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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谁是天才? 无法释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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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前龙马比我不二周助更像天才。
我时常注意他,他真是拽的可以,浑身上下发出这样的信号——“谁惹我谁完蛋”
可是真实的他又不是这样的。他是爱憎分明的大人物,像是英雄之类的。对于敌人决不留情,对于朋友拔刀相助,就算称不上朋友的人也能帮就帮。事实上,我觉得他的同龄人都还不够格做他的朋友。
他浑然不像是个孩子。我这样觉得。
说话很有礼貌却透着一股子霸气,他那种语气,说实话,有时真的很欠扁。
眼睛是猖狂的金色,眼神是永远的不服输,笑容写着挑衅两个字,话语稚嫩却颇有煽动性。
他实在是个让人不得不正视的存在。
无法释怀,开始研究,最后……爱…上
我不明白过程怎么发生,只是我发现的时候已经无法挽回了。
吸引另一个天才直至爱上,沦落成同性恋。我不得不佩服他的本事。
眼下两条路给我选,一辈子打诨过去或是告诉他毁了他占有他。我觉得两样都不合我的行事作风,我想一辈子还长,我有很多时间去考虑,毕竟我还是年轻人。
忽然发现就这样习惯离别了,15岁那年我们大家送他去美国参加全美公开赛,我送了他盘轻音乐的CD,他对我一如以往的客气,我不禁羡慕可以尽情为他发疯的同龄人,要是我做这种事,会不会被手冢送到精神病医院去?他金色的大眼睛漂亮极了,带着孩子的表情四处望。
他等那个女孩是看在教练的面子上吧,我发现我最近喜欢自我安慰了。不过也对,他总有一天会有一个真命天女陪他终老。我又开始后悔为何我不是个女生了。我发现自己越来越有变态倾向。
看他和休伊特那场比赛时,他一出场,我就呛到了,这家伙怎么穿青学的T恤?决定回来以后送他件T恤。(网王TV版最后一集)
后来,他回来了,虽然赢了,还是我们的越前龙马。我佩服他的成熟,大气,没有半点骄傲,对他来说这也许只不过是“找厉害的人打球而已”。
时间这样流逝,我遗憾为何感情没有冲淡。
他长高了,他上高中了,我们要毕业了。
毕业时说要一起旅行,我提议把他也拎上,英二高兴得蹦上蹦下。
跟旅行团旅行本来就是件很苦的事,何况我们又不是豪华游,我们决定去爬山。他们选景点时好死不死的找了座我爬过的山。我没多话,我只是想和他在一起。
车上他跟我坐一起。因为出发早的关系,他整个旅程都在睡。
这车的座位也实在设计不好,睡得很不舒服,他转来转去,怎么躺都不舒服。说实话,我很心疼。这小家伙,不让他睡觉要他命的。他皱眉头,睁开眼睛,一副气的要发作的样子,狠狠瞪我。
喂——又不是我的错,你瞪我有什么用?
我心软的放平腿,示意他躺我身上,我猜他会别扭的转头继续睡,没想到,他看了我一眼,眉开眼笑,扑上我的腿,像是找到久违的床一样。小东西真可爱。他睡得很开心,我的腿估计要断了。我凑近看他,睫毛很长,比女孩子还精致的脸,他在笑,在做什么美梦吗?头发服贴的刮在脸旁,他的耳朵上还有白色细小的茸毛,还是个孩子,连胎毛都没褪。我就被这样养眼的画面给折腾一早上,想睡都没得睡。
车到站了。
他迷蒙的睁开眼睛,爬起来,看看我,看看周围。
“到啦。”刚睡醒的声音。把我瞌睡虫都招出来了,罪魁祸首,我管他有多可爱,此刻我只想掐他。
他却伸个懒腰,“唔——睡得好舒服!”
