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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个人消费 吴桐收到法 ...

  •   吴桐收到法院传票那天,是个周一。

      她刚送完孩子去幼儿园,正往地铁站走。快递员打电话让她下楼取件,她以为是给孩子买的绘本到了。

      拆开信封,一张法院的传票掉了出来。

      原告:张磊。

      被告:吴桐。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

      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恋爱及婚姻期间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十八万七千四百元。

      吴桐站在小区门口。手里捏着那张纸。

      风吹过来。纸哗哗地响。

      她愣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张磊起诉她了。

      她前夫。

      那个在她怀孕七个月的时候出轨的男人。

      那个在她坐月子的时候跟小三聊骚的男人。

      那个离婚的时候说"孩子归你我不要,家产一人一半"的男人。

      现在。

      起诉她。

      要她返还十八万七千四百块。

      吴桐坐在小区门口的长椅上。把那张纸翻来覆去地看。

      看了三遍。

      然后她笑了。

      笑得特别大声。

      路过的大妈看了她一眼。绕着走了。

      吴桐笑着笑着。眼泪就出来了。

      十八万七千四百。

      亏他算得出来。

      亏他还有脸要。

      — — —
      明细附在后面。一张A4纸。密密麻麻。

      吴桐一条一条往下看。

      恋爱期间转账及礼物:共计四万二千八百元。其中五二零红包五个,一三一四红包三个,生日项链一条一万二,周年纪梵希口红两支一千二,约会吃饭看电影按AA制计算,男方多支出部分需返还八千四百元。
      彩礼:八万八千元。因双方结婚时间不足三年,且未"共同生活达到预期",按比例折算需返还五万元。
      孕期产检及营养费:一万六千二百元。属于女方个人消费,男方无承担义务,需全额返还。
      分娩住院费:八千三百元。属于女方个人生育消费,男方无承担义务,需全额返还。
      月嫂费用:一万一千元。属于女方个人产后恢复消费,男方无承担义务,需全额返还。
      看到"个人消费"那四个字的时候。

      吴桐的笑声停住了。

      她把那张纸又看了一遍。

      产检费。个人消费。

      分娩费。个人消费。

      月嫂费。个人消费。

      合着。

      她怀胎十月。

      吐了四个月。

      妊娠高血压。

      顺转剖。疼了二十四个小时。

      肚子上挨了一刀。疤到现在还在。

      生完孩子乳腺炎发烧四十度。

      整夜整夜睡不了整觉。

      这些。

      全都是她的。

      个人消费。

      吴桐把那张纸揉成一团。

      攥在手里。

      攥得指节发白。

      她想起了前几天刷到的一个视频。

      一个博主说:"恋爱花销要返还,因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底下有人评论:"那我上学以考清华为目的,没考上能退学费吗?"

      还有人说:"我买彩票以中五百万为目的,没中是不是应该返还本金?"

      那时候吴桐还笑来着。

      觉得真逗。

      怎么会有这么离谱的逻辑。

      现在她知道了。

      不是段子。

      是真的。

      真的有人。拿着"以结婚为目的"当理由。

      把恋爱时吃的一顿饭。送的一支口红。发的一个五二零红包。

      全都一笔一笔记下来。

      离婚的时候。一笔一笔往回要。

      而且。

      有的法院还真支持。

      吴桐把纸团展开。

      又看了一遍。

      十八万七千四百。

      她跟张磊在一起五年。

      恋爱两年。结婚三年。

      给他生了一个女儿。

      最后。

      他算出来。

      她欠他。

      十八万七千四百块。

      吴桐又笑了。

      这次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太好笑了。

      真的。

      太他妈好笑了。

      — — —
      她找了个律师。

      女律师。姓陈。四十多岁。

      陈律师看完材料。沉默了很久。

      "产检费、分娩费、月嫂费算个人消费。"她说,"他是真敢写。"

      "法官会支持吗?"吴桐问。

      陈律师想了想。

      "不好说。"她说,"有些法官会认为这些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不用返还。但有些法官……会支持一部分。尤其是如果男方拿出来的票据很全的话。"

      "凭什么?"吴桐的声音在抖,"孩子是我一个人的吗?怀是我一个人怀的,生是我一个人生的,带也是我一个人带的。他出了点钱就算个人消费了?那孩子跟他姓算怎么回事?他怎么不把孩子也算我的个人消费?"

      陈律师看着她。

      眼神很平静。

      "吴女士,"她说,"我理解你的感受。但是我得跟你说实话。这种案子,女方很难。"

      "怎么难?"吴桐问。

      "因为法律上,"陈律师说,"生育成本很多时候是算在女方头上的。怀孕是你怀的,身体是你的,风险是你的,伤害也是你的。这些东西,法律很难量化。很难让男方去'赔偿'或者'分担'。"

      "可是他是孩子的爸爸啊!"吴桐说,"孩子也管他叫爸爸啊!凭什么好处他都占了,代价全是我的?"

      "我知道。"陈律师说,"我都知道。可是规定就是规定。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争取。把产检分娩这些认定为夫妻共同支出。把月嫂费争取一部分。把彩礼要回来的部分压到最低。"

      吴桐坐在椅子上。

      觉得浑身发冷。

      "陈律师,"她说,"我就是想不通。为什么他出轨了,离婚了,孩子归我,他每个月只给一千五抚养费。现在还反过来告我,要我给他十八万。凭什么?"

