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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迷乱的鸦片香。脑袋后面油腻腻乱晃一气的长尾巴。从海里虫子到动物内脏无所不包的诡异菜谱。赌场烟馆风月场扎堆,被大学里不积口德又爱掉书袋的小伙子们损成“恶之花”的街区。
如果没有认识那个人,在大伙儿拿黄皮肤黑眼睛的中国人寻开心的时候,我也会跟着一起笑,甚至笑得比谁都厉害。
他们有一点讲得没错,那些人的长相确实差不了多少,像是用模子批量翻制的潦草作品。扁平脸庞上的细眼睛似乎永远睁不开,表情麻木沉默而顺从,一脸的暮气沉沉。然而在这片黯黄色的混沌中,我一眼就能找见那个人的脸。看不出年龄来的光润面容,唇角始终淘气地往上抿着,一双黑眼睛却是那样透那样冷,寻不出半点笑意,就像望不见底的深潭。
他早就习惯了训练有素地用嘴角对别人笑,而眼睛却是留给自己的,就算见着再难过再上火的事情,还是平静得不动声色。我试了好几年,想在那双眼睛里折腾起一点点因我而生的波澜,可到最后还是不晓得这件事到底成没成。
故事开始时我真的很年轻,还是大学二年级的学生,虽说误打误撞进了法律系,却对破坏规则更有兴趣,开学没多久就把校规违反了一多半。要是去问那些教授,只怕他们到现在还记得一清二楚,当年曾经为阿尔弗雷德?F?琼斯这个名字头疼过多少次——如果老家伙们还没赶着去见上帝的话。
我出生的那年美国正在打仗,可我当时完全不记事儿,长大以后才知道我们北方赢了。照现在的年轻人看来,我赶上的这几十年可是好得不得了的年头,还专门给起了个名字叫“镀金时代”。他们的羡慕大概也有道理,对只打算一辈子稳稳当当混吃等死的那种家伙来说,这种时候就是天堂。可我那时候正义感严重过剩,一心想当英雄,满脑子都是惟恐天下不乱的念头——真是晚生了太多年,这个国家的骑士精神和贵族气都在南北战争里被谋杀了,而西部的金子也给淘了个差不多,大草原被种植园侵占得一塌糊涂,传奇故事里的牛仔早就没了用武之地。这种找不到地方让我“行侠仗义”的日子,真是无聊透顶。
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庆幸的是,遇上他那次我的表现马马虎虎还算帅气,至少没有太掉价。那是个再平常不过的下午,我在街上乱逛,寻思着该去哪里找点乐子。想要游手好闲当条蛀米虫又不挨骂,大学这几年可是最后的机会,绝对不能浪费。
街上突然乱成一片,吵吵嚷嚷的声音正好冲着我这个方向过来,越来越近。我抬头一看,不远处的路口有个人张张惶惶往外窜,几个人紧紧在后面追,喊着“抓强盗”。
出点事真好,终于不会无聊了。我一下子热血冲头,三步并作两步赶了上去,因为离得近,很快就截住了那个讨厌鬼。这家伙不知道被追着跑了多远,满头都是油汗,衣服破烂到连原本的颜色都快看不出来了。人穷志短,这种潦倒的白人歹徒在城里可是一抓一大把,没钱买酒喝或者拿来赌了就去偷去抢。我粗鲁地一拳捣过去,他踉跄着摔到街边,一个蓝布缝的小钱包从身上掉出来,在石头路面上滚了几下,不动了。
追贼的几个人这时候也喘着粗气赶了上来,全是华人,不知什么时候我居然游逛到唐人街旁边来了,难怪会碰见这种上不得台面的全武行。一个穿灰布衣服的家伙朝我这边挤过来,边拿袖子擦汗边不好意思地笑:“多谢多谢……这个,是我的。”
我一怔,忙把小布包递过去,他小心翼翼地接住,揣回到怀里。他好像是这堆人里头最年轻的一个,看起来有股子活泛劲儿,或许是因为刚跑了好长一段路,脸色红扑扑的,眼睛也明亮得出奇。
他的笑真顺眼,我心里突然没来由地咯噔了一下。印象里中国人总是笑着的,特别是唐人街上那些店铺掌柜,一天下来整张脸都僵了,那个凄惨的笑还半死不活地硬挂在嘴边上,就像店门口被风雨吹打到快烂掉的木头招牌,看得人心里直冒火还不好发作。但是这个家伙不一样,笑起来不僵不木更不呆,看上去不仅没觉着难受,心里还熨帖得很,甚至有点想跟着他一起笑。