我无语,他的没心没肺我算是见识到了。
他看看我,对我眨眼睛,笑,点头,“谢谢不二前辈的枕头。”
一只狡猾的小猫,我这样形容他。
我们要爬的山很高,我以前一个人从头到尾爬过一遍,累得半死不说,第二天管保爬不起来。我们网球部,哦不,他们大概是赶死队出生,居然真的要爬。
我笑着举举手,“我不知道现在说晚不晚,可这座山我爬过,我能不能选择索道。”
“这是最后的训练,全员参加,不然跑圈。”手冢国光,如果有一天我有机会掐死你,我一定不会留情。还是我多年来的好朋友呢!哪里去跑圈啊!跑你个大头鬼!
不过我不二周助要做的事情还没有几件是做不成的,这点骄傲我还有,我不仅坐索道,我还拉上小猫。美其名曰,越前不是来毕业旅行的,他用不着吃苦磨练,还没成人呢,不能危害祖国花朵。
小猫其实很想爬山,坐在索道上,他留恋的看着下面的山。
“越前,你别心急,索道只到半山腰,上面我们还要爬的。”
他回过头,好像收到什么喜讯一样欣喜地望着我。
是谁说他不像个孩子的,他根本就是。
他实在很诱人,而且根本没有自觉。
于是索道上的缆车里就出现这样奇怪的一幕,我看着他,他看风景。时不时会指给我看哪里很好玩,那边的山峰象什么。我佩服他的想象力,人大了,都没有联想能力了,他让我越发向往。
我们下了索道,开始嘿哟嘿哟爬山,这山里有以前挖钨矿时留下的岩洞,因为前两天山上下暴雨,岩洞里水气多,走进去和外面的炎炎夏日根本是天壤之别,汗没干,进去好冷,我看着龙马单薄的身躯和他不停搓自己肩膀的手,有点心酸,我又不能搂他,拉起他的手,就开始跑,得了,手冢,我自己罚自己跑了。黑黑的岩洞前面是白光,有人说人死了以后面前也会有这样一条路,然后会回忆起生前快乐的时光,我拉着他,多想就这样跑到生命尽头。
跑出岩洞,看看这得知名景点,听地接讲这些的传说,我觉得我会讲得比他好。
龙马听的很开心。津津有味的看,还要给我讲他看到的象什么。他不喜欢拍照,我只给他按了两张。继续往上爬,到山顶的时候,果然有一览众山小的感觉。他不让我拍他,嚷嚷“我有什么好拍的,拍风景。”命令我。
我们在山顶等那帮“赶死队”。他们到的时候,龙马和我喝的PONTA已经可以建高楼了。英二抱怨说下去也要坐索道,被手冢给吓回去了,我当没听见。
其实说老实话,手冢国光一点都不可怕,他除了那张脸冰了一点,说话不留情面了一点,你可以当他是空气,不过大概全网球部也就我一个人敢这样讲他,无论初中高中。至少他拿我是没办法的。不过还好是龙马,如果他哪天让我做青学那个乱七八糟的支柱,我肯定回敬他一句,跟他一起变柱子,成天嚷嚷跑圈,以后肯定先得老年痴呆。
最后在众人的极力反抗之下,大家都是坐索道下去的。
下去的时候,缆车里,龙马咕嘟咕嘟喝着没营养的软饮料,色素让他的嘴唇看上去娇艳欲滴。他帽子碰掉在地上,我低头捡起,抬头时,对上他的大眼睛。四目相对会发生什么,我现在就想做什么。
我慢慢靠近他,他一下笑了,调皮的神情,轻道,“不二前辈,这个时候我是不是该闭上眼睛?”
我看他,我也笑。
然后他真的很乖的闭上眼睛。
看他这样天真的模样,我真的不忍心,他还小,舍不得伤害他。
我的嘴唇轻轻擦过他的唇边,把帽子轻扣在他头上,他睁开眼睛,莫名的看着我,眼睛里是有生气的意味吗?我不知道。他瞥过头,嘴里吐出这样的话,“切,一点都不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