      陈律师没有立刻回答。

      她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也给吴桐倒了一杯。

      "我给你讲个事儿吧。"她说,"我做律师十五年了。婚姻家庭案子办了上千件。"

      "有一次也是离婚案。男的出轨,女的要离婚。男的也是反过来起诉,要求返还恋爱期间所有花销,连买杯奶茶的钱都列出来了。"

      "然后呢?"吴桐问。

      "然后法官调解的时候,"陈律师说,"跟女方说,你就退他一部分吧,省得麻烦。女方问为什么。法官说,毕竟他花了钱嘛。"

      吴桐张了张嘴。

      没说出话。

      "毕竟他花了钱嘛。"陈律师重复了一遍,"你听,多么天经地义。男人花了钱,就得有回报。没得到预期的回报,就得退钱。"

      "那女人呢。"吴桐的声音很小,"女人花的时间呢。女人怀的孕呢。女人受的罪呢。就不算了吗。"

      "算。"陈律师说,"但是不值钱。"

      办公室很安静。

      窗外有车开过。

      远处有人在装修。电钻的声音隐隐传来。

      吴桐握着那杯水。

      水是凉的。

      凉到心里去了。

      — — —
      开庭那天。吴桐见到了张磊。

      他胖了点。穿了件新的夹克。头发梳得整整齐齐。

      旁边坐着他的新女朋友。年轻。漂亮。头发染成了棕色。

      张磊看见吴桐。眼神躲了一下。

      然后又挺了挺胸。

      好像他很有道理似的。

      庭审的时候。张磊的律师一条一条念明细。

      念到产检费是"女方个人消费"的时候。

      吴桐看着张磊。

      张磊低着头。看着桌面。

      不敢看她。

      吴桐忽然就不生气了。

      她觉得可悲。

      为他。

      也为自己。

      她以前怎么会爱上这样一个人。

      她以前怎么会以为他能托付终身。

      真是瞎了眼。

      轮到陈律师答辩的时候。

      她站起来。

      说了一段话。

      吴桐到今天都记得。

      她说:

      "法官。原告说恋爱花销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没结成婚就要返还。那我想问——"

      "女方上学以考好大学为目的,没考上,学校退学费吗?"

      "老百姓买彩票以中大奖为目的,没中,彩票站退本金吗?"

      "投资做生意以赚钱为目的,亏了,有人给你兜底吗?"

      "为什么到了婚姻这里,男人花的每一分钱都要有回报?为什么男人的付出必须有结果?为什么女人的时间、身体、青春、生育能力,就可以不算数?"

      "原告说产检费是女方个人消费。好。那我们来算一笔账。"

      "孕期十个月,女方不能剧烈运动,不能随便吃药,要忍受孕吐、水肿、失眠、妊娠纹、身材走样。这些怎么算?"

      "分娩的时候,顺转剖,肚子上挨一刀。这个疤一辈子都消不掉。这个怎么算?"

      "哺乳期,女方睡不了整觉,乳腺炎发高烧,堵奶疼得掉眼泪。这些怎么算?"

      "孩子三岁了,女方每晚起来两三次喂奶、换尿布、盖被子。男方在旁边打呼。这些怎么算?"

      "这些。是不是也算女方的'个人投入'?"

      "如果产检费要返还。那这些。是不是也该折算成钱。让男方支付?"

      法庭上很安静。

      法官皱着眉。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

      张磊的脸涨红了。

      他的新女朋友脸色也很难看。

      张磊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没说出来。

      吴桐坐在被告席上。

      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但她忍着。没掉下来。

      因为陈律师说的这些话。

      从来没有人替她说过。

      她自己也没说过。

      她以为那些都是应该的。

      怀孕是应该的。生孩子是应该的。带孩子是应该的。身材走样是应该的。睡不好觉是应该的。

      都是应该的。

      所以。

      都是不值钱的。

      所以。

      他可以反过来告她。

      要她还钱。

      — — —
      判决下来。是一个月后。

      法院驳回了张磊大部分诉讼请求。

      恋爱期间的共同消费——不用返还。

      彩礼——结婚三年且育有一女——不用返还。

      产检费、分娩费——夫妻共同生活必要支出——不用返还。

      月嫂费——也是夫妻共同支出——不用返还。

      张磊要支付的抚养费,从每月一千五,提高到了两千。

      吴桐赢了。

      她拿着判决书。坐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

      太阳很大。照在身上。晃眼睛。

      她没哭。也没笑。

      就是觉得。

      累。

      太累了。

      为了打这场官司。她跑了十几趟律师事务所。收集了几百页证据。跟张磊吵了无数次。晚上睡不着觉。头发一把一把掉。

      就为了证明一件事——

      我怀的孩子。不是我一个人的个人消费。

      这个证明。

      居然还要靠打官司。

      居然还差点输了。

      吴桐把判决书折好。放进包里。

      站起来。

      拍了拍裤子上的灰。

      今天还要去接孩子。

      囡囡昨天说想吃草莓。

      得去买。

      她往前走。

      阳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

      她的步子不快。但是稳。

      官司赢了。

      可她没什么可高兴的。

      因为她知道。

      不是所有女人。都能赢。

      不是所有法官。都会这么判。

      还有很多很多的女人。

      在离婚的时候。

      不仅要不到补偿。

      还要被男方追着要钱。

      产检费。个人消费。

      分娩费。个人消费。

      月嫂费。个人消费。

      她怀胎十月的辛苦。她肚子上的疤。她熬过的无数个夜晚。

      在某些人眼里。

      就是四个字。

      个人消费。

      吴桐走到地铁站。

      停下来。

      抬头看了看天。

      蓝的。

      很干净。

      她深吸了一口气。

      然后。

      走了进去。

      生活还要继续。

      孩子还要养。

      日子还要过。

      但是。

      她记住了。

      那四个字。

      个人消费。

      她这辈子都不会忘。

      — — —
      (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0章 个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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