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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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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的某个夜晚,我遇上了一个顶级可恶而又自傲的坏家伙,不得不说,他真是个十足十的麻烦,十足的!就和我一样。
赫拉沙漠的气候干燥,就算是夜晚气温骤降也不太影响那些空气中少的可怜的水汽。
这是我落地的第一天,火辣辣的沙漠啊,和它愚蠢滚烫的沙砾一样,迫不及待地要强送你这位外乡人一份奇葩且歹毒的礼物——T. aphyllus。
“挺有本事,能跟着一路进房还不让我发现。”我点了一根细支兰花烟叼在嘴里,轻蔑地上下打量着眼前这位不请自来的先生。
他年纪看着不大,约莫二十出头,生的一副外国面孔。
我想你一定会说在莫泊格斯我才是老外,我也当然知道看见不一样的面孔这没什么可稀奇,可是亲爱的你仔细瞧,他也是个老外呢!
一米八左右的个子,棕色卷发,蓝浅色眼瞳,雪白细腻如猪油的皮肤,是很有特色的Y国长相,沙漠这种鬼天气,可养不出这等尤物。
我轻佻地朝他吐了口烟,戏谑道:“我承认,你条件是不错,可惜找错了人,我不需要那种服务。”
虽然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但并不表明我是白痴。
奥莱酒店,一座位于沙漠深处的奢华度假胜地,富豪云集的高端场所自然少不了各种向上择偶的“有志人士”。
奈何苍天薄情于我,鄙人并不是那么多有钱人之一,我只是一个用力挥霍自己掉棺材本的年轻老人,交了酒店钱身上就没几个钢镚了啊!
风流事倒是想做,霸王餐却是没胆子吃的,毕竟这种专钓有钱人的,手段不会软。
听了我的话,男人却并没有离开的意思,他手撑在桌子上,不明所以地笑了笑。
啊!笑得是真他爹的带劲!要不说人家能有自信直接尾随陌生女人进房呢,实在有资本。
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我动摇了,毕竟也是大女人了,血气方刚的年纪。
我猛吸一口香烟,憋了半天,好让大脑清醒一下:“滚出去。”
出乎你的意料,他脸皮厚到听不懂人话。他腿很长,三两步走到我跟前,宽阔的投影盖住打在我身上的灯光,视线落在他的锁骨,我浅浅地为美色所惑,一时不备,竟被他直接抢去衔在嘴里的兰花烟,然后与我拉开距离。
他不知羞耻地含进自己的嘴里,样子贱的像欠揍的地痞流氓,不过也是,他们这种应该也没什么羞耻心可讲。
待尝完一口,今晚的怪人终于讲了第一句话:“简直糟糕透顶!怎么选了你这仆人。”
他说的是英语,但带着股尴尬的莎剧风味。
我微蹙眉头,现在有钱人都兴当下字母了?多压抑啊?
一个普通牛马平时就窝囊,角色扮演哪里还能当受气包?但低能量让我无心和他争执,讲了几次不愿走,那就干脆把他当空气处理好了,反正我也不在乎多个免费模子当门神。
我打开行李箱,拿出换的衣服绕开他往浴室走,完全不接戏。
我将门反锁,按惯例是不敢用浴缸的,不过这次挥霍之旅是本着命一块挥霍的原则,毅然觉得该狠狠地享受他爹的一次。
热水浸没肩膀,柔软和温暖全然地把我包裹,舒适惬意地昏昏欲睡,我突然脑中白光一现——外面那个怪人该不会以为我同意由吧?不会吧,我都没理他,他可能早走了……万一他听不懂华国语怎么办?
回想起他的表情和尬到脚趾扣地的台词我的心又猛跳了一下,算了算了,对半开的几率,管他那么多,先把澡泡舒服了再说。
话说有钱真是好啊,这浴缸比我老家床还大躺着也舒服,一点不硌人。
不知道是太惬意,还是来的路上周转太累,我竟然就这样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一觉无梦,睡得香甜。
在黎明前的赫拉沙漠,世界是静止的,天空从深邃的墨蓝转为酸凉的鱼鳞青,风的软绢儿滑过玻璃窗跑进来,徐徐揉着我的脸。
我醒来是房间的沙发上,衣服根本没穿在身上,而是好几件杂乱在一起,把我裹成粽子。
地面上是一滩没蒸发完的水,倒出一张熟悉的脸。
“早上坏,糟糕的小奴隶。”
男人弯腰审视着我,身上湿黏着很不舒服,
想也不用想,我这会儿的狼狈模样必然是拜他所赐!
我怒不可遏:“你这人有病吧?!莫名其妙跟着我进来就算了,现在又玩什么Cosplay?老子不吃你这一款,现在给我滚出去!不然我喊人了!”
