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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章 ...


  •   還記得,第一次登山的感覺,好像一個肺都不夠用似的,氣喘噓噓,任何美景對她來講都沒有意義,只想快點到達目的地了事。
      後來慢慢的,她練好了心肺能力和腳力,登山再也不止是登山,每隔一座山,會有不同的景緻,就連踏的泥土都有不同的感覺。有時候,坐山望海,有時候是欣賞涓涓細流,又或者是體會奔騰的溪流瀑布。
      路邊不知名的花,永遠看起來比山下的嬌豔;珍貴的鳥兒,願意展現牠們美麗的羽翅;早晨的露珠,輕輕一撥,會變成小小的水道,從葉緣滴落,她總會小心珍貴的捧起,品嚐露珠的味道;然後她才知道,露珠有味道,味甘甜又沁涼。
      又過了一年了,這一年發生好多事情,她戀愛了,玲君和未婚夫分手,現在致力於工作,成了女強人;熊氏夫妻今年生了一個胖娃兒;漢成被派到非洲,但是薪水又是三級跳,為錢低頭,只好飛去非洲。
      今年,那夥的好朋友,全都有事,無法參加,那麼多年了,他們頭一次缺席,其實她隱隱知道,每年登山,對那幫好友來說是負擔,但是朋友之前的情義,他們總會放下身邊的工作,一起登山,一方面是和朋友聚聚,最重要的是陪她,怕她孤單的渡過雲康的生日。
      知道向以恬戀愛了,確定她幸福了,那幫好朋友,今年才敢缺席,都是不得已的缺席,玲君要主持一年一度的產業會議,漢成人在非洲,熊氏夫妻要在家裡照顧小小熊。
      天下無不散的宴席,她帶著一絲愁惆,憑弔過去,歲月不留情的帶走一切,卻又漸漸模糊曾經有過的憂傷。
      在玉山最高鋒,她帶著法國菊,和幸福日記,埋葬在一堣。
      幸福日記的最後記錄:

      雲康,我很幸福,而我的幸福,是你教我的,教我如何愛,如何被愛。
      教我珍惜幸福,同時也教我自己創造幸福。
      雲康,我決定,我不再愛你了。
      我決定,要忘記你了。
      我的生命中,出現更重要的人,你一直教我,要活在當下,著力於眼前,往後,我再登玉山,不會是來憑弔你,我會是帶著我的小孩,教他們體會登山的樂趣,感受山河的妍麗。
      今年你的生日願望是什麼呢?我知道你一定會祝福我幸福。
      昨天,我夢到你,那麼多年,第一次我夢到你。
      你對著我揮手,那是什麼意思呢?我思考了一整晚,我想,你是不是真的像婆婆講的,要去投胎了呢?
      我將我的幸福日記,埋葬在天地之間,往後我不用再靠日記提醒自己是幸福的,然後刻意忽視我的不安與難過。我會用心記住,我的心靈真的得到釋放,獲得真正的幸福。
      雲康,我會幸福,我要幸福。
      請你保祐我。

      下山的時候,本來天氣有一點陰陰的,後來太陽露了臉,從烏雲中射出金色光線,向以恬用手機拍下美麗的風景。
      她趁著卓迅揚到海外宣傳的期間上山,下山到家剛好他回國,時間控制的剛剛好。
      「聽說妳去會舊情人。」大明星不是知味。
      「對。」以恬背著他修指甲。
      「感覺怎麼樣?」
      「挺溫馨的囉。」
      「是喔,有沒有得到什麼啟示或是靈感?」不是知味,不是知味。
