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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4章 材料不合格 早上八点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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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八点十一分,何小曼的暂存记录进入第二天。
我点开宿管系统,四件物品后面都多了一个绿色的“已入库”。两套校服、一床薄被、一个上锁的塑料箱、三双鞋。暂存期限没有变化,住宿安排仍是“未落实”。
屏幕右下角同时挂着赵诚的黄色小钟。
昨天只显示“待补正”,今天小钟后面有了数字。
剩余八小时四十九分。
我点进申请。补正要求没有增加,还是那两项:实习单位书面说明,带队或指导人员核验记录。附件栏空着,学生陈述留在原处。
名单封存暂缓的标记还在。下面新添了一行提示:
补正期限届满后,暂缓状态将重新评估。
“重新评估”没有说明会变成什么。
我把页面缩到一半,另一半打开何小曼的住宿申请。监护人确认栏仍然空着。系统提醒她的物品可以暂存,住宿资格尚未恢复。
八点二十七分,办公室门被敲了两下。
何小曼站在门外,手里拿着一只牛皮纸信封。她穿着一件深色工作服,袖口卷到小臂,裤脚有一块已经干掉的白色污迹。头发扎得很低,额前压出一道安全帽内衬留下的红印。
“你不是明晚回来吗?”我问。
“我还要回去上班。”
她进门后没有坐,把信封放在我桌上。
“你要的确认。”
我把里面的纸抽出来。
是学校统一的监护人确认表,打印在普通复印纸上。学生姓名、学号、实习单位和返校住宿频次都已经填好。确认内容下面打了勾,同意学生实习期间每周返校住宿两晚,同意学校按规定安排床位。
最下面有签名,也按了手印。
我打开学籍系统,调出何小曼入学时登记的家庭信息。两名家长的姓名都在,和纸上的签名对不上。签名的姓也不同。
“这不是你父母的签字。”我说。
何小曼看着那张纸。
“上面签了。”
“系统里登记的监护人不是这个名字。”
她没有说话。
确认表上的关系栏空着,身份证明附件也空着。手印压在签名最后一个字上,红色的边缘有些淡。
我把表翻到背面。背面没有内容。
“这份材料少监护关系证明。”
“有签字还不行吗?”
“要和系统里登记的人对应。”
“你昨天只说要监护人确认。”
“监护人不是谁签都可以。”
“那你收不收?”
她问完,站在桌边等着。
我把确认表放回桌面。住宿系统里有两个操作按钮,一个是“退回学生补正”,另一个是“接收监护人确认”。
退回需要选择理由。接收以后,材料会自动进入宿管科复核,同时恢复住宿资格审核。
我点开“接收监护人确认”。页面要求上传纸质原件,再勾选一项:
经办人已核对纸质签名材料。
下面没有“签名人与登记监护人不一致”的选项。补充说明藏在提交之后的复核页面里,只有材料先被接收,才能填写。
何小曼问:“能办吗?”
“这个签名和登记信息不一致。”
“我知道你刚才说了。”
“宿管科复核时会看见。”
“那你先交。”
“如果我按监护人确认收进去,系统里就会显示材料已提交。”
“纸在这里。”
我拿起表格。纸很薄,右下角被信封口压出一道弯痕。
“你坐一下。”我说。
“我不坐。我还得回去。”
我没有问她这张纸是谁签的,也没有打开笔迹样本。学籍页面上的两名家长姓名仍停在屏幕左侧,纸上的签名在我手边。三处信息已经够我看出它们不一致。
我把确认表放进扫描仪。
何小曼站着没动。
扫描仪的灯从纸张一端走到另一端,文件出现在上传栏里。我勾选“已核对纸质签名材料”,没有勾选“监护人身份与学籍登记一致”。第二项不是必填。
点击提交前,系统弹出收件确认:
材料类型:监护人确认。
经办人:方静。
接收后进入住宿资格复核。
我按了确认。
何小曼的住宿状态从“待材料”变成“复核中”。监护人确认一栏亮了起来,显示“已提交”。
“收了?”她问。
“进复核了。”
“那我明晚能住吗?”
“现在还不能确定。”
“什么时候能确定?”
“宿管科复核以后。”
她伸手来拿桌上的原件。
“原件要留档。”我说。
她的手停了一下,收了回去。
“如果不通过呢?”
“会退回补正。”
“补什么?”
