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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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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的“迷途知返”成了学校里出名的典故,无数次被一把年纪的教授揪出来给刚进系的新生训话用。在他们眼里,我无缘无故地痛改前非,只能归功于上帝的恩典。
大学剩下的一年里,我把之前在各种乱七八糟地方浪费掉的时间都贡献给了图书馆,疯了一样找关于那个古老国度的书出来看。那些砖头书看上去根本不像有人动过的样子,指尖翻过陈旧脆薄的书页时,我才能静下心来,感觉离那个人近一点。真可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从来没想过去了解他的国家。
偶尔走神时,我翻来覆去地用水笔在本子上划学会的第一个汉字,是他的名字,耀。微凉的触感依然固执地残留在右手背上,就像他扶着我的手教我写字那次一样。窗外的天空渐渐暗下来,微光里我能看见他对我笑,眼睛眯起来,带一点孩子般的狡黠。
哪里有他们说得那么玄乎,什么好学生惹事精,不过是种习惯而已。只要习惯了,这一辈子不管怎么着,还不一样是过。根本没什么绕不过去的沟沟坎坎,缺了谁天都塌不下来,至于心里舒不舒坦,就是另一码事了。
我最终决定把这个法律学位念完,也是因为想起来王耀以前和我说过,华人最缺的就是律师,只有美国公民才有资格进司法界,因此唐人街没法子培养自己的律师,肯帮他们打官司、替他们说话的白人更是难找。把律师资格拿到手的那天我真是热血沸腾了一把,就像西部牛仔搞到了一杆称手的快枪,摩拳擦掌地觉着可以上路去打抱不平了。
再往后的事情就不必多说了。我顺顺当当开了业,就这么假模假式地成了琼斯律师。真进了这一行后我才晓得,和以前瞎猜的完全不一样,我把大半辈子的时间都花在替哭哭啼啼吵个没完的一大家子分遗产之类鸡毛蒜皮的事儿上了,只帮华人打过三次官司,有一回还输得很惨。
兴许是被欺负得多了,华人不喜欢也不信任法律。不管看上去多么奇怪,他们自有一套处理事情的法子,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和法院或警察局里那帮老爷打交道。他们故意躲到自己能说了算的那几条小街里去了,我一个外人根本帮不上多少忙。
说来好笑,人年纪一旦大起来,活法就越来越像了。订一大堆根本懒得看的报纸来充门面,和个傻瓜似的照着那些莫名其妙的破规矩说话做事,为的只是看上去像那么回事儿,别和身边其他人差得太远,撑住这个“体面人”的空架子。
既然结局只能是这样,回头想想,我好歹趁年轻扑腾过一阵子,由着自己的心意活过几年、喜欢过一个人,也算是值得了。
每次翻查旧法条的时候,我都恨不得狠狠掐自己两把。排斥华工的事1879年就冒了苗头,虽说当时没通过,耗上个几年还不是成了。我真是昏了头,要是七八年前就像现在一样留心这些东西,那时候说什么都不会放他走。不好好念书的报应就在眼前,可是没地方买后悔药吃。
过不了几年就有一个限制华工的新法案冒出来,不是多收点人头税就是作废掉他们的劳工纸,把中国人在这边讨生活的路越卡越窄。我信手拨拉着刚送来的报纸,一下子就翻到了张奇形怪状的漫画:两个华人呲牙咧嘴,满脸的苦瓜相。一只粗硬的大手把他俩脑后的长辫子拴在一起,提溜到半空中,毫不留情地扔了出去。旁边有行铅字,不大,但是张牙舞爪:“让中国人抓住美国文明吧,让他们找不到工作,吃不饱肚子,租不到房子,没有选举权。”
拿报纸的手微微打颤,下意识地越攥越紧。有那么一小会儿,我想过把画撕个稀巴烂,再上去跺几脚。可最后我还是苦笑着把那张报纸照原样折好,狠狠摔回桌上。办公室里还有别人在,要是惹得他们大惊小怪起来就麻烦了。