      「有呀,他祝我幸福。」
      「他跟妳講的?」
      她用拳頭敲敲自己的心,「靠這裡,只能意會啦。」
      他挑眉,心裡狐疑,跟死人心靈意會?算了,她高興就好,以後上天堂,再來爭風吃醋也不遲。
      修完手指甲完,換修腳指甲,她態度輕鬆的道:「上個月,你是不是忘記做防護措施?」
      「上個月,妳說哪次沙發那次?還是廁所?」
      「卓迅揚,我發現你都沒有保護我。」
      「妳是被綁架了嗎?歹徒在哪?」他假裝東張西望,「妳還在嘛,那被保護的很好呀。」摸摸她的頭,像小狗一樣。
      「這樣會懷孕耶。」她抱怨。
      「懷孕?妳懷孕了喔?那就結婚呀。」又不是他不結,是某人一直說時間還沒到,她還沒有準備好。
      「你都不懂,我是為了你的事業好,哪有人事業如日中天時結婚,你現在是當紅偶像。」她口氣很酸,大明星耶。
      「你說錯了,我是當紅死會實力偶像歌手,請加實力兩個字好嗎?而且全台灣的人都知道我死會,有免費的狗仔眼線,天天幫你盯著我,死會的人,結婚哪裡奇怪。」
      「反正時間沒有到。」她大叫。
      求婚咧?不要以為她這次這麼好妥協,跟之前一樣,他命令加威脅叫她跟他在一起,她就傻傻的答應。
      女人最重要的一刻,她不用浪漫的誓言,不用華麗的婚禮,她要求婚;女人最重要的一生,絕對不是時間到了,算算日子,看看身邊的人,哇……還是你,都沒有換,既然時間到了,默契有了,那就手牽手結婚吧。
      在她的觀念,如果夠愛她,就要慎重的求婚,告訴她,「下輩子,我們要手牽手一起走過,請妳放心,我會愛妳一輩子。」
      求婚誓言不居,但是大抵上就是要一輩子的承諾。
      「那妳的意思是,大肚子也不結婚喔?」這樣穿婚紗很醜。
      「我有說我懷孕了嗎?」
      「妳年紀不小了耶,該是懷孕了呀。」這樣寶寶才健康。
      「去你的,睡客廳去。」枕頭炸彈迎面而來,而大明星中彈。
      臨走前,還是不死心的確認一下,「妳……到底有沒有懷孕呀?」
      「沒、有!」……吧,其實她也不確定,好朋友向來不準時。
      「喔……」失望。
      他幻想中,要生一打的小孩,然後組籃球隊的畫面,宣告幻滅。
      半夜,睡到一半。
      向以恬被細小的聲音吵醒。
      走出客廳,發現卓迅揚偷偷摸摸的在關電源總開關,「你在幹嘛?」
      他還是將開關一關,四週瞬間黑暗。
      「吼……妳醒了喔。」壞事了。
      四週黑暗一片,「卓迅揚你發神經病,幹嘛關電源總開關?」
      突然,黑暗中出現微弱光茫,卓迅揚手拿著蠟蠋,閃閃光茫,照亮他俊俏的臉,怎麼感覺他特別好看又吸引人?
      深深吸一口氣,他道:「望著愛看台灣偶像劇的妳,有一股衝動,想把妳帶到亞洲最高處台北101插下101只蠟燭,放101個愛心氣球。或許有101對眼睛叮住我們,也許有101種嘈雜的聲音……」卓迅揚突然打住,「幹……我忘了。」
      唉……算了」嘆口氣,口拙的他,只會這一句,「妳願意嫁給我嗎?」
      「什麼跟什麼,卓迅揚你在幹嘛?」她隱約知道他的心意,只是太好笑了,沖淡了驚喜的喜悅感。
      「求婚啦,幹嘛。」他粗聲道,超彆扭的。
