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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她的世界   上课传 ...

  •   上课传纸条作为学生必备技能,宋清语的纸条显得与众不同,明明能用的纸很多,她偏偏喜欢抽纸。

      每次有话要偷偷和我说,就利落地从抽纸盒里抽一张,用直液笔写下,再叠好纸巾推给我。

      她的字迹和外在不同,笔锋锋利,走势恣肆,加上纸巾和直液笔双重的晕染作用,显得潦草洒脱。我从小练字都是规规整整的,最羡慕这样的字体。所以每张她递给我的“纸条”我都会珍藏起来,直到被她发现并阻止,我才乖乖答应不再私藏。

      她成绩很好,英语尤其好。我的英语虽然不算差,但是背单词依然是我的噩梦之一。印象最深的是“language”这个单词,连续几次考试都拼错了,我泄愤似的在本子上抄写了几十遍,试图靠肌肉记忆强行背下来。

      作为同桌的宋清语察觉到我的异样,瞥见本子上密密麻麻的同一个单词,有些好笑地用笔戳了戳我的脑袋。

      “抄这么多遍干嘛?”

      “老是记不住啊,”我语气很委屈,“在惩罚自己。”

      “不用这样的,我有个好记的办法,你听不听?”

      “什么?”

      我赶紧坐起身。

      宋清语轻靠过来,半伏在我的桌子上,用笔指着单词,示意让我看。

      “language。蓝,瓜,哥。”

      我盯着眼前这个曾困扰我很久的单词,瞬间豁然开朗,忍不住笑出声。

      我的难题,被她用最简单轻快的方式轻松化解。

      世人眼里的她,永远清冷安静,成熟自律,无波无澜。可只有关系足够亲近,才能解锁她的小脾气。

      偶尔会别扭,偶尔会赌气,偶尔会因为一点小事闷闷不乐,带着一点软软的小情绪。

      我格外偏爱哄她。

      我喜欢一点点安抚她的小情绪,看着她紧绷的眉眼慢慢舒展,看着她闷闷的小脸重新柔和,看着她从别扭到释然。旁人从未见过她这般鲜活柔软的模样,只有我见过。也只有我知道,她生气时,从不会接受别人给的糖。

      除非你放进她的笔盒里。

      那她就会故作自然地拿出糖吃掉。

      那天清晨天光清亮,教室洒满薄薄的晨光。重新换座位后,我们虽然不再是同桌,关系却越发要好。

      早自习结束,我照常放好书包,走过讲台看向讲台前的她,一瞬间彻底怔住。

      她剪了一头齐肩短发。

      往日温柔垂落的长发尽数剪短,发丝柔软贴在颈侧肩头。几缕刘海耷拉在额前,衬得光下她的眉眼愈发澄澈。

      温柔而疏离,一如初见时那样。

      察觉到我凝滞的目光,她有些害羞,轻抬起手,捂着嘴,眉眼弯弯,带着少女浅浅的羞涩,小声问我。

      “好看吗?”

      那一瞬间,世界仿佛只剩我们两个。

      我震撼得久久失语,大脑一片空白,早起的疲倦也一扫而空。

      愣了许久,我才缓缓回过神,认认真真、一遍又一遍地夸她好看,把华丽的辞藻全部说给她听。

      我的夸赞并不是夸张,至少直到现在,那一幕晨光下的她,依然是在千千万万个相似的身影中最惊艳的那个。

      光似乎格外眷顾她,不然怎么有她的地方,世界总是亮的。而我想做跟在她身后的影子,贪恋和她相处的每分每秒,日日黏在她左右。

      上课挨着坐,下课跟着走,吃饭一起吃,连上厕所也要约着一起去,放学那段路太短了,慢慢走也只有半个小时的路程。

      所以,我在知道她父母允许她每天玩一个小时的手机后,第一反应就是缠着她让她加我的微信。

      她的微信头像是一个在淋雪的晴天娃娃。

      她说她的微信还没有加过人,我是第一个。

      我们是彼此列表的唯一联系人,这算不算我们是彼此的唯一?

      想到此处,我的心跳悄悄提速,连打字的指尖都带着一点发颤的雀跃。

      我的心里藏着一颗温软的糖,不敢轻易表露出来,却在她的照耀下慢慢化开,甜意顺着血脉绵密地裹住我整个胸腔。

      她就是我的晴天娃娃。

      那些漫在心底的甜,曾浓稠得仿佛永远不会消散。我沉溺在自己一厢情愿的欢喜里,未曾留意有些心事正在她心底生根。

      她的目光从来不只停留在我身上。

      她除了我,微信列表里有了另一个朋友。

      是邓煜。

      这并不是我的发现,是她自己主动提的。她云淡风轻地说出这个消息,倒显得我的反应有些过激。

      可连我都是死缠烂打好几天,保证自己不随便发信息打扰她才加上的。

      凭什么他能那么轻易?

      嫉妒,不甘,无奈,情绪把我砸了个糊涂。

      我开始刻意争宠。

      懒得拿餐盒,我帮她拿;放学后想在操场散步,我陪她走;想听歌,我想办法在小手机上下载,带来学校给她听。

      我曾有一瞬的错觉,觉得我能抓住你,不让你走向别人。

      暮色笼罩校园,晚风吹拂过她的发尖,又铺洒在我脸上,凉意侵入皮肤,我的注意力却全在时不时擦过的手臂上。

      我们共用着同一副有线耳机,《我怀念的》的旋律低低流淌在耳畔,半掩在风声里。

      脚步一步步踩在影子上,谁也没说话,任由这样温柔细碎的时刻静静铺在黄昏里。

      如果说,音乐是情绪的引线,你会不会因为和我一起听最喜欢的歌而多喜欢我一点。

      我们是好朋友,所以是朋友的喜欢也没关系。只要是最特别的那个就好。

      晚风大概灌醉了我,我在某刻真的以为我们回到了从前。

      直到宋清语坦然开口。

      她说,她喜欢上邓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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