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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野丫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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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邺朝,昭宁十三年,盛夏。北境的太阳毒得能把人晒脱一层皮。
萧云黛趴在马背上,一手攥着缰绳,一手死死按住怀里那只拼命挣扎的野兔。枣红马踏雪正带着她穿过胡杨林,马蹄踏碎枯枝和落叶,带起一片呛人的黄沙。风从她耳朵两侧呼啸而过,她张开嘴大口喘气,笑得像个疯子。
“大小姐!您慢点儿跑!”老管家赵伯的声音从城墙上传来,又尖又破,像一只被人踩了尾巴的老猫。
萧云黛扭头冲他做了个鬼脸,喊回去:“你慢点追吧,老骨头!”
踏雪冲出了树林。阳光砸在她身上,热辣辣地疼,可她不想停。她策着马跑过军屯的麦田,田里正在除草的老兵抬起头,看见是她,笑得满脸褶子:“大小姐,又猎到东西啦?”
萧云黛把怀里那只半死不活的野兔拎起来晃了晃:“给你家刚出生的孙子炖汤喝!”
“哎哟,您留着自个儿吃——”
“少废话,接着!”
她直接把兔子扔了过去。赵铁柱手忙脚乱地接住,兔子在他怀里蹬了两下腿,他笑得合不拢嘴。
萧云黛喜欢听他们笑。父亲说过,一个军营里能不能听见笑声,是检验主帅好坏最直接的标准。
她骑着踏雪回到镇北侯府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到了正头顶。
镇北侯府是一座坚硬的军事堡垒,石头垒的城墙足足有三丈高,角楼上架着八台床弩,城门是包了铁皮的榆木做的,推开的时候会发出低沉的轰鸣。
父亲说过,这座堡垒是曾祖父用命换来的,每一块石头都浸着萧家军的血。
萧云黛把踏雪交给马夫,一边解披风一边大步往正堂走。
裙摆下面露出的马靴沾满了泥,头发里还卡着树叶,脸上沾着黄沙,汗水顺着脖子往下淌,可她毫不在意。赵伯跟在她后面小跑,嘴里絮絮叨叨:“大小姐,您好歹换身衣裳,王爷和世子还在正堂等着您用午饭呢……”
“我爹和我哥要是嫌我脏,他们自己也好不到哪儿去。”萧云黛头也不回,嘴角弯起一个弧度,“他们昨天刚从大营回来,我打赌他俩靴子上的泥比我还厚。”
推开正堂的门,一股烤肉的香味扑面而来。父亲萧庭远坐在长桌的主位上,哥哥萧云峥坐在他左边。面前摆着一整只烤全羊、两盘炖菜、一篮刚出炉的胡饼,还有一壶马奶酒。
父亲果然没换靴子。哥哥倒是换了,但靴筒上裂了一道口子。
“子娇!”萧庭远看见她,咧开嘴笑了。他是个高大魁梧的男人,肩膀宽得像门板,脸上有一道从额角划到下巴的旧刀疤。这道疤让他笑起来的时候显得格外凶,可萧云黛从小看着这张脸长大,从来不觉得怕。
他拍了拍身边的椅子:“过来,肉要凉了。”
萧云黛走过去,一屁股坐下,伸手就扯了一只羊腿。萧云峥拿刀帮她切了一块,嘴上嫌弃:“看看你,哪有个大家闺秀的样子?天天舞刀弄枪,晒得跟个黑炭似的。以后谁敢娶你?”
“黑炭怎么了?黑炭招你惹你了?”萧云黛啃着羊腿,含含糊糊地说,“再说了,你前天不还夸我枪法进步了?”
“我夸你枪法进步,没夸你骑术不要命。”萧云峥瞪了她一眼,可嘴角根本压不住,“赵伯说你今天又跨骑了?还骑着踏雪钻胡杨林?你知不知道那匹马连我都驯不服?”
“踏雪服我。”萧云黛得意地晃了晃脑袋,“它认主。”
萧云峥摇头,端起酒碗喝了一口。他今年二十二岁,比萧云黛大七岁,长得像父亲,高大魁梧,但眉眼比父亲温和得多。他看着萧云黛,眼神里带着一种兄长特有的无奈和纵容。
“云黛。”萧庭远放下酒碗,忽然开口。
“嗯?”
