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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弃大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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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煤气什么的这都给你备好了。来,阿姨再给你个电水壶……呃……那个房租什么的你月初记得打我账上啊。好了,还有什么问题?”
我把楼梯道上的最后一袋行李一口气抬上来,扔进房间:“没了……谢谢阿姨。”
“好那我先走了啊你慢慢捡有什么问题打我电话!!”阿姨脚不粘地,瞬移到楼外几百米。
关上门,抬眼看看我这接下来四年都要呆的窝。
一房一厅的小单元住宅,每走一步都能引起一阵纷纷扬扬。客厅跟房间都铺了实木地板,厕所和厨房倒是瓷砖地。客厅沙发旁是个落地窗,打开玻璃趟门,外面有个小阳台。
是挺别致没错,就是离学校有点远。
罢了,这是我自己选的。学校宿舍太嘈杂,四人住一窝,还得接受其他人的不良生活习惯。仅一个星期我已不下十次为某神人乱丢到我枕头上的鼻涕纸而崩溃。晚上睡觉时你还必须得捂紧双耳:隔壁房那成群结队高頌“我和你吻别――在你妈房间~”的白痴们具有高强度传染,高层次穿透等特性。听多两次都要七孔流血。
我算识趣,在敌人的围剿下果断放弃阵地,开始我的二万五千里长征。
走到阳台,很是惬意地享受那万里夕阳红。
一个人的世界就是好,干啥都方便!~
水红色的浮云丝丝缕缕顺风飘去。漫红的天空下,几栋旧楼稀疏地散落在城市特有的水泥地上,从远处的教学区边缘一直延伸至脚底。暗灰色的水泥墙在暮光的笼罩下范出一层羞涩的粉红,擦了胭脂的老太婆似的。
话说回来这地方还真是个不毛之地啊连条毛都没有。光天化日之下街上空荡荡的。敢情住这一带的不是家里蹲就是不能动的老头老太么?
我租的这间房子是在一栋旧楼的七楼。因为是在顶楼,这楼的地势又比其它楼要高一些,也就看得特别远。
所以,要无意间看到两点钟方向那座特别雄伟高耸的废弃大楼,绝不是难事。
可能是年久失修的原因,那废弃大楼在夕阳下真是说不出的阴森恐怖。楼顶还没完工,没有加盖,几根钢筋从水泥梁上直穿而出。只有个大致框架的大楼像一只张着几百张大嘴的巨大怪兽。风在楼层间呼啸,宛若厉鬼凄惨的呻吟……
居然在这里都能听见那里的风声。
打个呵欠。进屋。拿钱。出门吃饭去。
我是个崇尚科学的人,又怎会为自己住在一栋貌似灵异风景区的大楼附近而担心害怕?
开甚玩笑。
商店街,餐馆,电影院,书店等等一切服务于人类的设施场所都在学校北面。而我住的地方在学校南面,还要隔了很远。
于是,我翻山越岭地去北面的“帝勾游土菜馆”吃了晚餐。等我再长途跋涉地爬到家,天都黑透了。
很荣幸的,我发现原来这一带并不是无人区;很不幸的,家里也不是个学习的好地方。
楼下那帮三姑六婆打麻将的声音比从前隔壁宿舍白痴们的超声波还能耐。不时传出几声惊天地泣鬼神的“碰!”“白板!”“糊!”还有那堪比大浪淘沙般的洗牌声,我家地板一阵一阵地颤,恍如我的小心肝。
呵,呵呵。
上帝。
你妹的也太狠了。
拿了手电筒和几本书,穿外套出门。
朝那废弃大楼走去。
这楼烂得连个巡逻的保安都没有,连大门都没封,张大着嘴欢迎光临。
是不祥了点,但很清静,不失为一个学习的好地方。
很久后我再回忆起踏入大门的那一瞬间,常常在想,要是我一直呆在宿舍,又或者没有进过那栋废弃大楼,很多事情,或许都会很不一样。
今天下午在家里时就发现了,这里的风声真不是一般的大。进来后更觉诡异。
风不仅大,还尽往一个方向抽去。
楼梯口。
回旋而上的楼梯没有护栏。朦胧的光从两边隐约透入,投在水泥质的空间里,反射出淡淡的,冷色的光。
瞧这情景,RPG里的异空间都不这么带感的。
风自下往上直冲楼顶。
这就怪了,明明两边都是开阔的空间,风向却不是左右对流的,而是拐个弯冲上密封的楼顶。
我只是个学经济的college student,探访未解之谜的那些叫scientist。
