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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七回  ...

  •   飞黄停顿了一会儿,又接着说下去。
      激战正酣,对手却临场蒸发,不见踪影,众魔怪不明所以,急得嗷嗷叫。但畸形牛怪诸怀反应快,他立即下令魔怪们分组分方向追击,不时联合发动强大的魔力扫荡什么都看不到的空中。
      如果飞黄隐了形后飞着离开,他一定会被魔怪们的魔力所伤,然而,当时他己筋疲力竭,双翼无力拍动,直直地带着商珠和耳鼠往下掉。因为与众魔怪一轮激战,在空中的位置不断地转移变化,早就飞出了尤己山的范围,置身于大海上空。这么一掉,飞黄他们就掉进了海里。

      经过一天的漂流,最后在漂到期夭山的时候被猪头人救起。
      为了掩人耳目,飞黄用剩下的些微法力改变了自己和商珠的样貌,又跟那猪头人说,他们是两兄妹,去北海探亲,不料在途中碰到了狸马一族(海盗),迫不得己从文瑶鱼船上跳海逃生。
      “这里……是期夭山?可是,我听英翠姐姐说过,期夭山距离长留山和尤己山都很近,我们还要漂一天才能到这里啊……”商珠有点奇怪。
      “真难得,好不容易变聪明一点了。”飞黄笑了一下。

      就因为期夭山离得近,魔怪们反而不容易想到他们两“人”就躲在这里,以为他们己有多远走多远了。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这就是飞黄无意识地拎着商珠在海上漂了一天,最后在苏醒过来时决定改变方向登陆期夭山的原因。
      这个道理商珠明白,在人界,这叫“灯下黑”--一盏油灯发出的光能照亮一个房间,然而油灯自身的下方却是最黑暗的,因为它照不到。
      正说着,飞黄突然住口,走到床边坐下,伸出一只手轻轻擦去商珠脸上的泪水,又抚摸她的头发,“妹妹呀,你可吃苦了……”
      望着既“慈祥”又“憨厚”的飞黄,商珠泛滥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他这样做戏,肯定有原因。

      “来来来,喝点水。”猪头人兴冲冲地从外面进来了,一手拎着个白白胖胖的萝卜(那萝卜竟然还长着两条短短胖胖的手臂),一手拿着个呈漏斗形的杯子,仔细一看,那“杯子”的椭圆杯身其实是由一片绿叶巧妙地绕成的,杯脚就是叶茎。
      猪头人把那只叶杯随意地一搁,它就这样直直地悬浮在半空,然后,猪头人对准杯口,两只肥厚大手狠劲一拧那条萝卜,就像拧毛巾一样,白胖萝卜发出吱吱的声响,汁水被拧了一些出来,装满了四分之一的叶杯,奇怪的是那萝卜的表皮却一点都没破。
      猪头人皱着眉看了看杯子,似乎很不满意,“喂,不要这么懒,有客人来了,表现好一点。”他吆喝着对那条萝卜说。
      那萝卜却似很不愿意提供更多汁水,一边在猪头人的手中晃“头”摆“尾”,努力挣扎,一边还发出尖细的依呀声。
      “不行!”猪头人板起脸教训它,“身为一条素根,唯一的生存意义就是提供汁水,快一点!不然今晚不让你和夜舒荷玩了。”
      这种威胁好像很严重,素根发出丧气的哦哦声,不再动弹,猪头人又把它的身子一扭,大量乳白色的汁水轻易地流了出来,很快就装满了整个叶杯,再看那条素根,身子消瘦了一半。

      猪头人一手拿起叶杯,送到商珠面前,“来,喝一点吧。”另一只手随便地把素根抛出了窗外,商珠听到窗外“哒哒哒”地轻响,似乎是那素根快快跑走了。
      (话说它哪来的脚?)
      商珠犹豫了一下,她不喜欢喝萝卜汁,怕辣,但这里不是人界,对喝什么饮料不能太苛求,她总不能对猪头人说:“给我来一杯可乐,不要加冰。”
      猪头人却误会了她的沉默,热情地说:“不要不好意思,你现在不是有伤么,应该吃好的喝好的,其实我这儿也不是天天都能喝上素根水的,待久了你就知道了。”
      敢情那萝卜汁在期夭山还是高级饮料……

      商珠连忙道谢,努力想欠起身子,骨头却格格作响--啊啊,可怜我这具如娇花弱柳的多灾多病身……
      抬起眼睛含着泪望向床边的少年:“哥哥,扶我一把呀。”
      飞黄碍于身份,不得不出手了,接过叶杯,一手将商珠轻轻扶起,慢慢喂她喝素根水。
      只噙了一小口,商珠就瞪大了眼睛――实在是太太太好喝了!
      味道清甜,带着一丝微凉,纯净无比,简直就是生命的源泉,喝下一口,焦渴的喉咙立刻得到了温柔的抚慰,最重要的是,整个人的精神都振作起来,心情也随之舒畅。
      猪头人一屁股坐在地上,对着这两“兄妹”滔滔不绝,先是安慰了一番:碰到那些强盗,能活下来己是大幸,不然,被他们劈死的话,复生也得耗费几百年……还是在期夭山休息一阵子吧,养好身子赚了路费再出发,北海虽然远,慢慢走,花个几十年,总能到的……
      然后就口沫横飞地数落起狸马族来。

      他喋喋不休地说了半天,商珠因此对那狸马一族有了些认识。
      那狸马族是海妖,同时也是这一带海域非常著名的无法无天的海盗,性格桀敖,妖力强大,犯起案来凶悍残暴,昆仑“招安”了几次,他们都置之不理。神族也曾派出一支小分队去围剿,队长却被狸马所伤,养伤都养了几年。他们甚至放出话来:要是神族坚持来骚扰的话,拼着同归于尽,他们也要让神族付出代价。
      所谓光脚的不怕穿皮鞋的,就是这个道理--我不怕死,反正是烂命一条,但你的命可比我金贵多了,居然要与我以命相拼,值得吗?
      于是神族从此就不大理会狸马的所作所为了。毕竟,他们还是给神族面子的,所抢所伤的都是妖族,严格说来并没有神族什么事。
      (实际情况是,昆仑离狸马所活跃的海域遥远,神族又自恃身份,大多选择空中飞行的路线,所以抢也抢不到他们头上。)

      总之,有关狸马一族放肆妄为的上书就被搁置在昆仑大殿一隅,寂寞地堆成了几尺高。至于妖族是由神族管治这一点,似乎在狸马的问题上是可以破例的。
      所谓的享有至高权威的神族,原来也是柿子捡软的来捏……
      商珠明白了,就因为狸马族的背景如此“显赫”,飞黄信口说的他们两“兄妹”因躲避狸马而落海这个由头,猪头人才深信不疑。
      飞黄却似不想听猪头人说神族的不是,截口道:“我妹妹伤还未好,让她休息一下吧。”
      猪头人恍然,“是是,那你好好休息。”说完走出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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