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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拔丝地瓜的凉水
陵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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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市的九月,暑气还没有散干净。
操场上的塑胶跑道被晒得发软,踩上去有一种轻微的、黏脚的弹性。道旁的梧桐树倒是绿的,可绿得疲惫,叶子上蒙着一层灰。新生们穿着统一的迷彩服站在烈日底下,远远看去像一片刚栽下去的、还没缓过苗的菜。
军训动员大会开完,教官就把队伍带到了操场上。
林越站在女生队列的中间靠前。她那天头发扎得很紧,额前的碎发被汗贴在皮肤上,痒,但不能伸手去拨。她从小就守规矩,站就站直,听就听清,从不给老师——现在是教官——添麻烦。
也就是在那天,她一眼看到了林逾明。
其实也不是"看到",更像是被什么撞了一下。
男生队列和女生队列隔着几米距离。她的目光本来是空的,落在前面一个人的后脑勺上,然后不知怎么就滑了过去,滑到男生那一边,滑到一个人的侧脸上。
那个人正在听教官讲话。头微微抬着,脖颈的线条一直延到下颌——那是一条非常优美的下颌线,干净,利落,像用刀削出来的,没有一丝多余的肉。鼻梁笔挺,从眉骨直直地下来,在末端收出一个很轻微的、倔强的弧度。眼睛是深邃的,眼窝略微陷进去,瞳仁很黑,看人的时候有种沉甸甸的东西压在里面。
林越的心跳漏了一拍。
很多年以后她都记得那一瞬间的感受——不是"这个人长得好看"的判断,是一种更原始、更不讲道理的东西,像有人在她胸口里按了一下开关。她的耳朵嗡地一声,世界忽然变远,只剩下几米外那个侧脸。
后来她知道,那个人叫林逾明。跟她一个姓。
同姓的人在这种场合总是会莫名地生出一点亲近感,好像被分进了同一个小小的、临时的家族。
军训的日子是重复的,一天被切成相同的几块:早起、出操、站军姿、踢正步、喊口号、解散。太阳底下,时间过得极慢,慢到能听见汗水从下颌滴到锁骨上的声音。
林越很快就发现,每一次提正步、每一次站军姿,做得最好的那个人,都是林逾明。
他的正步踢得极漂亮。腿抬起来,绷直,脚尖下压,落地的时候整个鞋底砸在地面上,一声脆响,不拖泥带水。他的身体始终是笔直挺拔的,肩胛骨向后收着,像有一根从脚后跟一直通到头顶的线,把他整个吊起来。站军姿的时候,别人在十分钟之后开始晃,开始偷偷换重心,开始用余光瞟教官的位置;他不。他就那样站着,眼神坚毅地落在前面某个虚无的点上,一动不动,连睫毛都不怎么眨。
教官很喜欢他,常常把他叫到队伍前面做示范。
"看看人家林逾明!"教官吼,"你们那叫正步?那叫散步!"
一百多双眼睛齐刷刷地看过去。林越也看。她看得很坦然,因为所有人都在看。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看的不是正步。
中间有一天,她晕倒了。
其实那天吃完早饭就有点不对劲,跑去时有点想吐。站军姿站到一半,视野忽然收窄,周围的声音像被水淹了,变得很远。她下意识地想撑住,可膝盖已经软了。
醒来的时候她躺在医务室的小床上,手背上扎着针,葡萄糖一滴一滴地往下落。
"下午能归队吗?"她问。
校医愣了一下:"你不休息休息?"
她说:"不用,我躺一会儿就好。"
下午她真的回去了。教官让她在树荫下坐着,她坐了不到二十分钟,自己站起来,走回了队列里。
她不是逞强。她只是觉得,既然大家都站着,她坐着,是不对的。这种"不对"的感觉从小就有——缺一节课她会不安,作业没写完她会睡不着,被老师点名批评一次,能在心里反刍三天。她是老师心尖上的那种学生,不需要老师操心,更不会让老师为难。
一个月之后,军训结束。
表彰会上,念到最佳男学员:林逾明。念到最佳女学员:林越。
两个人一起上台。台下有人笑,有人起哄。教官在旁边乐呵呵地说了句:"哟,咱们这'双林',都姓林,都拿第一!"
