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月不羡我 明月高悬等 ...
-
无情道门规第一百零二条:门规就是用来打破的。
越不闲迷迷糊糊躺在自己的床上,看着开放式厨房里忙碌的随锦行。
这人一路半拖半抗把他送回家,举着他的手对了半天指纹,就差脱他鞋挨个对比指纹了。
“要不下次给你也录个指纹?”他笑道。
随锦行显然不领情,紧皱着眉继续尝试,“你怎么不给外面流浪狗也录个指纹。”
好不容易进了屋,随锦行不熟悉构造,想把他放在沙发上,又发现上面全是没来得及收拾的衣服。
于是他继续扛着人走,握住了次卧的门把手。
“等会——这间不行,主卧在那边。”
随锦行挑挑眉,醉鬼倒也没他想象中那么醉。
“能借用你厨房吗?”
越不闲闭着眼轻轻点点头,低电量模式下他不想吃任何东西,但如果是随锦行做的就另当别论。
给人掖好被子,随锦行转身走向厨房,打开冰箱。
满满当当的蛋糕和冰激凌。
他叹口气,回隔壁自己家拿来了点水果。
熬个醒酒汤废不了多长时间,尤其是醉鬼以堪比高铁的速度冲向卫生间的时候,火苗也识相地加速加热。
一口接一口醒酒汤喂下去,越不闲也有了精神,“你喝那么多真的一点感觉没有?”
随锦行垂着眼不看他,点了点头,把勺子递到他嘴边。
“别硬撑,你脸都红了。”
床边的人撇撇嘴翻了个白眼,“你家的狐狸呢,从进门就没看见。”
越不闲心里一惊,笑容僵在脸上,但好歹活了一千多年,撒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我朋友带去店里当吉祥物了。”
随锦行没继续问下去,看了眼墙上的钟。
“没什么事我就回去了。有事找我就好。”
越不闲听见关门声后瘫在床上,酒已经醒了大半,或者说根本没醉到那种程度。
这人是真喜欢动物啊。
要不是狐狸的话,他还会这么帮自己吗?
前功尽弃显然不是他的风格,更何况现在有了重大进展。看着紧闭着门的次卧,他强迫自己站起来走进尘封已久的电竞房。
偌大的空间里足以放下八张电竞椅,以前张怀松经常来他家里。
打游戏是次要的事,这小子看上了他家隔壁邻居,时不时就打扮的花枝招展来他家做客,不经意向邻居各种示好送礼,一来二去好不容易在一起,没两天又分手了,按他的话来说就是“追求过程不问结果”。
后来邻居搬走,隔壁空了下来,他没告诉张怀松,而张怀松再也没主动来过,除了半夜登门拉着他出去喝酒。
打扫完电竞房,天已经快亮了。越不闲开着窗,躺在床上静静等待窗外传来狗叫声。
不得不说这人的作息实在太自律,或许他也是时候改一下自己日夜颠倒的假期作息了。
打开手机,随锦行更新了动态,一只骨节分明的手紧紧攥着牵引绳,两条大狗走在前面,没配任何文案。
他点了个赞,看着自己的月亮网名,又改了想法。
他就是喜欢夜晚。以前和随锦行把酒言欢的那些夜,现在自己忙碌在手术室的那些夜,哪怕他再喜欢一个人,现在的随锦行没有记忆,甚至不知道有没有交往对象,总有一天会再次离去,而从始至终能陪在他身边的只有这亘古不变的一轮明月。
🌙:我买了新游戏,要不要下班来我家一起玩。
sjx:好啊。
门铃响起时,越不闲正洗着水果。
作为狐狸修炼成人,他吃东西除了肉就是遵从自己的内心,水果也只喜欢葡萄,还不能是吐皮吐籽的品种。
以前和随锦行修行时,他看在随锦行的面子上偶尔吃两顿饭,但那时候无情道条件再好也满足不了他挑剔的胃,如今更是把自己养得差到没边。
但为了随锦行,他好歹也是哄着自己出门买了点水果,以防随锦行饿死在自己家。
自从他发现随锦行和上辈子一样,是个肯定型人格,无论他说什么都会统统一秒之内同意,他就开始考虑无数合理的和不合理的要求。
“进来吧,我不会做饭,晚上一起出去吃还是叫外卖?”
“去我家吃。我会做。”随锦行淡淡地说,乖乖接过果盘跟进房间。
“会做锅包肉吗?我还没吃过那种正宗的。”
随锦行震惊地看向他:“你咋知道我是东北的?”
越不闲轻松控制住嘴角:“乱猜的乱猜的,谁知道一下就给你炸出来了,你真没口音,别担心。”
看着面前齐全的两套电脑设备,随锦行默默等待主人把哪张电竞椅分配给他。
“我靠窗,坐吧。”越不闲戴上耳机。
“玩什么游戏?”
