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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我不爱你的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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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许月明是个生活挺顺当的人,小学、中学再到大学,没费什么心就过来了。
自小生长在南方,总想到北方去看看,所以一直是想考个北方的大学的。可在家是独女,不忍离父母太远,报考的时候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这里。这位于南方小城的学府其实也不错,清清静静。既来之则安之吧。
她念的是文科班,班上60位同学来自天南地北,讲起话来南腔北调的。颇有意思。渐渐有些爱这儿了,人与人都不太相关,保持着一定距离,没有人烦扰她,一个人看着,一个人想着,多好的感觉!
人说来真是奇怪的东西,其实不过是完成着生命,可一个脑袋瓜子弄出那么多问题来,把生命弄得那么复杂,然后觉得有滋有味。
那天,她正在读《奇婚记》,看到“溪水倒流”那一节,觉得奇特,停下想象那情景,提笔想把此方法记下,有机会验证一下其可行性。才写了几个字便没了兴致,把下巴搁在手背上,笔头轻敲着指关节,想象着载着字条的纸船如何顺着倒流的溪水由小仙女那儿淌回小伯爵那儿。
直到敲击声的和乐把她拉回神来,寻声望去,看见他背抵着椅背,双臂伸直平抵在桌上,手里的圆子笔下意识地敲着左手的指关节,一双眼睛游离于不知名的地方。
他在想什么呢?他叫什么名字?男孩也喜欢出神吗?她心下嘀咕。
班上男女生比例还算平衡,这样的班级气氛才会比较活络。班里的同学熟悉起来之后,她知道他叫陈华安,来自厦门,有些傲气,有些狂┉┉还有些内容,很快自人群中脱颖而出,他不主动接近女生----这种人很适合担任言情小说的男主人公。
来学校的第一个学期正碰上圣诞节,男生女生们自然要趁机开派对玩一通,其中有个游戏倒挺有意思的,要求每个人用最简洁的字句形容一个同学,把它写在纸条上,投进纸箱,让大家来猜形容的是谁。她也写了。
同学们兴致勃勃地像在元霄节里猜灯谜。直到主持人说:“大家安静一下,这里有一个,我想可能是最简洁的了,是这样的:‘心外无物’!”
人群照样嗡嗡了一阵,有人喊出她的名字,她心里偷笑,也有人喊是华安,于是同学们分成两派,她首先声明:“不会是我,因为那是我写的。”
“那就一定是陈华安喽?”
“我也写了那四个字。”他说完看了她一眼。
果然在纸盒里找到了同样的字条。
晚会到后来总是跳舞,再后来总是比较热烈的自由舞。她始终在舞池外,他一直在舞池内。她确实不知道,下意识地,眼光在他身上掠过,总是。
之后,隐约听到有人开着他和她的玩笑,同宿舍的女孩子们有时也会拿来趣她一下,她总是笑笑而已。
连媚是寝室里年纪最小的女孩子,却最早恋爱了。第二年的夏天,陈华安和连媚成了校园恋人,舍友中有人恋爱,寝室生活也注入了一些浪漫色彩,书课之余,最愉快的时间就是听连媚甜蜜地讲述她的爱情,丁丁末末的甜蜜都分给了每一个人,十八九岁的女孩们热切着恋爱局势,像一群渴盼爱情的青春鸟。
所以,他的存在悄悄走进了宿舍,他的一举一动,一悲一喜,都是熟知的。
他们常在图书馆西边的那条林荫散步,她遇到很多次,每次碰见,她总是先看到他,然后和他身边的的连媚打招呼。
那学期末时,他与连媚的恋爱有了变化,舍友们似乎能够感同身受,每个人都小心翼翼地照顾连媚的情绪,再灿烂的笑脸,回到寝室也自觉地立时打住。寝室的空气填注着抑郁的悲愁,打开所有的窗也无法使人呼吸舒畅。
她有时忍不住盯着连媚出神,想着才几天前啊,那样甜蜜的笑容,那样相皆相形的一对恋人,怎么这样快便形容冷漠了呢?那天见到他们,还那样低声细语浅笑交耳。如何叫人相信。