父亲把腰间那块令牌解了下来。那块令牌是黑铁铸的,上面什么花纹都没有,朴素得不像一块统领十万大军的虎符。可萧云黛知道那块令牌有多重,她小时候偷偷拿过一次,差点被它坠得摔个狗啃泥。
“这块令牌,迟早是你和你哥的。”父亲把令牌放在桌上,没有推给任何一个人,“你哥主外,你主内。你们俩一个拳头,一把刀,北境才能稳。”
萧云黛盯着那块令牌,嘴里的肉忘了嚼。
“我不想管朝廷嘛。”她把令牌推回去,“我要跟哥一样上战场。”
“你当然要上战场。”萧云峥笑了一声,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但你得先学会怎么在朝堂上活下来。打仗我教你,管人爹教你。等你都学会了,北境就是你的。”
萧云黛抬头看哥哥。阳光从高高的窗子里斜进来,落在他脸上。他笑得很轻松,可萧云黛总觉得他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涌。
“哥,你怎么了?”她问。
“没什么。”萧云峥收回手,端起酒碗,冲她举了举,“吃饭。”
萧云黛看看他,又看看父亲。父亲也在看她,目光很沉。她总觉得今天这顿饭吃得有点怪,可又说不上来哪里怪。她想问,可羊腿太香了,马奶酒太甜了,她决定先把肉啃完再说。
———
那天下午,她拉着哥哥去校场比枪。萧云峥被她缠得没办法,只好提枪上马。两人在校场里打了三十回合,萧云黛的枪法明显比上个月进步了一大截,逼得萧云峥退了三步。
“不错。”萧云峥收枪,抹了把汗,“再过两年,你就追得上我了。”
“再过两年?”萧云黛撇嘴,“再过半年我就能把你挑下马。”
萧云峥笑了,把枪插在地上,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扔给她。萧云黛接住一看,是一把匕首。
匕首不长,连鞘不到一尺。鞘是旧牛皮做的,颜色磨得发暗,边角磨出了毛边,看得出被人贴身带了很多年。刀柄上缠着粗麻绳,绳结已经被汗浸成了深褐色。她拔刀出鞘,刀身很短,窄,但寒光凛冽,刃口薄得像纸,在午后的日头下泛着一层冷白。刀背上有几道极细的划痕,像是曾经用它挑开过什么硬东西。
很轻,攥在手里正好。就像是为她这双手量身定做的。
“去年在北线从一个敌军将领身上缴的。”萧云峥说,“他不是用它打仗的,是贴身藏的。我翻他尸体的时候找出来的,一直没舍得扔。”
萧云黛攥着刀柄,手指一根一根收紧。刀柄上缠的麻绳已经被磨得很圆润,贴合掌心,像是本来就该被她握着。
“你不是总嫌自己那把佩剑太重,起来挥不顺手吗?”萧云峥把枪扛在肩上,转身往校场外走,“留着防身。别老觉得自己天下无敌,战场上没人跟你讲规矩。真正保命的,往往是那些你平时不放在眼里的东西。”
萧云黛站在校场中央,把匕首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然后她收刀入鞘,塞进靴筒里,冲哥哥的背影喊了一声:“哥!”
萧云峥回头。
“这刀归我了。”她咧嘴一笑,“下次你缴了好东西,还得分我。”
萧云峥弹了一下她的脑门:“贪心。”
那天黄昏,萧云黛一个人爬上瞭望塔。夕阳把整片领地染成金色,军屯的房舍冒着炊烟,远处的牧场上战马在吃草,集市的小贩还在吆喝。她把一颗沙枣丢进嘴里,甜得眯起了眼。靴筒里那把匕首贴着脚踝,凉丝丝的。
父亲不知什么时候上来了,站在她身后,看着这片土地。
“好看吗?”他问。
“好看。”萧云黛点头,“等我长大了,我要把这里修得更漂亮。城墙再加高两丈,集市扩一倍,军屯的麦田开到山脚下。”
父亲笑了:“口气不小。”
“那当然。”萧云黛回头看他,眼睛亮晶晶的,“我可是萧庭远的女儿。”
父亲看着她,目光很深。他沉默了几息,忽然开口:“云黛,爹问你一件事。”
“嗯?”
“如果有一天,爹和你哥不在了,你一个人能不能守住北境?”
萧云黛愣了一下。她看着父亲的脸,那道旧刀疤横在夕阳里,眼睛很平静,像在问一件很平常的事。
“说什么呢。”她撇嘴,“你和我哥怎么会不在?”
父亲没有接话。他只是看着她,等着她回答。
萧云黛被他看得有点不自在,随口应了一句:“能。当然能。”
“好。”父亲收回目光,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我信你。”
“走吧,吃饭去。”
———
夜里。
萧云黛睡得很沉,嘴角还挂着笑。她不知道的是,她睡着后,赵伯敲开了父亲的房门,把一封沾了血渍的密信放在了他的桌上。
那封信上写着:朝廷已与叔父费尔南通敌,以“北境私通苍狼部”为由,准备削藩。三日之内,朝廷特使携圣旨抵达北境,要带走萧庭远入京“述职”。
父亲看完信,沉默了很久。他走到萧云黛的房门口,轻轻推开门。月光照在她脸上,她抱着枕头睡得毫无防备,嘴角还弯着。
父亲在门口站了很久。最后他关上门,回书房写了一封回信,又下达了三条密令。他把那块黑铁兵符从桌上拿起来,放在手里掂了掂,然后压在了一封信上。信上只有一行字:
“云黛,如果爹回不来,北境交给你。”
———
第二天天还没亮,萧庭远就披上了铠甲,集结了五百精骑。萧云黛听到动静,披着外衣跑上城墙。
“爹!”萧云黛趴在城垛上喊,“你去哪儿?”
萧庭远抬起头看她。他笑了一下,那道疤弯起来,和往常一样。
“小事。你好好在家待着,别惹赵伯生气。”他顿了一下,像是想说什么,最终只挥了挥手,“等我回来,带你去猎熊!”
萧云峥也抬头看她,笑了笑。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冲她比了个“好好练枪”的口型。
萧云黛冲他们摆手:“那你们可得快点,我都等不及了!”
五百精骑绝尘而去,马蹄扬起漫天尘土。父亲走远了,忽然又回过头,朝萧云黛喊了一句什么。风太大,她没听清。
她趴在城垛上看着父兄的背影消失在路的尽头,打了个哈欠,转身回去睡回笼觉。
很多年后萧云黛回想这一幕,才隐约觉得,他大概说的是:“阿黛,要一直笑下去。”
她以为他们很快就会回来。她以为好日子还有很长很长。
她不知道,那封信在书房里压了整整七天。等她推开那扇门的时候,一切都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