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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十二章 失心 ...

  •   十一于傍晚去给圣后请安。
      刚至玉鸾殿门口,软轿停了下来,下了轿,见几个宫人正打算掌灯。
      “母后回来了么?”十一随口一问。
      “回禀公主,圣后娘娘刚从九神宫回来。”一个小宫女回答。
      十一也没停步,直接进入寝宫,但见圣后昔禾刚换了一件半新宫装,穿一双软缎绣鞋,正在净面,而她换下来的银灰色衣服搭在一个白玉屏风上,刚脱下的绣鞋从屏风后露出来,鞋底沾着些青泥。
      “娘!”十一娇唤一声。
      “今天回来到早!”圣后昔禾和蔼的笑着,拉了她的手。
      “娘今日到回来的晚了半个时辰。”十一就势坐在圣后身侧,不等回答又问,“他还好么?有无问起我?”
      “怎么没有念叨你,直问我怎么你已一个月未上山上去,想念你的紧,只能看画像解闷。他的身体似乎是更好一些了,最近也不喘了,饭量倒是比从前好多了。”
      “本来昨日想随娘一起上山去的,但是,最近实在是繁忙,而且也是女儿节,总不能带着那么多未嫁之女在九神宫里过吧?”她娇气的一笑。
      “你忙什么?有什么可忙的?”圣后稍有些啼笑。
      “娘,莫不是你觉得他一个人在九神宫你孤单,想我送几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去给他做伴不成?”
      “你这小丫头,羞也不羞?”圣后轻巧她的脑袋。
      “他比我大四岁,是到了谈情说爱的年纪了啊。”
      “他是大祭祀!你这么急着为他着想,莫不是想要嫁人了?”圣后打趣道。
      “娘!”十一拖了长长的腔调,将头转向了圣后卧房深处的一幅画像上。
      那是一幅名画,举世的传奇,有一个很奇怪的名字,叫做“失心”,是当代最著名的画家富贵散人的作品,如果流传民间的话,将是无与伦比的精品,但是它将永远属于陈昔禾。
      “失心”很美,一个秋千架上的红衣少女,在风中驰骋,御风而起,背景是葱郁的林苑,少女笑的娇俏可人,开朗活泼的似乎集合着天下所有人的快乐。
      圣后昔禾不由得陷入回忆。
      十六岁的少女昔禾,兵部尚书陈烁的长女,灵修书院聂隐川最最得意的女弟子。
      美丽活泼的少女昔禾,在月桂坊自家后花园里玩耍,数名侍女陪伴,她们在荡秋千,每当秋千达到最高点,她都会飞出墙外,她的绯红的衣裙,在天空中划出美丽的红桥,她的笑荡漾了整个天空。
      她看到一个少年骑在马上,他穿着蓝色的锦服,头带水晶冠,朗眉星目,翩翩然贵胄公子。他微笑着注视着她,眸中似乎不由自主的惊讶。斯文俊秀,温文如玉。
      他们在每一次她荡到最高点的时候目光相遇,那样的纠缠也许只是一瞬,却令两个人心潮澎湃,他们都禁不住渴望着下一次的交缠。
      她心下不由暗问,错过了,会否永生?
      于是,她下定决心,掌握自己的命运。
      最后一次,当她最后一次飞过墙,飞出来的不止是她,还有那绣着玉色牡丹的绯红丝帕,帕子上还刺着她的名字——昔禾。
      再一次见到他,是好朋友贺兰信菲告诉她班上来了新同学。
      那一天,她起的略晚了一些,虽然由侍女打扮的美丽非凡,但是等她到课室的时候还是略有些迟了。
      他们的经论先生并没有讲课,而是与一名清俊少年站在中间,而她缓步进去,正与少年相对而视。他斯文俊美的大眼睛正冲着她微笑。她亦忍不住回以宛然,她当时心下不由猛然跳动,喜悦却并不掩饰。他或许是为了她,她想到这一点,快乐的不能言语。
      “昔禾,今日咱们天字班与地字班蹴鞠,你去不去观战?”贺兰信菲结课后笑着问,她已经换着干净利落的鞠服,长裤、绑腿、鞠靴,黑亮长发绑成一条马尾巴,额间覆着红色的锦带,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一家的小公子。
      “你今日打算上场?”陈昔禾笑问。
      “就看那个新来的岳晖朗表现的怎么样,如果他们真的比不过地字班的,我就上场一试。你也去吧!你是咱们班主力啊!”贺兰信菲出身大云贵族家庭,五岁便被送来永平灵修书院教养,她说的是纯正的永平话,并无半点口音,行为举止也活脱脱的一个永平世家女公子。她天生自带一副雍容清华,本就博学多才,是聂隐川先生最得意的女弟子之一。
      “岳晖朗?他善蹴鞠?”昔禾若有所思的问。
      “哗!他那样一个贵胄公子,即使只说是聂先生的亲戚,可是那样的高贵气质,那样的文才风流,你若是说他出自平民百姓之家鬼才信呢!”
