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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沉睡在记忆里的宁城 (上) 他看到了漫 ...

  •   他看到了漫天飞舞的花瓣。是紫红色的洋紫荆的花瓣。
      街上空无一人,只有飞舞的花瓣,盛开了紫荆花的紫荆树,错落林立着的高楼,挨着彼此的矮小的旧房子和一张只能容得下两个人的长椅。
      其实,街上也不能算作是空无一人。成序廷是在街上的唯一的一个人。他满无目的地走着,双手都伸开了来,时不时地能接到花瓣。然后,他在长椅的右边坐了下来,被花瓣包围着。在他的右边,正好有一颗紫荆树。这棵紫荆树不是很高,但是它的树枝伸得很开,正巧能遮盖住长椅。他背靠在长椅的椅背上,仰起了头,随后又将眼睛合了起来,投入地感受着微风吹拂在他身上和花开花落的静谧。
      这是一条叫做桃源的街。它不是非常宽敞的路,只有两条车道。尽管如此,它还是很兴旺。许多的商铺都林立于此,招揽着在这条路上工作、生活和上学的人们。虽然它很老旧,但它仍然被许多人热爱着。
      可是现在,成序廷没有看到除了他以外的任何一个人。
      为什么大家都不在这里呢?
      为什么只有他在这里?
      他喊着:“喂——有没有人啊?”
      当他将头转向左边的时候,他看到从街的那一头的雾中有一个人缓缓地走了出来。他对这那个人喊:“请问,你知道大家都去哪里了吗?”
      那个人没有回答,只是缓缓地走着。一段时间过去之后,成序廷终于能够看清楚那个人的脸了。瞬时,他体内的血液都凝结住了。他不敢相信他的眼睛。
      成序廷喃喃自语道:“乐斯……”
      他竟然看到了他最爱的那个人,向乐斯。
      他还活着吗?或者……其实她从来都没有死?
      没有浪费任何的一秒,成序廷迅速地站了起来,向着向乐斯的方向跑去。距离向乐斯还有一步远的时候,成序廷停了下来,向乐斯也停了下来,抬起了原来低着的头。
      成序廷仔仔细细地打量着向乐斯。她穿着一条白色的纯棉连衣裙,款式非常简洁,长度只到膝盖,裙摆则会随着风而飘动。不光她的裙子在飘动着,她及腰的黑发也在风中和紫荆花的花瓣一起飘舞着。她的皮肤一向是向牛奶那般白皙,但是现在,她的皮肤变得非常苍白,病态的苍白,往日的红润不复存在。而且,她瘦了,比以前瘦了很多。以前她的身材不是很胖,但是也不是绝对地消瘦。是那种健康的身材。
      但是,她的脸,她的表情,还是和以前一样。她在对着成序廷微笑。她左脸颊上的浅浅的酒窝在风中静静地绽放着,让她的笑容看起来更甜美。她那么恬静,那么美丽,那么……令人怀念。
      令他怀念。
      不容多想,成序廷抱住了她瘦弱的身子,双手轻轻地抚摸着向乐斯柔软丝滑的及腰长发。他问她:“乐斯,你去哪里了?为什么消失了那么久?为什么你现在这么瘦?你没有好好照顾自己吗?”
      “阿廷,你还记着我的吗?”她没有回答成序廷的问题。
      “当然,我怎么可能会忘记你!”
      “你应该忘了我的,不应该再记着我的。”两行清泪缓缓地从她的脸颊上滑落,滴在了成序廷的肩膀上,浸进了他做工、质地都极好的西装里。
      “为什么?”成序廷震惊地将向乐斯从怀里推开,转而用双手紧紧地抓着她瘦弱骨感的肩膀。
      “我希望你幸福。阿廷,从现在开始,将我从你的记忆里抹掉吧。”她认真地说。
      成序廷没有马上回答她,而是沉默了一会,才问:“乐斯,你还记得我们过去的日子吗?”
