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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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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市里每天都有在私家泳池边开的Party,年轻的主人总是异常的好客。宽敞着大门,来者不拒,无上欢迎。水声的喧哗参杂着灯光下的舞曲。各式的跳舞裙子在夜色和霓虹里暧昧。确是寂寥女子打发时光的好去处。不!我说的是寂寞的女子,并不指单身女子。单身女子才不需将宝贵的时间用打发的方式来度过,她们需要太多的时光用来在战场上拼杀。反而是我们,自动自主弃了权,放弃了养活自己,又等到将当初让我们放弃的理由消磨殆尽,便只剩了一副无用的慵懒骨头,舍不得再独立,内心却又返回寂寥,处境尴尬不已。
幸好还留得住个把姐妹淘,或许原因也不过是我们处境相同,且又不是什么值得香饽饽般争抢的处境,于是大可以惺惺相惜,诉苦和被絮叨。
我同小荇藏一半在阴影里,眸子夜猫般闪闪发光,像极了那些猥琐不堪的狩猎者罢。小荇咭咭发笑,想必是同我想到一处了。当然,我们也是来觅食。要多谢这些好客的年轻继承人,日日帮我们解决到哪里去吃饭的难题。一个市太小了,我同小荇自小认识,从街边热气腾腾的小摊,食到茶餐厅,咖啡社,一直到酒店或是西餐馆,早已倦怠不已,那些自然不比这各式的私房菜惹人激情。只是纳闷了为何近几年来冒出如此多年轻的遗产继承人。仿似是一个新兴的吃香行业,大家趋之若骛,人数雨后春笋般的长起来了,怕是我们一直低估了上一代人的能力和他们的低调。不过这并不值得我们研究多时,多得填满我们一次的闲聊便好。重要的是它的结果,为我们打发了漫长而无聊的时光。
我同小荇无故地嬉笑着,夜色不妨碍反倒是帮助。
“小姐,可否跳支舞?”
我同小荇被打断,齐齐转头来。一只眸子在黑夜里闪光的雄猫。小荇妩媚地咭咭笑起,连我都觉到她的讽刺。这刻薄的女人。
我斜眼打量他。哦,标榜独立的白西装,深条纹的领结。我讨厌领结,仿似是将自己打包成一个超重的礼物,然后送货上门。最后配上这
故作正式的邀请,难道要如此邀请以为美貌的女士在私家的花园里跳夏威夷的草裙舞吗?我没有改变我不礼貌的姿势。我想我并没有什么太多资格做高贵女子。我们习惯适时地轻佻放肆。尽管,这并不是原本的我们。
小荇个子小小,她将一支手臂吊在我臂弯内,拉近我轻语:“我敢担保他家中的领带夹是镶方钻。”她轻笑得我耳跟发痒,心也痒起,想同小荇如少女时期那般痛快大玩一场。而事实上,如今我们也不过
二十岁罢。
我摆正了姿势,正颜问他:“先生,请问你认识梵高吗?”
小荇倚着我,在阴影里似笑非笑地望着他。
这问题太唐突,他立时一怔,那份原先充满身体的物事像气球里的氢气一丝丝溜走,他慢慢往下掉,越来越小,黑着脸慢慢地走开了。小荇意料中的干笑一声,我一把推开她,瞪了她一眼,刻薄的女人。
那男人尚算聪明,至少知道不开口。
瞪着小荇,换脸一般,突然爆发出放肆的笑声,好在有振耳的乐
声和喧闹,以及夜色。
我扑到小荇身上,她也一把推开我,揶揄道:“不知道刚才谁问的
问题呢!”
“要是问你怎么样呢?”