我看着空白的关系栏。
“监护关系证明,或者登记监护人重新确认。”
她把牛皮纸信封折成两半,塞进工作服口袋。
“我明晚还是回来。”
“我知道。”
“东西已经在值班室了?”
“已经入库。”
“几点能拿?”
“值班时间都可以。”
“床呢?”
“还没有。”
她转身走到门口。我叫住她。
“何小曼。”
她回头。
我本来想把那张表的退回理由再说一遍,话到嘴边只剩下一句:“复核结果出来,我通知你。”
“别打给我家里。”
“我没有打。”
她走了。
门关上以后,我把纸质原件装进透明袋,贴上材料编号。编号旁边打印着接收状态:监护人确认已提交。
我在补充备注里写:
签名人与学籍登记家长姓名不一致,监护关系证明未附。
系统接受了这句话,没有撤销刚才的接收状态。
九点零五分,宿管科的复核任务显示“已接收”。
九点十三分,赵诚的小钟变成剩余七小时四十七分。
我给实习指导老师发了一条工作消息,请他在补正期限内对赵诚当天是否因生产安排未能返校作出核验。消息显示已读,没有回复。
我没有再打电话。
申请页面提供了一份核验记录模板。内容只有四项:学生姓名、原定返校事项、实际在岗情况、带队或指导人员意见。最后需要填写人签名。
我下载模板,放进赵诚的电子文件夹。文件夹里仍然只有原来的三份材料。
十点过后,何小曼的确认表被宿管科退了回来。
系统先发出一条提示:
监护人身份无法匹配,材料无效。
随后,她的住宿状态从“复核中”退回“材料不合格”。原先的“待床位”也消失了。
我点开变更说明。
住宿资格未恢复,不进入床位分配顺序。
重新提交有效监护人确认后,按新申请时间排序。
我拨宿管科内线。
“何小曼的材料刚刚退回了。”
“签字人对不上。”
“我在备注里写了。”
“看到了,所以退了。”
“能不能保留她原来的排队时间?”
“她之前没有有效住宿资格,那个‘待床位’只是申请状态。”
“昨天页面上有排队记录。”
“材料无效以后,记录就不成立。”
“她明晚回来。”
“那就今天补有效材料。”
“补不到呢?”
“补不到不能安排住宿。”
“有没有临时留宿?”
“没有监护人确认,临时留宿也不能开。”
“她已经是学校在籍学生。”
“在籍不等于有住宿资格。”
我看着何小曼的纸质确认表。系统已经在右上角自动生成一张退回标签,退回理由是“监护人身份不匹配”。
“她的物品呢?”
“继续按三天暂存。物品和住宿是两件事。”
“暂存期能延吗?”
“现在不能。你们学生处要延,得另出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能让她住吗?”
“不能。”
我挂了电话。
何小曼的住宿申请不再排队。昨天她至少还有一个没有床位的申请状态,今天那一行变成了“材料不合格”。我接收了那张纸,系统完成了复核,也把她从队列里移了出去。
我打开操作日志。
八点四十一分,学生处接收监护人确认。
经办人:方静。
九点零五分,宿管科接收复核。
十点零七分,身份匹配失败,材料退回。
三条记录不能删除。
我把退回标签贴到纸质原件上,标签正好压住手印的一小部分。透明袋封口时,何小曼的名字露在外面,签名人的名字被挡在里面。
十点半,批次系统又推来一批超期记录。
刘晨那一行仍是橙色。延期说明下面终于出现了处理时限:剩余一个工作日。可选动作没有变化,补充本人确认、标记本人拒绝、再次申请延期。
我没有点开他的请假附件,也没有联系他。
同页另外两名学生已经补上传了签字照片。我按页面顺序先处理前四行。轮到刘晨时,我只打开延期记录,确认系统给出的期限,再退出页面。
一张新的超期清单自动生成。刘晨的名字在第五行,经办人栏是我。
我把整页打印出来,没有单独做标记。
十一点二十二分,赵诚的补正小钟剩余五小时三十八分。
实习指导老师仍然没有返回核验记录。工作消息下面停着“已读”。
教务处打来电话,问补正材料能不能在期限内提交。
“现在没有新增证明。”我说。
“没有就只能按现有材料复核。”
“学生陈述能保留吗?”
“能留在卷宗里。”
“封存暂缓呢?”
“补正到期后重新判断。”
“怎么判断?”
“审核组看现有材料。”
“具体几点到期?”
“系统显示到下午四点五十九分。”
我看了一眼电脑时钟。页面上的倒计时和这个时间一致。
“如果带队老师不填核验记录呢?”
