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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if金主提姆*呆呆北辰昂 拜托,是包 ...

  •   哥谭边缘雷霆大仓库,原属黑面具的小弟齐齐躺在地上。

      唯一坐着的是被抓来当人质的布鲁斯·韦恩,布鲁斯看起来可怜巴巴,一会儿说手疼,一会儿说口渴,一会儿又说脚疼。

      拿着木仓的人站在布鲁斯旁边,披肩金发用皮筋随意一绑露出还算柔和的轮廓,带着一副红色鸟型面具遮住上半脸,嘴边有一道已经愈合的伤口。

      哥谭黑/帮红鸟帮的老大——艾斯切尔。

      整个帮派人不多,艾斯切尔只有两个二把手,一个是电子黑客——小蝙蝠,线上协助他管理帮派,一个是他在纽约遇到的好朋友彼得,

      “哇噢,让我看看,这不是布鲁斯,大总裁嘛?怎么有时间和黑面具约会?”

      “我的手好痛,他们太暴力了,艾斯切尔!”布鲁斯大喊:“太感谢了,你是来救我的吗?我原谅你上次绑架我的事了。”

      “NO。”艾迪切尔举起木仓对着布鲁斯,“我是来绑架你的,把手漏出来,阔佬。”

      布鲁斯被艾斯切尔抓起来丢在车后座,遮住眼睛,油门踩到底,哥谭小王子就这样被送到了隔壁帮派红头罩的老巢。

      滴滴——

      “嘿!红头罩快看我带谁来了?”艾迪切尔下车,关上门,把布鲁斯关在没拍照的面包车里,撤离点了香薰,还开了空调,开了儿童锁还开了点窗户以防人质死在车里。

      他径直闯进红头罩的办公室,一把撤下面具,掏出手机给他看照片:

      “噔噔!是布鲁斯韦恩!”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北辰昂aka艾斯切尔感觉对面的表情有点微妙,有种看傻子的感觉。

      他一把薅住红头罩的头发,咬牙切齿:“看啥呢?”

      “FXXK,给老子松手。”

      好在作为犯罪港好朋友,骂两句垃圾话,两人便一拍即合,把重新带好头罩和眼罩,把韦恩带进办公室。

      红头罩谈价格,艾斯切尔在旁边鼓掌,两人一拍即合,37分,红头罩占七,红头罩帮的人太多了,他要养整个帮派,艾迪切尔的手下不多几十个,不需要他提供口粮,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布鲁斯冲红头罩献吻,艾斯切尔浑身汗毛竖起。

      就在这时,手机收到条短信。

      [今天提前回家,已出发。]

      糟糕,他冲红头罩挥挥手,说今天有事先走了,钱记得打给我,扭头就跑。

      艾迪切尔,不,北辰昂在收到短消息的第一时间就往家赶。

      他是从实验室里救出来的孩子,救他的人是x教授带领的x战警,沐血的小孩浑身抽搐,送进抢救室一天一夜,出来又待了两天icu,他又像是蟑螂一样活下来了。

      真难杀啊,北辰昂。

      后来他从小学毕业又被抓了,逃出来,被炸进医院。

      金刚狼说:“该死的小混球,恭喜又活一天。”

      然后金刚狼被教授用那种表情看着,金刚狼就跑走了。

      “昂,如果你想提出体内的变种人基因,埃里克已经找到。”教授的嘴巴被捂住,不是用手,与教授一模一样的能力控制着教授的大脑让教授不在继续言语。

      小小的昂躺在床上,脸有些白,虚弱至极,脸上的笑脸却格外灿烂:“教授,我只是想去吃喝玩乐,不是不做变种人,我的能力很好用,对吧?”

      昂也被罚了,因为不经同意就对教授使用自己的能力,还控制教授在他的轮椅上狂舞着唱歌。

      是的,北辰昂是变种人,一个混血儿。

      美国人和日本人的混血。

      普通人和变种人的混血。

      妈妈说他的长辈有一个是变种人,没想到我们的小昂也会啊,真厉害。

      他可以通过血液汲取被吸血人的能力,无论是教授,万磁王亦或是其他小变种人。

      他们都说北辰昂很危险,教授却说他只是个会变成小蝙蝠的孩子。

      唉……烦人。

      北辰昂赶急赶忙闯回家,快速把衣服换了,换成薄纱睡裙,带好皮质chocker,还有夹在身上的垂质乳/夹,拿一个零食就往床上躺。

      不一会儿,房门开了,穿着精致,一身浅蓝色西装的黑发蓝眼青年用肩膀推开门:“小昂,my little star,快看我给你带啥了。”

      神tm little star,北辰昂在心里做出呕吐模样,呕,呕,真恶心。

      明明是 my little dog,他在心里翻白眼,却在脸上堆起笑。

      “什么,什么,提姆,你带什么回来…………啊!天啊,蝙蝠侠特典,你从哪儿买到的,我逛了好多店家都没有!”

      他兴奋了一阵,抱起提姆转了两圈,突然发现提姆用那种微妙的,慈祥的表情看着他。

      “咳咳,不是,我的意思是……我很高兴可以收到这个手办,我一定把他放在我们的床头,天天看,日日观摩!”

