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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序:
      這是一家鬧中取靜的日本料理店,開在影城旁邊的小巷子,鄰近有知名PUB和百貨公司,更是公司行號的集中地,附近也有許多知名的餐廳,知葉日本料理店,店面小小的,招牌不是很明顯,外場服務人員加師傅加一加不過五個人,店內座位也不多,粗估不超過十張桌子。
      由於開在精華地段,東西自然不便宜,但是食材十分新鮮又實在,生意還算不錯,舊客回籠率高,生意好的時候,還要排隊等上一段時間。
      他注意她有一段時間了,她就像他工作的地方一樣,鬧中取靜,就算店內人再多,亂哄哄的,她還是有辦法,一個人靜靜的,不受周圍影響。
      他還記得,他第一次看到她,她就坐在角落,一個人靜靜的流淚,表情有一些木然,目光像是在遙望不知明的遠方,眼淚不知覺得延著她細緻的臉龎流下,不曉得為了什麼事而難過,但是,他有說不出的心疼。
      她是美麗的,但並不眩目,在人來人往的料理店工作,可以看到太多光鮮亮麗又美麗的女人,她很美,但不特別耀眼。
      她的皮膚像豆腐一樣,摸起來應該嫩嫩又滑滑的,眼眸不特別大,也沒有過多的彩妝,但是看起來有幾分憐人,整個五官組合起來,就是順眼又舒服,讓人想親近,女人對他而言,只分為兩種,順眼想親近,和不順眼不想理。
      他很少費心的觀察一個人,店裡的師傅就只有兩個人,他往往忙得不可開交,很少時間可以注意場外發生什麼事。
      很偶爾,他會注意到她。
      她總是一個人來,只點了一碗味噌湯,生意好的時候,坐不久,像是怕打擾他們接生意,人不多的時候,她會坐得比較久,通常,她喜歡撐著頭,看著窗外的行人來往,臉上帶著淺淺的笑意,不曉得發現了什麼有趣的事情。
        她的衣著也總是正式的套裝,襯衫加窄裙,頭髮留到肩膀的位置,沒有過多的吹整,但是整體是端裝又專業的形象,他想,也許她在附近上班。
      另外,他也發現,每個月的五號,她會多點一份壽司,吃的時候臉上總是帶著滿足的笑容,讓他特別有成就感。
      於是,他又把她歸類於,有氣質又文靜的那一類。
      又有一天,他又發現她,拿著一本書,認真的閱讀,笑得好開心,笑的時候還有一些小動作,像是摀著嘴以免笑太開,然後擦擦眼角因笑流的淚。
      他有一些好奇,仔細的看了一下,原來,她在看漫畫,還是蠟筆小新。
      真是一個奇怪的女人,外表看起來,是一個有氣質的美女,又不會讓人感到有距離感,像空氣讓人感到舒服。但她某些小動作,又讓人覺得有趣。
      觀察她一陣子,才發現,以往認為她是在沉思,其實,她根本就是在發呆。
      他真的很少費心的觀察一個人,但,發覺愈看她愈有趣,他沒那個習慣搭訕別人,雖然,他真的滿想認識她的。出於一種好奇的心態,想了解這樣一個矛盾的女人。
      但,也只是想而已,他向來被動,且隨緣。
      如果有緣份,不用強求,命運就會自然的把他們拉在一起,如果沒有緣份,就算費心的去攀談認識,也不會長久。
      後來,他離開了,工作的最後一天,她沒有來,他有一絲絲的遺憾。
      不過如果真的見了那一面,他又會有特別的表示嗎?還是不會吧
      生命中有太多來來去去的人,如果真有緣份,命運會將他們強碰撞在一起,不需要強求。

      第一章
      早晨,天氣並不是太好,天空有一點灰灰的,感覺快下雨了,空氣中都是悶熱的潮溼感,如果暢快的下一場雨倒好,偏偏它要下不下的,又悶又熱。