      向乐斯点点头。
      成序廷惨淡地笑着说:“过去,无论你说什么,做什么,还是你要求我做什么,我总是笑着答应着你,依着你。可那是因为我爱你,我希望你快乐。而今天,你要求我忘了你,但是我不能答应你。那也是因为我爱你。如果我把你忘记了,那对我是最大的痛苦,我永远都不会幸福的。没有你在的日子里,我至少还可以回忆你。记忆中没有你的日子,我该怎么生活下去呢?我不可能再爱任何人了。”
      两人都沉默了极久,最后,成序廷打破了沉默。他说:“我一直都相信一个说法,那就是死去的人是活在活着的人的记忆里的。如果活着的人将这记忆抹去,忘掉,那么死去的人便是真真正正地死去了,再也不存在了。乐斯,你知道吗?我不想你真正地死去。我要你活着,不管你以什么样子的形式活着。”
      向乐斯不断地摇着头,泪水像洪水一般汹涌而出。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摇头、流泪。突然之间,又一阵风起,她被洋紫荆的花瓣包裹着。最后,连她也与花瓣融为了一体,在这阵风结束之时,成为花瓣,飘散在空中了。
      他眼睁睁地看着她变成花瓣,在他的面前飘散开来,随风而去。成序廷再也压抑不住自己的悲伤,随着泪水的流下,大喊了出来:“乐斯——别走——回来!你回来!”
      是个梦。
      成序廷睁开眼睛后,第一眼看到的是他卧室的淡蓝色天花板,随后慢慢地坐了起来。天已微亮,微弱的光透过落地窗洒进了房间里,而一大片的落地窗并没有被配对的落地窗帘给遮掩着。光虽微弱,但是足以让成序廷看清楚房间里的摆设。
      有一瞬间,他以为他回到了他在宁城买的公寓的卧室里。在宁城公寓的卧室里,他的天花板也同样是淡蓝色的,不同的是,还有一片艳丽的紫红色的洋紫荆的图案画在上面。那些绽放的紫荆花都是向乐斯自己亲自设计的,然后他再拿去让装修公司给他在他的天花板上成比例放大复原出来。他的墙则是白色的,上面挂了一些向乐斯喜欢的画家的画和他们的合照和个人的独照。只有那面正面对着他的床的墙是空出来的,因为那一面墙是专门设计出来的,留给向乐斯画画的墙。她在上面画了很多东西,有随手涂鸦出来的她喜欢的歌手的Q版头像,有她的和他的素描和色彩的画像,有她急急忙忙地写下来的零零碎碎的创意和思路,还有其他很多的东西。那面墙承载了向乐斯的思想和喜怒哀乐。
      这间卧室只有天花板和宁城卧室的天花板的颜色相同,其余的地方,根本就没有一点像宁城的卧室。当初他装修这里的时候,是故意选择装修得完全不同。原本的天花板应该是白色的,吊着一盏奢华美丽的水晶灯,和墙相接的地方应该都是欧洲风格的浮雕。但是他在最后一刻改变了主意,取消了所有的设计,只单单地将天花板涂成了那个蓝色。没有灯,没有浮雕,也没有那幅紫荆花的画。
      他是想要在每天醒来睁开眼睛的时候提醒自己,向乐斯已经死了,他该继续向前前进了,而不是要往后看。可笑的是,他根本做不到。他每天不断地告诉自己,向乐斯死了,一切都结束了,他该有新生活了。可是,他的内心很悲伤。他活在了痛苦里。
      自从和云仍祺见面听到他要回宁城看望父母的话后,成序廷就没有一刻能够不想起来宁城的一切。过去的回忆全都在他的脑海中复活了。他能看到她的钢琴,她的创意墙,她的紫荆花天花板,她喜欢的那几条裙子,她喜欢的鞋子,她的笑容,她的泪水,她的烦恼,她的一切;还有那些关于她的回忆,例如穿着她最爱的那条浅蓝色条纹白底的裙子的她在他面前像一只翩翩飞舞的蝴蝶不停地旋转,她认真地看着琴谱,弹着钢琴,她拿着画笔,脸颊上粘上了鲜艳的颜料,她蜷缩成一团小球,坐在厅里一隅的角落里静静地流着泪水……宁城,他有一种几乎快要将他勒死的渴望,那就是回到宁城去。回到那间公寓,躺在那张床上,安静地看着她画的紫荆花。
