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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见孟菲 ...

  •   大学毕业前夕,我就进入一间杂志社实习,之后便顺利地留在那里。
      那会儿的我,留着过肩的中长发,时常踩着折磨人的高跟鞋,必要时也会化个妆……混迹于一堆女同事中,我毫不出挑。
      我们办公室里,除了出版和业务部门的几个男生,清一色的娘子军,而且多半姿色上佳,对我这个初出茅庐的新人也挺友好。最初的几个月,我一心觉得能和这么多美女一起工作,是件很幸福的事。
      刚进公司,我被分配在秦姐手下做助理编辑。秦姐那时已经35岁,孩子刚进幼儿园。我们虽然坐班,但几乎没有考勤,所以她基本吃到早退去接送孩子。对我,她也像妈妈般,领着我吃吃喝喝,高兴起来,还说要给我介绍男朋友。只是,在业务上对我全然没有提点,总表现得对我非常满意,偶尔会让我略有疑惑。
      在一本时尚杂志中,最受重视的自然是时装版以及负责时尚人物访问的专题组,剩下的美容和娱乐也是各有一片天下。至于秦姐负责的生活版面不仅版量少,常会因为广告不幸“牺牲”,老板难得多看上几眼,所以我也乐得默默无闻。
      不久,其他助理相继离职,各大编辑看我闲置,就拉我去做做助手。秦姐脾气好,通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等半年工夫,我基本就成了整个编辑部的助理,今天替时尚编辑出席个新品发布会,明天帮美容编辑写个乳液试用体验,后天又去为专题组联系采访对象……老板大概看我被使用得不错,再也没招新的助理编辑。
      日子一长久,有些强势的编辑便试图把我“占为己用”。其中就有孟菲。
      第一次见到孟菲,我就很“震惊”。那可是刮着寒风的初春,她却穿着一条V字领紫色丝绸连衣裙,裙摆有略略的荷叶边,腰上是一排珠片,却没有我厌恶的cheap感,一看材料和绣法,就知道是品牌货。袖口处是欧式仿古设计,直排的3粒暗色铜扣恰好是我喜欢的花样。关键在于,V字领开得很低,□□呼之欲出,尤其是当我站在她正前方30cm处和她打招呼,而她又正好坐着喝茶聊天。我当时就怀疑,难道这位姐姐晚上要去走红地毯?日后才知,那是她的惯常打扮。
      她见到我,很不以为然,嘴角上扬,并不带笑意。以至于我和她熟络后,就问她当初是不是讨厌我。她捏捏我的脸说,“怎么可能。我看到你的眼神就知道,你喜欢我。我从不讨厌喜欢我的人。可对于一个新来的小丫头,我也无需太热情吧。”
      她永远都是那么实际。
      孟菲当时是时装版的编辑。那会儿我们公司有三个时装编辑,她们仨永远是公司捣持得最厉害的人,每天顶着大浓妆来上班不算,经常个把月看不到她们穿重复的衣服。若是比起服装的品味,孟菲在搭配上虽然比不上Kathy花样多,也没有卢卡有创意,但却有她的风格在,大量的连衣裙让她很少犯错,她的原则就是:要美,要sexy,不要新意。
      论起姿色,她也绝排不上公司第一名。执行总编莫辰是知性美女,带着点欧美范;和我同属生活版的编辑Flora则是走小清新路线,贵在年轻,套用小S常说一句话,“皮肤充满了胶原蛋白”。
      可是,孟菲就是孟菲,她有她的味道在。她那略带丹凤的眼睛,总是弯弯地浮出微笑,深褐色的瞳眸闪动,仿佛一汪波澜不惊却深不见底的湖水,有某种将人吸引进去的力量。我总觉得,形容王熙凤的两句话用在她身上也很合适: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
      前台MM铃铛很热情,在我刚进公司那会儿,常拉着我一起吃午饭。她是公司的“gossip girl”,在她的普及下,我对公司的人事关系总算有了初步的了解。
      执行总编莫辰是杂志创立人之一,据说毕业于英国罗素大学联盟学校的传播系,曾经还在世界著名的奢侈品公司任职。
      铃铛有次很神秘地告诉我,说传言莫辰和集团某个高管“有关系”,所以30岁就做了总编。我不以为然。尽管在办公室,莫辰显得有些高高在上,常使人觉得“冷冽”,和我也几乎没有一对一的谈话。但就她平时对大选题的策划,以及对稿件的建议和要求,至少在我看来,不仅有创意,对市场也有很好的判断。对外她长袖善舞,上上下下关系打点得妥帖,为我们杂志在集团里争得一席地位。
      秦姐和莫辰一样,也是元老。她学历不比莫辰,本人似乎也没什么野心。平时最乐得天下太平,回家带孩子。
      孟菲是莫辰升任总编后,亲自招的第一人。虽然她在杂志时间不长,但职位是高级编辑,介于秦姐和其他编辑之间。铃铛说,公司之前并没有这一岗位,是她来了以后才设置的。
      开始很多人不服气,因为孟菲之前并非媒体行业,看似经验不足。可不久,孟菲协助莫辰进行了一次较为成功的改版,而且在之后的杂志活动中,通过自己的人脉关系帮公司省了不少钱,一时成为公司的风云人物,风头几乎盖过莫辰。
      “你真不知道,那阵子她几乎天天不在公司,可没人敢问她去干嘛。因为只要上头交办的事,她就是有办法完成。就说那个场地吧,之前市场部的人去谈过,人家就是不给媒体置换。没想到孟菲和他们管市场营销的副总和很熟,就是用版面换了使用权。那可是白花花的银子,出版人特别高兴,差一点把她调到市场部去,可是她说她喜欢做编辑,一定要留在这里。”铃铛的话,让我对孟菲多了一丝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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