“双鬼成行,最近很火的。”
越不闲作为比互联网出生早的狐,玩了不知道多少年电子产品,从小灵通到爱疯十八,自然比随锦行操作娴熟。
看着自己操纵的角色又死一次,随锦行没忍住转头看向嘴里叼着颗葡萄,神态轻松自若的越不闲。
“你和别人玩过吗?”
“啊?没啊。”越不闲摘下耳机甩甩不存在更不可能被压到的狐狸耳朵,“我朋友以前总来,但我们只一起玩枪战游戏。”
随锦行也摘下耳机,“不早了,我先回去了。”
随锦行回到家,看着自己和隔壁大相径庭的极简风格装修,和一墙之隔的越不闲同时冒出一个想法。
什么时候能从墙中间开扇门,好让他进去可以略过那么多弯弯绕绕。
黄昏时候的人们心情总是低落些。随锦行没做饭,自己胡乱煮了碗泡面,一直看着手机到半夜,工作那边也没传来消息,这才牵着狗出了门。
“好逗逗。”他蹲下来摸摸小狗头,小狗性格直来直往,扑在他身上舔舔。
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呜咽声,逗逗停下来,盯着草丛。
随锦行察觉到不对,起身走过去。
破破烂烂的纸箱藏在草丛里,而一只断了条腿的小狗静静躺在其中,尽力舔舐着自己的后腿触目惊心断口。
“喂?”
越不闲整个人躲在被子里,刚睡醒低沉的声音夹杂着被吵醒的不耐。
他的早睡计划才第一天就被人打破。
“那个,我在小区捡了只狗,受了很重的伤,之前听你说你是兽医,方便的话能来看看吗?”
越不闲起床速度从来没这么快过。
三分钟后,他如救世主般出现在小狗身边。
“抱歉啊,这么晚打扰你,诊所都下班了。”
越不闲摆摆手,看着面前这张脸,起床气烟消云散。
“走,开我的车去我的诊所。”
逗逗被送回了家,越不闲笑着拍拍小狗头:“真应该顺路把你也送去洗个澡。”他听见身后一声轻笑。
“兽医这么赚钱吗?”随锦行拉上车门,系好安全带打了火。
“以前干别的行业攒下来买的车,兽医纯是爱好。”越不闲坐在副驾驶,看着怀里哆嗦的小狗,用自己的衣服裹住,一下下轻抚着安慰。
到了诊所,越不闲掏出钥匙开了门。
“搞宠物殡葬的应该不晕血吧?你辅助我。”
几小时后,两人一狗躺在随锦行家的沙发上。
“你家还养得下一只狗吗?”越不闲打开摄像头照着自己的黑眼圈。
“能,就是不太好合群,怕打起来。”
“那我养吧。”
随锦行看向他:“狐狸不会吃醋吗?”
“让狐狸见鬼去吧。”越不闲翻个身,“我家狐狸最友好了,要不为什么喜欢往你这跑。”
看着两人中间睡着的三条腿的小狗,逗逗趴在地上抬起后腿。
“你该陪这个小祖宗玩了。”越不闲抬抬下巴,“我得睡了。”
“就在这睡吧,小狗刚睡着就别挪它了。你想给它取什么名字?”
越不闲困得直翻白眼,睡着前动用最后醒着的脑细胞说出自认这辈子起过最有文化的一个名字:“三足鼎立,就叫它鼎立吧。”
越不闲醒来时,正看见厨房里随锦行抡大勺的身影。
打游戏手法不怎么样,做菜手法倒是厉害。
“醒了?正好,来吃饭。”
一盘盘菜端上桌,最后锅包肉放在正中间。
“尝尝。”
越不闲用了力才夹起一块肉,放进嘴里下一秒就想给随锦行跪下。
“好吃。”
世界上任何一个爱做饭的人,看见别人吃完自己的菜后露出这幅表情,都会极其欣慰的。
鼎立比越不闲醒得早,此刻躺在逗逗身边,显然已经识相地认完老大了。
“幸亏有你。”随锦行低头夹菜,“我刚搬来这个城市,认识的人也没几个,当时站在草丛前,还真差点没办法了。”
越不闲支着头,给自己和随锦行杯里填满了水,他都快忘了上次喝矿泉水是什么时候了,“小事,它能碰上你也是上辈子积德了。”
随锦行突然停下来直视着他。他总是避免和别人对视,尽管是随锦行。
“给你打电话的时候我才突然想起来,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筷子停在半空,越不闲尴尬地笑笑。
他是真忘了,在自己心里清楚和对方曾经关系的情况下,光顾着开屏了。
“越不羡。”他鬼使神差地报了假名。
随锦行挑挑眉,拿起手机改备注,越不闲本就心虚,趁着这时候一把捞起脚边的鼎立站起身:“时候不早了,我先回去了。”
“嗯。”随锦行完全了解了他的脾气,自顾自玩着手机,头都没抬。
手指点开两人的聊天页面,点开月亮头像,最后在备注页面点出键盘。
“yue、bu、xian。”
手机的光照在他的脸上,痣像几滴墨水洒在一张白纸上,嘴角上扬。
“越不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