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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篇与结局 ...

  •   一

      像许多喜欢陈奕迅的人一样,穆清泉也喜欢《红玫瑰》与《白玫瑰》。
      像许多喜欢听歌的人一样,说起陈奕迅,穆清泉也只不过是个伪歌迷。
      能说得出几首歌名,但其实连陈奕迅长什么样子都记不清楚。
      不过偶尔也会自嘲地说,谁让他不像周杰伦。
      会打开电视看节目,看见色彩,听见尖叫,却不知道内容。
      会在网上看看新闻,国外都很乱套,国内一片大好——
      齐夸党的领导。
      妻子还算贤惠,女儿还算听话,工作还算赚钱。
      加班的时候渴望回家,回到家又觉得不如加班的好。
      走平坦的路,过平淡的日子。谁又能说这不算美好。
      今夜,也只不过是一个北方的,初秋的薄凉的夜。照旧过往常的日子。
      妻子说,没事早点睡吧,明早还要早起。
      女儿说,爸爸我要看九点的电视剧,不想早睡。
      妻子严肃的阻止了女儿的要求,可怜的孩子哭丧着脸被拖进房间,塞进被子里。
      妻子先睡了,留下他一个人守着电脑。
      貌似是一个深夜网恋的好时机。
      穆清泉笑了。
      33岁,也可以网恋吗?
      他打开□□,发现一个陌生的名字要加自己为好友。
      难道机会来了?
      穆清泉点了同意添加。是一个陌生人的陌生的名字——
      雨山茶。
      穆清泉知道龙井茶,乌龙茶,没听说过雨山茶。
      原以为对方会说话,却只是久久没有声音。
      夜渐深了。四周陷入寂静。
      无聊的人喜欢网络,网络却只是增加无聊人的无聊。
      穆清泉又去看了看□□,所有的朋友都是黑白色,也包括那位雨山茶。
      平淡的生活,难免用不切实际的幻想去点缀。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不必自责。
      于是打开博客,草草写下几个字——
      工作有些烦躁,客户很无聊。网络没热闹,睡觉。

      二

      像许多喜欢张爱玲的读者一样,方雪茗也喜欢《红玫瑰与白玫瑰》。
      像许多被张氏文字迷醉的人一样,方雪茗曾经也是一个资深的模仿者。
      看了张爱玲的相片,方雪茗也会说,其实她的样貌真的很一般。
      偶尔却也会感叹地说,不可能人人都像林徽因。
      方雪茗在英国读热门的国际金融,热门的意思就是混饭吃的。
      硕士要毕业了,便不打算再做女博士。
      却不想没赶上好年头,留学生很难留下来。如果不打算留在学校里做第三人类,回国倒是个比较不错的选择。
      只是自己的专业——虽然会英语,但现如今似乎已不算特长。
      21世纪连人才都爆炸,什么都能一抓一把,有谁是真正难得?
      当年自命不凡,自命清高,自我奋斗,自强不息——
      十年之后却也不过一般平常。
      还没走出校门便已开始回忆年少时光,好似坐上过山车,只一瞬便可滑向从前。
      从前,那个时候方雪茗记得自己还在读张爱玲。
      九十年代后半期的时尚是怀旧,旧上海风华是时尚中的时尚。读张爱玲是时尚中的极品时尚。
      方雪茗不认为自己是个时尚的人,只不过一不小心溅了几滴时尚的水。那个读张爱玲的日子,高中,17岁,惆怅,还有。。。。。。
      过山车忽然倒转,不用眨眼便已回到今天。
      打开电脑,点播一集最新版的《射雕英雄传》,告诉自己往事都已如烟。

      三

      加班是家常便饭,不过当然可以拿到加班费。
      外企总是摆出很高的姿态,员工的每一分付出都会有高额的回报。其实永远是被剥削的不成正比。
      疲倦,穆清泉走到楼外吸了颗烟。
      夜晚的风让人疏忽般清醒,思想开起小差,一不小心回到昨天。
      彼时,他并不在这栋大楼,也不在这个城市。
      他在一个学校里,刚刚迈出大学的校门,走入另一个城市,走进另一所学校。
      从没想过要做老师,去读师范也不过是因为可以提前考试,早些毕业。选专业的时候随便填了一个分数最高的系,一考便中。
      大学的时候帮同寝室的哥们追自己的学妹,却不小心被学妹看上。兄弟间好生怨念。便不敢再恋爱。
      学妹执着,一路深情款款,不肯轻易放弃。便像逃跑一般,终于挨过大学时光。
      临毕业时还收到一个日记本,扉页上写着愿珍藏永远的字样。没敢多看,伤了兄弟情谊已属过意不去。匆匆收了行李便假装潇洒的离开,来到另一所城市和从前的一切失去了联系。
      做一名高中老师,还没有准备便已经开始。

      四

      方雪茗的身边还带着一张照片,是高中的时候拍的。
      经常会拿出来看看,还记得不愿忘怀的过去。
      图片会更简洁,一个笑容便可代替一串文字。
      肤白若雪,长发马尾,一身校服——
      这是彼时毕业前的留念。
      方雪茗还喜欢那时的校服。每人一套制服装,一套运动装。白色上衣,大翻领,粉色方巾打成领花,灰色及膝百褶裙。从春末到初秋都是不错的装扮。
      哦,那时她还喜欢穿黑色皮鞋。
      方雪茗特别偏爱这身校服,或许这是她唯一不同于他人的地方。
      太平凡,埋没自己。太出众,伤害自己。
      照片里还有一个人,每次看到,也只是暗自惆怅。
      用手指抚摸定格在那张纸片上的两张脸,还以为可以抚摸到流年。
      只是自己随时光漂流得太远,以为可以永远不灭的记忆早已被封存进黑暗,想要拾回都已非易事。
      时常喜欢庸人自扰,可又有什么办法,谁让自己偏偏是庸人。
      还有一年,或许,可以再见面。
      但又何必期待太多,这世上谁又能保证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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