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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慢慢来 许知夏和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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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知夏和沈屿的第一次跑步约在了周六清晨。
她到海边栈道的时候,沈屿已经在那儿了。穿着一件深蓝色速干T恤,正在做拉伸,看见她小跑过来,站直了身子,笑了笑:“早。”
“早。等很久了?”
“没有,刚到。”
他们并肩沿着栈道慢跑。清晨的海风很舒服,带着淡淡的咸味和远处渔船的柴油味。许知夏配速不快,沈屿也跟着她的节奏,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聊工作,聊天气,聊路边那只每天都在同一个位置晒太阳的流浪猫。跑到三公里的时候她有点喘,他放慢了脚步,问要不要走一会儿。她点点头,两人就沿着海边走。
“你跑步多久了?”他问。
“搬来之后开始的。一开始跑一公里就喘得不行。”
“现在呢?”
“五公里没问题,状态好能跑七公里。”
他看了她一眼,目光里有欣赏,但没说什么。她注意到这个细节,心里觉得舒服。以前陆砚辞从来不会注意这些,她做了什么、进步了多少,他统统看不见。但沈屿会看见,而且不夸大、不敷衍,就是平平淡淡地看见了。
跑完步他们去街角吃早餐。一家很小的肠粉店,老板是广东人,肠粉做得薄而滑。沈屿点了两份,一份加蛋一份加肉,推到她面前:“不知道你吃什么口味,都点了。”
她愣了一下,想起从前和陆砚辞吃饭,她总是先问他想吃什么,然后点他喜欢的。偶尔她想吃辣,他会说“那你自己点一份”。她习惯了把自己的口味放在最后,习惯到后来她都快忘了自己到底喜欢吃什么。
她夹了一筷子加蛋的肠粉,说:“我喜欢加蛋的。”
“记住了。”他说得随意,低头继续吃。
吃完早餐他送她到小区门口。临分别时他从包里掏出一个纸袋递给她:“昨天路过花市,看到这个,觉得你可能喜欢。”
她打开,是一小盆薄荷。叶子翠绿,凑近闻有清凉的香气。她有些意外,抬头看他。他挠了挠后脑勺,有点不好意思:“听说薄荷好养,而且可以泡水喝。你要是嫌麻烦,就放着不管也行。”
她抱着薄荷,笑了:“谢谢。我阳台正好缺一盆薄荷。”
他点点头,挥了挥手转身走了。她站在小区门口,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街角,低头看了看怀里的薄荷。叶子在晨光里泛着柔润的光,香气清冽。她想起从前陆砚辞也送过她花,但都是在节日、生日、纪念日,带着一种“我应该送点什么”的完成任务感。而沈屿送这盆薄荷,只是因为路过花市看到了,觉得她会喜欢。
没有由头,没有目的,只是想到了她。
那天晚上她把薄荷放在阳台最好的位置,和多肉们排在一起。橘猫凑过来闻了闻,打了个喷嚏,嫌弃地走开了。她蹲在阳台,看着这盆新来的小植物,嘴角不自觉地弯起来。
之后的日子,沈屿没有急着靠近,也没有刻意疏远。他们偶尔一起跑步,偶尔在项目上碰面,偶尔他加班到很晚,会顺手给她带一杯热牛奶。她发现他记得她的口味,记得她怕冷,记得她说过喜欢海但是怕晒。这些小事像春天的雨,一点一点落下来,润物无声。
有一天林薇来找她吃饭,正好沈屿送她到楼下。林薇趴在窗边看见了,等人走了立刻回头审问她:“那个男的是谁?从实招来!”
许知夏把薄荷泡的茶端给她:“合作方,一起跑步的朋友。”
“朋友?朋友送你到家楼下还站那儿看你上楼?”
她笑了笑没接话。林薇凑过来,压低声音:“知夏,我跟你说,这男的看你的眼神不一样。你自己注意点。”
她喝了口茶,薄荷的清凉从舌尖漫到喉咙。她知道林薇的意思,也知道沈屿的眼神确实不一样。那种目光温热但不灼人,靠近但不逼迫,像冬天里的暖手宝,握在手里是舒服的,不会烫伤。
但她不着急。从前她太急了,急着去爱一个人,急着把自己交出去,急着证明自己值得被爱。现在她学会了慢下来。感情这种事,慢慢来,才走得远。
四月中旬,沈屿约她去爬山。就是他和林薇之前提过的那座,不高,但山顶视野很好,能看到整片海。他们早上六点出发,爬到八点多到顶。山顶风大,她裹紧了外套。他从包里掏出一件薄羽绒递给她:“山上风冷,我多带了一件。”
她接过来穿上,袖子长了一截,整个人像裹在柔软的被子里。她坐在山顶的石头上,看远处海天相接的地方,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来了,海面上金光万点。他坐在她旁边,两人安静地看了一会儿风景。
“许知夏。”他忽然叫她全名。
她转头看他。他望着远处的海,侧脸被阳光勾勒出柔和的轮廓。他沉默了几秒,然后说:“我知道你过去有一段不太好的经历。你不用告诉我是什么,我也不问。我就是想让你知道,我不着急。你想慢慢来,我们就慢慢来。你想先做朋友,我们就做朋友。你觉得什么时候合适了,再说。”
她看着他,心里有什么东西轻轻动了一下。不是那种轰然心动的感觉,更像是一扇紧闭很久的窗户被推开了一条缝,有风吹进来,温柔的、不急不躁的风。
她低头看着自己穿着他外套的袖子,手指无意识地攥了攥袖口。然后她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好。”
他笑了,眼睛弯弯的,伸手在她头顶揉了一下,像揉一只猫。然后收回手,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走吧,下山吃牛肉丸,我饿死了。”
她跟着站起来,把外套脱下来还给他。他接过,随手搭在胳膊上,走在她前面半步,时不时回头看她有没有跟上来。她走在他身后,踩着他的影子,脚步轻快。
下山的路比上山好走,她走着走着忽然想起一件事。从前她和陆砚辞也爬过山,那次她穿了一双新鞋磨了脚,一瘸一拐地跟在后面,他在前面走得很快,时不时催她“快点”。她那天回去脚后跟贴了三天创可贴,他一直没有发现。
而沈屿会放慢脚步等她,会回头看她,会在她没注意的时候伸手挡一下头顶的树枝。这些细碎的、不刻意的温柔,让她觉得原来被在乎是这样的感觉。不需要她开口要,不需要她委屈自己换,它就那么自然地摆在那里,像那盆薄荷,清清爽爽的。
回到家已经下午。她洗了澡换上家居服,坐在阳台上晒太阳。橘猫窝在她腿上打呼噜,薄荷在风里轻轻摇。她拿起手机,沈屿发来一条消息:“到家了?脚有没有磨?”
她回:“到了,脚没事。”
他发了一个“OK”的表情,然后说:“下周项目上线,忙完请你吃好的。”
她看着屏幕笑了一下,放下手机。风从阳台吹进来,翻动了桌上的日记本。她伸手按住,想了想,翻开新的一页,写道:
“今天爬山。山顶风很大,但有人给我带了外套。慢慢来吧,挺好的。”
写完她合上本子,靠在椅背上闭起眼睛。阳光温暖地覆在脸上,猫在怀里咕噜咕噜,远处隐约能听见海潮的声音。她的世界很小,很安静,也很满。
从前她以为爱是奋不顾身地奔赴,是把自己揉碎了去贴合另一个人的形状。现在她才知道,真正的爱是两个人肩并肩站着,各自完整,互相照耀。
她还在路上。不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