      向以恬覺得自己好像今天的天氣,有一點悶悶的,但又不算是心情不好,她這幾年改掉為小事憂愁的毛病,不曉得從哪聽來的,凡事只對大事煩惱,如果大事處理不來,那煩惱也沒有用。
      一早從家裡出來,總要面對一個大馬路,才能到對面去坐公車,大馬路的紅綠燈要等98秒,綠燈卻只有短短的30秒。
      今天過馬路的時候,她剛好到的時候,只等了三秒鐘的紅燈,總算讓她心情好了一點。
      算了,日記本不見就算了,反正生活上還有很多幸福的事情值得記錄呀,邁開大步,不為小事煩惱,又是一天的好心情。
      向以恬向來有寫日記的習慣,篇幅不多,有時候一句話就交待了一天的事情,她為小事難過煩惱的時候就會翻翻日記,提醒自己有多麼幸福,那是一本只記錄幸福記事的日記本。
      昨天晚上要寫日記的時候,突然發現不見了,東翻西找就是找不到,她習慣隨身攜帶日記,隨手記錄自己當下的心情,她想了很久,也許是在公車,又或許是在捷運,仔細翻了一下包包,才發現,連皮夾一起不見了。
      原來,她不是弄不見,是扒手皮夾帶日記本一起扒走。
      真是一個倒楣的小偷,裡面只有一張捐血卡和三百塊現金,連皮夾都是同事去泰國旅行時帶回來的小禮物,全部不值錢,連證件也沒有。
      她心裡想,偷錢偷到一個窮光蛋的扒手,興高采烈的打開皮夾,卻發現只有現金三百塊,光想那畫面,她就覺得好笑。
      沒等幾分鐘公車就來了,剛好今天乘客都不多,她很早就到公司了,沒過幾分鐘,天空居然開始下起雨來。
      真是暢快。
      鬱悶的心情一掃而空。
      她在新的日記本寫上。

      今天,6/9天氣陰雨,但期待看見彩虹
      只有等三秒鐘的紅燈,公車開得飛快,到公司才下雨,下場雨好,氣象說今天會出太陽,那也許今天會看到彩虹。
      PS:今天的早餐好好吃,老闆鮪魚蛋的鮪魚今天放得比較多。好幸福。
      ** *
      最近,卓迅揚養成一個習慣,看書。
      他不是一個愛看書的人,而事實上,他看得也不是書。
      是一個女人的日記本,他在路上撿到的,那是一本粉紅色的日記本,被雨淋得有一些溼,書皮是仿製皮,所以還不至於太殘破。
      女人很勤勞的記錄,從日期看來,她已經持續記錄兩年了。
      上面沒有任何聯絡方式,連女人的名字日記本上都沒有寫,也沒有記錄太私人的事情,有的是一些生活上的小事,沒有華麗的辭藻,更沒有任何修飾的文字,甚至有一點點流水帳的記錄。
      這本日記記事的重點,就是生活上一些滿足的事情,可以感覺得出來,這女人很容易滿足。
      太容易滿足了,小小的事情,她都會細心的記錄,結語通常就是,「好幸福」,這三個字。
      今天,買到比平常便宜的檸檬,好幸福。
      今天,在公車上差一點跌倒,(好丟臉),有好心人即時扶我一把,還叫我小心一點,好幸福。
      今天,看新聞有人一出生就看不到,而且沒有雙腳,我還有雙腳,而且有一份正常的工作,其實,討人厭的劉經理就算了,我還是幸福的。
      她很少在日記本上記錄不愉快的事情,都是一些生活的小事,但是讓她感到幸福的事情。
      很多事情,他從來不以為意,也不覺得幸福,但是看了她的日記,有時候還真得少幾分怨天尤人。
      偶爾,他還會帶在身上,無聊的時候翻一翻,有時候,她幸福的點,挺好笑的。
      今天訂的便當,劉經理拿錯便當,不小心拿錯我的平民便當,我無故佔了便宜,只好吃劉經理的便當,一百二十元的日式便當,呵呵呵,真是太幸福了。
      上天可能不想讓我太幸福,回家的時候跌倒,整個屁股坐在地上,然後剛好撿到地上五十塊,有平衡一下我的屁屁之痛……總而言之,今天還是幸福的><~
      看到這一段,他不自覺得笑了。
      怎麼有這麼寶的女人,光看她的日記,就可以想像她是一個單純又善良的人。