      「你剛剛念經似的台詞,什麼101的,我哪有愛看偶像劇,你哪背來的?」
      「我上網Google求婚台詞,那是第一名的台詞呀,好長喔。」他抱怨。其實是他太緊張,所以一緊張就忘了。
      「哪一句不是背來的?」
      「最後一句。」
      「再講一次。」她想再聽一次,機會難得呀,不會甜言蜜語的卓迅揚求婚,一定要再好好體會一次,雖然不是什麼有創意的台詞,但是,這一句,「妳願意嫁給我嗎?」就夠了。
      「不要,好話不說第二次。」
      「那不嫁給你了。」
      「厚……妳不要看我愛妳,就把我吃得死死的喔。」他將她整個人一百八十度的大風車旋轉倒立,「要不要嫁給我?」又威脅她。
      「卓迅揚,快放了我,我要頭好昏,要腦充血了啦。」她大叫。
      「那妳快答應呀。」
      「好啦,好啦,快放我下來。」心裡想,等下他就死定了,居然威脅她。
      等她腳一落地,他突然一把抱住她,「拜託啦,嫁給我,我想要每天合法的被妳踢下床;然後請妳幫我生一打姓卓的小孩組一團籃球隊。我想要妳正式的成為詠春拳旁系傳人的夫人,拜託,拜託,嫁給小弟。」態度接近卑微。
      她失笑,這才是卓迅揚的風格呀,「我不想當母豬,生兩個就好了。」
      「三個?」
      「考慮一下。」
      「那妳真的沒懷孕?」再三確認。
      「不知道。」
      「那今天來做人好了,嘿嘿嘿……」邪惡的笑加上下其手。
      「卓迅揚,你好色喔。」
      「彼此彼此啦。」不色怎麼生寶寶。
      * * *
      隔天睡醒,是陽光普照,暖暖的太陽,從百葉窗射進來,光線照在卓迅揚的臉,新生的鬍渣看起來好可愛,這個男人,之後就可以稱呼他為老公了。
      「卓迅揚,老公,老公,卓迅揚。」她念念有詞,發覺比較喜歡老公這個稱呼,簡短又俐落。
      不過身份証上配偶欄還是空白,所以這兩個字絕對不能輕易叫出。
      這是她小小的堅持,因為在意形式上的承認,所以她不會退讓。
      翻翻行事曆,發現,他求了婚,但是根本沒空結婚,今天、明天陪她,後天就要準備飛香港,之後三個月見不到人。然後接下來的行程排到明年。
      一想到繁複的結婚禮俗,她就覺得,還是不要結婚好了,太麻煩了,而且大明星那麼忙,哪有空陪她準備婚禮事誼,她對白紗、皇冠一點憧憬也沒有,也討厭和一堆不太熟的人敬酒。
      如果結婚,只是結婚,那該有多好,因為想要和對方生活一輩子,所以她想要在身份証蓋上對方的「個人商標」,這樣的形式她比較在意。
      嘆口氣,她搖搖還在睡夢中的卓迅揚,「我想,我們還是先不要結好了。」她指指行事曆,「你根本沒空結呀。」
      「怎麼會,我今天有空呀。」他傭懶。
      「那今天去結婚好不好?」她興奮的提議,好希望今天在身份証就能印上對方的名字。
      「好呀。」他給她一個早安吻,答允。
      她立刻上網搜尋,如何結婚,畢竟兩人都沒有結過。
      發現今天是假日,公證法院只有早上有開,於是她緊急CALL玲君來當證婚人,而卓迅揚則把老傑約到法院門口,
      兩位證婚人到了法院門口才知曉,他們電話中描述是當真的,他們真的要結婚了!