底下一起笑起来。
林越微笑,淡定看着前方,余光里能看见站在她旁边的林逾明,挺拔、很帅,还是那副不动声色的样子。两个人的手同时接过奖状,指尖在奖状的边缘碰了一下,谁也没有躲开。
那张奖状她后来郑重收在宿舍一本大书里夹着。
军训结束没多久,林逾明约她去看教官。
他说:"我们去教官学校看看他吧。"
回去的路上,天已经擦黑了。陵市的傍晚总是来得慢,天空是那种被水稀释过的橙。
"一起吃个饭?"林逾明说。
她说:"好。"
那顿饭吃了什么,她后来全忘了。她只记得他坐在对面,说话的时候会看着她的眼睛,记得他给她倒水,记得他笑起来的时候,那条下颌线的弧度会变得更柔和一点。
从那以后,他开始约她爬山。陵市中心和周边都委实有几座适合去爬的山,上山的石阶被雨水泡得发暗,两边是竹子,风一过就沙沙地响。他总是走在她前面半级台阶,遇到陡的地方会回过身来伸手,她把手搭上去,握一下,分开。
吃陵市当地的小吃。他对这座城市比她熟——一个东北人,比一个看了多年《红楼》才考来的人还熟。他带她钻巷子,找那种门脸很小、墙上贴着泛黄菜单的店,点菜的时候用带着东北腔的普通话跟老板娘讨价还价,老板娘被他逗得直乐,最后多送了一碟泡菜。
拔丝地瓜是他带她去吃的第一道东北菜。
那家店开在学校后街,招牌上写着"东北家常菜",红底黄字,门口挂着厚厚的塑料门帘,掀开一股热气扑出来。店里只有七八张桌子,墙上贴着一张褪了色的东北地图。
"你一定要尝尝这个,"林逾明说,"拔丝地瓜。"
菜端上来的时候,林越愣了一下。那是一盘金黄色的、纠缠在一起的东西,糖熬成了琥珀色,裹在地瓜块上,表面还冒着细小的泡。她拿起筷子,夹起一块——
糖丝跟着拉了起来。
细细的、亮晶晶的丝,从盘子里一路跟着她的筷子往上走,越拉越长,在空中闪着光,怎么都断不了。她慌了,手忙脚乱地想把那根丝扯断,结果丝粘到了她的手指上,烫。
"快,蘸凉水。"林逾明说。
她抬头,看见桌边早就摆着一碗清水,是随菜一起上来的,她刚才没注意。她赶紧把地瓜往碗里一浸——
"刺啦"一声。
糖壳遇冷,瞬间凝住,那根怎么也扯不断的丝,"啪"地断了。她把地瓜送进嘴里,外壳脆得咔嚓响,牙齿咬破糖衣,里面是滚烫的、绵软的、甜得发腻的地瓜瓤。
"绝了。"她说。
"知道为什么吗?"林逾明看着她,眼睛里有点得意,"夹出来第一时间要蘸凉水。晚了就不脆了,丝也断不了。糖这东西,越热越缠人,得用凉的治它。"
他说这话的时候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在讲一道菜。
可很多年后,当林越回想起他们之间所有的细节,她第一个想起来的,永远是这一个:一碗清水,一块滚烫的地瓜,一根拉不断的、亮晶晶的糖丝,和"刺啦"一声之后骤然的冷脆。
那天他还跟她讲了他姐姐。
"我姐喝酒那叫一个猛,"他说,"啤酒论箱喝。真的,一箱二十四瓶,她自己能干掉大半箱,喝完脸都不红,还能继续唠嗑。"
林越听得目瞪口呆。她从小到大喝过的酒,加起来不超过两杯。
"你们东北人都这样?"