      “乐斯,我想你了……”他喃喃着。
      他又躺回了床上,将眼睛阖上。他看见了向乐斯死后,他和她一夜之间便苍老了的中年父母在她的家收拾着她的遗物的场景。那个时候虽然他们同居了,但是乐斯也有自己的坚持,她不愿意将过去的东西搬入新买的公寓里。于是同居之前的物品一并留在了父母的家里,新买的公寓里所有的用品都是后面慢慢添置的。成序廷还记得,当时他问她为什么,她淡淡地笑着回答他:“我想要一个全新的人生。既然我已经决定了和你在一起,我希望我能配得上你。”
      他当然是明白她的。她不想要过去夹在她和他的恋情里。他当时猜测她所指的过去估计就是在和他相遇之前谈过两小无猜的恋爱,在高中苦闷的三年里疯狂过,肆意地挥霍着青春。但是,在听到她说了这些之后,他很高兴,不禁地喜上眉梢。
      犹记得,他当时抱着她在原地转了几圈,直到他们都头晕目眩,向乐斯的双手握成拳,轻轻地捶在他背上,大叫着让他放下她。“阿廷,你疯了!快放我下来!”虽然是语带怒气,但是她那时候必定是面带笑容的,因为她后面喊着:“阿廷,现在除开我父母,我只有你了。你不能够对我不好,不然我就不爱你了!我会恨死你的!”然后他承诺好,她笑声盈盈。
      在她的房间里收拾遗物的时候,她的爸爸说:“阿廷,乐斯和你从她上大学一直到现在,也已经不知不觉地过去了六年。虽然我一直都不是很赞同你们同居的事情,但是毕竟你们同居也有四年了,伯父也早已经没有将你当做外人了。如果斯斯没有出意外的话,你们也应该会成为真正的一家人的……”说到这里,向妈妈哭了。她转过身,背对着成序廷,擦拭去了她的泪水。
      “伯父。我心里早已是将乐斯当做我的妻子的。我们当然是一家人。我一直就想在她毕业后就娶她,可是乐斯却多次拒绝我的求婚。”他说。
      “我知道,我知道。斯斯去年回家的时候,我问过她为什么还不和你结婚,她只是沉默地摇头,而后将自己关在房间里。我当时是以为她被你欺负了,而现在想来,只是她心中有什么放不下的东西,所以迟迟不和你结婚。”说完,向爸爸也拿下了眼睛,将眼泪抹去,再戴上眼镜。“哎,你看看我,还说这些做什么,你的心里不比我们老两口好受……”
      成序廷沉默,因为向爸爸说的是事实。他当时内心在淌着血,一直靠着自己的毅力撑了下来。
      之后他一直默默地整理着向乐斯的遗物。但是他看过摸过之后,他并不想打扰这些东西,他希望它们能一直保持着她生前在这屋子里的样子,直到地球的毁灭。他和向爸爸向妈妈说了他的想法以后,他们点头同意了。离开了房间,在客厅坐下。在他也走出来之前,他无意间发现了一本通迅录。鬼使神差地,他将它拿了出来。
      待他也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后,向爸爸说:“今天让你来和我们一起收拾她的遗物,只是想告诉你,斯斯已经死了。逝者就如天空中的云,总有一天会飘走的。而我们活着的人,除了缅怀她,也要学会忘记。阿廷啊,过了今天,你也该翻开新的一页了,过你自己的人生。如果你想起来的话,能在我们死之前来看望我们老两口最后一眼,也是对我们的安慰。如果不能,我们也理解。”
      成序廷点点头,很简单地轻声回答:“嗯。”
      走之前,他拿着那本通讯录,问向爸爸:“伯父,这本通讯录,能让我留着吗?”