一连串的f*ck含量极高,男人似乎被我怔住,可能没想过我是这样不解风情的客人。
“你怎么敢这样对我?”
他的动作还是僵着,表情还是倨傲,眼睛却暴露了主人内心的惶然无措。
“是我把你从水缸里捞出来的,还允许你这个卑微的仆人躺在主人家的沙发上,天呐!我对你很公道,可你瞧瞧,你这坏东西究竟是怎么报答我的?”
“先生,请别讲得像是谁求你一定要这么做似的,谁要你捞我?”说完我愣了下,突然想起一件事:最晚进浴室前我锁了门,他是怎么进来的?
男人好像看穿我内心所想,嘴巴得意地翘了起来,我头皮发麻,终于意识到自己遇上了个大阴谋。
经过几番交流,我可以做出以下总结。
一只来自16世纪的幽灵。
好吧,我的朋友,这的确有点扯,但我没骗你,他确确实实是一个“老古董”。
虽然这让我也很费解,但请耐着性子往下听吧。
名字叫什么不愿告诉我,他反复强调的是他来自一个老贵族家庭,曾经是位年轻有成的航海家,是满身荣誉的国家先锋,终极目标是找到传说中的七座黄金城,而赫拉正是这样的地方。
“我的身体和毅力一直强的惊人!这点我从不说谎!可是这里的风沙太大,我从没经历过这样的环境,再一次大风暴中,我和我的下属们走散了!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没有食物,没有水源,只有你孤零零的一个人在孤零零的沙漠上!哦天呐……”
他一讲起自己的传奇故事便滔滔不绝,语言绘声绘色,我甚至觉得身临其境。
不过我可不佩服他,从十六世纪到二十一世纪,中间起码隔了四百多年,四百多年的时间里还不够他打磨成书吗?他必然是一个字儿一个字儿的斟酌改进出来,才又这样精彩绝伦的效果。
一趟临终旅行,让我开了阴阳眼,老天要是在我变成幽灵后也给我四百年的时间打磨,我也能成为一个传奇,保准儿比他的还好!
临近正午,我们的说书先生终于舍得休场,他示意我给他倒杯水,要求是葡萄酒。
这傲慢的样子瞬间让我因他讲故事而产生的零星一点的感激之情烟消云散。
我起身,他立刻端正高傲自大的神气来,简直是用鼻孔看人!
我漠然走开,换了一件蓝色的衣服,准备去享用我的午餐。
贵族冒险家的喝水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又瞧我不经过他伟大而仁慈的应允擅自离开被气的不行,他几乎是在我手搭在门把手上的同时,从我脚下的地毯里冒出来,就和竹笋一样。
他自然落在了我的臂膀里,我们的动作类似于偶像剧里的霸总壁咚,不过天地不仁,分给我的“小娇妻”可一点儿也不“娇”!
“你没听见我说话吗?我要喝葡萄酒你为什么不给我倒?你怎么敢不听我的话?!”
他双颊绯红,眉头紧锁,虽然是几个世纪前的古人,保养的倒是不错,这点我之前说过,但是还是想强调一遍。
他的愤怒激不起半点水花,反而因为实在貌美,让我生出点逗弄他的好兴致,不过和我的午餐是无法相比的。
我继续无视他,直接开门,没想到一只大手却突然抓住了我的手腕!
“你能碰到我?”
说完这句话我就反应过来了,这是个毋庸置疑的答案,如果他不能碰到我,就没办法进行他引以为傲的“水缸打捞”施舍。
“注意你说话的态度,可别小瞧人,这对我来说非常简单,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他挑眉轻笑:“这就是为什么我是你的主人,而你只能做我的奴隶。”
……
我订的住处虽然不比城市繁华便利,但少量的推车商贩还到不至于灭绝的地步。
沙漠紫外线很强,出酒店门前我特意围了圈亚麻头纱,本来还有一条冰丝面料的,但是不知道是穷惯了怎么的,就是舍不得用,多拿几下都不是滋味,临到头了改不掉酸,真是闹心。
我随便找了一个小摊点了一份当地特色的煎饼。
“你就吃这种东西?”
讨厌鬼站在我身后,捂着鼻子嫌弃。不过这会儿我最关注的,是他头上披着的浅青色头纱。
“你怎么乱拿我的东西?你几百年没洗头了,弄脏了赔的起吗你?”
我一口气堵在胸口,横竖散不开。
他却丝毫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反而皱眉捻搓着头巾,颐指气使地道:“你说这个?我得严肃的告诉你,这件面料完全廉价,只是达到勉强适用的标准。”他叹了口气,“你应该快速为我准备一条新的,考虑道你也是新手,我并不会苛责你,你可以放心。”
我一把往他脑袋上的头发抓,结果扑了个空!