“那就没有这项附件。”
“没有书面说明,也没有核验记录。”
“所以才退给你补。”
电话那头有人在叫材料编号,对方应了一声。
“方主任,倒计时到了系统自动关补正入口。你有什么就先放进去,别等最后一分钟。”
电话挂断后,小钟又少了三分钟。
我把赵诚原来的学生陈述重新放进补正附件,文件名改成“学生本人情况说明”。这不是新增材料,只是把系统里的文字导出成一页纸,再由赵诚先前的口头陈述形成经办记录。
上传时,系统提示:
该材料不能替代实习单位说明或带队核验记录。
我仍然上传了。
下午一点四十分,何小曼打来电话。
“是不是没过?”
“没过。”
“为什么我的排队也没了?”
“系统认定监护人身份不匹配,住宿资格没有恢复。”
“你不是收了吗?”
“我收了,宿管复核退回了。”
“你收的时候就看见名字不一样。”
“看见了。”
电话那边安静了几秒。
“那你为什么还收?”
我看着操作日志里自己的名字。
“要先接收,才能进入复核。”
“现在呢?”
“现在材料被判为无效。”
“你早上不收,我是不是还在排队?”
“你原来的排队状态没有有效住宿资格支撑。”
“可它原来在。”
“现在不在了。”
“所以你收了以后,它没了。”
“是。”
“那张纸还给我。”
“已经进入材料档案,原件不能直接退。你可以提交书面申请领回复印件。”
“我不要复印件。”
“原件已经贴了退回标签。”
“那是谁的纸?”
我没有回答。
她又问:“我明晚睡哪儿?”
住宿页面上没有床位,暂存页面只列着她的物品。
“学校现在没有给你落实住宿。”
“你昨天说重新申请。”
“这次申请因为确认无效被退回了。”
“我知道退回了。我问我睡哪儿。”
“我还没有安排。”
“你们只有这句话。”
电话断了。
我把手机放回桌上。没有再拨过去。
下午两点十六分,徐佳的核验备注更新了一次。班主任补上了“本人此前明确拒绝提供去向”,实习管理端仍是“联系家长后未获得现住址”。流程状态没有回退,询问同寝学生和联系家里的记录都在。
我没有新增联系动作,只把两条已经发生的记录合并打印,放进徐佳的档案袋。
她的请假条仍标着“本人否认”。
下午三点零九分,赵诚的小钟剩余一小时五十分。
带队核验模板仍然空着。
我打开补正提交页面,现有附件一共四份:未签名的病假条、现场确认缺席记录、学生本人情况说明、学生处经办说明。
没有实习单位书面材料。
没有带队或指导人员签名。
页面允许提交,也允许继续等待。
我先保存,没有按最终提交。
三点半,何小曼的物品暂存系统进入第二天后半段。宿管值班室上传了一张入库照片。薄被卷在最上面,塑料箱放在下面,三双鞋装进一只透明袋,袋口贴着她的名字。
照片旁边显示剩余暂存期限:一天多。
住宿安排仍然是“未落实”。
监护人确认状态变成红色的“无效”,下面有一枚可以重新上传的加号。
我没有再点那个加号。
四点十分,赵诚的小钟剩余四十九分钟。
我给他的学生陈述加了一条经办备注:
截至补正提交前,实习单位未提供书面说明,带队或指导人员未提交核验记录。
这句话保存后,系统再次提醒,经办备注不能替代证明。
我点了确定。
刘晨的延期提醒同时从页面右上角滑出来。剩余一个工作日。我关掉提醒,没有打开他的材料。
四点三十六分,我提交了赵诚现有的补正材料。
黄色小钟停在二十三分钟,随后变成“已提交,待重新审核”。封存暂缓没有消失。
这个状态能维持多久,页面没写。
下班前,我重新打开何小曼的住宿记录。她已经不在床位申请队列中。纸质确认表在我的档案柜里,系统日志写着由我接收,宿管科判定无效。
她明晚回来。
物品还可以在值班室放一天多。她不能住值班室,原床位已经给了别人,新的申请要从有效监护人确认开始。
我把那张无效确认表放进她的透明档案袋,没有退回,也没有重新提交。
宿管系统在五点以后刷新了一次。
暂存:第二天。
住宿资格:未恢复。
床位申请:无。
我关掉页面。桌上还留着她早上带来的牛皮纸信封折痕,原件已经收进档案,住处仍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