她顾自笑着。我一直认为她懒洋洋笑着的样子就活脱脱一只妩媚的猫。她没有回答我,自语道:“你以为他会回答‘那个为女朋友割了耳朵潦倒至死的画家’吧。”我们齐齐坐倒在草地上,背靠着,笑倦了,寂寞便涌上来,“呵!你小瞧他了。”
我感觉到小荇点了点头。
许久不余。望着霓虹闪烁,听人声鼎沸。呵!那快乐是别人的,但也不一定所有的别人都快乐。
我闭住眼睛靠着小荇。忘记说,她是我的孪生姐姐,除了她,这世上我还敢闭着眼并用背靠着谁,那太危险。而她,便是我自己。
手机不合时地在牛仔裤口袋里振起来。呵。我不比小荇,我始终着最大众和最便捷的衣饰。我没有动,小荇站起来,大合时宜高高在上地发起做姐姐的权威来了,只得一个字:“接!”
我涎着脸笑。我是听她的话和害怕她的,但这并不妨碍我平等地爱她。
“喂。”
那头当然是家明。我已经生气出走数日了,什么都不要,自然只为等他道歉。不,我并不需要那道歉本身,我只要下台便好。一直吵扰小荇下去并不算个办法,她是我,没错,但自从同一个受精卵分开那日,便注定要有两份生活,不得互相骚扰。少女时候说,大不得同嫁一个男人,大了,却找不到一个好得令我们甘愿让她尽享齐人之福的,于是只得,各自营生。
小荇暧昧地带着笑容望我听电话,她自是知道今夜我便会回去了。从小到大,她都喜欢用这样的笑容揶揄我的幸福。当然,只有幸福时候我们才经得起揶揄。否则,那便算做是雪上加霜,落井下石。不会,我们之间不会。
然而,我们究竟幸福么?
回到家,家明体贴不过,提行李,开电视,倒茶水,程序设定般的有条不紊。我疲累地在沙发上眯着眼,电话静静搁在手边,却不需要去碰。
不在单身的日子,生活少了那一份程序,少了一份理由让另一个女人关心我这个女子是否已经安全归家。生活那里填了一块,这里被挖空另一块。
浴室响起哗啦的水声。呵!家明如此纵容我。
但是,我已想不起爱情的感觉,不是没爱过的,只是,真的再想不起。
但是,怎么家明你好似申请了专利,刻了我这世是你的铭牌。
也许我是太懒,懒在四围寻找,懒再浪费时间,懒得不敢保证,换过一个就会永世得我欢喜,懒再去适应他人。
似是老人。懒得太过。就如小荇揶揄我:“我妹妹是个贤良女子,才不换来换去做恋爱家,人家专等结婚。”
呵!是罢。睁只眼,闭只眼。
水声骤停,我没有抬起眼,却还清醒的紧。我作惯了夜猫,不过那当然是年少时候,现在,为着家明工作,为着家明欢喜,早睡便成习惯了,只是身体的时钟始终倔强不肯改过来,时时在睡不着的时间里播放着从前零碎的片段。呵,躺在家明身边回忆着他还是陌生人的情节,在二十岁的年纪里做起了老年人最擅长的事情,统共都讽刺。
听得到家明汲起拖鞋走到我身前。果然,以为我睡熟了。呵,这个不了解我的人。要知道,“她(他)不了解我”这句话并不是丈夫评价自己妻子的专利,对于女人,也同样适用。
家明俯身下来,要把我抱起回房间去,就如同幼年,玩到累了,睡熟了,由爸爸妈妈抱回小床去。他的鼻息喷到我脸上,暖暖的。我要的,不就是温暖么。已有了,还要求什么。
心理突然生出顽皮。于是毫无征兆地睁开眼,将双手环在家明的脖子上。家明一惊不轻,但只是一震,抱起我的手却丝毫未松。看,多保护我的人。我学小荇咭咭笑着:“先生,请问你知道梵高吗?”
家明投来讶异的目光,半晌不语,将我轻轻放下在床上,横了我一眼,却是含着笑意的。他的答案是:
“神经!”
我哑然。我曾经跟他说,有人叫你作“神经”是很幸福一件事,我不知道他是否理解,只记得他仍是回答我这两字,是想要我感觉幸福还是当真觉着我想法怪异,不得而知。而今天,他又是如此轻巧含糊地拆招,谁知道他是智敏过人还是草包一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