      提姆是他的金主爸爸,说真的,他也没想到自己会有个小金主。小学毕业他没填申请高中的表,直接从泽维尔学校逃来哥谭,打算躲着那些过分慈祥的长辈们,做出一番事业。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残酷。

      他火速支棱起一个帮派,那时候帮派还小,就叫星星帮,做香烟,金条倒卖的声音,赚的不算少。

      那时候的二把手直接卷着钱就跑了,气的北辰昂直接拦住夜巡的蝙蝠侠,蝙蝠侠身后的小罗宾棍子铛一声打到他头上,穿着黑色袍子的北辰昂眼泪差点彪出来。

      说:“我有笔赃款的线索,算是自首,人抓到之后,钱全部投进韦恩孤儿院的救助资金。”

      十五岁闯天涯的臭小鬼天不怕地不怕,给自己起了个艺名艾斯切尔,交了一大堆证据材料大喊:“我不为别的,就为争口气。”

      蝙蝠说:“知道了。”就飞那样飞走了,身后的小罗宾看起来有些局促,sorry一声也飞走了。

      那天夜晚阿卡姆暴动了。

      北辰昂以防万一没敢直接回安全屋,特地在外面兜兜转转了一圈才回去,结果到楼下了,满身是血的小罗宾像是块抹布掉在垃圾桶里。

      真臭,他问:“死了?”

      小罗宾没说话,微微颤抖的小腿昭告着他还活着。

      北辰昂走了,一边抽烟一边跑,可没两分钟他又反回来,一边抱怨:“真是的,烦死了。”一边把小抹布带回家。

      该死的小抹布,把他放生了之后居然隔三差五跑来打断他的好事,打小混混什么了?代捡来的孩子去孤儿院怎么了?殴打了充当老鸨的修女怎么了?

      小抹布说:“你这样很危险,你上次就被二把手坑了。”

      烦死了!烦死了!烦死了!

      快点,我的好兄弟杰森,快咬死这块小抹布!

      小抹布进化,红色大抹布!

      更烦了(裂开)

      传闻蝙蝠侠死了,红色大抹布消失了,他到处问问,都说不知道,杰森说,可能去国外了。

      北辰昂开心坏了,终于没人管我了,我要开始…………蝙蝠侠天从天而降把他抓起来了。

      他发誓,这人绝对不是真的蝙蝠侠,因为蝙蝠侠的屁股没那么翘。

      [蝙蝠侠]说:“红罗宾,你知道我说的是谁,他让我重点关注你。”

      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

      人都走了还要来烦我,我要报仇,我要复仇!

      他去找了教授,教授笑着说了个地址:去吧,我的孩子。

      他一看居然在大草原,他想到个坏主意。

      北辰昂喝了可以变成野兽的变种人的血,在草原烧找了发高烧,浑身是伤的红罗宾,他有些迷糊,坐在那儿喊:father,father。

      唉。

      今天就放过他。

      他去买了点药,变成了一头黑豹,把人带上大树,下意识舔舔红色大抹布。

      这是他的报复手段!

      北辰昂在草原上抓猎物,让红罗宾吃生肉喝生血,桀桀桀!

      草,忘记他会生火了。

      找来一堆草扎他的皮肤。

      草,草被弄在一起变得暖呼呼的。

      北辰昂趴在树枝上甩尾巴,红色大抹布靠在他身上,一边揉他耳朵一边开电脑做些什么。

      不行不行.....这不对啊……

      后知后觉发觉不对的他决定回哥谭,说时迟那时快他就跑了。

      结果红罗宾带着蝙蝠侠从天而降,突然把他拦住说:“我知道是你,艾斯切尔。”

      他被蝙蝠侠抓走了。

      我恨你,我会永远……

      北辰昂一拍脑袋突然想个办法,他原来帮派早解散了,人一股脑儿全丢给红头罩帮,现在的他需要重新建立一个帮派,就叫红鸟帮。

      在外面惹事,说是红罗宾让干的。

      炸阿卡姆,对小丑开枪,在学校里打校园霸凌的人,就连丢石头打水里的鱼都说是红罗宾指使的。

      桀桀桀,红罗宾就是这样不合格的义警,蝙蝠侠快把他开了!

      他在学校里遇到了提摩西·德雷克,一个有钱佬,他笑着说要资助北辰昂,因为北辰昂一看就是成绩很好的人。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皮衣,牛仔裤,一个耳钉,手上还贴了纹身贴。

      这个提摩西·德雷克是不是眼睛有问题啊,但他真的好好看。

      北辰昂突然觉得他心动了,也想通了。他要开始装柔弱了,德雷克可是在韦恩集团里做总裁的人,如果可以吹吹耳边风,欺负红罗兵岂不是随随便便的事,而且提摩西很好看。

      “有钱佬……抱歉咳咳,德雷克总裁,我想请问你是想包养我吗?你我做金丝雀那种。”

      和绯闻满天飞的韦恩不同,青涩的总裁被吓坏了,他说:“不是的不是的,我只是想要送你去上学。”

      那有什么是不是,只要上床了,不是也得是。

      提姆在上北辰昂的时候可没腰软过。

      他刚过十八岁,感觉就被卡车来回撵了一通。

      第二天就赶急赶忙给红罗宾上眼药。

      每天上一遍,日日不重样。

      爽了。

      提姆真是个好金主,给钱一点也不手软,他拿到钱就开始养他的手下,黑客花钱多点,彼得,给他发工资还战战兢兢的,不过彼得上班天数不多,他也懒得管。

      他从杰森那儿找来个会计,每个月打一笔钱,让他帮忙买帮里少的东西。

      提姆还会帮他带礼物,虽然会逼着他上课,但答错了不过是个亲亲,他可享受了。

      一点也不像红罗宾,小心眼。

      “提姆,我上次说写红罗宾通告的事,只是说他阳痿,别的没什么,你和他关系又不好,帮帮我。”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if金主提姆*呆呆北辰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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