艰难地一步一步往上攀登。几十层楼啊,真不是开玩笑的……
也不知道今天怎么回事,累得跟只狗似的了还锲而不舍地花一个多小时在栋废楼里爬楼梯。
我这个人其实生来就与别人有点不同,第六感特别强。小学时看见一死党掀杂货店阿姨裙子,我马上就感应到那阿姨下一秒就会叫。结果当然逃不出我的神机妙算。我妈那时跟我说我是被选中的孩子。
虽然至今仍不明白我是被谁选中了。
果然,当我站在顶层通往外面的那扇门前时,事实再次彰显我第六感的精确可靠。
强烈的风,漩涡般直向一扇空洞的门涌去。
从这里可以看见,门的外面,就是这栋大楼那没有完工的露天最高层。
真正的顶楼。
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好好读书努力学习弥补知识缺陷了,怎就成了废楼一夜游。
咽口唾沫,心里计划着出去观赏完全方位都市夜景再大吼一声“I am the king of the world!”然后滚回家睡觉。
但就在走出门的一刹那,我僵住了。
我操……
有人在看着我。
不是厉鬼那般凄厉的瞪眼,也不是变态杀人狂那样满是杀气的审视。
那时一种几乎不带感情的注目。
平静,有点淡漠,却闪烁着一丝期待。隐约还散发着些微的孤单和疲倦。
风持续从我身后吹来,绕到他身边,鼓得他耳旁的发翩然起舞。
这才留意到他的样子。
看上去是约摸七八岁的小男孩,长了一头乳白色的发。发丝柔软顺滑,微微有点卷曲,未及肩但也略显长。皮肤白皙透明,再晶莹的果冻跟他一比都成了粗糙的瑕疵品。小巧精致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大眼睛虽是黑色的,却相当澄澈,在月光下竟能一眼望到底。一袭白衣宛如破碎的百合,在风中几近绝望地招展。
不太适合用“漂亮”来形容一个小男孩,但他绝不属“可爱”那一类。
就像一汪绝美的深潭,仅一眼,便已沦陷。
***
“……嗨,嗨~……”妈的紧张个鸟啊!冷静!镇定!不就一小孩吗!上!干掉他!!
小孩还是一动不动地盯着我。
“……今,今今,天,天气不错啊……哈,哈哈……”没进化啊还口吃!?腿别抖了笨蛋!尿都要出来了!
话说这孩子就不能给点反应么?他不知道自己现在很像那个啥吗?俺的尿,快憋不住了诶……
“你,你吃了饭没?……”很好,我看见他微微睁大了眼。希望他这睁眼不是某个事件即将发生的征兆。
“……那个……这么晚了小孩子不,不该在外面逛了……你父母会担心的……”衷心希望他真的有父母。
小屁孩忽然噗哧一声笑了,那白嫩小手掩住樱花瓣般的嘴转过头去。大眼睛弯着,肩膀微微发抖,连带着脑袋上的白毛也跟着晃啊晃。
左耳上银光一闪,在月光下反射出一个明亮的光点。
原来他还戴了个耳环。耳环比较宽,上面刻了几行字,看不清写的是什么。
呼……看来只是个普通小孩。
顿时放松全身紧绷的肌肉。晃晃僵硬的手脚,伸个懒腰,准备带那迷途的小羊羔找妈妈去。
转头,我看到了灵异现象。
大千世界包罗万象,像他这样能自由漂浮在半空中移动的神人肯定也是有的。
在我向自己解释的这几秒间,他已飘到了我的面前,微笑里带点温柔的意思,朝我缓缓伸出他那两只纤细白皙的手……
“啊啊啊啊啊啊啊!!!”
在他怔忪的一瞬间,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直冲下楼。不敢看身后,闭着眼乱冲,几次险些摔下楼梯。
小学时期老为五十米短跑不及格发愁,曾经请教过田径队的同学怎样才能跑得快。同学一脸严肃地告诉我:“只要你想像在你身后有只大恐龙在追着你,你就能跑快了。”
对。这方法挺有效的。实验证明那玩意儿比大恐龙的效果更好。瞧,眼睛这么一闭,再一睁,“唰”的就跑出大楼了。
抵达地面后,我夸张地喘着粗气,极缓慢的扭过头。
还好,那小孩没追上来。
话说回来。
不了个是吧这么个可爱的小家伙竟然是……
不想了不想了,今天肯定是太累了阳气不足才碰上了那档子倒霉事。赶紧回家,对,回家。
冲上楼,以平生最迅速的动作脱衣服洗澡刷牙洗脸跳上床,用厚厚的棉被蒙住头,竭力把那小屁孩用白生生的双手掐住我脖子的画面从脑中驱逐出去。
翌日。
整装待发,准备去菜场买条牛鞭回来炖汤喝,好好补补阳气。
□□一阵颤动。
“咩~~~咩~~~咩咩咩~~……咩……”
“喂?”
