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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言不由衷 ...

  •   第二天晚上,我正在调制鸡尾酒—一种我很喜欢的消遣方式,偶尔也会把得意的作品拿来招待客人,不过大多数时候是我自己喝,因为在适当的时间碰上适当的人,真的没有这么简单——这个好象和鸡尾酒没有关系。

      然而这个时候拓也下了楼来,看起来精神比昨天好了很多,不过喝醉酒的痕迹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他一面用手揉着太阳穴,一面朝我走过来,他的眼神礞朦胧胧的,我不禁想起昨天的事。等他在吧台边上坐下后,我倒了一杯刚调好的酒给他,他没说什么,拿起来一饮而尽。不知道为什么开始心里觉得很痛快,又马上莫名其妙地感觉压抑。

      我从口袋里拿出那条项链,放在掌心,有点为难地说:“拓也,这个,还是还给你,虽然我不知道到底发生过什么,但是我还是觉得应该由你作决定,而不是借由我的手。”他抬起头来,目光紧紧地落在我眼睛里,好像有一点惊讶,有一点责怪,还有一点无奈。然后他开始笑了,伸过手把项链拿了回去。“既然这样,那么我也不打算扔掉了,因为确实没有意义嘛。”可是我却始终觉得这是有意义的,只是他不提,我也觉得不应该问。那么,一切是要结束了?小香大概也不会再来了,至少不会为了某些事再来了,我忽然有种被遗忘的感觉,不怎么难过,但有点不可思议,我可向来不是这样同情自己的人呐。

      这场像酒醉后的闹剧一样发生的故事,该收场了吗?就当彼此只是对方生命中的过客,那样的干净利落,风过无痕。尽管这对于我们芸芸众生来说,近似残酷,只是自然而然一直被我相信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也许这里没有所谓的解决。就姑且容我这样想吧。

      拓也继续喝着我调制的酒,我也很殷勤地连续帮他倒上,我很喜欢这个动作,又或者我只是在从中找寻着什么?

      然后我们一直不说话,有很长一段时间,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过了很久,还是只是我的主观感受,因为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时间又确实不是原来的时间。这一点我懒得再想。就觉得甚至不存在我们所置身的这个场所了,身边的人声鼎沸如同潮水一样退去,像沉入海平面以下那么安静,周遭的空间只容得下我和他,当然还有各式各样的酒,竟然完好地保存了下来,在一切退去的时刻,我和他的距离拉得无限大,他还在一杯接着一杯地喝着,好像觉得这是个不容推却的任务似的。

      而我注视这个空旷的场地,终于只听到时间嘀嘀嗒嗒的声音,不是那种亦步亦趋的模样,而是紧张兮兮地往前走着,以致把世界都撂在身后。扬长而去。

      为了排除这种非真实性,我只好拿起酒来让自己清醒,是的,少许的酒就像生活的解药,但我总是警觉地控制着它们的量,面对黑夜,也许只有比它更冷静。

      一切继续得那样顺理成章,眼前似乎渐渐开始清晰,又是霓虹灯暧昧的不停转动。继续不停。忽然一只手按住了我端起的酒杯。酒撒了出来,说实话,我很庆幸有这种真实的触感,酒从皮肤上划过,留下红褐色的印迹。是拓也,他不动声色地说:“你喝多了。”

      “不,”我马上否认,我自认为清醒的很,“我没有。”我把他的手推开,事实上是他主动放开了,我也不再喝酒,过了一会儿,他又说:“我知道你喜欢小香……”我希望自己是真的醉了,然而很清醒的听到他的话,我再也不能像刚才那样理直气壮地否认。因为毫无意义。

      “为什么说这个?”我显得有气无力。“因为我不会喜欢她的。”他好像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却已经知道了答案,虽然不是唯一的准确答案。

      “你知道吗?小孩子骗人的时候,总是过分地一本正经,生怕连自己也说服不了。可是他们游移不定的眼神往往早已将他们出卖。”我异常认真地看着拓也,“是不是?”我们俩彼此说着似乎文不对题的话,并不期待对方的回答,只是各自默默地喝干了杯里的酒。

      “ 酒怎么样?”我试着打破难言的沉默。

      “像水一样。”他漫不经心地应道。我很少听到有人形容酒说是像水的,于是仔细地转动杯里的酒,像研究中学时代化学药品那样专心致志。也许他觉得我严肃认真的模样没有必要,接着说;“所有的酒,原本不都是水吗,可到头来很少有人能保持它本来的味道,喝进去的酒像直接通入这里,沉重的很。”他一边用手指着太阳穴,“至于这个,很难讲。”他又慢慢地喝了一口,好像在寻找合适的词汇,但最终还是摇摇头,显得无可奈何:“我无法把我想说的意思表达明白,暂且不说,你了解?”我用碰杯向他示意,当然。过了一会儿,他说.;“不如叫它FEELING WATER 吧。”

      “不错。我以后就拿它来招待客人。包括你。”我回答,同时心里真有一种被大雨冲洗过的快意,好像能够明白世界为什么是眼前的这个样子。不知道是酒喝多后的错觉,我觉得眼前的这个人,同手里的酒有着一样的性格——如果酒也有性格的话——有时候我们喝酒是不是在试着解释自己的生命,只不过在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已经醉得不省人事。

      我又一次像观赏电影中的人物一样,观察着眼前的他。头发,在男性中比起来算是干净得无可挑剔的了,眼睛,微醺,于是,难以捉摸,不过,感觉不坏。刚洗过的休闲式样的棉质衬衫恰到好处地穿在他身上,竟也带了他的一点气息,散漫不羁地露出几条流畅的褶皱,好像有人特意设计过的那样赏心悦目。

      全身上下,几乎不见饰品,这和他刚来的时候相去甚远,那些发出璀璨光芒的东西到底是抵不过黑夜的。我注意到他手腕上的男士腕表,我之所以注视到它,是觉得这无论如何不会是他自己买的,甚至他是不会愿意戴的,上面红宝石的光亮太过于隆重,虽然他总是一副颐指气使的态度,但我不知缘由地认为他是属于蓝宝石的,不管他承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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