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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Vol.3 ...

  •   Vol.3 阿灰,你又忘戴博士伦了

      大学四年,毕业,工作。

      由于我顺利地找到了工作,也有了一个还算像样的女朋友,所以,子画学长当初说的,倘若我将来名声狼藉,讨不到老婆,他狠一狠心娶我的话,也无需实现了。

      事实上,我也已经这么多年没有他的消息了。

      因此,那些年少时的暧昧,还是任由它们风吹日晒,随往事渐渐风干,最终烧成一把灰的好。也无需在意。

      但,值得一提的是,我现在的女朋友,真的只能说“还算像样”。我很受不了她的洁癖,每次去她家吃饭,她都要先洗手,然后把外套脱下来扫,之后是鞋,如果不是有人在,估计她真要把内衣裤什么的都脱下来扫干净。然后再洗手,回房间换家居服,再洗手,把碗筷擦一遍,最后再洗一遍手,才真正开始吃饭。

      一套业务下来,半个小时过去了。于是,饭菜都凉了。

      她爸妈更幽默,看着我笑得别提多慈祥了,说,我们这女儿啊,没别的缺点,就是有点太爱干净了,我说小灰啊,你见多识广,不会介意吧?

      我笑笑,往下噎冷饭。心想不会介意你妹啊,我是见多识广,可你们这女儿到底是“有点”还是“太”爱干净了?干净你妹啊,老子可不想将来娶一吸尘器过日子!

      最让我受不了的是,她非常不会体贴人。

      爬山时,我提着一个大西瓜,她不赶快吃了,而是爬几层吃几口,就这么一个大西瓜,她从山底吃到山顶!

      回忆突然定格,划破岁月的脸,我竟然想起了子画学长,从前,他是那么温柔,又体贴人。只不过,可能无关爱情。

      可能是忽然忆起了年少的时光,亦或者想起了白子画,我的心情一下子沉闷了起来,所以当天,我便和她提出了分手。

      结果,她和她爸妈带领一群老头老太太连夜杀到我家,把我送进了医院。

      境遇,无比凄惨。

      这还都不算什么,更让我接受不了的是第二天我刚准备“带伤上班”,去做同事们的好榜样,老板的好员工的时候,他们告诉我,杂志社解体了,要跟另一间大的杂志社合并。

      于是,我便又带着伤,跟着老板率领一大堆下属,一群人浩浩荡荡地赶往新单位。

      新的杂志社果然够气派,单说这一层办公室设计的吧,四周都是透明的,没有窗,和大自然绿色空气相通什么的,别提多新鲜了。我率先冲了过去,和后面人说,看啊,多新鲜,多漂亮,多开心,大家快点进啊,跟我走!

      我原想新单位的同事会很排斥我们,但是我错了,他们都很热情,一看我朝这边来,一个个都冲我摆手,算是打招呼。

      我一激动,一个大步准备往里迈,结果“咣”的一声“bia”在了厚厚的玻璃窗上。

      然后我才发现,这不是什么四周中空设计,他们这是有落地窗的,只不过玻璃太干净,大概是他们保洁员太爱干净了。

      一提“太爱干净”,我的旧伤立即复发,扣在落地窗上鼻血满脸。

      里面的人走出来,扶着我进去,说,你没事吧?我们刚才都冲你摆手叫你不要从这边走了,门在那边……

      老板走了过来:阿灰,你又忘戴博士伦了……

      我头晕目眩,身边的同事一直埋怨说现在的年轻人身子骨太弱了,恍惚中,我仿佛看见了子画学长,就在离我不远处看着我……

      小灰?

      一个熟悉的声音响在耳边,我眯着眼,努力放大瞳孔,终于看清了他的样子。

      子画学长?你怎么在这?我“嗖”地一声站了起来,连鼻血都忘了擦。

      他看着我,微微扯动嘴角,我来送几篇手稿。

      新上司是个美女,叫阿素,她给我介绍,说,这位是柏士君老师,我们社有他的专栏。

      啊咧?我有些搞不清状况,柏士君老师?我听说过啊,他的文章我一直很喜欢啊,还买了他所有的书!

      子画学长很自然地看着我,说,所以说,我就是柏士君老师。

      啊???

      我恍然大悟大叫出声,很不可思议地又站了起来,众人将我按到,继续擦鼻血。

      子画学长满头黑线,喃喃,你反应这么大,我到底是应该高兴还是……

      我说,不是啊,可是文风根本不一样嘛,这么多年,我还一直寻找着“惨遭横祸”什么的,没想到你小子从良了,换套路了,还柏士君,柏士君你妹啊!我日啊你应该叫博士伦!

      众人:什么“惨遭横祸”?

      白子画:不解释……

      就这样,和子画学长的重逢,着实令我意外,却很开心,原来事实比小说更离奇!

      互相交换了号码,临走时,他别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微笑,说,嘿,小灰仔,看样子这些年混的不错,我很开心,加油!

      结果他根本就没有打来。

      我只有借着工作的理由去他家索要手稿,嗯,这么多年,他还一直坚持写手稿。我突然很是怀念那段大学时光,那个总是弓这脊背,极其认真地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傻傻地写着手稿的漂亮少年。还有跟他有关的那段青春。

      多年后忆起,依然会恬然微笑,然后深深低头,不辨悲喜。

      然而很多次,我都在他家遇到阿素,我的美女上司。她总是对我温和地笑,如一朵花儿舒张一般,说,好巧啊,阿灰,工作加油!

      开始我并不觉得怎样,直到有一次,一直温柔和气的阿素在公司大闹脾气,子画学长却意外地赶了过来。

      从前不多在杂志社露面的他,这么着急地赶来,原来只是因为阿素丢失了她最喜爱的耳环。

      所以说,初来乍到在这里遇见字画学长的那一天,只是我的运气好罢了。而现在,我大概用光了我所有的运气。

      我一直告诉自己是多心了,也直觉自己如此在意子画学长的一举一动,不过只是念在是旧识老友罢了,大概吧。

      总之,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开心的,那,能开心一天便算一天吧。

      那天,阿素不肯见任何人,连子画学长都拒之门外。看着他忧心忡忡的样子,我拉住他,说,那么担心,不如你送她一对新的,她不就开心咯?

      子画学长皱了皱眉,笑,呵呵,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有时候真不知道他是真傻还是装傻,他似乎是我的世界里一个突兀的存在,既聪明又愚钝,既温柔又冷酷,既善解人意,有时候却蛮不讲理。总之,我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汇来形容他,就像这么多年,我一直没有问他“日啊,小偷,你”是什么意思,找不到一个契机,来解析我们之间如此莫名其妙的关系。

      陪他买耳环的那天,我挑中了一个很简单,很中规中矩的一对。子画学长疑惑地看着我,说行吗?小灰仔,你的眼光真是不比从前了。

      我笑,怎么不行啊?送上司嘛,这种素气规矩的样式最适合了,还能避嫌,免得人家说闲话什么的,反正就是简单的一款,也没人说好看不好看什么的。

      那这一对呢?他指着一对铂金耳钉说。我看了看,说,不错啊,款式很新,而且时尚,今年流行这种小华丽风,而且钻石越大,证明越有诚意嘛,送给女朋友倒是不错的,送阿素嘛,还是我说的这对吧。

      好吧,听你的。他微笑,拍了拍我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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