“早,奕晨。”
“呃……早。不知梁少风同学有何贵干?”
“开学一星期了都不给我电话?在干嘛呢?……你那宿舍怎么这么安静?”
“我搬出去了,没在宿舍住。这段时间忙搬家,就没空找你。”
“哦,那你现在在家?周末不出去玩?”
“……要出去的。不过不是去玩。要买点东西所以……”
“我陪你去吧。恰好我也有点东西要买。约个地方见?”
你也要买牛鞭么?
“那在菜场前那个保安亭见吧。”
“嗯好……菜场?”
“对。我半小时后到。先挂了。”
身边的风景经历了从乡村无人小镇到国际大都市的转变,伴随着生命的流逝,我终于抵达了旅途的终点——菜场。
这里依旧车水马龙,热闹非凡,与我那鸟不拉×的地方简直是天壤之别。
这座城市真不愧美其名曰“汇聚世界之美”,美人就是多,连菜场门前都配备帅哥一名在那站岗。
“小帅哥,等很久了?”
小帅哥对我笑笑:“没。刚到的。你来菜场做什么?”
哦,没什么,来买条牛鞭。
“哦,没什么,来买块猪肉。”丫的!我他妈真就一蝼蚁!话到嘴边就说不出口了!鄙视……
“那赶紧去吧。买完我带你去个地方。”
在菜场里,我几次在牛肉铺那一带晃荡徘徊。眼睛滴溜得比贼还勤快。好在梁少风是个绝对的富二代,压根没到过菜场这种脏兮兮的地方。进来后东张西望的形如乡下人进城,跟着我在那傻转几圈都没意见。
瞧他那没见过世面的样,我都不好意思拿牛鞭这种极品来吓他,估计他会问我那是不是猪肠。
最后,我随便找了家猪肉铺,随便挑了块肉递给老板。不料我今天人品爆发,竟让我遇上了一块十年难得一见的绝世好肉,害我差点被旁边大婶们充满羡慕嫉妒恨的目光给盯出几个洞来。这时候,梁大少很优雅地一摆手,从钱夹里随便掏出张金卡递给老板。
老板呆滞地看着他,大婶们愤怒地看着我。
愉快的菜场之旅以我华丽丽的极速付钱手和音速逃跑腿落下帷幕。梁少风被我拉着一边跑还一边裂着嘴傻笑,整个一二百五。
黄昏。
悠远的钟声响彻教堂,堂内坐着站着满是人,却无半点说话声。
圣乐在礼堂上空回荡。彩色玻璃窗透入缤纷的光,散落在彩带,花团上。
高台下,笔挺整齐的男子与白裙翩跹的女子深情对望,在神的见证下,说出爱的告白。
祈祷着,祝福着,许下永世的诺言。
教堂角落,梁少风目不转睛,几近虔诚地注视着这一幕。
看着他激动得快要滴出泪的眼,我转过头笑笑。
他是个多情的人。只是从不会留意身边。
转头看着那对新人,我用手肘撞撞他,似漫不经心地说道:“怎的了小风,也想结婚了?”
“想。想死了。”他的目光不离那对新人,寻求安慰似的抓住我的手。
被他碰触的皮肤火辣辣的疼。很想甩开他的手,告诉他我的手不是供他支撑身体的蹄子。不要随便牵。
只是终究还是没这么做。把自己的神经质怪罪到哥们儿头上实在不道义。
新郎新娘交换戒指,接吻,手牵手并肩站着,接受教堂内震耳欲聋的鼓掌声。每个人都上前祝福他们,除了同样手牵着手,并肩站着的我们。
仪式结束了十几分钟后,梁少风才回过神来,牵着我的手走出教堂。
今天一整天他那傻笑就没褪去过,这小子吃错药了?
随后,我们在一家一看就知道特高档的餐厅吃了晚饭。顶着侍应看到桌上那块肥瘦匀称的生猪肉时惊愕的目光,我颇不自在地埋头猛吃,吃的是啥都不知道。
拒绝梁少风送我回家,我独自一人在空荡荡的大街上慢悠悠地走。
远处传来微不可闻的旋律,如泣如诉,如怨如慕。
抬头,仍见那倚危耸的大楼,和那轮凄凉的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