安安静静地迎来了期考。考完她最得意的一门课,她决定不回寝室去,她喜欢阳光与清新的空气。
她还决定好好缟劳一下自己。
许月明还是第一次到学校的“水蓝色地带”去吃饭,关于“水蓝色”的由来原因很多,这里开设的几家餐厅、冰厅、布置优雅,价格比别处稍贵些,来这儿的多是经济较宽裕的学生,更大的原因是校园情侣的自然云集,月光下的颜色是水蓝色,故名之。
价格虽然贵,人仍不少,又大都是常客,有习惯的位置,她去的时间又迟了,端着用餐盘竟找不到位置。
“一起来吧!”陈华安是这里的熟客,他领她到楼上靠窗的位置。她喜欢靠窗的位置。
很愉快的用餐,两人心情都很好。她不知道与一个第一次一起吃饭的人也能谈得如此愉快。她好像觉得应该和舍友们一起恨他才对,可是,有必要吗?大家又不是小孩子,何况感情是私人东西,两个人之间孰是孰非,外人如何好下判断。也似乎不应以一个人在感情上的选择来取决对他的态度,如此,便欠公平。
为着这一点愉快,她也付出了一点点代价,回到宿舍,感受觉再迟钝的人也能觉察出不对。
事情是这样的,舍友们为了给连媚散心,拉了她去“水蓝色”吃饭,其他细节可想而知,舍友们全是见证人。
月明把杯子碰到地上,镇住人声,惊得连媚止了抽泣,全舍的人惊呆地看着她离开宿舍,带上门。她无意与人纠缠是非,可若是非纠缠上她,她亦不会缄声默受。离开宿舍她只用三分钟让自己回复平常心,然后找一处草坪阅书用功。
别人说了什么,她没记住,唯独连媚的那篇话她没事常琢磨:
“没什么好澄清的,没什么好不明白的了,原来是你!我一直不理解华安为什么要和我分手,你真无耻,如果你光明正大与我抢我不介意,可你却不声不响,煞有介事的样子!天,真笑话!你也别太得意,不会太长久的,你等着吧。”
毕竟年纪小,娇惯的,孩子气重。她不与她计较。
她没再对那件事作任何解释,每个人有自己的行为准则,有各自的尺寸标准,她做事只求于心能安,至于别人怎么想,怎么看,人家有这个自由,很多时候面对一些事情只能无动于衷,人生只有几十年,她要生要存要做的事太多,哪能有那多心思时刻猜度别人的心思?人不可能面面俱到,不可能把自己塑造得符合每一个人的口味,不可能使每一个人都喜欢自己,认同自己,既然如此,只好活得潇洒一点,让喜欢的人去喜欢,让讨厌的人讨厌去好了。
但求,行心之所安。
抬头看看蓝蓝的天,她扮一个鬼脸,还它一个笑容。
那年冬天,陈华安又开始了他的第二次恋爱,女主角是历史系的高材生,不如连媚漂亮,但比连媚夺目。于是,他们的谣言自然平复了,可他的名声也开始不太中听,舍友们开始批评他的情操。可惜的是这次恋爱的寿命更短,几乎冬季不曾过完,故事就落幕了。
这些事情,不用打听也有人在说,每当这个时候,许月明便想起第一次入视线的他的样子:背抵着椅背,双臂平抵着桌子,右手的圆子笔轻敲着左手的指关节,一双眼睛游离于不知名的地方。那个时候他到底在想什么呢?
二年级下学期,春寒“撩俏”,大概是恋爱的季节了,舍友们忙碌起来,小小的宿舍,就中最有痴情女子,书桌上的花瓶不再老是那几支经年不败的花,反正,鲜花日日有,花容常常新。
她的抽屉里也偶有新人登录,她是每封必看,按文笔优劣分甲乙丙等,心情好的时候,也复一两封,但总觉要认识一个人,了解一颗心,实在是一件累人的事,就因为此,至今仍孑然一身。是实实在在的一身了,往日相伴的世芬近来也忙着恋爱去了。
适当的孤独也许是生活最美的点缀,但长久的形单影只却叫人觉得落寞。
夹着书,漫步在春末夏初的小路上,道旁自有独好风景。南方的四季变化并不十分明显,她却独爱这春夏之交的风,觉得别有意致,有一种令人感伤的东西在那风里,她也说不清,这风也许没有任何人注意到,爱恋过,只有她体会了那风的动人之处,某种东西,是什么呢?在这风里她总会对什么东西有似曾相识之感,稍纵即逝,永远叫她琢磨,叫她迸发伤感,那风的魅力就在这里了。
“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望着窗外缠绵的细雨,无聊地出神。
爱情到底是什么?蜕去神秘的外衣,不过是男女间的一种吸引,这个千百年来吟颂不绝的东西,最叫人难以拿捏,到底如何抉择爱情?