这家伙耍赖,直接变成幽灵形态,十分刻薄地对着我摇了摇头,小百灵鸟儿般,半吟唱着批判了我的粗鲁。
路过的行人和小摊老板不时惴惴地打量我几眼,在他们看来,我对着空气移动讲话的行为与疯子无异,幸运的是,我一点也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早就是一个与群体脱轨的疯子了。
幽灵跟屁虫还在挑衅,可是一人一鬼,法力悬殊,你能怎么办呢?
转念,识时务者为俊杰,我很识趣,并不把精力花在得不到结果的无聊事上,接过我的煎饼就边逛边吃。
他也不知道是真娇气还是装娇气,一路缠着我,叽叽喳喳吵个不停,话密的比沙漠里的沙子还多。我一句不回他,继续逛自己的,他也不走,就一个劲儿地闹腾着说晒说累。
后面等我反应过来,他早就变了脸,这瞧瞧,那摸摸的,兴奋地像只看见细菌、酵母菌的草履虫。
我不能理解他的反差行为,冷眼掉头离开。
废话,带小朋友这种苦我可吃不了……草履虫也不行。
我甩掉了他。
当地时间两点左右,我让酒店管家订了辆代步车,送我和另一对夫妻去沙漠博物馆游玩。
没有水泥路,车子行驶的不算平稳,下车的时候明显感觉到一阵不舒服。我双手撑着膝盖,弓着身缓了好一会。
从前逛超市的时候不习惯导购员在旁边,所以来博物馆前就特意说明过要一个人逛。
导游人是莫泊格斯本地人,她看我反复摆手拒绝她的帮助后带着那对夫妻离开时,还面挂对我的担忧。
首先承认她的善良和真诚,但我内心毫无触动。我的朋友,你可以说我薄情,又或许在听到我说出这番冷漠自私的话后,你已经不打算继续拿我当朋友……无论如何,我还是得说,这等善举让我感到厌烦。
保持对人的回应,也是一件消耗精力的事。
三年前我的状态就很不好,没什么大病,没什么天大不了的大事,就是浑浑噩噩的,总感觉处于一种飘离状态,做什么都提不起劲。
其实这种状态早在我读书那会儿就有了,只是那时候还有制度,有统一的任务要完成,所以那是感觉还算轻微,有专业的名词解释——青春期的迷惘。
时间是一条哭泣的河流,我坐在命运的孤舟上顺流而下,被迫滑出组织化的环境,世界天地变得自由又混乱,年龄一年年地长,可我好像从没真的离开迷惘期。
后来工作了,城市换了好几个,职业也变来变去,没个固定。
我大抵是不正常的。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该紧张,什么时候该放松,什么时候该哭泣,什么时候该欢笑。我只是死死的,静静的,透明的。
渐渐地,我清晰地感受出我是一根蓬草,好像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没感觉,就随着雨、风、被世界带走。
活着,只是为了完成一场角色表演,比划着不同的身份壳子做出反应。
有人说苍阔的天空会不停地抽走你的灵气,感知力,和懵懂的好奇心,回馈你成熟,稳重,荣辱不惊。
我究竟是分不清这是恩赐还是惩罚,看着天赋被收回而无能为力时,你的成熟,稳重,荣辱不惊还能允许你生出些许悲哀吗?
前者我未曾拥有,后者我无法体会。我并没有认为自己更值得几滴婆娑泪,一切都是空的。
诚然如你所看到的那样,我的思维很飘忽,常常乱七八糟,陷入一个无尽的循环。
所以我常常需要给自己找点事做,以跳出思考,只有这样我才能享受到心快快跳的那种踏实,这让我感到活着。
小时候偷超市,文具店的东西,喝浓缩咖啡,学不良少年抽烟,长大了酗酒,攀岩,蹦极,潜水………不过这些都满足满足不了我了,我找到了终极——死亡。
“你怎么可以抛下我?!”
视线模糊,全屏雪花点,幻听了?
肩膀被掐住,我定睛仔细一看,一条怨犬。
“你这贱奴!你怎么敢扔下我一个人!你知道我找你找了多久吗?你是不是脑子傻了?这么热的天乱跑什么?!”
他皮肤白而薄,应该是哭过,鼻子眼睛都很明显地透着红,嘴唇颜色也更深。
“和你有关系吗?”
我甩开他,往博物馆里面走。
他疯了似的,拉上我的手,用力往回扯。
他眼里的怨气冲天:“你这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你是我的仆人,你应该像所有奴隶那样做!我是你的天!你要尊重我,感谢我,听我的话!”