      闔上日記本,他放進包包,最近摩托車又壞了,十年的二手機車,又被他每天跑來跑去的操,這次總算又進大修了。
      不得已,只好坐捷運通勤,聽老傑說,今天有公關公司的人來聽,搞不好有機會得到表演機會。
      卓迅揚平常晚上在一些餐廳和pub駐唱,平常有一些沒一餐的,最近和老傑一幫人組了一個樂團,叫玩命樂團,果真是一群玩命的瘋子。
      老傑是貝斯手,白天在機車行修車。
      叮叮噹是吉他手,是一個高中念了四年學生。
      胖叔是鼓手,平常在葬儀社幫往生的人伴奏。
      而他,卓迅揚,本來是日本料理店做料理的師傅,但是工作時間太長,難以兼顧他駐唱的工作,心一橫,就把工作給辭了。
      雖然成員的組合沒有很炫,一站出去,老的老,胖的胖,一臉阿宅的一臉阿宅,只有卓迅揚還可以充充場子,181的身高,憂鬱頹廢的俊帥形象,至少挽回一些少女票房。
      不過也好過他一個人跑小酒吧賺小費,樂團駐唱,收入也比較好一點。
      雖然樂團成員不酷也不帥,但是就像他們的團名,他們每個人都不放棄自己的夢想,現實是殘酷的,但是下了班,脫掉白天世俗的一切,他們都很認真的在玩命,樂團知名度不高,邀約的場子也不多,但是他們都在做他們很快樂的事情,買樂器,花時間,不惜成本,甚至用白天辛苦賺的錢來養興趣,被媽媽、老婆罵,甚至被女朋友甩,也不放棄。
      一群很認真在玩命,拚命的樂團傻子。
      這也就是卓迅揚愛和他們在一起的原因,傻,但是很真。
      一到PUB,前一個樂團正在唱安可曲,唱的是魔力紅的 She will be loved,主唱的唱法有些迷幻式的搖團,渲染力十足,台下的聽眾,仿佛都著迷了,跌入迷幻的旋律當中。
      「靠,唱得爆炸好。」叮叮噹看向旁邊的吉他手,「還要唱嗎」
      「操!媽的逼,人家小卓大老遠的從淡水坐捷運來了,幹嘛不唱,你這小子。」老傑一把拎起叮叮噹的領子,「你等下給我好好彈,彈錯一個音,強快或是慢拍,你就完了。」
      叮叮噹還來不及做反應,就見台上的主辦單位在暗示他們該準備了,一把抓起吉他,也忘了剛剛的緊張。
      輪到他們上台,剛走了一個實力堅強的樂團,玩命樂團一上台,各就各位,叮叮噹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胖叔穿了一件紅色的背心和短褲,肚子太大了,還露出一截長毛的肚皮,老傑戴了一頂帽子,完全看不到他的臉,而卓迅揚是簡單的T恤牛仔褲。
      台下樂迷熱情少了一半,甚至還有噓聲此起彼落的。
      「大家好,我們是玩命樂團,我是主唱,小揚,帶來一首撫慰人心的歌,Heal the world,希望世界和平,大家為自己的夢想努力。」
      There's a place in your heart
      And I know that it is love
      And this place could be much brighter than tomorrow
      And if you really try
      You'll find there's no need to cry
      In this place
      You'll feel there's no hurt or sorrow…
      沒有一開始就來一首震憾力十足的搖滾歌曲,而選擇了一首舒服又輕鬆的小品,卓迅揚唱得很好,還有不少樂迷,跟著節拍,搖晃身體。
      接著又是一首抒情搖滾,老實說,他們唱得很好,但和台下的熱眾互相仍稍嫌不足,可能主唱太酷,又或許是觀眾都是現實的,都是視覺性的動物。
