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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 2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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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丽怒气冲冲地杀到表哥家,没想到看到自家老成持重的表哥抱着别人的女朋友不放。她迅速地设计了剧情,不外乎三角恋、横刀夺爱之类的。
林栖一看多丽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些不靠谱的事。他微叹,如果她的脑容量有她胸容量十分之一,他就很感激了。
“多丽,我表妹,这是沈暮。”
沈暮大跌眼镜,他们不会……
林栖无奈:“不是你想的那样。多丽跟她男朋友赌气,要我扮她的新男友,所以……就是你看到的那样了。”
这样啊,沈暮松了一口气。
“你就是沈暮啊,久仰久仰。”
沈暮偏头求解,林栖镇定地将多丽拖离沈暮的视线,“你晚上不是有事吗?”
多丽吼道:“我给你说了多少遍,让你晚上一定要过来!你看看时间,现在还有屁的事,都散了。”
表妹很火辣呢。沈暮故作不见林栖飘红的脸。
“多丽,这样越闹越僵,你们还是找个时间说开的好。”
“林栖,我回去了。”沈暮觉得离开比较明智。
林栖微带歉意地看着沈暮,却见她促狭地眨了眨眼,他微楞,然后展颜。
多丽朝沈暮挥手:“沈暮,我表哥不错,嫁给他吧。”
沈暮差点跌一跤。
其实,如果他们不是表兄妹,一个火辣,一个稳重,到挺登对的。至少多丽在的时候,林栖身上的沉重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想到多丽的性格,沈暮微弯了唇,谁对着她都沉重不下去吧。
八月实在不是出门的天气,以致于沈暮没有怀疑林栖的迫切。等到坐上飞机才开始质疑,什么业务需要去埃及开展?还找不到专业对口的人而需要她这个半调子来帮衬?说起来都是苏眉他们闹的,把问题说得严重之极,骗得她糊里糊涂地上了飞机。
林栖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没有骗你,的确要去法国。只不过你以前说过想去罗马、埃及、法国、西班牙,所以行程提前,先去埃及看看。”
沈暮无言以对。她随口一句话,他居然记得那么清楚!难道……
唉,既来之则安之吧。
到埃及自然是奔金字塔去的。最著名的便是胡夫大金字塔。据说,十万人用了二十年的时间才得以建成。
叹为观止!沈暮难以想象在科技不发达的时代如何将重达几吨的石头逐渐砌垒成塔。
狮身人面像在胡夫的儿子哈佛拉国王的陵墓前,全部由一块天然岩石雕成,经历了四千多年的岁月,风化严重,面部已经有些模糊,一如乐山大佛,震撼之余又忧心,它们还能屹立多少年?
岩石尚被侵蚀,何况人。
沈暮晃了晃头,想把与景色无关的事从脑子里甩掉。
“不舒服吗?”林栖紧张地扶着她。
她微拉嘴角:“没事。只是有些感慨而已。”
林栖点头:“人类是个矛盾的统一体,渺小又伟大!”
第二站尼罗河。“尼罗,尼罗,长比天河”,这是苏丹人民赞美世界第一长河的谚语。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沈暮暗嘲自己果然俗人一个,看不出好孬,只觉异国风情浓厚。倒是埃及一个小风俗让她觉得有意思——在埃及不许穿带有星星图案的衣服,同样图案的包装纸也不受欢迎。
沈暮问及,林栖也不知道。
没想到从这以后,林栖一遇见会说英文的埃及人就问此问题,沈暮颇有些无奈地劝阻了他,他却认真地对她说,暮暮,你想要的,我都想给你。
其实林栖还有一句话想说——“如果可以,我想把全世界都捧在你面前”。
几个著名景点都看过,埃及的行程便结束,他们启程飞往罗马。
接下来依次游遍了罗马的万神殿、古罗马竞技场、马德里皇宫、马约尔广场、太阳门,本想去巴塞罗那看看,算算时间,有点紧,放弃。
最后达到目的地法国。
这是一个充满浪漫气息的国度。
林栖给沈暮讲了一个段子:“在过去,欧洲人常讲这样一个笑话,如果有一个法国人,那就是‘精神’,如果有两个法国人,那便会‘相爱’,如果有三个法国人,就会有‘革命’!这就是法国,一个文化和革命非常突出的国度。”
沈暮笑:“所以法国就成了自由、浪漫、艺术、文学、时尚的代名词?!”
林栖边整理行李边道:“过几天陪你去看埃菲尔铁塔,逛香榭丽舍大街,哦,还有塞纳河、凯旋门、 卢浮宫,等等,还有什么……”
沈暮依在门上看他忙碌:“你到底是来谈生意还是来玩的?”
林栖笑了笑没回答,“去洗个澡休息一下,饿不饿?”
沈暮摇头。
“去吧,吃饭时我会叫你。”
“有什么要我做的?”