我觉得槽点太多,懒得一一回怼,千言万语汇成一声轻呵。
这一“呵”可不得了,如果说之前他是炸毛,那现在就是炸弹。
“你……你……你……”
他除了个断断续续的个“你”字,什么也蹦不出来 ,被气的眼歪嘴斜。
泪水夺眶而出,眼看着压不下去,于是干脆地推开我。侧身,偏头,双手环胸,可能在等我哄他。
这样的撒泼行为让我觉得他非常幼稚,我戳了戳他,他不搭理。
正是好机会!我几乎小跑着离开,生怕他发现后又找到我。
虽然出发很早,到目的地的时候也已经三点半左右了。
游客不算少,十几米远都有依稀几个人,毕竟是绿色沙漠,热度还是不小的。
当人们论起一片黄沙,最先想起的是炎热,干涸已经死亡,而这里的家伙们偏偏要和你玩出点不同来。
赫拉沙漠不同其他,它的生物多样性与沙漠二字极不相配。
巨人柱仙人掌是这片土地上的重头戏,也是我选择来着的最主要原因。
我飘忽在生死两头,不悲伤,不压抑,只是飘忽着,来看看死亡与生命的循环。
索尼莱卡斯河母亲的苦被烈日析出晶体,焦褐的荒原中偷出萎绿,无数的乱葬者都苏醒了,无数个无法安息的魂灵都痴傻了。
巨人柱带肋储水、浅广根抓季风雨,它们能长到十二米以上,高的有二十四米,一棵重几吨,活过一百五十年是常事,有的能活两百年。
在如此庞大的巨物面前,我的心忽而有些触动,密实的尖刺驱赶着在日落黄昏赶拥抱它的人,内部的柔软铺垫成“只是利用”的天堂。
“这些红色的花还挺好看的。”
“阴魂不散。”
直到今天我才意识到,这个词是记实主义。
怨犬还是跟上了我,他好像自我和解了,表现的像是从来没忍受过我这个“不称职奴隶”的“肆意妄为”。
他双手齐在额头,遮住红日的阴影下一双眉眼弯弯:“这火红的东西多么有生命力呀!沙漠中的花也依旧热烈!”
“同类相吸。”我评价道。
“这是什么?”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是我很少接触过的幽灵或鬼魂的原因,我竟然有心认真回答起来:“仙钗,一种寄生植物,鸟儿吃掉它的果实后,将种子随粪便被排泄到仙人掌上,种子发芽后趁仙人掌夜间打开气孔时侵入体内,第二年就会开出形似古代发钗的红、橙色花朵。”
“什么是寄生?仙人掌会怎么样?”
“简单来说,寄生就是寄生者依附在另一种生物身上或体内,从中获取被寄生生物的养分和庇护。”
我看向巨人柱的眼里没有惋惜,没有怜悯:“被寄生的仙人掌并不会立刻死亡,在仙钗的持续掠夺下,仙人掌会逐渐丧失自身的开花和繁殖能力,所有养分都被用来供养这个鲜艳张扬的东西。它会在它体内蔓延,会破坏其内部组织。仙人掌的果肉会从内部开始腐败、液化,直至完全消失留下一个空壳。”
“它都没得选。”
“都是生存的手段而已,没有对错。”
我想了想又补充道:“它的学名叫Tristerix aphyllus,在我的国家被翻译成仙钗,钗是挽发的一首饰。”
“我知道。”
他突然望向我,我讶异皱眉,一个十六世纪的短命鬼上连寄生是什么都不知道,哪知道万里之隔的东西,我扯了扯嘴角,只当他在胡诌吹牛。
太阳落山速度很快,夕阳短暂而又极致绚烂的美好。
他的眼眸清亮晃着盈盈暖色,他看看仙钗又看看我:“看来你对它很了解。”
“算不上,一知半解吧。”
……
同来的那对夫妻已经在博物馆门口同导游一道等我,此时气温开始下降,他们甜蜜地依偎在一起,幸福地讨论着手中像机新拍的照片。
离开博物馆,坐上回酒店的返程车时,
太阳已经完全陷进不见边际的沙丘里了。
紫粉色的云霞洇出灰蓝,毳毳的边儿卷着古老部族篝火的余烬。
“小奴隶。”
我从没承认这个身份,但知道他在叫我,于是转头。
“以后你就称呼我为T. aphyllus,我和它是同类。”
十六世纪的贵族公子吗?说的倒是没错,我不置可否,移开视线。
风扬起沙土,粗粝地刮在我们的脸上,白色青色的纱绸尾肆意舞动,分开又缠绕,红日的余晖洒在脚步不停的旅人后背,将两颗孤独的心轻轻地,慢慢地融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