有十分美丽的花纹,白色的,像绽开的花。其实这个戒指环承载的信息量很大,它不仅有以上这些象征意义,还在昭示着一个事实:对他来说,我永远都是一块冰。
      做出来之后我却懊恼不已,因为这功夫白费了——我碰过的东西,天阙碰不到。算了,白费就白费吧,正好样子做出来了,拿回去叫大姐复制一个,再把这个扔了,齐活。
      这枚戒指的创意得到了所有人的交口称赞,可是看到我脸上的不在意,又都归于哀伤——嫁给自己不爱的男人,还要费尽心力,换谁也不会高兴得起来的。
      大姐做好了复制品,外形上和我做的一模一样,我们所有人都觉得很满意,最后我把戒指交给了莫离,让她拿去销毁。
      戒指拿走销毁的时候,我感觉不到心疼,仿佛那被带走的,并不是我的心血。麻木了,早就麻木了。魔界的戒指样式也很快就拿来了,纤细的戒指环是黑色的,据说是用魔界特有的一种金属制成,上面镶着一片红色的羽毛,似乎是天阙头上的。很好,万事顺遂。除了新郎新娘不相爱,一点幺蛾子都没有。受我情绪影响,妖界子民对我的婚事也热情不高,忙是忙得紧,不过在我看来,怎么看怎么像办丧事。
      难不成他们并不是这么想的,会这么认为,全是因为我怀着一颗哭丧的心?
      还有礼服,我问青红她那个设计师朋友还能不能帮帮忙,她说,你不用操心,过几天自然会送上门来。我觉得很奇怪,但是估计她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寻我开心,也就没多问。没过几天,青红就告诉我说,礼服好了,去试试看。我被他们领进一间从没去过的屋子,一路上都蒙着眼睛。等到打开门的一瞬间,我惊呆了,因为在我面前的是一件羽衣!近千种羽毛,大片的,小片的,护在胸前的,像鸽翼;萦绕腰身的,像鹤颈;垂在双腿前面的,像鹭鸶的脊背;拖在身后的,像孔雀的尾羽。青红说:“这是我们妖界所有白色的鸟儿这几天来没日没夜地赶制的,鸽子献了翼,白鹤献了颈羽,雷鸟献了全身的细毛,鹈鹕献了头顶的冠,还有,孔雀的尾巴,你大概看出来了——”
      “大家这是何苦。”我咬着嘴唇,泪又来了。
      “您是妖王,我们的妖王。您出嫁的时候,无论如何,总该有件像样的衣裳,是不是?”
      “谢谢,谢谢——”我对着那件羽衣,泪流满面。
      那一天很快就到来了,规格比我的加冕仪式都大,我请得到的都来了,我没请到的也都来了。走罗马柱时非常尴尬,两人无法牵手,各走各的,要不是旁边没有伴娘和伴郎,谁也不敢说我们两个是一对。
      终于走到了尽头,我站在天阙旁边,看下面的人海。恍惚间,我看见狄克的脸一闪而过,一错神,就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
      他早就走了,早就消失在了茫茫人海。彼时我是怎么说的来着?我怎么能属于其他男人,哪怕只是名义上的?到头来,作出这个决定的,竟然是我自己。所以说,所谓海誓,所谓山盟,都不见得是什么假话,不过万万信不得,因为说这话的人,作不得主。只有一个人有机会承诺给你真正的幸福,那是司命。可是,司命明明告诉我我会和自己最爱的人在一起,为什么我现在却要嫁给天阙呢?旁边有人轻咳,我回过头,发现要交换戒指了,就拿过自己的戴上。又想起《阿克巴大帝》里的一句话:你们□□妇女可以选择离婚,而在我们的文化里,婚姻却禁锢了我们七世。
      我抬头仰望天空,有凤凰飞过,我哭了,结婚的时候,大概所有女人都会哭吧。上车的时候,没有人敢往我们身上撒假爆米花,一切都是威严的,冷清的。
      车后座,我们离得那么近,我却感受不到他的体温。娶老婆,该娶个知冷知热的,不像我。沿途的风景,我明明觉得没什么好看,却不住地看,不住地看,就好像我看不到了,好像明天我就会失明,好像明天,天地都会失去色彩。
      其实我的世界,在狄克离开的瞬间,早就没了色彩。“后悔么?”天阙问。“不。如果不是自己选的,我不会来。”
      “你知道自己要面对什么还过来,胆色倒是过人。”
      “我面前没有别的路,只能硬着头皮走上来,我怕,怕得要死,但是我更怕我的子民没人保护。”
      “不过别指望我手软。”
      “我不傻,我要是傻,就当不上妖王。”
      “好,带她去看看咱们的监控录像。”
      转眼间,原来已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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