我不是没问过这些好好先生,他们为什么讨厌华人。皱着眉头满脸不屑地想上一会儿,这堆人给出来的理由各式各样:华人只配做苦力,他们连上帝的福音都不信,是不可能被同化的奸猾之徒。他们玩的东西也够让人讨厌的了,三天两头放鞭炮也不嫌吵,迟早得闹出场火灾来,把那条破破烂烂的唐人街烧个精光才解气。华人光顾着赚钱,开店卖东西时总把价钱压到低得可怕的地步,根本不给其他店家留活路。他们这样子很快就能把一个地方榨干,然后直接带着钱走人,在美国什么好事都不舍得做,对他们住过的社区半点益处都没有。早该把这些家伙撵出去,铁路修完以后他们就没什么用了,留在这里纯粹是祸害。要是放着不管,任由他们像害虫一样泛滥开来的话,天知道会出多大的乱子。上帝保佑,没了这些怪模怪样的人在眼前瞎晃,这下子城里总算清净多了。
不是这样的,根本不是。我心里有个声音疯子似的大吵大叫,可是哪怕喊破喉咙也没用。这些年在法庭上的摸爬滚打全白费了,碰上这种顽固的家伙时我根本不知道该讲什么好,更别说准备出一份漂亮的演讲稿,替被损成这副样子的中国人辩护了。
后来我有点儿明白了,华人错就错在他们太能吃苦,再霸道的条款都肯毫无怨言地接受下来。大伙儿因为工钱太少而闹罢工的时候,他们照样愿意老老实实去干活,结果把工会的整个计划毁得一塌糊涂。这么着可不是把其他干活儿的都给得罪光了,被骂成“软骨头”、“挖墙脚”、“抢饭碗”什么的也是自找,怨不得旁人。可是话说回来,他们只不过是想活下去而已。不管中国人、爱尔兰人、凯郡人还是从别的什么犄角旮旯里钻出来的家伙,大老远的丢下家跑到美国,为的不都是挣点辛苦钱,好好过日子吗?这么一寻思也许谁都没做错,但是没办法,最后就是会闹到你死我活。
这些烦心事再也不要想了。我心烦意乱地揉着额角,脑子都快炸开了,就算想到自己头疼难受还不是白搭。更何况这档子事连我自己都根本理不出个所以然来,又怎么劝得了别人?
我再也没有见过王耀。不知道他是不是攒够钱买到了他想要的小园子,无论是在加州,还是在大海另一边的陌生土地上。
闲着没事干的时候,我养成了个去唐人街乱转的习惯。那儿还是老样子,人来人往吵嚷到不像话。我以前和王耀一起逛过的老铺面其实没剩下几家,可是新一批小店又和野草似的乱七八糟冒了出来,顶着同样鲜亮到俗气的招牌,如果不仔细看完全发现不了区别。
我低头盯着满是彩纸屑、脏水和果皮菜叶的路面发呆,摇头笑了笑,表情苦得像是不小心嚼到一口能酸倒牙的烂苹果。天知道眼前这些新店能撑上多久,更没人晓得街边那些破房子里窝着的中国人已经换过多少茬,反正这些家伙模样儿也差不多。不管缺了谁都一样,这条街上的热闹劲儿根本不会变,哪怕是一丁点。
我熟门熟路地晃到王耀待过的那座小楼前,这儿的租户已经换到了第三家,现在里头住着对开洗衣店的华人夫妻。我上下打量了几眼,房子更旧了,就算换招牌时重新粉刷过一遍也看得出来。外墙上的漆皮剥落得一块一块的,像是被眼泪弄花了的妆。窗户上新安了难看的铁丝网,这是最近唐人街里流行开来的风气,因为附近的白人小孩经常跑过来拿石头砸玻璃玩,警察也懒得管。
我在楼底下站了半天,一群中国孩子在路边围成圈踢毽子,笑得张扬明亮,没有半点阴影。他们的背也挺得笔直,不像以前见过的老一辈华人那样弯腰曲背,好像整个城市的重量都压在肩膀上。我看得出了神,直到太阳快落山时他们散了才突然惊醒,无奈地笑笑,活动活动站僵了的腿准备回家。旁边树上停着的鸟雀扑棱棱惊起,赶着在天黑之前回巢,最后几缕阳光给它们落满尘土的翅膀镶上了一道金边,好看到让人心酸。
人会走,人会来,人会变老。但是这条街不一样,它始终都在这里,比任何一个人活得都要长久。
不知不觉已经是1905年,我早就不年轻了,每天早上起来对着镜子都要为越来越明显的小肚子犯愁。二十多年一晃眼过去,和大多数人一样,我早就习惯了这种家长里短的平凡生活,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虽说不甘心,却还不至于受不了。