"也不是。"他笑,"我酒量一般,我姐是天赋异禀。"
他说这些的时候,眼睛里有一种很松弛的、家常的东西。他不是在炫耀,也不是在讨好,他只是在把她带进他的生活里,把他的姐姐、他的家乡、他吃过的饭,一样一样地摆到她面前。
林越听得很认真。她喜欢听。
第一次坐上男生自行车的后座,是在十一月的陵市。
那天刚下过一场雨,梧桐叶落了一地,被车轮碾过去,发出细碎的、湿润的声响。林越夜里饿了,跑去学校蛋糕店,从蛋糕店出来,看到林逾明骑着一辆车过来,车座上还沾着水珠,他用袖子擦了擦。
"上来?"
林越站在那里,犹豫了两秒。
这两秒里她想了很多——手该放在哪里?坐异性车会不会很尴尬?十八岁的女孩,心里装着一百条规矩,其中一条是:女孩子不要随便坐男生的车。
可她还是坐上去了。
车猛地一晃,她慌乱中抓住了他的衣角。风灌进她的领口,路边的梧桐树一棵一棵地往后退,落叶在车轮下翻飞。她坐在后座上,双手揪着他后背的衣服,指节都捏白了。车速不快,可她觉得心跳得比车还快。
"你抓这么紧干嘛?"他笑着说,"怕摔?"
"……"林越没说话。
"那我骑慢点。"林逾明当她回答了。
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说:"哎,你比我想象的重啊。"
林越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
那句话他也许是随口说的,也许带点调侃,也许什么都不是。可她记下了。回到宿舍她做的第一件事,是站到公共浴室那个总是被踩得不太准的体重秤上。
数字跳出来:一百零几斤。
其实那个数字,对于一个一米六出头的女孩来说,不算什么。可"你比我想象的重"这七个字,像一根刺扎进了她的心里。她开始节食。
早饭减半,午饭少吃饭多吃菜,晚饭干脆不吃,或者只吃一个苹果。室友约她去吃夜宵,她说不去,说在减肥,室友笑她:"你又不胖,减什么肥?"她只是笑。
一个月之后,她的体重掉到了九十多斤。
瘦下来之后,锁骨凸出来了,下巴尖了,穿衣服也松快了。可她心里清楚,她做这件事的动机,只是因为一个男生在自行车上说了一句"你比我想象的重"。
很多年以后她才明白,那不是减肥,那是她人生第一次,为了一个男人,主动把自己削小了一圈。
而那个男人,也许早就忘了他说过什么。
真正让林越确认"他是认真的"的,是关于姓氏那件事。
那是一次很平常的散步。两个人沿着学校外面那条河走,河边的路灯把水面照出一条一条晃动的光。他忽然说起新闻上看到的事,说两个新婚待孕育生命的夫妻,却吵到要离婚的地步。
"吵什么?"林越问。
"吵以后孩子跟谁姓。"他说,"两边都是独生子女,都想要孩子跟自己家姓。女方说要不生两个,一家一个,男方家里又不干,说两个都姓他们家。闹得挺僵。"
他说完,停了一下,然后很随意地补了一句:
"其实我觉得这种事有什么好吵的。你想,要是找同姓……。"
他没有说完。
可他转过头来看了她一眼。
那一眼里有很多东西,多到不需要说完。他们两个都姓林——如果他们在一起,将来那个孩子,跟谁姓都姓林。这是一道天然就存在的、不需要争吵的题。
林越听懂了。虽然林越不赞同,觉得,父母共同提供原材料,共同哺育,妈妈还以端粒缩短、生育损伤为代价提供场地、付出更多,为何非得同姓才可以跟妈妈姓?