      向以恬穿著一套正式的黑色套裝,齊肩的髮簡單的綁了一個公主頭,容易凌亂的髮絲,也被她用黑色髮夾固定,很正式的上班套裝,但在吵嘈的pub,這身打扮顯的過於拘謹與突兀。
      向以恬擔任行銷整合公司的活動企劃主任,這次政府辦了一個活動,須要一個樂團來開場,初步企劃案都完成了,只剩下配合廠商還要一一的敲定。
      這次經理完全授權這個活動,只要預算不超過,她可以全權決定活動的走向以及配合廠商。
      她仔細的低頭寫筆記,每個樂團的特性,都細心的記在筆記本上。
      玩命樂團。共有四個成員,老實講,感染力普普,由其貝斯手很像開沙石車的大叔,主唱的音質沙沙的,唱到高音的地方又很亮,像沙漠中的綠洲讓人解渴,尤其他唱Heal the world真的有touch到我。
      整個樂團唯一比較擺得上台面的只有主唱,但是他一臉好像人家欠他五百萬似的。
      結論:樂團實力四顆星半
      樂團魅力一顆星
      樂團潛力三顆星

      另一邊,卓迅揚一邊被老傑推著走,然後邊聽老傑在旁邊啐啐念,「現在是行銷的世界,連胖叔賺死人錢的,也要偶爾穿得人模人樣去拉生意,我們是還好,還有一份正常的工作,叮叮噹有他老媽靠,啊你咧,空有實力,悶著唱是有出息喔,再這樣下去,你不如回去包壽司算了。」說著說著,把卓迅揚推到以恬面前。
      向以恬本來低著頭,一聽有聲音靠近,立刻把筆記本闔上,抬頭迎著眼前兩個大漢。
      卓迅揚看到向以恬時,原本表情不多的臉上,多了一絲玩味,隨即又恢復,他一臉心不甘情不願的說:「小姐,你好,我是玩命的主唱,卓迅揚,希望有機會合作。」說完一臉交差的表情看向老傑。
      「你好。」向以恬職業的一笑,並且客套的說:「你們唱得很好,我也希望能和你們合作。」
      一旁的老傑馬上說:「小姐,我們配合度很高的,價錢好談,我們其中有一個有主持的經驗,可以唱歌加主持,還有你不要看我們年紀好像大了那麼一點點點,我們樂團的年齡層可廣啦,從十八到八十,大小通吃,哈哈。」
      向以恬依然保持她的微笑:「是嗎?那我會好好考慮。」說完看了一下手表,「不好意思,我要先離開了,太晚公車不好等。」她向他們點點頭,延著比較少人的牆邊,手抱著公車包避開人群的推撞,慢慢的移動離開。
      一直到向以恬走遠了,卓迅揚才開口,狐疑的問旁邊那麼先生:「請問,我們當中,有誰有過主持的經驗?」一臉不解加懷疑。
      「胖叔呀。」
      「胖叔?他平常幫人家伴奏,哪有主持的經驗。」
      「有啦有啦,他們葬儀社有時候人手不夠會充當一下司儀,差不多啦,嘿嘿嘿。」老傑乾笑。
      「先生,差、很、多,好嗎?」卓迅揚手抱胸,眼斜睨旁邊那位乾笑的先生。
      算了,人家會不會選他們還不知道,擔心也沒有用。
      「對了,這給你。」卓迅揚遞給老傑兩千塊。「剩下的,我再慢慢還。」
      「他媽的,誰跟你要過錢了呀。」
      上個月重感冒,完全沒聲音,自然沒有收入,老傑假裝路過「淡水」,帶了只剩三口的啤酒,說路過要找他喝一杯,他自然不能喝,病得快死了,怎麼可能喝酒,老傑就坐下來,喝了三口啤酒,哈拉幾句,在他桌上丟了五千塊,叫他好好照顧身體,然後用跑的離開,卓迅揚來不及推,就見老傑開他十年的貨車,用時速一百的速度飛快的開走。
      他當時五味雜陳,看了手上的五千塊,心中有說不出的感動。
      隔兩天,叮叮噹,坐捷運再換公車,特地帶稀飯來找他,劈頭就問:「我是來看你死了沒,既然沒死很好,我媽多燉的雞湯,有放一些中藥,吃了不會躁。」然後也是雞湯放下就走了。
      這就是他們兄弟間的情誼,不喜歡婆婆媽媽講一些文言文,但是朋友有難,一定挺到底。
      「還撐得過去嗎?」老傑問。