事情都快结了警察才过来,也就是收拾下烂摊子加看场热闹。不过这几个街区的警察一向来得迟,移民扎堆的乱地方本来就是个是非窝,何必去掺和这滩浑水,干脆等他们自己先闹个差不多再说——横竖这些蝼蚁真捅出漏子来,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一看被抢的是华人,那警察马上换了副嘴脸,敷衍着随便问了几句话,见被抓的那个无赖没抢成东西又没伤人,就直接把他打发走了。
我张了张嘴,刚打算说点什么,想起上周背过的法条,又硬生生把话吞了回去。法律禁止华人在法庭上提供不利于白人的证词,这实际上等于公开宣布可以任意欺负华人,他们被抢被打的话,法院是不管的。反正那强盗已经被唐人街里跟过来的几个人收拾了一顿,算是出了口恶气,就这么把他放了也不吃亏。我好歹是个学法律的,虽说不乐意老老实实收心念书,但是几年下来也没白混,杂七杂八的事儿倒见过一堆。更好笑的场面我也不是没撞上过,有次一个黑鬼被白人揍得半边脸肿起来老高,事情闹到警察那里,他老人家可好,只是淡淡扫了两眼,轻飘飘扔下一句:“打在哪儿了?你脸上太黑,我根本看不出来。”
爱管闲事的老毛病怎么又犯了,我在心里暗暗骂自己。看多了这种堵心但是没办法可想的事情,吃法律饭的十个里头倒有七八个面冷心硬,因为就算搞坏了自己的心情也白搭,还不是该怎么样就怎么样。我虽说晓得有时候应该揣起明白装糊涂,事到临头却还是管不住自己。
我打量着那个中国人,他倒是安静得很,好像能拿回钱包来就已经够开心了,根本没把警察的不公平往心里去。我冷冷翘了翘嘴角,知不知道你们为什么挨欺负,这副软柿子相摆在那里,可不是让人看了就敢捏?
“真的多谢了。”他又认真地说了一次,挤过来和我握手。本以为他没什么力气呢,他的手看似细弱,却不像我想的那么柔软,有一种说不清的粗糙和坚韧。他笑吟吟地加了句:“要不要去我店里坐坐?对了,我叫王耀。”
不错的提议,总算有地方打发这个没意思的下午了。更何况他的笑容,让我从一开始就没想过拒绝。
唐人街在整座城里都是数得着的热闹地方,虽说脏点乱点,被那帮子假清高骂成是“藏污纳垢”,但他们根本不懂,好处正在这里。红字烫金的大牌楼、暗沉沉角落里坐着发呆的看店老头、堆挤得睁不开眼的商店橱窗……我跟着王耀一直往前走,眼睛也没闲着,不安生地四下里乱瞅。这一片楼房不怎么高,路边一长串全是华人开的小店,招牌都鲜亮得紧,像拼贴起来的小块碎花布。
“到了。”王耀微笑着在一家店门口停下来,看得出是个小饭馆,店面不大却收拾得干净利索,门边还贴着两溜拿黑笔方方正正写了字的红纸,给这地方更添了几分喜气。他把我让进去,手脚麻利地泡上一壶茶,两个人就这么坐下聊起了天。
有意思,今天这闲事管得值。刚逞过一回英雄,我心情特别好,话匣子一打开就合不上了。中国人的茶水有些苦涩,虽说喝不太惯,但说得口干舌燥时解渴刚好合适,就当是尝个新鲜。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了半天,居然不觉得别扭。其实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我本来就是一死皮赖脸的自来熟,王耀这种开店的小生意人手腕更是活络得很,虽然话不多但一直听得起劲,自然不会冷场。
“前几天这街上刚出了个笑话,”他闲闲拨弄着茶壶盖子开了口:“隔壁店里那小伙子出去买东西,路上被另一个华人撞到了,他一摸口袋找不见钱包,马上吆喝着赶上去,追了能有好几里地。那人也是急得没法,只好把钱包扔给他。得,这下子可热闹了,他回去一看,自己的钱包好好搁在换下的旧外套口袋里呢……”我没忍住笑,含着的一口茶水呛到喉咙里,直咳嗽。王耀一边道歉一边忙着照料,折腾了好半天才算完。