林越当时的心里还是"轰"地一下,像有什么温热的东西漫上来,从胸口一直漫到耳朵根。她低下头,继续往前走,脚步没有乱,脸上也没有表情,可是她的手在口袋里攥紧了。
这是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喜欢的男孩。
而更值得欣喜的是——这还是双向奔赴!
她几乎可以确定。他有意的眼神,他记得她爱吃什么,他总是提前到,他在自行车上让她抓着他的衣角,他把他的姐姐、他的东北、他的拔丝地瓜一样一样地拿给她看,他连"孩子跟谁姓"这种事都开始想了。
这不是暧昧。这是表白。
一种很聪明的、很克制的、走了很长的路才走到这里的、暗戳戳的表白。
可是,林越没有回答。
林越没有回答,不是因为不够喜欢。恰恰相反。
林越是看《流星花园》《那小子真帅》长大的90后。那是一个爱情被反复许诺的年代——F4站在阳光下,杉菜倔强地仰着头;《那小子真帅里》的女孩被拽住手腕,男生的眼睛里有光。那些画面告诉她:爱情是存在的,是会来的,是值得等的。她当然期待美好的爱情,期待得不得了。
可她同时是老师心尖上的乖乖女。
她喜欢老师点她起来答问。她站起来,对答如流,声音清脆,答案准确。老师看着她,眼睛里有赞许,有时候会说一句"非常好,请坐",然后全班同学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那一刻,她整个人是发光的。
她喜欢光荣榜。红榜贴在教学楼最显眼的一面墙上,每次月考之后更新。她必须在第一名的位置上,或者至少前三。有一年她考了第四,回家哭了半宿,第二天早上眼睛肿着去上学。
她心里有一杆尺。
那杆尺就是老师的标准,是光荣榜的标准,是"好学生应该怎样"的标准。她把这杆尺内化得非常彻底,彻底到她分不清哪些是自己想要的,哪些是被教着想要的。
所以她十三四岁的时候,是没有叛逆期的。
别人在青春期里跟父母摔门、跟老师顶嘴、偷偷改校服裤腿、在课本底下压小说、在课桌上刻字;她没有。她按时回家,按时写作业,按老师说的做。她不是没有情绪,她只是觉得,那些情绪是不对的,是不被允许的,是不属于她林越的。
这样的一个女孩,在感情这件事上,必然是慎重的。
中学时代,你要问她喜欢过谁,她是能说出来的。有那么一两个男孩——成绩比她好的,下颌线优越的,脸型瘦削的,鼻梁挺拔的。她对他们有过好感。
可那仅仅是好感,肯定算不上爱情。
所以,大一才开始的最初的萌芽,她特别慎重。
她想:既然想要有结果,那么开始,就不必那么仓促。
她为什么会偏偏对"下颌线优越、脸型瘦削、鼻梁挺拔"这一类长相有好感?这件事,林越后来才想明白。
答案在她自己脸上。
林越的眼睛长得好看。这是所有人都说的——眼型是那种大大的、圆圆的、特别双的形状,瞳仁黑白分明,看人的时候很亮,笑起来的时候眼角会弯出一道很柔和的弧。她这双眼睛,来自她爸爸。
她爸爸的眼睛比较大。而她妈妈,是典型的古典美女——瓜子脸,鼻梁挺拔,皮肤白净,整个人站在那里,就是旧月份牌上走下来的那种好看。
唯一的遗憾是,妈妈的眼睛略小。
所以当年妈妈挑爸爸的时候,据说心里是有过一番计较的。她自己眼睛小,就该找个眼睛大的,将来孩子才能补上这个缺。这是一笔很朴素的、很务实的账,也算不上什么浪漫,可那个年代的人就是这么想的——过日子嘛,取长补短。
结果呢?