      玲君再三的確認,「以恬,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情,妳確定要這樣草率,妳一定會後悔的。」
      「我不會後悔呀,我做事從來不後悔,結婚就是兩個人在一起生活,我不要戒指、婚紗和皇冠,我只要身份証有他的名字,這樣我就滿足了。」她露出再滿足不過的幸福笑容。
      另一旁,「喂,兄弟,沒有人這樣的啦,你要顧及女方的想法呀,一生才一次,我跟我老婆結婚,就算再隨便也有穿婚紗,還有走紅地毯,噹噹噹唱結婚進行曲的進入愛情地獄,你確定喔。」
      「不是我不辦,是她不要,我有什麼辦法。」他聳聳肩,他是百分之百配合的情人,對方要一生一次的豪華婚禮,他一定會排除萬難努力配合;她要簡單方便,他當然也就照單接受,反正老婆最大嘛。
      他也覺得,既然是兩個人的事情,她不想舖張,也不注重結婚形式,那就不用乎別人的想法,重點是兩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守住彼此的承諾,那才是結婚最重要的意義。
      況且他是公眾人物,如果舖張,又免不了狗仔瘋狂似的跟拍,搞得她精神衰落。
      於是,一個早上,花了一千五的公證費,他們簡單的成為夫妻,留念拍照的時候,才發覺大家都忘了帶相機,只好用玲君畫素比較高的照相手機拍一張留念。
      隔天,辦理完結婚登記,身份証真的印上「卓迅揚」三個字,她珍惜的摸摸那三個字,認真的拍照留念,留下自己最在意的紀念。
      「你看你看,卓迅揚和向以恬,這兩個名字,排在一起,就好像天生一對,好適合放在一起。」她滿足的道。
      他寵溺的摸摸她的頭:「這麼容易滿足,真的不要拍婚紗照?怕狗仔跟拍,我們可以出國拍婚紗照呀,看妳是要歐洲,還是近一點的東南亞。我還可以跟公司講,請他們排一個禮拜的假給我,我們可以去渡蜜月呀,還有,婚戒呢?等一下去挑好不好?」
      「不用,不用,都不用,我只要身份証上有你的名字就夠了。」
      「這樣會不會太便宜我?」卓迅揚問。
      「對呀,太便宜你了,以後對我好一點就好了,還有……我有一個請求,你一定要努力實現我的請求。」
      「請說,小的遵命。」
      「以後,我們很老很老的時候,可不可以,讓我先死。」她再也承受不了,愛人早她一步離世,一個人孤孤單單的活在世上,那太痛苦了,一次就好,她再也不要承受第二次。
      「這又不是我可以控制的,而且,我大妳四歲,比你大,男人通常又比較短命,我怎麼答應妳。」這是他可以控制的喔?強人所難嘛。
      「我不管,我不管。」
      她很少這麼盧,通常明理又懂事,卻非常在意這件事,可見步雲康對她的陰影還是存在的。
      「好啦,以後讓妳先去天堂享福。」嘆口氣,真是搞不懂女人,真是無聊又無建樹的承諾。
      等到很老很老的時候,他們變成老公公,老婆婆,那是多麼美好的畫面,她不要皇冠、婚紗、蜜月、戒指。
      她只要,他牢牢牽著她的手,一起慢慢的變老,然後,人老歸西的時候,她先上去等候他。
      不是有一首歌,是這樣唱的。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
      一路上收藏點點滴滴的歡笑
      留到以後坐著搖椅慢慢聊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
      直到我們老得哪兒也去不了
      你還依然把我當成手心裡的寶  (唱:趙詠華詞:姚若龍)

      她哼著歌。
      「不對,我先讓妳上去,妳不就背著我去會舊情人,他在那邊耶。」他突然想到。
      「什麼舊情人,你真無聊。」
      「喔,妳逼我答應妳以後妳先翹毛,這樣就不無聊喔,向小姐,我們彼此彼此啦。」
      不曉得誰先提出這麼無理的要求,他都沒計較了。
      ** *
      之後,向以恬用簡訊通知重要的親朋好友,她今天結婚了。
      第一通就收到向至軍關切的電話,不過他也習慣了,他當這個女兒是撿回來的,既然女兒決定了,年輕人高興就好了。反正再大的意外他都領教過。
      不過到底是自己的女兒,向至軍送了一份大禮,市值一千萬的向氏企業股票給女兒當嫁妝。