      “是很奇怪,他的经史程度比我们好得多,就是书法琴艺也是书院中的翘楚,最可怕的是他画艺高超,就是咱们书院几位书画界的名师也犹有不及,怎么还会来书院学习呢?”昔禾似是喃喃自语,又似乎在问信菲。
      “他莫非有什么目的?”信菲美目一转,悄声问,“管他呢!正是蹴鞠要紧。”信菲略八卦一下,又意外自己也会如平常女子一般,于是洒脱的放弃她们的话题。
      两人到球场时,比赛已经开始。
      陈昔禾再一次被他球场上的风姿吸引,那样斯文的一个人,原本最适合拿笔作画的一个人,如今在球场上挥洒着汗水,他是随意的,是闲适的,是洒脱的。
      仿若不被世俗拘束的不羁文人,自由自在。
      因为有他,他们天字班很快就赢了地字班,大家很开心,不知谁问他一句:“岳同学,你可会打马球?”
      他一笑还是那样的温文,一扫球场中的随意。
      “还好!若不咱们自己班再比一场马球?”他显得兴致高昂。
      “咱们班的马球是全书院第一名的!特别是这些个女公子们,简直是打遍书院无敌手。”到底的官宦公子,娇宠惯了,怎习惯班里的女公子比他还受重视,语气自带着嘲讽。
      “谢同学若不服气,咱们大可以比试一场,各位公子对班里的女公子,怎么样?”到底年少,信菲挑衅的说。
      是,他们就奇怪的男对女打起马球来,陈昔禾是女队中的主力,岳晖朗是男队中的主力。
      但是不知是谁不小心将球打到她的坐骑的眼睛上,那匹马顿时疯了,瞎跑瞎蹿的,她在马上丝毫不敢放松,只得紧紧抓住缰绳,惊恐的看着受了惊的马。
      他出现了,宛如神祈,即使多年后她仍然不信当时所发生的状况,但是永生不能忘记他如风般从她身后掠过,她只觉眼前一片空白,身体悬空,再睁开眼睛,已经安然坐在他怀中,而他则挥鞭策马。
      仰望他的下巴,只能看到他泛着浅清的下巴与他挺直的鼻子,她失了心的。
      一切都是顺理成章,他们在书院中出双入对,他画画,她抚琴,他舞剑,她吟诗,他们以为也希冀一辈子就这样的逍遥快乐。
      但是,帝为五皇子乐正旭向陈府提亲,求的便是兵部陈尚书的长女昔禾。
      她心都碎了,即使是再有主见的人,也只是十六、七岁的少女。他们坐在一起,谈着他们的未来。
      “如果我一无所有了,你还愿意跟着我吗?”他看着她的眼睛,问,于感情他们都不怯懦,他们一开始就大胆的追求了属于自己的爱情。
      “你打算什么时候走?我去收拾行李!”她只回答了他这么一句,男子却紧紧拥抱着她,久久不愿意放手,两个人都湿润了眼眶。
      第二日,五皇子亲自至陈府拜访,她不情不愿的被姐妹们送到了正堂。
      然后她看到了他,三爪九龙金冠,刺着九章的只属于皇室的明黄三爪龙袍,足下是一双盘龙米珠朝靴,那样的雍华,将斯文尽扫,带着灿烂的笑容,“小王乐正旭,字晖朗,求请昔禾女公子下嫁小王为妃!”
      她有点呆滞,饶是她这样的女子,也不由后退一步,不说什么转身离去了。
      她将自己关在绣房里,整整三日不食不饮,不出闺房半步,三日后,她出来了,衣衫整齐,发髻精致,只形容些微憔悴,用谙哑的声音对她父亲说了两个字:“不嫁!”
      一家子慌无所措起来,知道她一向有主见,且见识不凡,决不可能草率赌气推开自己的幸福。
      “为什么?”只被请来劝说她的贺兰信菲淡淡一问。
      “信任!”她吐出这二字,尝了一口燕窝。
      五皇子旭听到这个答复,瞬时仿被抽干了精神,瘫坐在地,良久以手叩膝,缓慢起身。
      “将那幅‘失心’送给她留作纪念,你们切不可难为了她。”他喉咙沙哑,说完如古稀的老人般蹒跚入内去了。
      她看到他的画,听了他说的话,蓦得笑颜如花。
      “请乐正旭堂堂正正再来求一次婚!”她对她的父亲说,众人都意外,她怎的突然又答应了。
      “我们当时便失了心给对方,彼时并不知晓彼此的身份,但已认定不可错过,于是因为信任,我们给了彼此机会,但是也是因为不信任,他假扮岳晖朗结识于我,我陈昔禾不要存有欺骗的感情。但此刻我已明白,当时我们就是没有身份的人,那一刻本就无关身份地位,也就无所谓欺骗。”
      就这样她成为了五王妃,他们成了世间最潇洒的一对鸳侣,自由自在生活着。
      各位皇子明争暗斗,原本只想成为画家的五皇子成为了太子,后来继承大统。
      而她因为爱情,为了成就他的梦想,成为了这帝国历史上最出色的女政治家,成为了这帝国真正的帝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第十二章 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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