林越确实继承了一双比妈妈大了些的眼睛。可脸型,像爸爸,略方;鼻梁和山根,也像爸爸,略低;连肤色都随了爸爸,不算白净。
也就是说,妈妈用一生最在意的审美,去换了爸爸一双眼睛;换来的女儿,恰恰丢掉了妈妈最好看的那些部分。
这是一个很残忍的遗传玩笑。
而林越,从小就在镜子前看着这样一张脸长大。她知道自己的脸略方,知道自己的山根不够高,知道那些"古典美女"的标准——瓜子脸、高鼻梁、白皮肤——她一样都没占到。
所以,当她看见一张下颌线干净利落、脸型瘦削、鼻梁挺拔的脸时,她会心动。
不是肤浅。那是一种很深的、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补偿——她在别人脸上,爱着自己没有的东西。
林逾明,恰好就是那张脸。
转眼就是期末。
陵市的冬天是湿冷,冷进骨头缝里,教室里没有暖气,坐一节课下来脚都麻了。图书馆成了最抢手的地方——有空调,有光,有那种所有人都低着头的、让人不好意思偷懒的氛围。
林越是那种每一门都比较均衡的人。
这个特点,在初中和高一的时候,是巨大的优势。那会儿按总分排名,她不偏科,每一门都在中上,加起来就很好看。光荣榜的前三,她站得很稳。
高二分科之后,情况变了。因为均衡,她选了"更好就业"的理科。可理科拼的不是均衡,是上限——是那种数学能考满分、物理能拿竞赛名次的天赋。一旦进了理科的赛道,那些真正理科好的同学开始逐渐显现优势,像一群一直蓄着力的人忽然松开了缰绳。
林越的成绩,就开始变得普通起来。
不是差,是普通。就是那种老师念成绩单的时候,念到她的名字,不会有人抬头的分数。
大学她读的同样是理工科。这个专业的课,对她来说是需要"磕"的——不是听一遍就懂,是要回去看三遍、做二十道题、把公式抄在纸上贴在床头,才能勉强拿下。她必须付出时间,一点一点地磨,才能拿到奖学金。
所以期末复习的那段日子,她过得极认真。
每天六点半起床,七点到图书馆门口排队。门一开,一群人涌进去,她总能抢到靠窗的位置——那里光线好,而且能看见外面的树。
她把书、笔记本、草稿纸、水杯一样一样摆开,像摆一个小小的仪式。
林逾明也来。
但他对图书馆自习这件事,仿佛没什么兴趣。
每次都是林越早早起床,排了队,占了两个位置,发消息说"我在三楼靠窗"。然后她就坐在那里,一边做题一边等。等到一个小时、一个半小时之后,林逾明才姗姗来迟,手里拎着豆浆,坐下的时候还带着外面冷空气的寒气。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睡过了。"
他坐下,翻开书,看了几眼。
可看了大概十五分钟,他的眼皮就开始打架。头一点一点,点一下,猛地惊醒,撑两分钟,再点一下。
最后他趴下了。
林越伸手,用笔帽轻轻戳了他一下。
他猛地抬起头,眼睛发直:"啊?讲到哪了?"
"讲到这儿。"她把书推过去,指着一道高数题。
其实她自己学得也马马虎虎。这道题她昨晚磕了快一个小时才弄明白,中间翻了三遍课本,还上网查了别人的解题步骤。她硬着头皮讲,讲得很慢,一边讲一边担心他会追问——只要他追问一句"为什么这一步要这样变形",她就得露馅。
可他没有追问。
他"嗯"、"哦"、"原来如此",点着头,眼神却好像在飘。
林越讲完了,问他:"懂了吗?"
