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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一词小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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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观点摘自或引自
葛剑雄,统一与分裂(第二章:分与合),三联书店,199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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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代表我的所有观点。2.如有不当之处请立即与我联系,我会立刻改正)
考虑到大家肯定不愿意看长篇大论,于是概括地说几点:
第一,历史上,西周开始已有“中国”这个概念,但和现在很不一样。“国”原意就是国都,于是中国基本等于国中。后逐渐演变,包含了一种民族观念。
第二,(完全截段)在明朝以前,外国人如何称呼当时的中原王朝,我们还不大清楚,因为像《马
可波罗游记》这样专门记载中国情况的著作毕竟不多,而东方的历史文献大多用汉
文,与中国的没有什么区别,西方和阿拉伯的又很不一致。但从明朝后期开始,来
中国的西方人一般都用中国或中华、□□、中央帝国来称中国,而不是用明朝
、清朝或大明、大清。鸦片战争以后,在国际交往中中国开始被作为国家或清朝的
代名词。
但是人们概念还是相当模糊的,甚至是自相矛盾的,就是著名的官员和学者也
在所难免。像魏源(1794-1857)这样一位杰出的学者和思想家也是如此
。在他的著作中,"中国"一词有时是指整个清朝,和今天的用法已经完全一样;
但有时却只指传统的"中国"范围,即内地十八省,而不包括蒙古、西藏、青海
、新疆、东北和台湾在内。
17世纪以来的西方著作中也往往将清朝建省的地区称为中国或中国本部、中
国本土,而称其他地区为鞑靼、蒙古、西藏或新疆(中国突厥)等等。我们以前往
往将这类称呼看得非常严重,认为这是西方人别有用心,意在侵略。其实应该在时
间和对象上加以区别,可以认为大多数西方人并无恶意,而只是概念上的不同。这
种混淆连魏源这样一位爱国的杰出学者都未能避免,外国人这样用也就不心大惊小
怪了。
有的学者注意到,早在康熙二十八年(1698)中俄订立《尼布楚条约》时
,清朝提供的满文本和拉丁文本中已经使用了"中国"一词。以后在列强同清朝订
立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清朝也使用了"中国"作为国家的名称。不过我们应该
肯定,即使到了晚清,尽管中国作为国家的概念已经相当明确了,清朝的正式名称
还是清、大清或大清国。我们还应该注意到,清朝在对外交往和正式条约中之所以
愿意使用"中国"一词,实际上还包含着一种传统的心态,即着眼于"中国"二字
的字面含义--中心、中央、天下之中的国家。同样一个名词,西方人的理解只是
一个国家,即China,并无特别尊崇的意思。就像我们称The Unite
d States of America为美国,并无称赞它美丽的意思;称F
rance为法国,自然也毫无该国崇尚法律的含义。但在清朝却理解为Cent
ral Empire(中央帝国),当成一个尊称而乐意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