      向爸爸悲伤的眼睛看了他无表情的面容半会儿,最后说:“可以。”随后他不自知地轻微地摇了摇头,面色无奈,他的样子似乎是在说,傻孩子。
      成序廷故意忽略向爸爸的那副样子,点点头,轻声说:“谢谢您。”他随后转身开门,离开了向乐斯曾经的家。连他也没有注意到,他那时候的表情是多么地欢愉。淡淡的笑花在他嘴角隐隐地浮现。
      从往事中回神过来,成序廷再无任何想要赖在床上的想法。自从那个做了恶梦的星期天以来,他已有许多日都没有去公司上班了,他严厉的父亲同时也是公司的老董事长,他那慈善的母亲,公司的秘书,家里大宅子里的管家等等等人都相继打他私人的手机,满世界地通过各种途径找他。而他从来都将他们的电话给切断,最后干脆任由电话不停地响,直到手机没电。他的公寓里其实有一部座机,但是他从来都没有将号码告诉给任何人。他只希望一个人知道这个号码,但是她不在了。这个座机的功能,就是在他平时累极疲倦极了的时候,可以让他安安静静地打一通电话到那一支他铭记于心已经烂熟了的号码上,电话的那端传来呆板的“嘟——”。他一直留着她生前用过的电话号码,定期地缴费,就是为了听一听那个声音,催眠自己,她还在。
      不管如何,他已经荒废了很多天了,现在父亲定然是气得要炸了。他身为公司的总经理,同时又是掌握有百分之二十股份的股东,还是公司董事长的唯一的儿子,公司的第一继承人,他如此地不负责任,必定会给公司的形象造成一定的影响的。今天,必须要去一趟公司了。
      既然已经决定要去公司,成序廷利落地起身,而后梳洗、换衣,便开着他的新跑车去了公司。
      不同于在外面花天酒地、放浪形骸的花花公子的形象,成序廷在公司内一直都是严于律己,认真对待他现在的工作的。他在公司员工给他的形容,大抵不离说一不二,杀伐决断,严于律己,黄金单身汉,英俊潇洒之类的词。今年年初,他早已由三年前的副总经理一跃而上做了执行总裁了,在公司内几乎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除了他的父亲,已经再无其它任何人可以管得了他的任何决定了。由于成序廷之前十分地严于律己,他最近连续许多天都没有来公司上班,引起了全公司上上下下的讨论。
      成序廷一到了办公室,他的诸位秘书和助理就忙不停地往他的办公室内进进出出,端茶倒水,送文件,请示这个,请示那个的。而他的父亲成铭图也在第一时间内接通了他的内线,将他臭骂了一通,让他狼狈不堪。从头到尾,他都只是静静地听着父亲的训斥,没有出一声。
      直到成铭图骂累了、乏了之后,成序廷才开口:“爸,您别气了。我知道这次我给公司带来了负面影响,也同时耽搁了好些事情和进程,我向您道歉。但是,这公司不能因为我几日不在,便犹如一盘散沙。公司高薪聘请的那些人才,不是白领薪水的。我培养了他们三年了,这几日也是对他们的考验。公司也没有垮掉,仍旧照常运行。您说呢?”成序廷这么一说之后,成铭图倒是哑口无言了,最后只得告诉他“你心里有数就好”,然后才讪讪地挂了电话。
      刚刚放下他父亲的电话,打算继续看桌面上的文件,他的秘书任小姐接了进来,说:“成先生,有位没有预约的云先生打电话来,说是有事情要见您,您要见吗?”在公司里,成序廷极为不喜欢任何人喊他总裁之类的称呼,所以全公司上下的人都知道,见了他要称他成先生。
      他思考了一会,把今天的行程都考虑了一遍,而后回答秘书:“嗯,你让这位云先生到小会客室里稍等片刻,我一会儿就过去。”
      “好的,成先生。”
      成序廷不是个记忆力不好的人,也不会是个愚笨的人,他当然马上就能猜出这个云先生会是谁。除了云仍祺,他不做第二人想。他倒觉得有意思,不知道这位音乐家找他这个充满了铜臭味的商人做什么。毕竟,他们在音乐会那天,也只是匆忙一见而已。
      走出办公室之前,成序廷看到了他自己在诺大的落地玻璃窗上所影射出来的身影,他看到了她。看到了她那时候和他同居时,每次在他出门之前,都会细心地站到他的跟前,替他整理衣服。成序廷看到了那个在玻璃上的她朝他温柔地笑了笑,然后如被打乱的水面上的倒影一般,消失了。那景象灼痛了他的双眼。
      他突然想到了那个满是飞舞的紫荆花的梦。
      他想起了那本陈旧的她的高中通讯录。
      曾经多次地扪心自问,该不该忘记向乐斯。但现在,他明白了。彻底地明白了。他终究还是,要让向乐斯在他的心里住一辈子,活一辈子!
      他不能忘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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