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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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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练是我中学时期的死对头。
我所上的高中是市重点里的名校,初中高中均为寄宿制教育,所以同一个班的学生(大概40个左右),从十二岁到十八岁朝夕相处,很可以培养感情。拿我自己来说,现在最亲密的发小都是那时候的老同学。
迟练虽不是我的同班同学,可是谁要问我,这辈子最难忘的人是谁,我都会不假思索地回答出她的名字。
她从入学就比同龄人要高些,瘦瘦的,腿又长又直。头发长而富有光泽,扎起个马尾,在阳光下打排球的样子,不知曾印入多少中学小男生的脑海。
我不同,中学时期总是小小的,有些婴儿肥,很晚熟,到了大学才勉强长高了几公分。那时我是班里的英文课代表,负责帮大家放听力录音,收每周的英文札记,在老师要用课件讲课的时候,跑前跑后的帮忙。
我那时候一点也不觉得这些活儿琐碎或者劳累,相反还十分享受当个小官儿的感觉。而促使我当英文课代表的最重要原因,则是爸爸——他是大学里的经济学教授,年轻时候在美国留学,毕业后和当时还在读硕士的我妈结婚,几年后,响应国家号召,海归报效祖国。我随他们一起回国时已经九岁,在美国读了三年小学,英文讲得蛮流利。不仅如此,自全家搬回国后,我爸都比较注意培养英语环境,总是给我布置听说读写的任务,所以要说班里谁的英文水准最地道,我排第二,没人敢排第一。——这是颇令我骄傲的一件事情,也是我为数不多感谢父母培养的素质。
直到有一次,在英文老师推荐下,我抱着极度自信的心态参加了市里举办的英文演讲比赛。在决赛现场碰到了隔壁班的迟练——她那时一直是校体育队的主力队员,身材颀长美丽。我有些小惊讶:体育生竟然也有英文特长?!(原谅我当时的肤浅和片面,你知道,这只是一个十二岁小孩子的狭隘看法,并不代表我现在也这样想。)
再然后,就是令我大跌眼镜的——迟练获得了市一等奖,而我只有二等奖和最佳口音奖。
奖状足有一张《中学生英文报》那么大,她举着奖状,笑盈盈站在校长旁边的照片,从此留在了我们学校的宣传栏里。
每当课间操结束,我和三五个女生走过宣传栏时,总是“不经意”瞟一眼照片里得意洋洋的迟练,撇撇嘴,内心暗暗不服,再若无其事地离开。
那是初一下学期光景,我在一班,教学楼一楼最西面。她在五班,教学楼二楼最东面。我们各自走着自己的路,她不认识我,我却暗暗和她较上了劲。
没想到,这个“死对头”,却在四年后成为了我的女朋友,她外表洒脱不羁,内心却很有些儿女情长的心思。高二的我们,和小时候相比,已经成长了许多,她却总说我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儿。“你呀,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她爱在黄昏时候牵着我的手在操场上散步,当时女生的关系普遍亲密,这样的动作并不会引起什么误会。
我们是彼此的初恋,和彼此度过了最好的时光。
现在还记得她抄给我的诗:
A gentle word like a spark of light,爱语像一道闪光,
Illuminates my soul,向你昭示我的灵魂。
And as each sound goes deeper,我的声音逐渐低沉,
It's YOU that makes me whole...是你令我变得完整……
听她用纯正的英文在我耳边呢喃这些话语,我的脸总会不由自主地红到脖子根。看到我这样的反应,她总会忍不住笑出声来,花瓣一样的双唇在我耳际与脖子流连,低声说我好可爱。
有人说,世界上最短的咒语,是一个人的名字。我想对我来说,那个咒语就是两个字:迟练。
“为什么你的名字那么拗口?迟练……是你妈妈练习迟到了吗?”
“小笨瓜,我爸妈哪有那么不靠谱。‘赤橙黄绿青蓝紫,谁持彩练当空舞?’据说我妈生我的时候,看到天边的七色彩虹,当即想到毛zhuxi的诗句,便给我起了这名字,迟练,谐音‘持练’。”
“哦……原来你是彩虹。”
我点点头,她笑着搂紧我,刮了一下我的鼻子,轻轻说,“那你是什么?一块小石头,没头没脑地爱着我这道彩虹。”
……
那时的阳光也懒洋洋的,那时操场仿佛永远也走不完,那时我们都穿着宽大的校服,头发扎成马尾,她高我大半个头,十指紧紧握着我的手,我觉得,我们可以一起走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