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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第 46 章 ...

  •   总有理由原谅自己,是习惯还是纯粹喜欢?喜欢不对自己负责任。
      ——陈升
      你有没有在下着暴雨雷电噼里啪啦的闪烁的夜里,因为害怕无助而塞着耳塞,从而迫不得以的在时而黑暗时而明亮到刺眼的屋子里听着自己的呼吸?它们一起一伏,像一群在水里呆得过腻想把自己溺死的鱼。
      秘书问我,您什么时候才能不怕打雷?我已经为了您这个无聊的习性为您取消了不少会议了。
      她用了三个“您”,看似鄙夷其实宠溺的仰着头看我。

      我曾经有过三次不害怕暴雨惊雷的经历,只因为三次她都在旁边。
      她叫葛羚。
      我认识她那年,她二十岁,我十八岁。
      我们并不是同桌同寝同学甚至连同校都不是。她只是我邻校而已。
      那时候的我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儿,刚刚脱离了父母的高压政策,以为上了大学就是大人一个,一天到晚的逃课漫无目的在城市的各处游荡。
      那时候虽然民风纯朴,但是依旧有小偷。当我搭着电车,胸前抱着好几本装文艺青年的书自鸣得意的时候,殊不知小偷已经看上了我的钱包和钱包里不多的一个月生活费。
      当车上只有两人时,我摸着我身上空空荡荡,慌了手脚。
      “我的钱包,我的钱包不见了。”大型公交车还在慢悠悠的行进当中。
      “谁见过我的钱包啊。”我又挣扎着嘟囔了一句。
      加司机乘务一共四个人的车厢里鸦雀无声。
      我沮丧的和最后一位乘客下了车。
      本来还得转车的我现在只能身无分文的走回学校了。
      路灯下,我觉得我的身影被拉得很长很长。

      “同学?”背后有人在叫。
      “同学?”是一个很好听的声音,我回过头。原来是之前电车上和我一起坐到站的那位乘客。
      “啊,怎么了?”我不明就里的看着她,她和我一般高,眼睛亮亮的,鼻子小小,正咬着嘴唇看着我。
      “你把这拿着。”她塞了五块钱在我手心里,然后转身像一只轻盈的鹿一样跑了。
      我涨红了脸,看着这五块钱,朝她越跑越远的背影说“我一定会还给你的。”声音大到引起众路人的侧目。
      却并不知道这个好心人叫什么,住哪里,怎么还钱给人家。
      没有钱的日子不好过得很,我靠着馒头撑着日子。从9号到15号,日历上被我画满了馒头。
      把馒头吃到十七号,我实在受不了就满校园转悠,听着喇叭里吱吱嗡嗡的唱着童安格的歌,面对面走过的隔壁寝室同学抱着饭盒又在抱怨:“穷啊,穷。”

      穷则思变。

      我把她抓到一边开始阐述我的赚钱大计,她对此十分赞同。于是我和她就把能用的关系都用上,凑了近400块钱,找到了刚刚开始起步的盗版磁带产业基地进了不少伪劣磁带,光荣的成为了一个盗版奸商,在校园里的某些十字路口埋伏,用2到3倍的差价卖着周华健、谭咏麟、张国荣。
      我的名字从常未厌同学变成那个卖磁带的。
      第一个月我赚了不多的钱,但再也不用日夜都用馒头果腹了。当我在食堂等着小炒出锅时,时不时还是会想起那个在我身无分文的时候塞给我5块钱的女孩儿。
      就算我渐渐忘记她的样子,我都还记得她身上的香。我是一个不太容易记住别人脸的人,可是却对气味十分的敏感,我能准确的表述三年前的XX餐厅有一股什么味道,却想不起我和谁在那儿吃过饭。
      反正日子一天天过去。
      考试也要渐渐来临。
      我也在卖磁带的间隙开始恶补因为逃课而落下的课程。
      “同学,这盒磁带多少钱?”有女生问我。
      “五元,不议价。”因为正在做考试习题,我讲话的时候头都不抬。
      “还能便宜一些吗?我选好几盒呢。”
      “我们这是。。。”我擦了擦汗站起来,正要重复一天重复二十五到三十次的话“我们这是小本生意,就只赚得了您五毛左右,再摊上一些来回的运费”
      结果我并没有讲这些话,我只是使劲的动着我的鼻子,皱着眉,有意识的东闻西闻。搞得她们几个一起选磁带的人都莫名其妙的看着我。
      “请问同学你4月28号有坐21路公车在XX馆下吗?”我又闻了闻,不错,就是这个味道。
      “我。。好像是。”
      “你是不是给了一个掉了钱包的人五元钱?”
      “你。。。是?”
      “ 那个人就是我啊。”我很开心,一定要请她吃饭。

      我们去学校后门的美食街,两个陌生人坐在一起有些尴尬,有些兴奋。
      尴尬的是,我不知道她叫啥,不知道怎么和她闲聊。
      兴奋的是,她长得真好看。
      我这辈子都喜欢好看的人,他们的一颦一笑足以拨动你心弦千万次。而好看的人一般也是勇敢而无私的,因为他们总是在一群喜欢他们但是却不那么好看的人中选中一个,勇敢的和他(她)爱一场。
      我像报幕一样讲了我的学校,我读的专业,我的班级,热菜终于在千呼万唤中端上来。
      她吃饭也很好看,胃口像只小老鼠,一会儿就饱,却还是陪着大吃大喝的我聊东说西。
      吃完哪顿饭,我知道她叫葛羚,读隔壁学校,念大二,比我大两岁。

      两岁,在读小学的时候是不可跨越的鸿沟,我读一年级你读三年级,你都在写作文了我还在学人月日;在读中学时,你读高一准备分文理科,我读初一刚刚开始接触ABCD;在读大学的时,你是我朋友,我拉着你的手跑过一教二教三教,见人就讲:“这是我朋友,葛羚,好看吧。”
      好像你好看就是我莫大的光荣一样。
      虽然我和葛羚越变越熟,熟得以至于她常常在我睡着的时候进入我的梦乡骚扰我,我都觉得没有什么。
      我一向觉得没有什么,我们就是朋友而已。

      真的只是朋友而已?

      她大三的时候,她们同学给她介绍了一个男孩儿,在某地当兵,过半年就要调回我们所在的城市了。我看了照片,长得气宇轩昂。
      “谈吧谈吧,反正长得还成。”我当时是这么和她讲。
      “不知道心地好不好。”
      “管他心地好不好,长得好就行了啊。”
      “小未(她喜欢这么叫我),我谈恋爱就是要结婚的。”我看她头一次这么认真的看我。
      “哦。。”
      之后我没有再提过什么。

      但葛羚却架不住同学的要求,给他写了一封信,回信很快就寄了过来。却因为她要忙着这种考试那种考试,连信都是我写她批阅交邮箱的。几次之后,那男孩从叫她葛羚同学变成了小羚最后要求见面的时候都直接叫她羚了。
      “羚,我马上就要到你的城市了,我想我们该见面了。”男孩儿在信里这么说到。
      于是,葛羚要去见素未谋面的相亲对象了。
      在要见面的那天中午,她穿越了两个校区,把我从宿舍床上拉起来,一定要我陪她见这个军官,我问她为什么。
      “因为信是你写的啊,这是你的义务。”她总是有办法把黑的说成白的。我也喜欢看她把黑的说成白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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