这是不是个了不起的时代,我不知道,这种没法子整明白的事就丢给后人去头疼好了。可是有一点再清楚不过,我没能成为年轻时梦想要当的那种英雄。
不管还剩下多少年,从今往后的日子我现在一眼就能望到底。昨天是前天的重复,今天是昨天的重复,而明天也只是照老样子再来一遍而已。这是个走不出来的死循环,直到最后。原来一辈子说过也就这么过了,连个影儿连点动静都留不下。这座城里已经挤了太多普通人,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
说到底我阿尔弗雷德F琼斯只不过是个小人物,从头到尾都是,没做成任何一件足以让历史记住的事情。这点东西很简单很明白,对不对?可是学会低下头来承认它,却足足用去了我大半生的时间。
也许我还在等,却连自己都不知道要等的是什么。少年时的荒唐事就像几张薄脆泛黄的旧照片,给埋在厚厚一大堆案卷和文件下面,落满了灰。我明明知道它们就在那里,却根本不敢搬开书堆去碰。也许就这么忘掉反而比较好,对谁都好。
我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想起王耀了。几年前的一个晚上,我从梦中惊醒,没开灯一直坐到天亮。就是从那时候起,我绝望地发现已经记不起他的脸,那张嘴角总挂着滑头的笑、我呆呆地看过无数遍的脸。
这一年从年初起就不安稳,看报上说好像是因为《排华法》到期续约时条款比原来更严格了,结果引得大洋对岸的中国人纷纷抵制美货,想用这招来给国会里的那帮老家伙们一点颜色看看,让他们重订与华人移民有关的内容,多给想来这儿讨生活的中国人一些机会。
没想到中国人能闹出这么大动静来,以前还真是小看他们了。我晃晃脑袋,极力把那个不可能的想法从脑子里赶出去。要是几年前就有人敢这么做的话,有些事情的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那天中午我又跑到唐人街转悠了半个多钟头,正打算回去时,被一个中国人拦了下来。他看上去很年轻,有双严肃认真的黑眼睛。他把一张纸递给我:“先生,如果同意我们的话,就帮忙签个字吧。多谢了。”他的口音很圆润,听不出华人里常见的那种奇怪腔调,英语简直说得和真正的美国人一样好。
我一头雾水地接过那张纸读了起来,原来是份联名请愿书。“美国是我们的家,我们坚信华人能够成为合格的美国公民,对社区发展做出贡献。基督教和儒家在‘教人为善’的道德原则上是类似的,宗教差异不会成为太严重的问题。要是能对我们的文化多一点了解的话,大概就会相信我们的保证……”
“嗯,棒极了,没问题。”我含糊地应着,一笔一画工工整整地签下自己的名字,和初学写字的小孩子没什么两样。把请愿书还回去的时候我咧开嘴嚣张地笑了,像是又回到了年轻放肆的时候,直笑得两颊发酸。真见鬼,我有多久没这么灿烂张狂地笑过了,十年还是二十年?
这也许是我现在惟一能做的事情,但愿在我有生之年能看到《排华法》下地狱去。都一把年纪了,早就过了做梦的时候。我不指望能把王耀找回来,但是这些该死的东西全让我们这一辈人扛下来就好,反正已经看了个够、伤透了心,现在说起来已经不觉得难过了。我只是希望,以后真的不要有年轻人再因为这种事情而分开。
我转过身去,拿手挡在眼前,不让那个中国人瞧见我的表情。这鬼天气真是不像话,才五月里日头就这么毒,火辣辣刺得眼睛生疼,都快出泪了。
毫无预兆的,几年来第一次,我又看到了王耀的脸。和最后一次见面时比起来,他模样没怎么变,只是那双眼睛更深了,安静而幽远,像一片悲伤的湖。他没有笑,只是远远望着我,点了点头。
好久不见。我张张嘴想对他说点什么,却被一块酸热的东西哽住了喉咙。
事情会好起来的,而且正在好起来。不管过去发生了什么、现在又怎么样。耀,你能看见吗?
(全文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