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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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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世来此地近三个月,我的见识仅限于棚户,梦庐,和周冲先生丧生的公寓。中间有两三个夜晚,我们也曾栖身于某一户人家。比那间公寓还要逼窄,有女人与孩童尖利的哭闹与吵骂。我那时病了,烧得全身滚烫,如置身于焰火之中。黄妈镇日抱着我,蜷曲在墙角破旧的沙发里,间或会用帕子沾了冷水浇到我头上。而我只感觉皮干肉燥,无意识的会伸出舌头沾一沾清凉。周遭的一切,在我眼里,全变成腥红的艳色。而我的血肉融化在这一片血色之中。这是横死,不,不,我要回去。
或许我就是靠着这个念头熬过来,现在我还要靠着念头熬下去,直到我回去,回到娘与爹爹的身边,重新做回他们的孩子。
我接着诱惑谢谨:“夏天了,母亲也该做几身新衣服。还有头发,也该好好弄弄。春娟的手艺总归是不太好。”
春娟是谢谨的贴身侍女,一个三十来岁,毫无生气的老妇人。据说是因为死了丈夫无所依靠才来了梦庐死心塌地的为章正华做事。而这样的择人标准,适用于在梦庐做工的每一个人。
孙正芳女士,一个跟了章正华十几年未曾婚嫁的女人。四十出头,从没听说孙女士有兄弟子侄父母兄姐及亲朋好友。
厨子老周,年约五十,鳏夫,无子,在下厨之余,惯常以饮几盅小酒为乐。
花匠李大海,四十出头,这岁数还是他自己说的。或许是因为花匠的职业需常在太阳下曝晒,面相看上去至少近六十,须发皆白,腿脚倒是利落灵便。从前是在一所寺院里做事,以在家的居士自居。不杀生,不吃荤,在花园里侍弄花草,常常为了一个蚂蚁窝,把就整棵植物挪动。看气质,清心寡欲已到了极致。对于女色,有近乎于变态的避讳,连我也会远远的避开,是惧我的艳光四射吧?希望老李将来能够成佛。
杂役秦妈,专司打扫,清洁。三十多岁,生得是肌肥体胖。红喷喷的脸颊泛着生动的喜气,这是在你没和她说话之前。秦妈张口,三句话之后必转到:“我真傻,我单知道人是不能吃的,但我不知道原来滚滚也是被保护的。我真傻,我不该让我当家的一铳打死了滚滚,还剥了滚滚的皮。我真傻,我不识字,我害了我当家的。”秦妈接着但是呜咽,说不出成句的话来。
在背后,有人叫秦妈“祥林嫂”。我不晓得那是什么意思,我曾经问过老师,也就是酸腐中的两只之一教我国文的那一个,老师姓马,曾我介绍说:“马列的马。”见我懵懂不知其意,便长叹了一声说:“不懂也好,误尽半生哪。”马老师随后叮嘱我说:“秦妈是个可怜人。”
但娘曾经说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可我还没来得及问秦妈的可恨之处到底是在哪里,马夫子已经掉头抄书,咿咿呀呀的诵读起来。
我的另一个老师是教术算,姓何,何必的何。与马夫子一般年纪。五十出头,眼神里却没有这个年纪本应有的乐天知命,他的唇角眉端总是带着一丝丝的狠戾。虽然面上是极好的,除了上课,再无多语。来时准点,去也及时。在梦庐,连茶也没饮过一杯,夫子自带,不知名的草药泡在一只系带的杯子里。时不时的何夫子会抿一口,脸拧向窗外,似乎只有窗外的那一抹绿意才能消除他心里残余的灰烬。让他默然。这是个捉摸不透的人,照爹爹的话说,此人不可久留,久之必有祸心。可这不是现在的我所能决定与左右。在这样的情形下,我只能接受并保持距离。
以上便是梦庐的常驻人口。还有非常驻人员。比如每周五物管会安排专业的清洁人员,将梦庐上下彻底打扫一遍。每周日下午会有车来梦庐补给食品。每周一,四早上,会有洗衣公司的人上门来收取衣物进行洗熨。不进主宅,就在耳房那里交接。干净的拿回来,脏的送出去。春娟与秦妈会一一归类,这样的福利,仅限于谢谨,我,与孙女士。至于佣人们的衣物,在耳房里自有洗衣机轰隆隆的三下五除二将衣服洗得干净而又带着清淡的香气。煞是好闻,甚至香过了阳光的味道。
除此之外,还有一台车是放在车库里,除了孙女士谁也不能动,当然,谁也不会开。车,洗衣机,电饭锅等等,在此间俗称家用电器。而它们都是让我震惊无比的东西。特别是车,仿如一匹永不知疲倦,亦不用驯服的悍马,速度却强过悍马万倍。如果爹爹当年能有这样的好东西,那么何愁北漠不灭。天朝一统天下,指日可待,那陛上黄金椅里坐着的,只怕也要换一个人。想我堂堂英国公之女,何必再委屈作妾?
没有车,是离不开梦庐的。这一点,在近两月,我每天早上的晨运中,得到了充分的认知。
山路漫漫,用脚步量,只怕未走到一半,就被人开着汽车追回。而这,却是不能犯的错。
这一点,谢女士知道吗?
或许知道,或许不知道。
不能用成人的心去揣摸一个未成年的,永远活在幻梦中的少女。被我的几句话撩拨得蠢蠢欲动的谢女士,一叠声的说好。我只见她兴致勃勃的扔下手中的画笔,把雪白的才画了几道墨痕的宣纸连团都懒得团的,尽数扫在地上。
“春娟会收拾的。”她阻止正欲弯下腰捡拾的我,娇嗔的说道:“来,帮我看看,穿什么衣服出去才好。我要去百货公司,我找最好的烫头师傅,我还要买香水,买鞋子,买裙子。”
谢女士难道不知道这世上有一种东西叫做“钱”吗?章正华虽然锦衣玉食的供着我们,可是却从未给过一分半毫到谢女士手上。
这是谢女士亲口说的,她面带骄矜不屑的说道:“没得沾了腌臢的铜臭气。”
在这一世我也曾听人这样说过,那个人就是安郡王的外室。天仙一样的人,受宠的时候真是恨不能金砖玉带的堆起来。嫌铜臭,不要。结果安郡王一朝身死,竟仅披件麻衣就被安郡王妃赶了出去。
回娘家,娘家嫌她穷酸。去寺院,寺院嫌她没有供奉。最后不得已,竟去了青楼里安身。还不如死了呢。
但娘说:这样的女人怎么舍得一个死字。早被绫罗富贵压弯了身子。还口口声声不爱钱。安郡王妃自然是恨着那女人,才这样容着养软她的性子与骨头。留她留到最后再来撕磨。而安郡王呢?安郡王就当真是喜欢的?若真喜欢,就算不能给个名份,也要置房子置地好让她安心。哪有说声不要钱,就当真不给的。还不是舍不得钱,而又要忌着面上的情。巴不得对方傻,说声不要,就顺水推舟。
今日的谢氏,在我眼里,也正做着与安郡王外室一样的事。那么章正华呢?难道真的是爱着谢氏,而不是深深的怨着谢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