      「我還真的要少奮鬥三十年了。」卓迅揚一邊做曲,一邊玩笑的道。
      搞不懂岳父送錢幹嘛,兩夫妻都是阿宅,根本就很少消費促進經濟繁榮,送魔獸世界的點數還比較實在。
      金錢的迷人之處,在於花費時不匱乏,消費的時候不看標價就花下去很爽快,但是當一個人每天忙著當大明星,賺得錢都沒空花,另一個人則有空就躲在家上線打怪逛平價網拍,那金錢的意義就只是在於數字的多寡罷了。
      而且卓迅揚當藝人賺的錢,已經可以讓向以恬拿貴死人的包包,照片被登在時尚雜誌標價,不過她不感興趣罷了。
      儉樸的生活過慣了,看到浪費奢華,她還真不習慣,他記得她是這樣講的。
      不過,錢哪有人在嫌多的,就收下吧,這是一位做父親的心意,他們了解。
      過幾天,向以恬收到一封信,裡面包了一塊玉鐲。
      是敏敏寄的。

      以恬姐:
      妳太不夠意思了,居然偷偷結婚,我還想當婚禮證婚人,因為,我想見證以恬姐的幸福呀,妳值得幸福。
      這塊玉鐲,是婆婆準備要傳家的寶貝,婆婆本來想親自拿給妳,但是怕妳推來推去,不好看,所以派我交給妳。
      而我,不敢面對妳。
      以恬姐,妳是我姐姐。
      謝謝妳,無私的照顧我和婆婆這些年,我不會表達自己,嘴巴笨,口訴可能又彆扭了,所以決定提筆寫信告訴妳。
      在我心裡,妳就是我的姐姐,我們之間的情感,超越了血親。
      如果,他欺負妳,我會幫妳出氣,請幫我告訴卓姐夫,不要虧待妳,不然我不會放過他的。
      姐姐,祝妳幸福,哥哥沒能享受到的幸福,請妳一定要代替他,活出兩人份的幸福。
      希望你們白頭到老,早生貴子。
      對了,我談戀愛了,我還沒有告訴婆婆,我第一個告訴妳喲。
      對象是上次妳看到的睦成剛。
      姐姐,我也會很幸福,請妳放心,我知道我會是妳永遠的牽掛,就像,妳也是我永遠的牽掛。
      我們會彼此將對方放在心上,因為,我們是姐妹呀。

      敏敏

      敏敏,這孩子真有心,以恬高興的拭淚。
      「誰寫得信,讓妳哭成這樣。」卓迅揚從後面圍住她,親親她的髮。
      「是敏敏,她叫你姐夫,她把我當真的姐姐,我好高興。」
      「改天,約見面吃飯吧,既然叫我姐夫,我也有責任照顧她,家裡那麼大,妳那麼擔心婆婆,怕她年紀大,沒人照顧,我又常常不在家,要不要把他們接過來,陪妳。」
      「老公……」眼含淚。
      「是啦是啦,我很無私。」不要用這種眼神看他,他會尷尬耶。
      「我真的好愛你。」
      「我也很愛妳。」捏捏她傻氣的臉,怎麼這麼可愛。
      因為愛一個人,所以會適著愛她最在乎的一切,即便,是舊情人的家人。
      後來見面詢問,被敏敏婉轉的拒絕了,因為敏敏說,她有能力自己照顧自己和奶奶,況且現在他們身邊多了一堆保彪,住進睦成剛在天母的房子。
      一切拜睦成剛那個笨蛋所賜。一次害她被綁架,一次害她差點被亂槍掃射,那個笨蛋,敏敏氣呼呼的談及。
      敏敏提那個笨蛋時,笑容很深,對方可是個□□呀,以恬有一些擔心。
      「他沒有混黑社會,只是他從小在黑社會長大,人又不能選擇自己的出生。」敏敏急急忙忙的澄清,並且再三強調,睦成剛做合法生意,擁有美國法學碩士和台灣的律師執照,是個正常的守法好青年。
      「妳開心就好,只要讓我知道,妳是安全的,我就放心了。」
      「姐姐,妳放心啦,我會好好的。」
      那次見面,睦成剛有來接敏敏,她總覺得成剛心裡有心事,但愛一個人怎麼可能藏得住。
      因為她曾痴狂的愛過,也平淡的愛過,她明白箇中滋味,阻止沒有用,他們的人生,她是無法插手的。
      人生,就是這樣好玩,無論如何,都要自己經歷,永遠不知道下一刻會發生什麼事情。
      就像登山,這一座山下著雨,攀過另一座山,是風和日麗的好天氣,你永遠不知道上天會出什麼難題給你。
      她望著甜蜜的情侶,遠遠幸福的背影,只能默默的祝福他們。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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