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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三十一回 ...

  •   枯夏的性子和万足一样热情,说起话来滔滔不绝,飘浮着两条青草腿进了屋后,很快就和商珠他们熟络起来。
      他是虫精与草精的混合体,所以样子有点奇特。
      (冬虫夏草变得么?)
      他在城西开药铺己有一百三十九年了,作为节城唯一的一间药铺,生意不坏,因为精怪们闹着玩的时候不免会弄断手脚或是头,就算不打架的温和精怪也会有病的时候。

      卖得最好的药草是能改变自己相貌的“奂姿草”,虽然服用后身子骨会痛上三天,但还是很多精怪买。有什么用?嘻嘻,二位有所不知,节城的明艳花精们对雄性的样貌都有各自不同的偏好,想要一亲芳泽,最直接的办法是服下“奂姿草”改变自己的样貌,虽然效力不长,倒也够了。
      不过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找不到新的药草,这一点很令他烦恼。要不断地推陈出新,生意才能越做越旺,不然,精怪们就会去更大的城邦买药了,例如风城和雨城。
      听说二位要在节城呆上一段时间,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

      商珠见机不可失,绯红着脸吞吞吐吐地表示她反正闲着没事做,想找份工作来玩一玩,深层次体验一下节城的风土人情。
      “哟,这还不简单,就凭小桑姑娘的美貌,想要谋一份事还不是易如反掌。”枯夏说着说着,一条长舌头突然从嘴里飞出来,末端分岔,飞在低空中的两只小虫子一下子就被他的舌头卷进了嘴里。
      “啪”一声咬断虫子的身体,再津津有味地嚼嚼嚼。
      “哩哩啦……”身子明显己经成了几截的虫子不甘寂寞地在枯夏嘴里发出最后的歌唱。
      商珠转过眼光,心里安慰自己这一幕很正常,她不也常在吃饭的时候说话,在说话的时候吃饭么。
      枯夏满足地咽下了那两只虫子,“……说到哪儿啦?哦,谋事,我有个朋友在城西开了个食馆,如果小桑姑娘肯去帮忙,那真是我那朋友的福份呀。”

      在餐馆打工,可选择的工种有扫地、洗碗、端盘子以及打烂盘子……
      无论如何,至少有两项工作内容是熟悉的,说不定还能放开肚皮吃个饱(这点最重要)。
      商珠立时觉得,这简直是为她量身订做的工作,于是一口答应。
      “哎呀,小桑姑娘可真是爽快!” 枯夏很高兴,呵呵地笑,又转向白骥:“不知……”
      他本想问小桑姑娘的哥哥是不是也要谋事,才说了两个字就被打断--
      “我靠她养。”白骥把两条腿架在桌子上,干脆利落地说,那样子既堂皇又理所应当,充分展示了一个被包养的专业小黑脸的素质。
      商珠努力控制自己的嘴角。

      “哦--”枯夏的眼中闪过了然,伸手一拍桌子,“你实在是太……”
      商珠在一旁默默点头:我赞成,他实在是太厚颜无耻了。
      “……太给我们雄性长脸了!我们节城,原本的风俗习惯就是由雌性觅食,雄性看家的,谁料这一百年来外地精怪越来越多,竟生生把这风气给败坏了!我家的婆娘现下也不肯养我了,世风日下啊……”枯夏越说越激动,完全无视旁边的商珠嘴巴撑得比青蛙还大。
      白骥憨厚地笑笑,“嗯,我和妹妹都很传统的,太过于新奇的风俗我们接受不来。”
      商珠:“……”
      枯夏对这个“富有雄性气概”的小黑脸越看越对眼,越谈越热火朝天:“……小桑姑娘去做事,那你要去哪里打发时间?不如来城西吧,我们一道去‘随影舞廓’,全节城所有娇媚的花精可都在那里了……”
      白骥慢条斯理地应道:“好,看完花精我们还可以去我妹妹做事的食馆,与三五知己谈天,享受清风和热烈的日光,喝着妹妹送上来的酒,该有多么惬意。”
      枯夏大喜:“此言深得我心,没想到兄弟竟也如此风雅……”
      商珠:“……”

      枯夏和白骥聊了很久才依依不舍地告别,临别前非但没有催商珠还早前赊下的迪巴,还主动拿出几根迪巴出来放在桌上,说,二位初到节城,没有迪巴的话处处都不方便,这些算是借的,以后慢慢还。
      绿得发亮的迪巴在小屋内闪烁着非常讨喜的光芒,这可是钱哪,有了它,想在节城买什么都行。
      商珠刚伸出手,还没来得及摸一下,那迪巴就被白骥抓在手里:“给你也没用,你要做事,没时间花,我就不同了,我没事做,手里自然要有几根迪巴,不然会被那些雄性精怪看不起的。”
      商珠的手停在半空,这么说,除了供他吃供他住之外,她挣的迪巴也得归他?
      “当然了。”白骥反而觉得她少见多怪,“在你们人界,被包养的人什么都不用做,还可以伸手要零花钱,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商珠控制住自己,深呼吸一下,再一下,再一下。嗯,还不够,再来一下。
      如果她胆儿够肥,接下来的故事说不定会发展成为《节城惨剧:花季少女手刃贪得无厌的小黑脸》。
      但身材瘦弱的商珠胆子也很瘦弱,所以,她也只是敢想想而己。

      不管如何,商珠一想到这是她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今天是她第一天上班,就有些紧张,也有些期待。
      有班可上,有钱可挣,我们商珠从此是大人了!
      商珠是个好孩子,她曾设想过她挣的第一个月的薪水,三分之一给父母,三分之一给爷爷奶奶,只留三分之一给自己。
      现在嘛……
      童心中学高一三班学习成绩最好的班长陈法,现在应该在啃他的大部头原文小说,他将来一定考得上最好的外语学院;那个长得最漂亮的女生何蓝,现在应该在进行她的狩猎计划,她的志愿是在读大学期间和一个富二代结婚,毕业的同时生孩子。而她,商珠,被人类社会抛弃,一个人生活在一个异世界,随时都有可能被魔怪们发现,也许下一秒就会死掉,这还不止,她辛苦打工赚来的钱还得养一只小黑脸。
      关于“前途”这个词,商珠家里的那本小新华字典是这样造句的:我们每个人都有光明的前途。
      光明的前途,是啊,的确挺光明的。

      傍晚,商珠准备出门了。
      晚上是精怪们出来玩乐的时间,也是食馆的生意最好的时候。商珠得提前赶到食馆,熟悉一下工作内容。
      “我现在要出去工作了,你乖乖呆在家里,不准到处乱跑,更不准招蜂引蝶,知道了吗?”商珠在出门前大声吩咐小黑脸。
      白骥眼中闪过一丝笑意,刚想开口说话,又被商珠抢了先:“现在是我在养你,所以你得听我的话,不然,我就不养你了。”
      这番话她想了好久。养就养了吧,既然她出钱出力,总得摆点款。
      “好,我听你的话。”白骥点头。
      商珠狐疑地看看他,认识他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么顺从,一时间真不惯。但从他那朴实的面容下又看不出什么端倪。
      也许,他终于认清了自己此刻的身分?
      商珠有点高兴--包养小黑脸虽然要花钱,但可以耍威风,想来也不算太坏。
      (有人脑壳坏掉了)
      开门关门间,挂在门上的鱼嘴又生机勃勃地大叫起来:“主人慢走!我一定会看好家,有小偷敢来我就咬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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