“这就是你过来的目的吧。放心,有你忙的,到时候别说我奴役你。”林栖推她。
沈暮的房间就在他隔壁。
“那好,有事叫我。”
沈暮洗了个澡,刚躺下,房门就响了。短促紧凑的敲门声显示来人很急。
她翻身跳下床,从猫眼里看了看,是林栖。
她连忙打开门,“什么事?”
林栖眉宇间透着焦急:“我得立即回国。”
沈暮愕然:“怎么了?”
“刚得到消息,这边正闹罢工,谈判估计得改期。舅舅刚刚来电话说,公司那边出了大问题,我必须马上回去。”
“这样啊,给我两分钟,马上就好。”
林栖拉住她:“暮暮,只是我一个人回去。”
沈暮正色道:“你以为我还有心思游法国?”
林栖沉吟半晌,点头:“那我叫公司的人多订一张机票。”随即又歉意地道,“对不起……”
沈暮打断他:“下次补上就行。”
林栖惊喜地望着她。
沈暮默然。那纯粹是口误。
刚到法国他们又马不停蹄地赶回C城。
当站在家门口时沈暮还一直在想:度假村、梅里、法国,为什么她的旅行从来不能坚持到最后?
似乎有些严重。
肖正雅拍了拍林栖的肩膀道:“商业机密既已泄露,最重要的就是先稳定军心,再尽力挽救损失。起诉证据着手收集了吗?”
林栖抿了抿嘴,点头。虽然两眼血丝,可仍不失清俊。
“让开发部和策划部的人加紧制订新方案,其他人也不要闲着,抓一抓手头的客源,供货商那边你最好亲自去一下。”
“都去过了。”
肖正雅欣赏:“既然该做的都做了,担心也没有用。”
“经验还是不足啊,错估了人心。”林栖苦笑。
“年轻人有冲劲是好事。这个社会阴暗面太多,防不胜防,责任不在你。你这孩子,明明什么都懂,还跑来问我,有这时间不如去好好睡一觉。”肖正雅嗔怪道。
林栖垂眸,轻道:“肖姨,我需要您的肯定。”
肖正雅似想起了什么,微湿了眼眶,轻轻拍了拍他的头,“孩子,有什么事尽管来找肖姨。”
沈暮帮不上林栖什么忙,只能偶尔打个电话表示一下慰问。林栖的声音总是低沉又沙哑,沈暮不敢耽误他的时间,通常两句话后就匆匆道别。
深红小铺倒是经营得很好,沈暮又招进一个女孩子帮工。
钱越赚越多,生意越做越顺,沈暮却觉得越来越无聊。她只闲时画几张图纸,然后指点一下货品的摆放,而后就没她什么事了。店铺有人照管,生活也有人照管,沈暮的迷茫迭起,她开始沉思——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仅仅为了活着吗?
还没想明白,林栖又病了。是彻底放松后的倦怠,再加上邪风入体,病势汹汹。
“39度5,人家说夏天感冒的人是白痴。”沈暮收起体温计。
“九月是秋天吧。”林栖无奈地道。
沈暮望天,出门就能晒成非洲人,这种天气也能叫秋天?
“你表妹可真够义气的,快递来三大箱水果,一面没露。”把她拴这里了。
林栖更加无奈:“为庆祝和好,她和男朋友跑去国外度假了。”说完又歉意地看着沈暮,“舅妈要照顾舅舅,分不开身,所以……”林栖面上无奈,心里却窃喜,多丽这次终于把她为数不多的智慧用上了。
沈暮小声嘀咕:“大男人居然怕去医院。”
林栖顿住,仰头望着天花板:“那是一个可怕的地方,充满冰冷、绝望。”
沈暮洗苹果的手顿了顿。
“但是暮暮,我经常想,手术台一定是生死轮回的地方,如果有一天我躺了上去,是不是就可以看见他们?这时候我又觉得医院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所在。”
“更正,你应该说,床是生死轮回的地方。”沈暮说了个冷笑话。
林栖艰难地扯了扯嘴角,“你说得对。”
沉默在房间里疯跑,被沈暮手中的水果刀刺中,苹果皮象在哀悼它的消失一圈一圈下垂。削切成块,插上牙签,放到林栖面前。
林栖犹豫了一下,还是拿起一块放进嘴里。
沈暮猛然想到他是不吃苹果的,“快吐了!我忘了你不吃苹果。”
“没关系!偶尔吃吃觉得还不错。”林栖硬咽了下去。
谁吃苹果不吃梨?谁不吃苹果吃梨?
沈暮混乱了。
“暮暮,给我们一个彼此照顾的机会,好吗?”
林栖式的请求,用意不言而喻。
彼此照顾吗?
真是说到沈暮心里去了。
“小呆,你看没看见我的袜子?”
“阿呆,这个碗好滑,一点也不好洗。”
“暮呆,地一个月拖一次就行了哦。”
“看,我的衣服叠得很好吧!”是很好,可是衣服有必要叠成天鹅形状吗!
家务与男人就象情敌对峙,永远不可调和。
她乐意为他做些琐碎而细小的事,并且愿意一直做下去,可是他不给她机会。现在,有人要也愿意给,她该答应吗?
或者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