最感人的爱情自然要数罗密欧与茱丽叶,可他们才14岁,他们懂得什么是爱吗?给他们五年,十年,他们的故事还会感人吗?郝思嘉呢?爱了一个人十几年,最后却发现根本不爱,那人该相信谁呢?难到一个人要花十几年时间去判断一份爱情吗?
最爱的是双双化作蝴蝶的梁祝,如果没有阻碍,他们共赴的会不会是婚姻的坟墓?这很难讲。
人如何判自己的心呢?痛彻心扉的时候,以为自己爱了,烟消云散,又觉得自己或许根本不曾爱。是因为人不愿承认爱情的单薄吧?总想把现下的这份爱情当作永恒的或是最初的最真的最深的,只好否认曾经的其实只是年幼的只是错觉的只是误会的。总的说来,复杂。
对爱到底该不该执着?这也是个问题。执着是一种美丽,一种不止不休,循环反复的炙炼,美得太痛,美得太凄,美得叫人望而止步,叫人不敢碰触。好在现代都市人都聪明了,懂得执着只是种值得感叹和钦佩的品质。倒也给人与人之间省了许多麻烦事。
女人的一生,年幼时听父母的话做乖宝宝,穿着干净漂亮的裙子;再长大一点,懂得为父母挣气,啃讨厌的大部头,演算厌烦的数学题;长到十七八岁,父母怕你学坏,处处告诉你该如何;大到自己去恋爱,男孩说喜欢长发飘飘,便每天照镜等着头发长;工作为家庭;结婚受制于丈夫;生育受制于子女┅┅一生牵绊。自己愿意的。
趁年轻多享受几年自由自在的生活吧,她仍是无扰的,她的喜怒哀乐,她的患得患失,心脏的每一下博动都是因为自己,真实地拥有自己是种很实在踏实的感觉。
罢罢罢,不要情也罢!
回过神来,许月明独自笑了起来。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再说说那个陈华安吧,他两次昙花一现的恋爱之后,仍有女孩愿意爱他,都希望自己会是他最终的真命天子。他自信而坚定的神情使他魅力无穷,加上洒脱,当然,洒脱是要金钱作后盾的,听人说男孩最帅的动作是掏出皮夹付帐的样子。
女孩善于幻想,无论怎样平庸仍以为白马王子的眼光会穿越人群选中自己,因为白马王子的眼光有独到之处,否则怎见其与众不同?
第三个夏天来的时候,他和她选修了同一门课,每周三,五的下午都会在公共课堂上。
选修班里有个叫陈晓的女孩,坐在她前一排,而那个陈华安坐在她后一排,三个人正好坐成斜线。开课第二周,陈晓便传纸条给陈华安,字条经她转手,那是个很磊落的女孩,纸条并不折叠,她礼貌性地看一眼便能统览全局:
“华安,我叫陈晓,想和你认识!”
他很快回条:“很高兴认识你!”
从那以后,鸿雁传书成了她的兼职,那叫陈晓的女孩时常笑咪咪地说:“不好意思,又麻烦你。”
她没把这件事告诉连媚,但大家很快知道了关于他的近况,一天上选修课回来,连媚问她:
“喂,听说他又有了新女朋友?”
“不能肯定,但好像有点意思。”她如实回答。
“听说┅┅你给他们当邮差?”
“这是地理因素,非我所愿啊。”她笑了笑。
“你,能换个位置吗?”连媚有些犹豫。
她想了想,爽快地说:“好。”
“因为,你给他们当邮差,我总有被背叛的感觉,而且,我怕我控制不住老追问他的事。”
话虽这么说,连媚仍控制不住自己老追问他的情况,她从那时起,便活在他的笼罩之中。
听闻他出于义气——她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