“我知道你刚才不待见我,觉得我胆子小,怕事。”背着光,他一双眼睛看上去深得出奇:“但是说实在的,在这种连命都不值钱的地方,破点财,也是没办法的办法。这里的人都怕见官,一闹到他们面前,我们有理也成没理了。”他突然又笑开来,方才的严肃一扫而光,和年龄完全不相称的笑,干净到像个孩子:“不过怎么说,今天都真是……多亏了你。”
我捏着凉下来的茶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无论如何都笑不出来了。茶喝多了果然不行,真苦。
王耀那天本打算留我吃晚饭的,我却溜掉了,后来一想起这档子狼狈事就觉得脸上挂不住。中国菜就算再好吃再好看也别去碰,什么狗肉蛇肉耗子肉,鸡冠鸭脚兔耳朵,那些黄皮肤害虫整出来的东西真不是人能吃的,他们花头多得很,天知道在里面放了哪些杂七杂八的垃圾和魔药。以前听过一大堆类似的闲话,事到临头我还是打了退堂鼓。唐人街的脏乱也确实是名声在外,我亲眼看见的,花上几个小钱就能买一大筐活蹦乱跳的青蛙,青蛙摊旁边卖的是熏香;红彤彤的烤鸭油光发亮,引得人直流口水,挂炉旁边却堆着血糊糊的羊内脏……这帮怪人脑子里成天在琢磨些什么,从来搞不清楚。
话虽然这么说,回头一想我还是觉得不对劲,连着几天心里都结着个疙瘩。亏我一直还自以为天不怕地不怕,这下子可好,碰上几碟小菜就吓跑了,算是哪门子的英雄?“临阵脱逃”的事绝对不能做第二次,一个星期后我又硬着头皮上了那家小菜馆的门。
我在一群吵吵闹闹的华人中找了个角落坐下,店里生意不错,只不过邻桌传来的嘈杂声让我直皱眉头。王耀笑吟吟地端着菜过来招呼,一脸东方人的莫测高深:“就知道你会再来……这顿算我请的,别客气。”
我垂眼望向盘子里,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给切碎了炒在一起,油油亮亮怪好看的,讨厌的香味也粘在鼻子尖上转来转去,撩得人心里七上八下乱成一团。不尝一口也实在太对不起这盘菜了,我视死如归地拿起放在一旁的两根小木棍,折腾了好几下都不称手。又回过头来照应这边的王耀抱歉地对我笑笑,连忙取过一副刀叉来换上。天色渐渐晚了,店里人也走了个差不多,他索性坐到这桌上看我狼吞虎咽,在旁边眯着眼睛笑得一脸满足。
这场冒险的结果看起来相当不错,从那以后我就迷上了中国菜,三天两头就会去照顾他家饭馆的生意。王耀的手艺把我的舌头治得服服帖帖,对于像我这样的穷学生来说,中国菜是最实惠的,便宜又好吃——只要有胆子去尝第一口。
现在想起来,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陷进去得这么快,这么深。可能因为那个年纪正是张狂的时候,叛逆的劲头没过去,越不让做的事情越偏要去试一试。旁人都在说中国人的风凉话,越传越离谱,反而引得我想自己亲眼去看一看,他们到底是不是像传说中那样奇形怪状不通人情的家伙。
我来得勤了,自然和王耀慢慢熟络起来。后来他见我进店,点头笑笑就算是打过招呼了,不用像对其他客人一样放下手里的活迎出来。有时候我想不出有什么地方好去,下午两三点就跑到他店里。没有其他客人上门,王耀也乐得清闲,往茶壶里捏上两撮茶叶,直接坐下来和我聊起了闲天。
“剪刀菜刀理发刀,我们就是靠这‘三把刀子’混口饭吃的。”他口音软绵绵的有点含糊,但谈不上古怪,用不着费多少力气就能听懂。他偶尔会说起唐人街上的一些家常,脸上始终都是那副笑模样儿,很淡,却一路暖到心里。
他的店面是一幢两层小楼,楼下拿来开中国菜馆,他自己住在二楼。这里几乎是个没有时间观念的地方,不知不觉天就黑下来,到了晚饭的时候。我本来是指望把这一下午快快打发掉的,可是看到他匆匆起身赶着去厨房忙活的样子,我有时候却会莫名其妙觉得遗憾,总想在这里再多磨一会儿。
顺便推一下凤凰卫视拍的系列片《唐人街》,真是好东西,有些场景就是照着片子里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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