      「安啦。」
      「唉……老弟,撐下去。」老傑用力的用手肑敲卓迅揚的胸膛。
      「靠,老傑,肉做的,會痛。」
      「放屁,不痛我敲你幹嘛,會痛才有感覺,有feeling。」
      「喲!你也懂得英文。」卓迅揚虧老傑。
      「去!跟我們講話就三三八八,看到正妹,屁都不敢放一個。」
      「因為……你們比正妹更吸引我。」卓迅揚摸了一把老傑的屁股,哈哈一笑,「走啦,你快點回家陪阿芬,不然又打電話一一查勤。」他背對著老傑,大手一揮,準備回家。
      「喂,你怎麼回去?」小揚的機車又壞了,每天坐捷運、公車趕來趕去也挺累的。
      「公車。」卓迅揚回頭,用拳頭拍了一下胸膛,這是他們兄弟間的語言,代表,安啦,死不了。
      ** *
      一到公車站,剛剛面熟的公關也在那邊等公車。
      她正戴著耳機聽音樂,頭跟著旋律左右搖擺,跟剛剛專業的形像一點也不符合,倒像一年多前他遇到她的模樣,一個人坐在角落,點了一碗味噌湯,一個人自得其樂。
      他靜靜的俟到她旁邊,想說她至少會發現他,攀談幾句,結果,她完全沒注意到旁邊多了一個人,依然一個人聽著音樂,左右搖晃。
      逼不得已,他舉起右手,在她眼前晃了一下,「小姐?」
      向以恬先是驚了一下,連忙把耳機拆下來,發現是那個玩命樂團的主唱,叫……小揚的樣子。
      「我站在妳旁邊至少三分鐘了,妳都沒有感覺嗎?」卓迅揚說。
      「不好意思,我這個人,下了班就是行屍走肉,常常在自己的世界,外面發生什麼事我都不知道,上次我們大樓火警,煙竄到頂樓我都不知道,我還以為是有人在炒菜,結果消防人員按我家門鈴,我才知道失火了。」講著講著自己都不好意思臉紅,傻傻得笑了。
      「妳……」
      「怎麼了嗎?」以恬問。
      「沒什麼,妳坐幾號公車?」
      「541呀。」
      然後接著兩人眼睜睜就見541從眼前急駛過去。
      「妳的車走了。」
      嘆口氣,「沒關係,我這個人的人生通常充滿著意外與戲劇性,我習慣了,再等就有了。」
      「意外?」
      剛剛沒有脫口而出的話是,她常常這樣嗎?完全沒有防備的跟別人講話,工作和生活完全是不一樣的人。工作看似嚴謹的一個人,下了班就換了一個人,像個天真的小女生。
      「你也坐公車嗎?跟我想像的樂團主唱完全不一樣,你們不是通常應該騎打擋車,然後很帥氣的揹著吉他嗎?」現實跟生活還是有距離的。
      「我是騎機車,不過是二手十年的機車,台北市騎打擋車很麻煩,而且我的機車壞了,平常騎車趕場跟帥氣扯不上邊。」
      「對了,妳叫……妳的車來了。」卓迅揚還沒來得及說完話,就發現她的車又來了。
      「咦……那拜拜了。」她攔車上去,上了車還不忘對窗外的她揮揮手。
      車都開走了,他才慢慢吐出剛剛沒機會說完的話,「妳叫什麼名字?」
      被老傑知道一定又會被他譏,不會跟女生相處。
      她跟他想像中的個性差不多,看似嚴謹,但相處起來是一個性有趣的人,不曉得她是否還記得味噌湯的滋味,是否還常常去光顧?
      那些流淚的日子,是否已經忘記憂傷了呢?
      ** *
      然後,向以恬在公車上寫下的幸福日記。
      7/6天氣晴晚風涼
      晚上跟一個不是我的菜的帥哥聊天,雖然他話不多,感覺的出來他不是一個擅長聊天的人,不過跟帥哥聊天,算是一種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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