"懂了。"他说。
她知道他没听进去。
成绩出来那天,是在宿舍里查的。
林越坐在电脑前,手心有点出汗。她一门一门地点开:英语八十六,专业课七十九,高数……
八十二。
她盯着那个数字看了三秒,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八十二不算高。可她依旧均衡,依旧没有哪一科拖后腿,依旧总分还行。加起来一算,奖学金是能拿到的。
她拿着手机,想跟林逾明说。
然后她看见了他的消息。
他发过来一个数字:高数,五十六。
五十六分。不及格。
需要补考。
而补考如果不过,是要重修的。
林越看着那个"56",忽然就没有了说话的欲望。
在看到那个数字的同一秒,她的心里发生了一件事。
一件她完全没有预料到、也没有准备好、更不愿意承认的事。
——她下了头。
就是那一瞬间的事。
像拔丝地瓜被浸进凉水里,"刺啦"一声,滚烫的糖壳骤然凝住,那根怎么也扯不断的、亮晶晶的丝,"啪"地断了。
干净利落,没有一点余地。
那天晚上,林越在图书馆坐了很久。
她没有做题,也没有看书。她就坐在那里,盯着窗外的黑,一遍一遍地问自己:
你怎么能因为成绩,这么快就对喜欢的人下了头?
你怎么这么轻易?
你是不是太功利了?太慕强了?
她想起那些细节——操场上那个笔挺的背影,那盘拔丝地瓜,那碗凉水,那条河边的路灯,自行车后座上被风灌满的衣角,他说"你比我想象的重"时带笑的声音,他说"要是我……"时没说完的半句话。
那些东西明明都还在。那些东西明明是真的。
它们并没有因为一个五十六分而消失。林逾明还是那个下颌线优美、正步踢得极漂亮、会把姐姐喝啤酒论箱喝的趣事讲给她听的人。
可她的心里,就是凉了。
她一遍一遍地审问自己,试图把那种凉意归因于某种可耻的东西——功利、慕强、虚荣、太在意别人的评价、太习惯用分数去衡量一个人,毕竟她是在光荣榜底下长大的。
这些归因,每一条都成立。每一条都成立得让她无地自容。
可她发现,即便把这些都认下来,那个凉掉的东西,也回不来了。
因为真正让她下头的,也许从来不是那个分数。
是那个分数背后露出来的东西——是图书馆里趴下去的瞌睡与军训时坚毅的脸庞形成的鲜明对比,是"懂了"两个字背后空空的眼神,是他在她拼命往前赶的时候,停在原地,并且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她是一个必须"磕"才能往前走的人。她太知道前进一步有多难了。所以她本能地、近乎苛刻地尊敬那些也在往前走的人。
而他,没有。
没有办法。
半点不由人。
后来他补考过了。
再后来,他们见面少了,还是说话,还是在同一座校园里擦肩。只是那些东西,像退潮一样,一点一点地退了下去。退得那么安静,连一句正式开始都没有、告别当然也没有。
她没有再坐过他的自行车后座。她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把饭吃回来,体重回到100多斤,停在那里。那家东北菜馆她后来又去过一次,是一个人去的,点了一份拔丝地瓜。
糖丝还是那么长,还是拉不断。
她夹起来,蘸了凉水,"刺啦"一声。
她忽然想,那碗凉水,其实从一开始就在那盘菜的旁边。不是它后来才来的。是它一直在那儿等着,等着那一块滚烫的地瓜被夹起来,等着那一声"刺啦"。
大学就这样过去了。
四年里,林越拿过三次奖学金,成绩始终在那个"还行"的位置上,不好不坏,不前不后。她去过陵市的很多地方——那些桥,那些巷子,那些下过雨之后青石板上长着薄苔的路。她都走过了。
只是,她再没有对谁心动过。
不是没有遇到过好的人。是那种"耳朵嗡的一声、世界忽然变远"的感觉,再也没有来过。
她有时候会想,也许人的心里,一辈子就那么一次开关。按过一次,通了电,亮了,然后灭了。
而那一次,是在陵市九月的一个操场上,隔着几米的距离,一个有着优美下颌线的男生,抬着头,听教官讲话。
她隔着几米,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之后,是四年的雨,一盘拔丝地瓜,一碗凉水,和一个五十六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